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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已经过了饭点,街上行人比方才还要多,穿着工字背心的大爷也摇着蒲扇聚到宾馆楼下看热闹。

大爷大妈们对着宾馆指指点点,“是丹红她爸又犯病了?”

“老孟,脑梗,已经闹了好几次了,每次犯病也不乐意去医院输液,这能不恶化吗?丹红都快愁死了。”

“老孟这个人,个性古怪,把宾馆交给丹红以后整天窝在顶楼,真说起来,把家安在宾馆里也很奇怪,他们原本不是有家吗?”

在穆昔和应时安的协助下,孟昌宇被送入救护车,孟丹红作为亲属一同上车。

人群自觉散开,给救护车让出一条路,伴随着急促的警笛声,往医院开去。

穆昔说道:“有些情况得问孟丹红,我去医院看着她。”

冉兴平从二人中间挤过来,殷勤道:“刚刚在楼下的人说这男的每天都留在顶楼,也不出门,有事就找女儿,他肯定有问题。”

应时安轻轻拧眉,瞥向冉兴平。

“我先让同事过来,这里也得守着。”穆昔看向应时安的目光有些莫名其妙的警惕,“应队长,可以吗?”

应时安做了个“请”的手势。

穆昔立马跑到宾馆前台去打电话。

冉兴平感慨道:“小穆民警真有朝气,做事真积极啊,你看看她,办事多认真,还知道先把同事叫过来守现场,这么有活力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应时安的思路刚要被冉兴平带走,又立刻拉了回去。

穆昔的目的只是想认真完成工作?

他宁可相信冉兴平是女人。

应时安提醒道:“别打她的主意。”

“咋的,你喜欢她?”冉兴平惊奇道,“铁树开花了?”

应时安拧了拧眉,胸口又闷了,他无奈道:“她有男朋友,不要破坏他们的关系。”

“小穆有对象了?看不出来啊,”冉兴平感慨完又问,“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谁告诉你我喜欢小穆了?”

应时安冷眼瞧着他,“不喜欢你总追着人家跑?”

“我这是有求知精神!我真的很想向她请教请教……”

冉兴平话未说完,穆昔小跑回来,“他们一会儿就过来,我先去医院,你们……你们就回去好好休息吧。”

冉兴平感动道:“小穆真心善,这么关心我们。”

“也不是,”穆昔诚实道,“如果真破了陈年旧案,这功劳得是我们的。”

她看向应时安,努力让自己显得更有气势,表现出来的却是凶巴巴的样子——“刚刚我们可说好了,是我先到宾馆的!”

这是派出所的荣誉!是摆脱倒数第一名的第一步,决不能妥协!

只可惜唐英武不知道穆昔心中的想法,不然一定会感动得老泪纵横。

应时安轻哼一声。

他就知道。

应时安道:“我也要去医院,一起去?”

穆昔说:“我骑自行车来的。”

“那我也骑自行车,”冉兴平当即表态,“没人坐你那破车。”

穆昔:“坐车?”

冉兴平指了指路边停着的车,“喏,他的破车。”

二十万的红旗,在九十年代的物价来说,算是天价。

穆昔:“!!”

当刑警能赚这么多?不是吧?!

穆昔兴冲冲走到车前,“这个年代的车还真复古诶,挺好看的,冉警官,我们在医院等你哦!”

冉兴平:“……”

说好的一起骑自行车?

他还没请教问题呢??

应时安似笑非笑地看着冉兴平,轻轻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转身冷静的朝车走去。

冉兴平:“……”

二十六岁的冉兴平明白了一个道理,有车更招人喜欢。

但感情怎能用金钱来衡量?爱情是无价之宝。

……

他也要买车!

孟昌宇突发脑梗,再一次被送进医院,据悉,这已经是他第五次犯病。

犯病后他不愿留在医院输液,导致病情越来越重,恶化的比同龄人要快得多。

这一次,孟昌宇的命虽然保住,但已经说不清话了。

穆昔是在病房里才看清孟昌宇的容貌。

一个很普通的老头,眉毛是灰色的,白发掺杂在黑发中是灰白色的,额头上有三道很深的皱纹,中间甚至已有黑色泥泞的痕迹。

他看到穆昔了,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努力伸出手,可大半边身子已经不听使唤。

穆昔想听听他想说什么,可惜他不会写字。

“他可能会恢复,也可能恢复不了,这个我们没法给出准确答案。”

这是医生的结论。

穆昔只能把孟丹红叫到走廊。

孟丹红没有大吵大闹,她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惊惧过后,谈不上多伤心,但也没法开心。

孟丹红尚且保存理智,“我不太明白,你们为什么要来查我爸的情况?我爸老实巴交一辈子,不会做什么坏事。”

穆昔安抚道:“所以你更要配合我们,尽快查明情况,你说呢?”

眼下,孟丹红的确需要一个宣泄口。

她不再抗拒,“我……我和我爸的关系其实不太好,他管我管的太严了,我和我妈比较亲近,我妈走了以后,我俩一天都说不上几句话。”

孟丹红记忆深刻,她父亲一直是个严肃的人。

慈母严父,说的就是她的家庭。

年纪小时还好,等孟丹红进入青春期后,矛盾渐渐显露,尤其是她上高中那几年。

她念高中时局势不好,中间断了两年,好歹是没去下乡。

和她同班级的学生很多都下乡了,有的还能再见面,有的一辈子都没回来。

但女孩子总是爱美的,她记得很清楚,她托同学搞到一支口红,宝贝的不得了。

当时买东西可没现在方便,买粮都要凭票,九十年代初票证才完全退出市场。

结果她还没臭美几次,就被孟昌宇发现,在老家的胡同里,孟昌宇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拎到街上,当着邻居们的面,打开口红,涂满了她的脸。

他骂她是狐狸精,骂她是婊/子,骂她不正经。

孟丹红到现在还能想到当时的场景,嬉笑的同龄人和看热闹的叔叔阿姨,那些都是她日日能见到的人。

从那时起,孟丹红不愿再和父亲多说话。

她不理解,为什么涂口红就是放荡不正经,她连熟悉的男同学都没有……他们全都下乡了。

“他老了以后更顽固,每天都窝在家里,我让他下楼走走也不行,我说什么都不愿意。你说我现在虽然说是生意被抢了点,但毕竟这么大个宾馆,我能算是穷人吗?结果他还不乐意治病,干什么都嚷嚷着花钱,我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现在好了,话都不能说了,他可算要老实了。”

穆昔问:“你的家,只是宾馆顶楼?你们一直住在顶楼?”

“我爸非要过去住的,”孟丹红抱怨道,“和客人住在一起多不方便?我们本来有自己的家,他非要把顶楼留下当住房,我不乐意跟着他住,只偶尔在宾馆留宿。我也不知道他对顶楼的感情怎么就那么好,我说把一半改造成餐厅也不乐意。”

顶楼,不对外开放,每日守在家里。

这一切都说明,顶楼藏着秘密。

穆昔说:“明希宾馆的最后一间房,你还记得吗?”

“记得,包衡那孙子真逗。”

穆昔道:“我们怀疑他是在模仿你们。”

孟丹红怔住。

穆昔解释道:“虽然现在还无法解释清楚,但是当时给明希宾馆施工的黄国安留下了暗道,黄国安有个女儿叫黄瑜,她……”

“黄瑜?!”

应时安问:“你认识?”

“她,我,她……”孟丹红心跳加速,足有两秒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是我初中同学,我俩关系很好,中间有两年没上学,我们还一起偷偷学习,说要等着高考恢复的那天……后来她失踪了。”

黄瑜与孟丹红是初中同学,两人初中那会儿喜欢织毛衣,因此聚在一起。

黄瑜的性格很好,孟丹红脾气稍微火爆一些,但也绝不是乱发脾气,二人的性格很互补,关系愈来愈好。

孟丹红还曾送给黄瑜一条自己都没有的布拉吉,黄瑜则会把父亲给她买的白色运动鞋偷偷给孟丹红穿。

高考恢复的消息露出来时,她们欣喜若狂,畅想着未来一起考上大学的模样。

可惜一切都是奢望。

赶到明天宾馆的是安良军和林书琰。

林书琰的师父不在所里,他现在归安良军调配。

穆昔坐应时安的车赶到宾馆,林书琰与安良军正在楼下等他们。

“说好了?”

“她答应了,”穆昔恭谨道,“您放心,办事规则我懂,我是守规矩的人,不会撒谎的。”

应时安:“……”

他低头看向穆昔。

徒手翻窗、铁丝开门,守规矩。

花言巧语、巧言令色,不会撒谎。

穆昔把应时安拉到前面,“而且这次是咱们先发现的哦,他是凑数的。”

应时安:“……”

还很贪功。

总结一下,穆昔是个守规矩、不撒谎、大公无私的好人。

如果不是应时安还长了眼睛和耳朵,他就要信了。

安良军似笑非笑两声,意味深长道:“行,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

放心才怪。

几人当即往顶楼去。

终于能光明正大打开那扇门。

穆昔有些忐忑,这个案子已经不是鸡毛蒜皮的范畴,她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什么画面。

穆昔挪向林书琰,在场人中,只有林书琰和她年纪相仿,还是亲同事。

“如果没有暗道怎么办?”

折腾这么久,如果她一开始就想错了……

林书琰好笑道:“你也会担心?”

穆昔:“?”

听着好像不是好话。

穆昔问:“你是在说我脸皮厚吗?”

“咳,”林书琰说,“我不会撒谎,你别难为我。”

穆昔:“……”

果然不是好话!

林书琰笑道:“不用有心理负担,有疑点去检查是我们的工作,就算什么都没发现又如何,这是我们派出所的事,就算有不好的结果,也是我们一起承担,不是你一个人来承担。”

穆昔感激涕零。

不愧是学霸,说话就是好听!

穆昔身后,应时安冷冷地看着林书琰。

他?

谈的对象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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