第3章 大快朵颐
何潇洒见聊的差不多了,就想溜了,“李婶,我在家好几天没吃饱饭了,兜里悄悄存了俩块钱想去买点吃的,你可别说出去啊!”
李婶闻言一脸心疼,立马从荷包里掏出5元钱给她,“好孩子,委屈你了,这钱你拿着多买点好吃的,对自己好一点啊!”
何潇洒眼神一亮,赶忙接过,拍马屁道,“谢谢李婶,你真好,比我那养母对我好多了!”
李婶满脸笑意,开心极了,这孩子嘴巴什么时候这么甜了!
俩人告别后,何潇洒扬了扬手里的纸钱,小眼神里满是得意,不费吹灰之力白得五块钱,不要白不要,嘻嘻!
阿爸阿妈,你宝贝闺女能干着呢,你们就放心吧,我肯定能靠自己吃香的喝辣的,嘿嘿!
仰着脖子,对着天空吸了吸鼻子,何潇洒出了家属院。
寻着记忆里的路线,朝附近的国营商店走去。
破旧的街道上,稀稀疏疏的人群,一个个打着补丁,面黄肌瘦的,偶尔一俩自行车驶过已经算得上难得一见的风景了!
何潇洒有些嫌弃,还是末世好,各种高科技干啥不方便啊?这里连个像样的车子都没有,俩个轮子的自行车都不能普及,实在是太埋汰了!
不敢想自己要在这个落后的地方生活几十年,那得多憋屈啊!
再次朝老天爷竖了个中指,贼老天欺负她!
等走到国营饭店门口,何潇洒已经没力气了,这副身体太虚了,连累她遭罪,半小时的路程就折腾的她满头大汗的,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一屁股坐在饭店门口,脸色苍白,活像个要饭的小叫花子。
那双圆溜溜的杏眼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红漆的木门,门头上挂着显眼的“国营饭店”大字招牌,门口处还立着一个小黑板,上面写着今日供应,
“辣椒炒肉、红烧鱼、花生米、凉拌猪头肉、紫菜蛋花汤和时令蔬菜。”
休息了片刻,何潇洒起身走进了饭店,劲直来到窗口点菜。
负责报菜单和收银的是一位中年大妈,见何潇洒瘦弱的身子、苍白的小脸,慈母心作祟,连说话的声音都温和了几分,
“小姑娘,想吃点什么?”
何潇洒张嘴就来,“姐姐,一份米饭,一份红烧鱼,一份辣椒炒肉,一份凉拌猪头肉再加上一份紫菜蛋花汤,一份炒时蔬。”
大妈还是头一次被人喊姐姐,心里有些小高兴,可一听对方要了这么多菜,又有些狐疑,还不等她多问,何潇洒就已经懂事地交代了,
“姐姐,家里人多所以点的多了些,麻烦姐姐了!”
大妈再没有话说,一心沉醉在那声“姐姐”里,合计算了算账,“小姑娘,一共是四块八毛钱加上半斤粮票哈!”
何潇洒一听乐呵呵地给钱,找了个没人的角落里坐等上菜。又是白嫖的一顿饭菜,想想都香!
这个年代的物价可真是便宜到让人发指,就是不知道饭菜味道如何了,不过想也知道肯定比不上爸妈给她请的那些天南海北的厨子手艺高!
她打小就嘴刁,吃东西精细得很,阿爸阿妈还有爷奶也宠着她,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各种山珍海味都找来给她吃,想想都幸福!
可惜来了这里,再也没有那些好日子了,这个时代没有票怕是吃口肉都犯困难,何潇洒忍不住抱住弱小可怜的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穿了啊!
刚伤春悲秋几秒钟,大妈就端着饭菜过来了,一阵阵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惹得她直咽口水。
“孩子,你点的菜上齐了!”
“谢谢姐姐,辛苦姐姐了!”
大妈满心欢喜地离去,踏着小碎步仿佛年轻了十岁。
何潇洒迫不及待尝了尝红烧鱼,味道鲜美,嫩滑的鱼肉和浓郁的酱汁相得益彰,美妙在舌尖跳跃,回味无穷!
陆续试了试其他菜色,辣椒炒肉的肉质软嫩,肉香四溢,辣椒的香气胜过辣味,配上白花花的大米饭,简直绝绝子!
凉拌猪头肉,肥而不腻麻辣鲜香,花生米香脆可口,满嘴生津,炒时蔬也清爽可口,还有紫菜蛋花汤喝着暖呼呼的,让人舒服极了!
普普通通的国营饭馆就这么好吃,不敢想那些私人饭店味道得有多美味!
顷刻间,何潇洒收回了之前的言论,这个年代虽然落后了些,但是食物还是很美味的,她一定要好好探索,做一个幸福的吃货!
小嘴巴拉巴拉咀嚼着食物,速度很快却并不粗鲁,反而呈现出一副优雅从容姿态,让人觉得惊奇又可爱。
邻桌坐着几个大男人,都是走南闯北的货车司机,饭量同样的惊人,但是在目睹了何潇洒的干饭模样后也是自愧不如,这小丫头吃得可比他们哥几个多多了,就是好像不怎么长肉,瘦巴巴的风一吹都能倒了!
何潇洒才不管旁人的打量呢,自顾自吃得欢快,她本来也以为自己吃不下这么多的,中途发现她的异能也跟着一起过来了,所以饭量自然消耗大!
她一出生就是在末世了,自带空间法宝和治愈系异能,后面又觉醒了精神系异能和木系异能,这才是她可以在家族内部作天作地却无人敢反抗她的根本原因!
不然,一个任性骄纵的大小姐凭什么能让所有人都宠着她,还把家主的位置留给她?要是没有几把刷子,在末世这样充满杀戮和抢夺的大环境下,别说你是公主就算你是天皇老子你也得认栽!
任何地方任何环境下,实力才是能让对手臣服不二法器,你有实力才有资格说自由和享受!
这顿饭吃得饱饱的,光盘行动从她做起,她可真是个好宝宝!
何潇洒小脸上笑意洋溢,无视众人的目光乐悠悠地离开了饭店。
老天对她还是不错滴!
让她的异能也跟着来了,异能在手,这天下还不是任她闯荡!仔细想想,穿过来也没啥不好的,不用继承家业没有那么大压力,潇洒过日子不也挺好的嘛!
况且,她其实并不喜欢杀戮,也不喜欢战争,但是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见血了,问就是为了活命。处在末世那样的大环境下,有些事是她无法拒绝的,为自己为亲人也为族人,她不得不去做一些事,可如今她可以卸下包袱做她自己,很难不开心啊!
何潇洒同志,恭喜你,解脱了也新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