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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才子怎能不泡妞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冬日里的院墙是寂寞的,谁也不会留意几根枯藤,顽强又萧索地立在冷冷的院脚边上。

等开了春,凌霄渐渐吐出绿芽,越长越盛,到了此时,你才会发现原来那几根枯藤竟是活着的。

大约是到了春的尾声,门墙上的凌霄花噼里啪啦像爆竹似的开了个遍。成串成串橘黄色的花朵垂挂在老旧木门边上,摇曳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真真使人觉得热闹又喜庆。

我也渐渐习惯了我姑的脾气秉性,以及周围形形色色的人马。

没事干,我就呆呆地望着凌霄花出神。

从前我写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住在开满凌霄花的小院。

而恰恰此刻,我竟真的住在了这里!我真为命运之神奇感到惊叹不已。

但说到底,这仅仅是我工作的地方,并不是真的家。

就像院里来了客人,我是必须要招待的,而不是挥一挥衣袖,不让客人靠近一步。

今天的茶客着实有点奇怪,明明他在和徐安志聊天,可眼神总喜欢往我这边瞟。

徐安志是梦兰的朋友,时不时的会约上各色年轻貌美的女子来小院喝茶,且总是记账不买单。

他们俩聊到了某位共同认识的长辈。

他朋友道:“说来也奇怪,他们夫妻结婚都十几年了,一直怀不上孩子,去医院检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

“后来他们去拜观音,阿姨终于在40岁的时候怀了孕,还是双胞胎,生下来长得都可好看了,尤其是姐姐,简直美得就像观音身边的灵童似的。”

徐安志道:“真的假的?我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

“当然是真的!姐弟俩不但长相好,人聪明还有才,姐姐是作家,弟弟是画家,画的兰花那叫一个绝!”

说着,他朋友便翻出手机照片给我们看。

我虽不懂画,但他笔下的兰花颇有一股飘然灵动的气韵,很值得细品。

“诺,”他朋友道,“我把他的微信推荐给你。”

徐安志本是一名才子,练得一手好字,且文章也写得好,才子与才子总是心心相惜,他很高兴地加了对方的微信。

他朋友突然对我道:“你也加他一下微信。”

我愣了一下,心想我一个泡茶的,加你朋友微信干嘛。

但我还是加了……

我还以为那个画家是不会加我好友,没想到居然通过了,他还邀请我去他工作室玩,说他那里有很多好茶。

其实我特别想认识他的姐姐,我在高中的晚自习课上也写过小说,每天写完最新的章节还总是递给同桌看,同桌递给后边的人看……

后来这两人高考都考差了……

于是在休息天的时候,我去了他的工作室。

那是一个大概60平米的地方,一半空间全部摆满了兰花。

他耐心地给我介绍这是什么什么品种,那是什么什么品种。

我一个行外人,除了欣赏欣赏开花的几盆,其余在我看来并没有多大不同。

我们坐下来一起喝茶。

我问他:“你姐姐也养兰花吗?”

他笑笑,神情儒雅:“也养,但养得不太好,每个品种习性都不一样的。”

我又问:“你姐姐是作家?”

“是呀,她最近刚写完一部小说,都已经出版了。”

他打开朋友圈给我看,哇塞,这个作家居然还开了发布会哎,真是优秀啊!

我还想将话题往他姐姐身上靠,他却扯到了我身上。

“明慧,你今年多大了?”

“26。”

“哦,那也不算小,有男朋友吗?”

“没,没有呢。”

真是奇怪,看他朋友圈不是已经结婚有小孩了吗,怎么还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

他又道:“我这茶不错吧?”

“是不错,如今千两茶涨价实在太狠,想喝点有年份的不容易了。”

“以后你想喝尽管来我这。”

他说这话的语气颇有些奇怪,好像话中带话似的,望着我的眼神也有点不对头。

我嘴上礼貌地回着好,心里却十分不乐意,总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很不舒服。

直到几天后,神经反射弧太长的本人,渐渐回味着想明白了些——这貌似是想发生点什么事情之前的暧昧和试探。

我晕!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

该死该死,早知道当时就该揍他个鼻青脸肿!

继而我又开始对自己不满起来,为什么我的脑子那么不好使,反应这么慢?

该死该死,真想把自己揍个鼻青脸肿!

徐安志还是会时不时地来小院喝茶,且用他的才情把各路美女绕得云里雾里,对他一通佩服崇拜。

哎,大概才子都是爱泡妞的吧。

正当怅然之际,梦兰做服装设计的朋友邀请她去看秀,梦兰便把我也顺带稍上了。

她还把她年轻时穿的旗袍借给我,让我打扮得也时髦一些。

旗袍是丝绸做的,这么多年下来,质量仍旧很好,梦兰夸我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我们在t台边的嘉宾席上找呀找呀,找座位。

梦兰道:“哎呀,貌似座位不够了,那怎么办?”

我心情一好,便对着她开玩笑:“没事的姑,大不了我去台上走秀。”

她哈哈笑起来。

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空位落座。

舞台上的模特个个高挑纤瘦,脸上画着新奇的妆容,表情却是像石膏般一动也不动,看得我十分专注且好奇。

梦兰在身边突然道:“对面有两个帅哥在看你哎!”

我转眼往对面一瞧,真的有两个帅哥在看我哎!而且是巨帅无比的帅哥有木有?!

我和梦兰并肩落坐观众席的第一排,对面的两人也并肩正坐在第一排,四目交织、两两相望!

哦不对,是六目交织、三人对望!

他俩简直和我小说里写的主人公一模一样——一个叫凌潇,一个叫段皋;一个喜穿白衣,温润如玉;一个喜穿黑衣,眼神锐利。

穿白色西装的帅哥神色温和,右手上柱着一根骷颅头的手杖。

穿黑衣的帅哥浓眉俊眼、神色清冷,看起来神秘感十足,简直酷毙了有木有?!

啊,天哪天哪天哪!

我心中一阵狂喜,却又害羞地低下头去,再一抬头瞄去,只见他们还是在望着我。

我曾经写的故事里,女主是个孤儿,独自生活在开满繁花的小院,有一对好兄弟,默默地守护着她。

而这对好兄弟竟像是从小说里走了出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与我相遇,我实在有些难以置信。

我时不时地偷偷瞄他们一眼,他们俩低头交流了几句,又把目光转移到了模特上,可不久后还是望向了我这里……

时装秀结束了,他们没有走过来问我的名字,我也没有走向他们。

我们在人潮拥挤中各自离去……

可我永远忘不了他们,忘不了他们仿佛从我笔下走出来,陪我度过这短暂却永恒的时光。

也许我此生写不出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大道理,也探讨不了人类兴衰、亘古不变的哲思。

但我想,即使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寻常人,写出来的文字,最起码也应是内心的真情流露,是与读者之间最诚挚真切的交流。

可为什么,才子们总把才气当作泡妞的一种工具呢?

此时,我真想拥有穿越时空的超能力,将古今无数风流才子采访个遍。

“请问你为什么要泡妞?”

“请问你为什么要泡妞?”

“请问你为什么总是在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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