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非礼勿视
那人三五步已经几步跃到了朝瑶的面前。
“抱歉,在下不知道白虎是伴着你长大的,当时情况紧急失手杀了它。还望姑娘见谅!”
“不用道歉,白虎没死,我刚已经给它服了药。”
“没死?”
“是的”朝瑶顿了顿又道“可能对它来说你很陌生,才攻击你的,也有可能......它……它是.....真的饿了。”她坏笑的看了看林箫,林箫也摇头苦笑。
“那个,你怎么知道白虎是陪我长大的,难道.....?“
“刚你们说话的时候我远远听到的。”
“远远听到的?有多远?”
那人指了指后山过来转角的那块岩石说:“就在那边!”
朝瑶吃了一惊,那么远,这人耳力够好的。但以炎七的功力怎么会发现不了,可炎七怎么会留着一个外人在此而不动声色呢?
“那只白虎,你,经常见到它么?”林箫问
“只是偶尔会见到,小的时候跟它打过几架。”
“跟白虎?打架?”
“是啊,第一次是六岁的时候,那时它还是个天不怕地不怕、不肯服输的小虎仔,见我个头小就想吃了我,当时我孤身一人在后山下的密林里抓野兔呢。”
“然后呢?有没有被它伤到?”
“有,我当时法术还不精通,也只是会点微末功夫。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耽误我把它暴虐一顿”说着,朝瑶在一旁的岩石上坐了下来。
“六岁,那么小,你是怎么暴虐它的?”林箫也跟着坐在了朝瑶的身边。
“那不能随便透露吧,太伤大雅了。”
“哈哈,姑娘莫不是没打过那白虎?”
“怎么可能,它抓我,我就抓它,它咬我我就咬它,比它咬的还狠。哼,它才不是我的对手呢!”
“哈哈,姑娘甚是有趣,那后来呢?”林箫几时见过如此性情的女子,不禁多看了几眼朝瑶。随后展颜一笑,甚是俊美。
‘若非在这山中苦修多年,当真是扛不住如此美色。’朝瑶暗暗想着。
“后来, 后来我就跟白虎扭做一团,谁也不肯放手,我当时几处被咬伤,它也没好到哪里去,半边脸的胡子都被我拔掉了,还拔了好多虎毛呢!哈哈,你是不知道,它当时被我拔的有多丑,身上凸了好几块,跟没穿衣服似的,哈哈哈......”
沉浸在往事中意犹未尽的朝瑶,隐约觉察道林箫的目光,觉得甚是不自在,于是微笑的回了他一眼。
“第一次打架就这么凶猛啊,姑娘真是个奇女子!”林箫盯着朝瑶笑道,这般性情的女子,着实有趣。
“嘿嘿,过奖过奖!”
“那下面还打过几次?”
“随着我功夫见长,它在我手里吃了不少苦头,之后只是远远的看着我,再也不敢来招惹我了。”
“原来姑娘这么厉害,是因为从小的陪练是只白虎啊,果然了得!”
“说什么呢,让我看看你的伤势如何了。”
朝瑶拉过他的手臂,指腹下脉象平稳,除了内里有些虚弱以外并无不妥。可她不知道,当她很自然的拉过林箫的手腕时,他的心跳仿佛漏了一拍。为了掩饰此时的不知所措,林箫收了收心神主动问道:
“姑娘,可是有什么不妥?”
“未有不妥,公子放心,给我一两天时间,定能好个七八成!”
“姑娘当真是妙手仁心,再次感谢姑娘!”
“哎,不必言谢!正有一事有求于公子,若公子能答应,朝瑶定当奉公子为救命恩人,天天上香求菩萨神仙佑你平安顺遂!”
“若林某没猜错,姑娘是想在下带你出去?”
“是的,既然公子猜到了,可愿陪我走这一遭?”
“这......林某定当誓死相护!”他说的恳切,朝瑶心下感动,想着要是以后若他有个千难万险的她也定当竭力相帮。
“姑娘可熟悉水性?”
“经常玩水,也潜到潭下过,但不曾潜到潭底,不知能坚持多久!”
“那我们修整一日,明日我们便去试试,如果不能坚持再上来另想他法。”
朝瑶点头应允,他们他来到柴房,看着白虎还未苏醒,又给它喂了些水。用完晚饭后,各自回房睡去。
次日,天刚亮朝瑶就被白虎那能搅乱整个山林的呼啸声惊醒,声音浑厚很是威武。朝瑶立马起身,来不及梳洗就朝后院跑去。
一进门就看到林箫蹲在地上,伸手递了水给白虎,白虎不悦,对着冲不破的结界再次发出呼啸。一见到朝瑶,白虎立马停止发怒,痛苦的趴回了地上。她没注意到此时的林箫看到她穿着里衣光着脚跑来的情景,自顾自的跑到白虎身旁,用以前个跟白虎谈判的语气说:“虎老弟,我们谈谈!”紧接又着说:
“你,受伤了,我帮你医治的。”说着指了指它的头和腿又道:“你的伤还没好,乖乖的再吃一颗药丸,伤好了我就放了你。明白?”见白虎并不反抗接着又道:“先说好啊,他,不是坏人,勿要再动气伤人了啊”她指了指身旁的林箫对白虎说道。
说完塞了颗药丸在白虎嘴里,它似乎听得懂朝瑶说的话,乖乖的吞了药丸,很乖顺的趴下了。
从小就这样,她让它走远点,白虎就老老实实的不来招惹她;她让它过来,白虎也会很听话的过来陪她玩。不过多数会打起来,因为它的爪子非常锋利,经常会弄伤朝瑶,然后就会被暴打,再然后就是一童一虎扭做一团。不过她们从未给对方下过死手,这就是从小到大的交情吧。
说完才注意到,林箫不知什么时候转身背对着她立在那里了。
“林公子,放心吧,即使放它出来,它也不会伤你的。”
“嗯”
‘嗯’,他只是嗯了一声,也没回身,也没说说别的?
“林公子,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非礼勿视,望见谅!”
朝瑶这才想起,原来自己只穿了个素色里衣就跑了出来,光着脚连鞋子都没穿。这可能是外界的习俗吧,记得曾在一个话本子中看过。
话说女子的足,弥足珍贵,断不可让夫君以外的人看了去。当时看到这朝瑶很是嗤之以鼻,不会因为脚被谁看了就一定要嫁给谁吧。
朝瑶依稀记得那话本中的女子就是这般:女子见天气炎热、荷叶田田又见四下无人,于是脱了鞋袜,准备下水摘个莲蓬。结果,一白衣少年策马飞奔而来,见美人立于水畔以为要自寻短见,飞身下马相救。结果,女子的裸足就被白马少年看了去,惊动了往来的路人。路人指指点点、七嘴八舌的催着少年娶了那姑娘。
少年已有青梅,奈何失礼冒犯,毁了人家姑娘名声,只能硬着头皮求娶。郎无情、妾无意的结局可想而知,虽然没看到最后,但以无殇的性子肯定得写它个不伤不休,不死不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