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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洋葱骑士

“我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作为风暴地至高公爵的次子,我从小就被要求学习各种被记载的战役以及各种军事书籍”

(史坦尼斯图)

“从传说中的先民战役到安达尔人征服大陆和森林之子,从瓦雷利亚奴役其他民族到伊耿征服大陆,我敢说这个时代没有任何贵族能和我比军事方面的素养”

“大家都认为我是一个死板又公正的人,我敢说他们都错了”

“我很喜欢政治,在不断地学习中,我发现了:作为一名军事家,必须会政治!”

“一个只会打仗的人是极其愚蠢的!”

“我在研究战争的时候,发现战争和两个因素分不开,那就是金币(经济)和政治。当然我也看到了在每场战争之后的尸横遍野”

“作为公爵次子,我自然是站在我们家族这边,我不会去站在普通士兵和百姓身上去思考问题”

“但我依旧崇尚公平和正义。我严于律己,娶的妻子也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人。我知道很多人会说我不懂享受,但他们肯定不懂我在研究各种战役和政治事件和约束自己时候的乐趣”

“我对我哥哥是忠诚的。我不会觊觎他的权力,我只想在我有限的生命里有机会将我的事迹颂唱大陆,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公平和正义可以让这个世界更有秩序一些”

“是的,我喜欢秩序。我喜欢一切在有限约束下按部就班的运行,我的哥哥从小就喜欢很多东西,但我很克制,我也不会跟他抢,我也抢不过。”

“当我知道疯王将北境至高公爵继承人头狼弄死后,我是震惊的”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愚蠢的王,因为即使把合法继承人控制也能让北境诸侯忌惮”

“但他就是杀了。而我的哥哥的好朋友奈德.史塔克,或许不叫好朋友,他们像真正的兄弟。他们发动了一场战争,我哥哥有四分之一的坦格利安血脉,因此他是有对铁王座的宣称权的”

“我无条件支持我哥哥,我知道这场战争输了,拜拉席恩家族将会被坦格利安家族彻底除名”

“在我哥哥首战大胜的时候,我破天荒的喝了一大杯酒,知道我性格的人都知道,我不喜欢喝酒”

“当他遭遇一万河湾地的河湾骑士的时候,我为他伤心。但我也行动起来了,这场战争拜拉席恩家族输不起。我在风息堡各处巡视,认真检查每一处城墙,认真去公平的对待每一个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的骑士和士兵。我尽可能的聚拢了周围领地的粮食和士兵”

“当充气鱼公爵,也就是河湾地至高公爵梅斯.提利尔带着五万兵到达风息堡城下的时候,我这里只有五千人。包括一千风暴骑士,两千锁子甲铁锤兵,一千长弓手还有一千十字弩手”

“他竟然愚蠢的想攻占风息堡。风息堡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坚固堡垒,只有西边一个方向可以进攻,这意味着我可以实践一下我的守城能力了”

(风息堡图)

“风息堡有30米高的圆形外墙,城墙厚度可以达到12米!他想攻进来只有从城门口一个方向”

“我会给他这个机会吗?”

“不会!”

“他试着用攻城车进攻,却被我的长弓手和弩手射成了筛子,不到五十米的破甲箭矢可以轻松穿透锁子甲,他们的圆盾只能保护他们头部区域,但是身体却挡不住我的长弓手的破甲箭矢”

“他的部队死了三千人后,他就不敢进攻了,我把人吊了下去,每夜能从死人身上扒下很多锁子甲,这玩意还是比较值钱的”

“但梅斯手下有高人,他围困住了风息堡,打算饿死我们”

“他成功了!这一困就是八个月!我哥哥将大部分粮食都带走了,然后就在涔树滩战役中被缴获了”

“很多士兵都开始杀马了,我要被困死了。士兵可以投降,但我不可以,我准备战死”

“但奇迹发生了,一个叫戴佛斯.席沃斯的年轻走私犯,他竟然组织了一大批愿意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的贵族们的很多渔民小船,他很聪明”

“他用大部分小船,骚扰围困在风息堡海上的雷德温家族的青亭岛舰队,然后一船船的洋葱和咸鱼被我们用大吊篮吊到了风息堡内”

“我没见过这个走私犯,我只知道他叫戴佛斯。我很佩服他,也很感激他。”

“由于小船太多,后来青亭岛舰队直接摆烂了,我的粮食危机也就此解除”

“但是充气鱼的军队的粮食危机可没有解除。要知道风息堡周围常年是下雨的,一下雨道路就会泥泞不堪,周围的贵族都是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的,他们在不断偷袭梅斯的运粮车。那可是五万人,加上战马,一个月就要消耗几十万单位粮食,他也缺粮!”

“风暴地山谷遍布,道路险峻,梅斯最后带兵走了,去消化夜歌城公爵领了”

“我见到了那个走私犯首领,我在众人面前夸赞他,并送了他一个响亮的黄金骑士称号”

“洋葱骑士!他是贵族了,我也会在战后为他找一处骑士或者男爵城堡,以嘉奖他的智慧和努力”

(洋葱骑士)

“但他有污点。他以前是一个走私犯,如果我不对他以前的罪行加以惩处,所有人都知道风暴地至高公爵家族在分封贵族的时候,只看功绩,不看曾经做过的事”

“我彻夜和戴佛斯聊了一宿,我要把他的小拇指当众砍了,也让他彻底洗白!”

“他是一个有种的男人,他同意了!通过聊天,我明白了,这人会是我的好朋友。他出身君临跳骚窝,却希冀公平和正义,他也是听说自己崇尚这些才花了大半年组织人手支援风息堡的”

“我在数千风暴骑士和风息堡军民还有他的同伙的见证下,把他的小拇指用匕首切下,他没有嚎叫!而是忍着痛苦,接过了我作为至高公爵子嗣封给他的黄金骑士翎羽。”

“我把他扶起来了,我很喜欢他。我要尽我努力让他的梦想完成,那就是为他组建一支强大的海军舰队,把盘踞在石阶列岛的众多海盗彻底剿灭!”

“他的家徽也被他设计出来了,是灰色背景上印有洋葱的船帆的小黑船,族语是“扬帆起航”,他把洋葱骑士当成荣耀了”

(席沃斯家族族徽)

“他把我切下来的小拇指装进了密封瓶子,并戴在了脖子上。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和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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