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少女摔死的背后真相!2002年遂平县310凶杀案
2002年3月10日晚10时许,春寒料峭,位于河南驻马店的遂平县城区灯火辉煌。“呜哇……呜哇……”一辆急救车鸣着警报向医院飞驰而去。
“是不是又出车祸啦?”街上的行人猜测着。
急救车驶到中心医院住院部门前。“嘎——”的一声,车刚停稳,就见一对农村夫妇抱着一名已经昏迷、全身鲜血的幼女匆匆跑向急救室。
“医生,医生,快点帮我女儿看看!”言语中充满了心酸和焦虑。
伤者谢小燕9岁,因外伤后流血5小时左右,呈失血性休克状态,呼喊也没有回应。当晚正在值班的医生急忙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
在抢救中,医生发现小燕头部伤势极为严重:头顶部皮肤缺损3.3厘米呈圆形,右侧颞部至枕部共有10条头皮裂口,右颞顶部有一约5厘米裂口、右颞部有两条约7厘米裂口,枕后部见一约4厘米裂口,深达颅骨,至颅骨骨折……右耳至颈后部中下段皮肤及肌肉断裂,且右手中指近节指骨骨折。
医生询问伤者的致伤原因。其父母称,女儿是被摔伤的。当晚7时许他们回家发现小女儿受伤,才急忙将其送到医院抢救。
两个小时过去后,谢小燕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为谢小燕整理遗体时,却发现其头面部伤口污染不严重,全身无泥土污染,伤口裂开处边缘整齐。除右侧头顶部及右耳、右面颊部皮肤损伤外,整个躯体无任何擦伤痕迹,从伤型来看应是锐器伤,与其父母所称“摔伤”的说法大相径庭。
医生遂反复询问其父母,让其告诉真实致伤原因,而对方仍然否认是刀伤。
这就稀奇了?在事实面前,伤者的父母亲为何要说假话呢?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情呢?
11日凌晨零点30分许,带着疑问,值班医生遂向医院值班领导汇报了情况,医院领导随即决定天亮后向警方报案。
3月11日上午9时许,遂平县公安局接到医院报案,怀疑该院昨晚抢救无效的一名9岁幼女是被他人伤害致死,而其父母却称是摔伤,请求查证。
民警赶到医院走访调查,先找到医生掌握了初步情况后,再找到伤者的母亲胡海秀详细查询。
胡海秀告诉民警:昨晚天黑后,她与丈夫谢业学给兄弟拆完房子回家,发现满头是血的女儿睡在床上,衣服已经被血湿透,在家的大女儿小莲说妹妹是在屋当门摔伤的。谢业学见小女儿昏迷不醒,急忙找邻居借了50元钱,准备背着女儿连夜往医院赶。有好心人见状打电话叫来急救车,帮忙将其送到医院抢救。
民警结合伤情和胡海秀的叙述分析,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情节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的故意伤害案。
行为人究竟是谁?致伤原因?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其大女儿小莲查询。
事不宜迟,民警迅速驱车赶往谢业学家调查。几十分钟后,警车来到常庄镇常庄村。
谢家是当地有名的特困户,几年前由政府动用扶贫资金为其修建的一栋三间平顶水泥砖房就座落在山湾下村耕道边约3米高的坎上。民警来到谢家,却发现大门紧闭,谢小莲没有在家。
经对该房屋周围进行勘验,没有发现外来滴血;而在其家下公路的小路路边、田坎同样没有发现血迹。只在谢家厨房门前的地上发现大量已经浸入地面、干涸的血迹及少量毛发。由此,可以排除伤者系“在屋门前摔伤”的说法。推断分析,伤者的伤型极有可能系打斗形成。
民警找附近的村民了解情况,得知小莲在坡上放牛,于是将其找了回来。然而,当谢打开大门,民警却发现屋内空空如洗,连一张像样的桌子、凳子都没有。民警只好将小莲请到附近的邻居家做调查笔录。
19岁的小莲,仅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在民警再三动员,请其配合讲清她所知道妹妹致伤的真实原因时,她却用手不停地擦着鼻子,眼睛不时地瞟来瞟去,反复说妹妹是被摔伤的。观其言行,不难发现其心中充满着矛盾与不安,似在刻意掩盖着什么。
“你自己的亲妹妹,如今伤得这样子,难道你当姐姐的一点都不心痛吗?”民警语重心长地对其开导着。
提起姐妹情,小莲的眼眶不由得红了。
民警趁热打铁:“你不要怕,把你看到的或知道的全部如实告诉我们,有我们给你伸张正义!”
很快,小莲眼里闪出了泪珠,在经过10多分钟的思想斗争后,她终于抖露出民警想知道的情况:“是……是郑建二砍的。”
民警追问得知,其所称的“郑建二”真名叫郑无刚,男,现年30岁,小学文化,家住吴集村,务农。200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郑与时年17岁的小莲耍朋友。之后不久,两人就同居了,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小莲说,案发前一周,她送妹妹回娘家后就没有回“婆家”。3月10日下午5时左右,“丈夫”就来喊她回家。当时小莲的父母不在,家里只有两姐妹。妹妹与郑无刚发生争吵,郑就用木棒打,后又拿来一把柴刀砍。谢称自己把“丈夫”的柴刀拖下来后,她也被砍了一刀背。郑把妹妹打了后把木棒摔在公路坡坎下的油菜地里就跑了,小莲把全身是血的妹妹抱进屋内的床上……直到天黑后其父母回家。因害怕父母责怪,也担心“丈夫”报复,她谎称妹妹是“摔伤”的。
“你们看,我身上衣服都是被妹妹流的血打湿的!”小莲边说边脱去外衣,民警看见其白色内衣上有干涸的血迹。
按其指认,民警现场提取了其家中唯一的一把柴刀和已丢弃的一根约1.6米长、尖端沾附有少量血迹的木棒。
初步调查情况表明,郑无刚作案嫌疑急剧上升。这起恶性伤害案件的真凶终于浮出水面。
专案组立即派民警到郑无刚家中抓捕,但其家人称郑外出多日,至今没有回家。与此同时,民警来到郑无刚的姐姐家中,了解郑无刚的行踪。
据其姐姐称:“3月9日中午,郑无刚到我家帮忙挑泥巴砌院墙堡坎,当晚就住在我家,第二天帮忙后于下午4点左右到他‘老丈人’家去了。3月11日早上,打电话上去叫人喊他来吃早饭,小莲的幺伯娘说郑无刚已经走了。”
由此看来,郑无刚具备作案的时空条件。
调查结束,民警反复向其家人及村、组干部宣传法律、政策,请其家人及村、组干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一旦发现郑无刚的行踪,主动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听民警介绍说郑无刚涉嫌伤害9岁的无辜幼女,郑家亲友均表示要尽力配合警方工作。
3月12日,民警继续对郑无刚进行追捕,找到其姐夫吴某继续调查,做工作请其帮助寻找郑无刚,以便查清事实真相。
当日下午6时许,民警接到举报,突然来到吴某家,将郑无刚当场抓获。
经初审,身心疲惫不堪的郑无刚如实交代了自己一怒之下持刀砍伤“小姨妹”的犯罪事实。当晚,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人郑无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次日,在对郑无刚进一步的审查核实中,民警发现其交代的内容与小莲所述部分内容有矛盾。除作案时间、地点、致伤过程与民警掌握的初步一致外,郑无刚交代作案时小莲并没有在家,所用的凶器是谢家的一把旧菜刀,没有用其他东西打击,作案后已将凶器抛弃到现场附近小地名叫大溪沟处的山林中。
小莲与郑无刚究竟是谁说了假话?其作案动机究竟是什么?
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第二天上午,民警押解着郑无刚来到其交代抛弃凶器的现场搜寻凶器,很快找到了一把刀面上还沾附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经谢业学等人辨认,刀确系谢家在案发后不见了的菜刀。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再次找到小莲核实。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小莲最终承认自己陈述的“妹妹被郑无刚伤害时自己在家、郑用柴刀、木棒行凶”等内容是向民警讲了假话。当时的真实情况是:她回家后发现妹妹已被砍倒在地,妹妹说是郑无刚砍的。
“当时我还问我妹,他(指郑无刚)为什么要砍你?我妹说骂了他几句,说天都要黑了,来我屋里做干什么,他气倒了,就砍的。”
至于沾血的木棒,是小莲“发现妹妹受伤倒地后其身下有木棒,便‘估计’是郑无刚行凶用的,我把妹妹抱进屋里的床上后,就把木棒抛到公路坡坎下的油菜地里了。”
事实胜于雄辩。经过连续4天艰辛的查证,公安民警终于查清了整个案件的真相。
从本案的当事人供述,2003年下半年,经媒人牵线搭桥,17岁的小莲与29岁的郑无刚耍起了朋友。之后不久,两人就同居了。小莲由此成为郑家的“媳妇”。由于谢家在当地是响当当的贫困户,几年前由政府用扶贫资金为其家修建了水泥砖结构的三间平顶房,替换了原住的一间摇摇欲坠的木房;家中无一件像样的家具,一家四口同睡一张破旧的木床,家中的粮食仅够勉强糊口,此外也没有任何积蓄。
一家人除父亲有初中文化、小莲是小学二年级文化外,其母亲与小女儿都是文盲。在这样一个家境贫寒的背景下,谢家对女儿的“婚事”也没有过多干涉,至于女儿是否达到法定婚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也就漠不关心了。然而,成“婚”后,与“丈夫”相差10多岁的小莲,由于其年龄、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产生了不和谐。高兴时就去郑家当“媳妇”,不高兴时就回娘家,任性的她经常回娘家长住,不愿回“婆家”,如此这般便引起了“丈夫”的不满。
因无钱上学的小燕不时到姐姐“家”中玩耍,而且每次来,小莲都喊妹妹与自己、“丈夫”3人同床睡觉,这更加深了心胸狭隘的郑无刚的怨恨。
随后,“媳妇”就以送妹妹回家为借口经常回娘家。其中,郑无刚还两次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一次是几块,一次是二十几块,反正是她俩拿的,但很可能是她姐姐拿的。”他认为“媳妇”很懒,不爱做事,于是积怨加深。而小莲认为“婆媳”关系难处,加之“丈夫”不爱劳动等因素,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对这桩“婚姻”关系产生了冷漠。
今年春节过后,妹妹小燕又到姐姐“家”中玩了一段时间。3月初,小莲又以送妹妹为由要回家。
见“媳妇”回娘家后竟有一周的时间没有回来,3月9日,郑无刚趁外出有事,准备再次回“岳父”家中接“媳妇”回家。
3月10日下午4时许,当郑来到谢业学家时,只有小燕独自一人在家。郑问其姐姐、父母到哪里去了,小燕回答不知道姐姐、父母到哪里去了。本就对其姐妹二人有怨恨的郑无刚,见对方没有把自己这个“姐夫哥”放在眼里,不仅没有给自己端水煮饭,还要赶自己走,认为是其全家合伙在骗自己。他越想越气大。在对方回答“姐姐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后,他随口便骂一句,小燕于是回骂,对“姐夫哥”心存不满的她边骂边准备锁上大门往外走。
气急之下,郑无刚将其拦住,随即从其家厨房里的一把破木椅上,抓起一把菜刀对准小燕的头部一阵乱砍。
按其交代所说:“把她砍倒在地,反正是没有动了,死没死不知道。”“她不听话,就要砍她,我没想把她砍死。”
作案后郑无刚将凶器菜刀扔在距离现场不远的山林后逃离现场。不一会,小莲从坡上赶鸭子回家,发现妹妹倒在厨房门前血流不止,随即将其抱到卧室床上,并问其原因。小燕告诉姐姐是“姐夫”砍的,原因是她骂了他几句,郑无刚气不过就用菜刀对她乱砍。
当晚7时许,与妻子一同回娘家帮忙的谢业学夫妇回到家中,发现女儿已经处于失血性昏迷状态、右耳被砍掉起,连忙送往医院,最终小燕不治身亡。
至此,“3·10”凶杀案真相大白。
2002年12月,郑无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