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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约平江路

从韩梦住的地方回来,已经很晚了,天空已经微微泛白。

“我再这么连续下去几天,怕不是要凉了。”我自嘲的说了一句,打开了大门,现在的我只想躺在床上睡大觉。

门开了,整个屋子灯火通明的,齐瑶的卧室门也开着,见我回来了,她马上走到门边,“丁容,我给你发了那么多条消息,你怎么不回啊?”

“啊,有吗?”我有些诧异,拿出手机一看,果然是齐瑶发的多条消息通知,挠了挠头,“齐瑶,不好意思啊,我没看手机。”

“是没看手机还是没回啊?”齐瑶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能问出这句话,可见有一些情绪了。

我眉头微皱,想起她之前跟我说的话,没好气道:“这话问的,没看就是没看啊!”

齐瑶的身子颤抖了下,”丁容,你是不是怪我之前跟你说,让你别回来,对不起,这件事是我做的欠考虑了,我向你道歉。”

齐瑶向我道歉弄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没,我今天刚好和朋友吃饭来着。”

“哦,那下次给我回个消息呗。”齐瑶还是耿耿于怀,我就搞不懂了,我回不回她的信息至于让她这么纠结吗?再说了我是真的没看手机。

“齐瑶,我今天有点累了,我想去睡觉了。”我跟齐瑶说完后,就来到自己卧室,整个人一下子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两点多了,打开手机的时候,发现齐瑶又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丁容,我有事回家几天。”

齐瑶离开了吗?我打开卧室的门,发现隔壁她的房门锁上了,蓦地心里好像落空了一样,回了她一个好的。

这还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呆在这里,以往这个时候,齐瑶多半是在房间睡觉。午后的阳光格外刺眼,我洗漱了下又把衣服晾好,如此美妙的一个周末午后啊,干点什么呢?

我打开了电脑,却又不知道干啥,玩游戏是找不到队友的,做点工作上的事吧,又感觉纯属憨憨,最终打开了音乐软件,放起了歌。我窝在床上,房间里回荡着霉霉的歌声。

人生会有很多独处的时刻,这些时刻或开心或难过或惊喜或遗憾,但不是每次都会有bgm,我的意思是珍惜每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总有人说着浪费生命的话,但是生命本身就是有一部分用来浪费的,不是吗?

听了一会儿歌,手机又震动了下,是孙梦影给我发的消息,“丁容,今晚有空吗?”

“有空,梦影怎么了?”

“出来玩儿呗!”

千金大小姐约我出来玩,真是难得啊!我本身也没什么事就答应了。

我和孙梦影约的是晚上七点,五点多的时候我就开始准备了,刮了刮胡子,还特地洗了个头,选了一件修身的短袖和牛仔裤,等到六点的时候就准备出发去我们的约定地——平江路。

我想每个呆在苏州的人、每个来苏州游玩的人,都避不开一个地方那就是平江路。一条历史街区,一条沿河小路,却极大的保留了古城缩影。水路并行、河街相邻,端的是个好地方。

孙梦影在平江路的入口处等我,她穿着黑色的薄款西装,下身搭着一条淡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显得非常慵懒,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自然的垂落,手上拿着一杯咖啡朝我挥手。

美女就是美女,即使她不向我挥手,我还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将她认出来,因为真的很养眼,余光瞥去,已经有很多路人在朝她的方向拍照了。

我和孙梦影并排走着,这是我第一次来平江路,只觉得这个地方人真的不少,还挺热闹的。

孙梦影喝了一口咖啡问我,“丁容,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我忘了给你带一杯咖啡了。前面有绿豆汤、糖粥和赤豆圆子,你要不要喝,我请客!”

“不用了,不用了,我还不想喝什么?话说梦影你对这里很熟啊?”我拒绝了孙梦影的好意。

孙梦影也没在意,点了点头,“是啊,我从小就在苏州长大,来平江路的次数我也记不清了吧,你是第一次来吗?”

我点了点头,孙梦影却大呼好耶,“那正好,我给你当导游,哈哈哈!”说完还将手中的咖啡在我眼前晃了晃,“还有大半杯,你要不要喝?”

我朝她翻了个白眼,孙梦影是不是有让人吃她剩下来的东西这种特殊癖好啊?不过她好像对别人也不这样。

孙梦影扑哧一笑,“哈哈哈,逗你的,这咖啡挺好喝的,我才不舍得给你喝呢!”

“那最好,不过你晚上喝咖啡不会睡不着吗?”

“不会啊,习惯了都。”

和孙梦影在平江路上走着,夜色也慢慢降临,两边的灯火亮了起来,有一种都市与古城结合的氛围,走了几步路听见悠扬的古琴声,我停下了脚步,闭上眼睛,试图在人声鼎沸中听清旋律,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孙梦影就站在我眼前,离我不到一手肘的距离,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一退,“梦影,你干嘛呢?”

孙梦影眨着大眼睛,疑惑道:“丁容,你是没睡好吗?怎么站着也能睡着啊?”

我内心一阵无语,“什么跟什么啊,我就是听丝竹之声呢!”

孙梦影哦了一声,指了指前方,“那儿有丝竹之声,是一个评弹博物馆,要去听听吗?”

苏州评弹,远近闻名,可我这土猪还是品不了细糠的,摇了摇头,“太高级了,听不来的,还不如去吃点东西呢!”

一提到吃东西,孙梦影的兴致就来了,“走走走,我带你去吃啊!”

说完就拉着我,迫不及待了,不一会儿,我们两个人坐在桥边啃鸡爪子,是的,啃鸡爪子。

孙梦影见我迟迟不吃,又介绍道:“丁容,你可别小瞧这鸡爪,鸡脚旮旯,很有名的,你尝尝!”

我咬了一口,确实很糯很香,寻常的鸡脚没法儿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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