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29
“家里不是没有碗筷吗?你刚买的?”
没想到叶槐还看了厨房,沈遇安挠了挠脑袋解释:“我刚搬过来没多久,还没来得及添置东西。”
“平时就睡睡觉,基本不做饭。”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没提起当初在火车站的事情。
仿佛两人之间回到以前。
吃完饭,沈遇安收拾好碗筷后,一转身就看到叶槐拿着一套西装过来,朝着他招手。
“来,试一试我给你买的西装,你穿上应该很好看。”
“唉,好。”沈遇安擦了擦手。
接过西装,摸了摸衣服料子。
“真舒服,真好看。”
叶槐赶紧推他去卧室换上试试,“好不好看,试了才知道,快去穿给我看看。”
她按照沈遇安以前的尺寸买的,应该大差不大,刚刚看他好像瘦了一圈,希望穿上正好。
不然还得找裁缝修改,版型都是从裁剪就设计好的,修改后就担心没那个感觉。
不一会,沈遇安从卧室出来。
叶槐眼睛倏地一亮。
“还挺合适,不错,很帅气。”走过去帮他把领带系好。
抬头欣赏自己挑选衣服的眼光,的确很合身,看到这套衣服的第一眼,就想到沈遇安的身材穿着会很好看,却没想到这么好看。
身姿挺拔,长期劳作的健硕胸肌将衣服撑起来,显得气势十足,宽阔的臂膀,很有男人味。
配上他俊朗的外表,简直让叶槐腿软。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位霸道总裁。
视线落在因为动作露出一节的衬衫上,疑惑地问:“衬衫夹是不是没穿?”
“衬衫夹?”被叶槐看得耳朵红透的男人听到她的问话露出迷茫的神色。
什么衬衫夹?
忽然,他想起挂在衣架上的几根弹力布条,上面的确有几个夹子。
那个是衬衫夹?
可是看上去根本不能穿啊?
一看他露出的表情,就知道沈遇安没穿。
不过在家里不穿也没事,在她解释完衬衫夹的功能和穿戴要领之后,对方反而闹着让她教一教。
美其名曰,她是文化人,懂的多,他不懂,就要跟媳妇儿好好学。
本着虚心求学的心思,沈遇安从房间里拿出几根黑色带子,递给她。
叶槐接过,清了清嗓子道:“那个……回房,回房我帮你穿。”
两人进卧室,门被叶槐带上,“脱裤子!”
“嗯,嗯?”沈遇安下意识伸手,手碰上裤腰,反应过来,猛地抬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衬衫夹是穿里面的,不脱裤子怎么穿?”叶槐晃了晃手里的衬衫夹解释,准备上前帮他。
“哦,哦,这样啊,我自己来,你别……”
其实衬衫夹并不是非戴不可,叶槐仗着沈遇安不懂,忽悠着穿了上去。
穿戴全程对沈遇安来说,还是太过羞耻,穿戴整齐之后,额头泛着薄汗。
“放轻松,这只是正常的穿着规范。”叶槐安慰他。
是,是吗?
沈遇安有些怀疑。
却在对方的安抚下渐渐沉沦。
一夜好梦。
……
小别胜新婚,叶槐侧头看着对方收拾卧室,打水帮她清理干净。
全程眼眶微红,眼神闪烁不敢看她。
她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在做正事的时候,哭的那么惨的,嘴里不停说着“对不起”,还是挺新奇的。
叶槐一手撑着头视线赤裸裸地盯着他的动作,在对方快要熟透的时候,开口:“我又饿了,晚饭吃太少了~”
“……家里没吃的,我出去买,你等我一会。”
昨晚的菜放在外面,有可能变质了,还是重新买新鲜的。
话落,放下手里的毛巾,端走脸盆。
回房间凑上来亲了亲叶槐的头顶,温柔道:“你想吃什么?我去看看,很快回来。”
天刚蒙蒙亮,叶槐怀疑现在外面店铺开了没?
应该还没有吃的卖吧?
“有的,我去找找,没有我就去楼上找钱来问问,他家也许有面条。”
“好,我等你,你快点回来。”
叶槐撒着娇,声音软软糯糯的,听在沈遇安耳朵里,差点崴了脚。
强制镇定后,“嗯”了一声,披上衣服出门。
没一会,人就回来了,喘着粗气,手里拿着干面条。
“外面店铺还没开,我给你下点面条,卧两个鸡蛋怎么样?”
“行啊。”
肚子里空荡荡的,晚饭吃的不多,又折腾了一晚上,基本没怎么休息,她现在只想吃点东西填填肚子,恢复些体力,也不管吃什么了。
沈遇安做饭的手艺还不错,没过一会,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端到叶槐面前,上面两颗洁白无瑕的荷包蛋,一旁烫了根青菜做点缀。
也许是叶槐饿坏了,这样一碗普通的面条吃在嘴里都感觉是人间美味,吃的太快太急,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沈遇安眉眼带笑,一边帮她擦汗一边劝着:“慢点吃,别急,你看你吃的满头大汗。”
待会再给她擦擦身子。
吃饱喝足后,来了精神,一时睡不着,两人抱着躺在床上聊天。
“之前的五年之约我就当没听过,以后还好好过行不行?”叶槐手指绕着他的胸肌打圈。
“嗯,都怪我,是我一时糊涂,你打我骂我都行。”想到当初自己亲口说出的话,沈遇安就想扇自己一巴掌。
“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叶槐揉了揉扇痛的手,淡淡道:“疼吗?”
“疼~”沈遇安转过头,将另一边的脸露出来,拿起叶槐的手放在上面,可怜兮兮开口,“媳妇儿~还有一边~”
“不打了,手疼,这次就放过你,再有下次……”叶槐眯着眼,眼神危险。
对方浑身一个激灵,赶紧发誓。
“没有下次!我保证。”讨好地将她的手捧着,脸轻轻蹭着她的手心,印上细细密密的吻。
“媳妇儿,手扇疼了吧?都怪我脸皮太厚,手心都红了,我亲亲,亲亲就不疼了……”
出来闯荡的确成长了不少,不仅技术进步很大,就连脸皮都厚了好几层。
这样讨好示弱的举措,与他从小接受到的思想观念是不相符的,没想到才过了几个月,这人就学坏了。
大城市还真是锻炼人。
在叶槐的逼问下,对方红着脸表示,老爷子涉及的产业有文娱方面的,这部分分给刀疤管理,他和沈钱来两人跟着的确见识到了不少事情。
“那……”叶槐刚开口,还没说,对方就举手发誓,“产业在转型,在搞什么娱乐公司,没什么不干不净的!”
沈遇安的为人她还是相信,就怕他被人算计。
他们口中的老爷子好像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祖上是跑船的,连娶了好几任妻子,每一任妻子都给对方的事业很大的助力。
刀疤是老爷子的干儿子,其实是在外养着的私生子,亲生的儿子是个傻的,外头六七个私生子为了家产都冒了出来,刀疤的母亲是老爷子的初恋,就算他没那么优秀。
在外头得罪了人,回来认错,被老爷子打了一顿,依然受到器重。
老爷子手底下的产业涉及许多行业。
纺织、运输、金融、娱乐、房地产等等,集团庞大。
沈遇安如今帮着刀疤管理娱乐和房地产行业,这两个行业才是起步阶段,其他人根本看不上。
他们不知道,叶槐可是知道这两个以后有多挣钱。
沈遇安要想发展快一点,就要做出成绩,不能总是靠着恩情在刀疤手底下当小弟。
得让上头的老爷子看到他的才能,如今刀疤也信任他,更是好操作。
叶槐帮他分析了未来娱乐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又想起m国股市动荡也会影响到海城几个城市的股价,让他可以在这方面做点事。
“那我们自己挣钱?”不用告诉刀疤,就算他劝刀疤买,自己的话哪里比得上老爷子手底下的金融精英。
叶槐的话,沈遇安是百分百相信,但别人可不一定会听。
“反正提醒一句又不耽误我们自己挣钱,要是后面他们真出了事,你反而没事,你不说,他们可能会怪上你,你说了,他们没信,也只能怪手底下的其他精通这方面的人,怪不到你身上,还会因此高看你一眼,不过,我跟他们不熟,还是得你自己拿主意。”叶槐也就顺嘴一说。
思来想去,沈遇安觉得叶槐说的有道理,还是跟刀疤说了这事,他才知道刀疤早就将家底投了进去,说是跟老爷子后头买的,得涨个十年八年,让沈遇安两人也跟着买。
沈遇安笑着打哈哈,提醒他悠着点,自己听叶槐的话,买了一些,叶槐说过再过五六年,股价就会暴跌,在那之前一定要卖掉,不卖就会被套进去。
没有刀疤说的那么好,等八年十年,早就赔的裤衩子都剩了。
一人有意给梯子,一人厚脸皮舔上来,再加上叶槐看他在这里过的还算不错,自己学医还要学个七八年。
有可能没几年要申请出国留学,两人还是要分隔两地。
她把人困在北城做什么?
沈遇安有自己的追求也是好事,总比在她身边闷闷不乐的好。
爱他就要让他开心,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还长,不差这几年。
只是气恼当初他的自作主张,趁着对方愧疚,叶槐提了许多补偿要求。
沈遇安虽然整个人红的跟个煮熟的虾米一样,还是乖乖配合,将叶槐说的东西偷偷买了回来,尽心尽力伺候她,伺候的十分舒服。
吃饱喝足后,叶槐抹了抹嘴,春风满面地离开海城,临走之前拍拍对方健壮的胸口,叮嘱他继续努力,等下个月见面,要检查他的学习成果。
沈遇安被她直白的话吓坏了,连忙捂住她的嘴,在她调侃的目光下红着耳朵点头。
“知道了,你要想我,我给你买了传呼机,放在顾医生家里,你回去就给我消息,知道吗?幸运就麻烦你照顾了。”
“知道了,我是他娘,还用得着说麻烦?再这样,我可要不高兴了!”
叶槐板着脸教训他,沈遇安一点没被吓着,反而笑的眯起了眼睛。
他是知道叶槐爱他,不会真的跟他生气。
连忙低下头,狠狠亲了一口,磨蹭着不肯松手。
“要想我~下个月我就飞过去找你~”
“知道了,黏人精!”叶槐轻轻推开他,“走了,我要上飞机了!”
“嘶~”沈遇安眉头紧皱,胸膛上的伤口不小心被叶槐碰到,一阵刺痛。
“对不起,我也是第一次,下次下手轻点。”叶槐讪讪道。
在对方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叶槐拎上行李进去。
一直到她的身影消失,沈遇安还站在原地没有离开。
沈钱来早就被两人旁若无人腻歪的模样,激的全身鸡皮疙瘩掉一地。
“哥?遇安哥?嫂子已经走了,我们回场子那里?”沈钱来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询问。
沈遇安回神,脸上的表情收起来,淡淡道:“嗯……走吧,上次会所砸场子的客人什么来头?”
“没什么来头,喝多了,已经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