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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殉葬制度

“什么!?轮奸致死?”

汉武帝格外震惊,这印度不仅食物让人反胃,连国风都令人作呕。

一个被强奸致死的女性啊,不敢想她死前得有多痛苦。

如果说汉武帝是震惊,那始皇帝就是震怒了。

在秦朝,没有男女不平等的说法,更没有女子贞操廉洁的观念。

在这里,生育过的女子最受欢迎,这代表她健康、能生。而且女性也能自立门户。

这印度竟被誉为强奸大国,可见其不堪程度不止于此。

【150毫升是什么概念?一个未婚女性的子宫大小只有5毫升,可想而知这位女医生她遭受了多少罪!更残忍的是她身上有120多处被虐待的伤口,骨盆骨折,眼睛流血都不是最恐怖的,她连双腿都被折磨成向后弯曲90度,她凄惨的躺在休息室的地上,或许那些侵犯的男人有些还曾是她救助过的病人。】

【更让人愤怒的是当地警方的不作为,事件发生后,仅抓捕了一人,甚至最开始还说女医生是自杀的,何其可悲。她本来可以救很多人的,她的人生也本应是美好的,可最后却以如此屈辱的方式死去......】

根本不敢想她到底被多少人轮流侵犯。

唐水放出的女医生伤口的图片和双腿折断弯曲的图片,更是让许多胆小的人瑟瑟发抖,害怕的抱紧自己。

最后,看着天幕上笑容甜美的女医生,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是惋惜、是愤怒,更是心疼。

【其实古代对于女性的压迫,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例子,那就是人殉制度。殉葬这一制度几乎贯穿了所有朝代,曾有帝王废除了它,但又有人重新恢复它。比如说明太祖朱元璋就曾恢复人殉。史书记载,朱元璋去世后有46个妃嫔殉葬。这是非常严重的历史倒退事件之一!】

“啊?朕以后会恢复殉葬吗?”朱元璋想想,自己还真有可能这么做,心虚得眼神直飘乎。

【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不能成为千古一帝的原因之一。】

朱元璋坐不住了,在龙椅前来回踱步。

突然,天幕出现了各个朝代关于殉葬的信息,没有用人殉的皇帝名字为黑色,如秦始皇、汉武帝等。用了人殉的皇帝名字则为红色,而天幕上大部分皇帝的名字都被标红了。可想而知殉葬制度有多严重。

始皇帝看着天幕上自己的名字,并没有觉得很开心。

后世人是怎么知道他没有使用人殉的?是不是他的墓......

汉武帝则是纯开心,嘿,他的名字是黑色的,今天也是很开心的一天呢!

而朱棣这边,看着自己红色的名字,立马下旨废除人殉,并且要求明朝后世皇帝都不能恢复。

朱瞻基欲言又止,“爷爷,您这样,太爷爷那边又该不开心了......”

朱棣理直气壮,完全不担心朱元璋不开心。

他就废除,那咋啦?

反正朱元璋再生气也打不到他身上。“管不了那么多了,你爷爷我啊要保住自己再说。”

而朱元璋这边看着朱棣的名字快速的由红变黑,气得脸都扭曲了。“不孝子朱棣!!!居然留他老子自己在这上面。去,给咱把燕王叫来,咱和他联络联络感情。”

燕王朱棣:“......”

永乐帝干的事情,关我燕王什么事?有本事你去打他呀!

当然,这话他不敢明说,他怕他爹抽他抽得更狠。

许多皇帝纷纷破防了,然后下旨废除人殉制服。

【人殉制服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女性的迫害之一,因为殉葬的大多是女性居多。其实女性的地位不是一开始就这么低的,毋庸置疑,女性的力量确实比不上男性,在耕种劳作上,也是男性为主居多。但女性的力量也不容小觑,许多方面女性也体现出了她们的重要性。因此更早的时候,女性的地位其实比男性地位要高很多,统领者一般都是女性为主。】

“什么?让女人统领男人?那成何体统?”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啊!这不是天幕,这是妖物!”

一些酸儒就是听不得女性两个字,这好像触及了他们弱小的自尊心。

不过没关系,无人在意他们。

【到了秦汉,女性的地位也是很高的,就拿始皇帝为例。秦始皇在统治期间,为女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律法,主要是为了提高女性的地位和权益,这些律法非常前卫,很有效的保护了女性的利益】

听到唐水以自己为例,始皇帝挑挑眉。

没错,我大秦在生产劳动上没有男女之分,大家都是牛马,都得给我去干活!

【其中最为人道的就是给予了女性在婚姻和财产方面的权益保障,首先,秦法规定女性婚前的财产即使是婚后也拥有所有权;其次,女性拥有土地权和种植的权利,这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是非常少有;再次,女性有离婚并且分配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女性也有自主婚姻权,不受舆论谴责。值得一提的是,在秦朝,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性是非常受欢迎的,这代表这个女子健康、能生。不像明清两代,禁止女性再婚不说,还要立个贞节牌坊道德绑架人家。】

“这有什么奇怪的?难道这些律法后世没有吗?”

“就是就是,原来后世的女娘们过得那么惨吗?”

大秦的女性窃窃私语,不敢相信后世的女子过得都是什么生活呀?虽然某些方面她们过得不如后世,但在这点上他们显然是胜利者。

其他朝代的女性也是极为震惊,秦始皇居然会为女性专门立律法,这还是她们认为的暴君吗?这分明是难得的明君才对啊!

【不仅如此,始皇帝还制定了一条特别针对女性的法律,那就是“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意思就是如果婚姻中男方出轨,妻子有权杀死丈夫并且不被视为犯罪。并且如果丈夫家暴妻子,会被处以耐刑,也就是剃光头发以外身上的所有毛发,这在古代是非常严重的刑罚。这些律法不论是放在现代还是古代都是非常罕见的。】

“什么?杀夫也无罪!?”

一些长期被丈夫家暴的女子眼中蹦出强烈的亮光,恨不得自己是生活在秦朝的女性,这样至少她还有活路。

可一想到不可能,等待她的只有丈夫的拳头,又心灰意冷起来。

大秦的律法让天下所有女子为之一振,如果这样的律法沿用到至今,她们还会害怕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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