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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碗不过岗

原本以为只消几十分钟的路程,可在小问“不远,就在前面”的回答中,硬生生地走了足足一个时辰。

平时出入都是专车接送,这两日的路程相当于他成名后半年的数量,几乎将刘轩凤的腿都给走断。

可每当他想提出歇息时,便瞧见小问大气都不带喘的样子,立时自尊心作祟,硬着头皮硬撑下去。

总不能承认自己比不上十二岁的小孩子吧?

“刘大哥,你咋个喘气喘得如此厉害?

要不要歇一歇?”

半个时辰后,小问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关心地问道。

对他来说,这点路程哪怕是隔壁小虎都小菜一碟。

压根想象不到未经灵力洗伐,养尊处优数年的刘轩凤体力有多差。

刘轩凤本想借坡下驴,哪想小问这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此刻竟宛如无穷的嘲讽。

真诚犹如尖刀,刺向他脆弱的自尊。

“刘轩凤啊刘轩凤,你以前混迹街头之时,曾经因偷...

呸!

借到人家钱包后,被追着逃跑几十条街,现在竟然连一个小孩都跟不上吗?”

想到这里,刘轩凤白了小问一眼。

“啊呸,小孩子你瞎说什么呢?

呼呼...你刘大哥的身体杠杠滴,能有什么不舒服?

想当年哥哥我提着西瓜刀追着别人跑几十条街的时候,你还没出来呢!

呼呼...我给你说,你以为我是在气喘如牛,实际上这里面的玄机可大着。”

一名出色的饶舌歌手,快嘴是必不可少的,而快嘴的重点是什么?

就是肺活量!

肺活量怎么练?

靠的就是呼吸!

而这,就是我练习呼吸的诀窍!”

虽然上气不接下气,可还是不愿丢了面子,趁着聊天的空隙,略微平息心跳,插着腰说。

“走,还有多少个‘就在前面’?

只要你说,你刘大哥就走,不就走路嘛,多大点事!

当年哥跑马拉松的时候,直甩得第二名连我的尾气都闻不到!”

刘轩凤完全诠释什么叫做,人死后骨灰重三斤,嘴巴就占两斤九两半。

虽只相处两天,但小问早已习惯对方时不时不着边际的话,只要确定没事就好,辨识下周围的方向,回答说。

“真没有多远,就在前方的那片森林里。”

当切实看到那相距不远的森林时,刘轩凤感动得差点流出心酸的泪水。

天知道为了满足这点口腹之欲,走这么远的路到底是值得不值得。

刚入森林刘轩凤再也忍受不了酸痛的双腿,哪还顾及得上什么面子,强行安慰自己一波后,心安理得地就近找棵大树瘫倒下去。

“哎,小问是自己人,不算输!”

“刘大哥,你动作小一点,我就是在这地方抓到的翠焰兔。

那东西可敏感了,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立马躲起来,届时可就不好找。

而且,那翠火兔虽算不得妖兽,却也非普通家禽能比,我怕它伤着你,毕竟你是苦无...”

猛觉自己说错话,小问赶紧捂上自己的嘴巴。

“毕竟我是什么?

别小看你刘哥,刚刚是意外,我只是太长时间没锻炼,身体才这般差劲。

伤着我,哼哼...”

刘轩凤不屑地冷笑几声,一把掰断手边的枯枝,鼻子朝天,咧着嘴巴说道。

“你可知道你刘大哥是什么人?

嗯?!

想当年你刘大哥我,可是单人提着菜刀将足足二十几人从东大街一路追到西大街,他们恁是没一个人敢回头!

别说你那什么什么火兔,就算是头狼,看见我也只能变成哈士奇!”

“你说得是逐风狼吗?

刘大哥你当真遇到过,而且还没事?”

小问本就天性单纯,听到刘轩凤满嘴跑火车竟也不生疑,完全忘记苦无人的猜测,当即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哎,都已经两天没人用这种对待男神的眼神看我了,突然来这出,还真有点不太适应。”

当然,刘轩凤也只是稍微腼腆做作,瞬间又恢复厚如城墙的脸皮。

本着吹牛不上税的想法,加上小迷弟的崇拜目光,哪管狼逐风不逐风的,打定主意把牛皮往大了吹。

“要说到杀逐风狼,就不得不提到我遇到逐风狼之前的事!

那是夜黑风高的夜晚,风大得吓人,吹得那叫一个尘土飞扬,隔个几米远都看不清楚人。

在我独自回去的路上偶然经过一个村落,酒香扑鼻,闹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咕咕直叫。

我顺着酒香找去,不出我所料,果然开着一个酒肆,酒肆门口飘着一面旗帜,旗帜上书狂妄的五个大字。

三碗不过岗!”

说到这里刘轩凤顿了顿,反问小问:“你知道什么叫三碗不过岗吗?”

小问老实摇头表示自己不知,刘轩凤心头大喜。

哟呵,这里果然如我所料,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连武松打虎那么经典的故事都没听过。

今天是大展身手的机会!

看着小问求知欲望爆棚的小脸,刘轩凤大为满意,清清嗓子,假装抖一下腿。

“哎哟,腿好软啊。”

见势,小问也极有眼力见儿的上去抱着刘轩凤的大腿,开始按摩。

“刘大哥,啥子叫三碗不过岗嘛?”

刘轩凤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拍拍小问的肩膀。

“嗯,不错!

所谓三碗不过岗,就是在这家酒肆喝过三碗酒后,便过不得前面的山岗。

为啥?

因为店家说他家的酒劲儿大,平常人别说三碗,就是喝下一碗还能站起来的都屈指可数!

可我是谁?

江左骰王,东方酒神,塞外拳皇,南郊歌圣,酒桌战神,夜场王子!

吹拉弹唱,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无所不晓。

额...说远了,总之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我刘某人不相信喝醉!

店家居然敢打这种招牌,那我刘某人今天就非得见识见识。

我上去就拍桌子瞪眼,让老板给我先端五碗!

此话一出,老板楞了,其他人也楞了,何曾见过我这般豪气之人?

好说歹说,老板终于给我上了酒!

我一看,哎呀,好家伙!

这土碗忒大了些,足足有三两左右。

但你刘哥没怂,二话没说,仰头便是一饮而尽。

咕噜咕噜,瞬间五碗就下到肚里。

谁想,这五碗下去跟喝水一样!

我抬手又让老板端上十碗,不时,这酒已全数喝下。

我虽不醉,却也有些恍惚。”

这时突然听到旁人讨论,说这山岗外面有一群逐风狼,半夜时常能听见嚎叫,弄得大家人心惶惶。

听到我要趁夜回去,都在劝说我今晚就地住下,明日再行离开。

这俗话说得对,好酒也不能贪杯啊!”

我当时酒兴上来,是拉也拉不住,向店家借把菜刀就直奔村外,誓要为民除害!

可我走遍山岗都没有发现狼群的半点踪迹,无奈之下,我只有学着母狼的叫声试图勾引,就像这样。

啊呜。”

听到突如其来的狼嚎,小问浑身一个激灵,暗道一声遭了。

不过当发现这声音是出自刘轩凤的口中时,跳到嗓子眼的心脏又霎时落下去,惊魂未定之下又难掩好奇,兴奋地问道。

“刘大哥,你这个狼嚎是咋个叫的?”

对于这个绝技,刘轩凤是相当自傲。

“这是我当初学比伯克斯的时候顺便学的?”

“啥子叫比伯克斯?”

从未听说过此等词语,小问两眼茫然,顺便递上腰间携带的水壶。

刘轩凤正觉口渴,顺势接过水壶就直接灌进嘴里,解释道。

“这是口技的一种,对我们饶舌歌手锻炼快嘴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可以教你。

回到刚才的故事,就在我学着母狼嚎叫后,不稍片刻,狼群果然现身!

起初看到这群畜生,着实吓我一跳。

黑夜里绿油油的眼睛,宛如地狱里的恶鬼,散发腥臭味的血口,隔着十来米却依旧恶心。

尤其是那对獠牙,足足有我的手指这么长,这一口下去,不死也得残废!

更重要的是,这些杂碎从来都不是单打独斗,一来就是一群!

我当时没太细数,可怎么也得有十来只。”

“啊,那你岂不是很危险?”

听到这里,小问心头一紧,正在按摩的小手几乎快把刘轩凤的裤子给抓破。

“轻点轻点,嘶...”

刘轩凤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摆摆手阻止小问的道歉后,继续说道。

“眼见狼群数量如此之多,我心头暗附,定不能让这群畜生对我形成围攻之势,否则定会被活活耗死。

俗话说得好,射人先射马,杀狼先杀王!”

“刘大哥,不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吗?”小问满脸不解。

“小问啊,你要学会因地制宜,懂吗?

我现在是在杀狼,不是擒贼!

还有,不要随随便便打断我!”

“哦,哦。”

小问赶紧低下头,表示自己知错。

看到对方认错态度如此之好,刘轩凤也不再纠结。

“只见我在电光火石间,一个箭步杀到狼王面前,抬手就是一招力劈华山。

可是狼王速度也不慢,就在我起步的瞬间,它就已做好后撤的准备,我这一招力劈华山还是劈到空气上。

狼王这畜生从我这招中看出我的实力非同小可,竟奸诈地呼唤过来狼仔消耗我。

哼,既然躲不掉,我就干脆杀它个够!

只见我从腰间抽出借来的那把菜刀,左一刀右一刀,左一刀右一刀,群狼一头接着一头倒下。”

说到兴起处刘轩凤直接站起身来,来到几米之外,空着手做出左右劈砍的动作。

可就在此时,小问似发现什么,坐着的身体如同弹簧般瞬间站起来,准备提醒刘轩凤小心背后。

“刘大哥...”

刘轩凤正沉浸在自己的故事中难以自拔,发现唯一的观众居然走神,顿时眉头紧锁,满腔怒火。

“小问,不是叫你不要打断我吗!?”

瞧见小问双手捂嘴,刘轩凤满意地点点头,继续插着马步,摆足姿势。

“我左一刀,我右一刀,我接着又左一刀,我右一刀!我再左一刀,右一刀。”

正待刘轩凤满脸兴奋之际,一道火光忽而从他的下方闪过,强烈地刺痛让他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瞬间跳到几米开外,鬼哭狼嚎地大叫。

“啊啊啊...谁特娘的用火烧我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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