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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家

饭做好了,清蒸大虾,配上葱姜蒜沫,蘸点料酒吃最是清香、鲜美,以前的凌枫喜欢这么吃,现在的也喜欢。

凌妈拿起了筷子,却迟迟没有动手。

凌爸直接抓起一只大虾,拧成两段,一口吸干虾脑,手指一次进出,雪白的虾仁便被拽了出来,蘸了蘸调料,顺手塞进了嘴里。

一边咀嚼一边冲妻子说道:“既然这么担心,干嘛还让他去?”

“当然要去,就见不得那副嘴脸!”凌妈拍下筷子,愤愤道。

“那万一……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咋办?”

“做梦!她妈那德行也想跟我做亲家?”

“唉……你这样子和她妈有啥区别?”

“咋的?不服啊?今儿晚上别想上来,睡楼下!”

“别!当我没说……”

“爸、妈,我回来了!”脚步声响起,凌枫走了过来。

“来了啊!”凌妈赶忙起身,迎了上来,上下打量凌枫:“没,没出事吧?”

“没啊!”

“哦哦,那好,吃饭吧!饭刚刚好!”

“嗯!”

母子两人过来坐下,凌妈为儿子摆好了碗筷,凌枫则将六张金钞取了出来。

“妈,钱!”

“放那吧!”凌妈看也没看一眼,夹了一只大虾过来,飞快剥壳,将虾仁蘸好了料放在凌枫面前的碟子上,微笑道:“快尝尝,趁热吃!”

“诶!”

凌枫低头吃东西,凌妈瞅了一眼那六张金钞,脸瞬间黑了,双眼中透着凛然的寒光,对面的凌爸见了,唯有轻叹一声。

静静将钞票收起,凌妈又夹了一只虾,缓缓地剥着。

凌枫抬头的时候没有见到凌妈脸上的寒冷,只是如今面无表情的样子还是让他有些惊讶。

一般的农家妇人见到钱多了这么多,定是要问一句的,除却那种对钱财看的过重,市侩气很浓的人,其他的大抵是要将多出的钱还回去的。

按凌枫的了解,凌妈是那种有些骄傲的人,何况这多出来的一千块明显就传递着不太友善的信息,自然是要还回去的。

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算什么啊?

凌枫了解的还不够,他不知道,凌妈眼前的沉默代表着心底滔天的怒火,这把火,将会在不远的将来迸出来,把加注在凌枫身上的屈辱加倍还回去。

关于屈辱,凌枫真没太多的感觉,一个陌生人,对自己趾高气昂一番,还无法在他心里留下涟漪。

这顿饭吃的有些沉默,但菜还是不错的!凌妈的手艺没的说,对海鲜的处理堪称妙到毫巅,最大限度的保留了它们的鲜美。

晚上的时候,没有打坐,看了会儿书,整理了一些开学要带去学校的书籍。之前的凌枫看书很多,也很杂,各方面都有,远不像曾经的中学生,虽同是书呆子,但涉略却大不一样,过于渊博了……

渊博用来形容一个少年似乎稍有不妥,但和曾经的标准对比,渊博这个词又恰如其份了。

“要是这里的中学生全是这种水平,我能不能毕业都是问题啊!”

虽然没有太多的打算,但书还是看得下去的,尤其书中的内容,大有新意,几百年不一样的文明,足够让凌枫沉浸其中了。

十一点多的时候,隔壁传来床板摇动的声音,凌枫笑了笑,关上了灯,也上床休息。

总要给爸妈一点机会!

大该是知道自己的耳朵变灵了,凌爸才忍到了现在,许是觉得自己早睡下了吧,除了床板的声响外,喘气声都十分微弱。

躺在床上,双手捂住耳朵,越来越大的声音让凌枫苦笑连连。

到后来,声音弱了,倒不是隔壁消停了,而是窗外有风雨声传来,雨打窗棂,凌枫也渐渐睡去了。

风雨夜中,沉睡的凌枫并不知道在那栋傍晚去过的古朴小楼里爆了一场母女间的争执。

家居摆设碎了一地,窗户也被砸破,但随后竟被人用粗大的木板彻底封死,门也被堵住,泪流不止的少女一夜未眠,后半夜的时候却昏死过去……

大病初愈,又心绪起伏,少女这场病一直病了一个多月,就连那所特殊学校的新生军训也错过了。昏过去的时候还在临海的小城,醒来后却已身处大陆的中心……

算是相隔天涯,再见无期了。

这一切凌枫都不知道,少女的情意他懂的,但三十多岁的心灵显然不可能因为一个女儿般大的小孩一阵爱慕便生死相许,即便是生理上的欲望,如今的凌枫也早已看淡了,就算想要,也不可能对这般年纪的女孩下手,心里过不去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雨过天晴,他亦不知,昏迷中的少女已被连夜送走了。

早上起来后,院子里打了一趟拳,凌爸凌妈这才姗姗来迟。

“爸、妈,早啊!”

“早!”

“就起来了啊?妈去做饭!”

凌妈随即朝厨房走去。

凌枫随即便对凌爸说道:“爸,回头在我房间里多加一层木板吧!”

“啊?”

“隔音用的!”

“啊!”凌爸明显楞了一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哈哈道:“哦,好,好的!”

凌妈的步子陡然一顿,身子僵硬了片刻,快步向前,脑袋低低的……

剩下的两天,家里的人都很忙。

凌妈忙着处理那些难得的鲍鱼,品质极高的鲍鱼,两天的时间已是很赶了;凌枫则忙着收拾开学要带的书和衣物;凌爸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塞给凌枫一个包裹。

“这里面的药记得吃!”

“还用吃?”

“打基础的,只要还有效果,都可以!”

“好吧……”凌枫点头,转而看了看眉宇间有些倦意的父亲,问道:“爸,这药不便宜吧?”

凌爸看了儿子一眼,笑道:“这些事用不着你操心!好好读书就成!”

去了一趟鱼市,凌枫也算明白了稀缺海鲜的价格,光是那条金枪鱼,估摸着价格至少还能高出好几倍。凌妈纯粹为了气人,凌枫之前不晓得那鱼的种类,后来回来的路上问了凌爸才知道那鱼的稀缺,但具体值多少凌爸没说。

原本觉得五千块也差不多了,毕竟这年头大明金钞坚挺,很值钱的!哪怕就是类比后世的美金,五千块也是一笔巨款了。

只是去了程钰家后,才现那个刘姐竟看走了眼,如此这鱼的价格只怕不止这点。

光是一条鱼就是如此,凌爸卖给张玮那一大箱子的海鲜尽管品质可能差些,但总量在那里,钱总是少不了的。

即便是一年只出海一次,如今知道了凌爸的本事,凌枫不觉得会出现一无所获的情况。那么凌家的积蓄显然不只现在这个样子,但看到眼前这包药,再想想自己已经吃了整整十年,也就释然了。

“当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唉……至少得好好毕业,上个还不错的大学吧!”

人总是有感情的,前世的凌枫从上大学后便离开了家,毕业后留在那个城市创业,家是很少回的,父母见的也少,一直到变故出现,事业没了,父母也没了……

如今的爸妈虽没有那种深厚的感情,但命运如此安排,这份美好同样深深触动了凌枫,总不能让他们失望吧!

有了一个小小目标的凌枫,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认同也就多了一些。

人,总是群体动物,一份份羁绊将彼此牵连在一起,一张张网让人离不开这个多彩的社会。

有了个目标,接下来的几年时光,也总算知道要做些什么,大抵不过是重温一遍旧时的岁月,也挺好的,挺怀念的。

八月三十一号那天,凌家人起的都很早,凌妈张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多吃点!”凌妈不停地为凌枫夹菜,眼神慈祥,带着淡淡的感伤:“以后就很难吃到了!”

“瞎说啥呢!”凌爸白了她一眼:“儿子是去上学,又不是上战场,咋就吃不到了!”

“就是!”凌枫一边嚼着鸡蛋,一边笑着说道:“羊城离家里也不远,坐火车也就几个小时,大不了以后我每个……每个月都回来一次!”

“对!”凌妈有了笑意,却又断然摇头,说道:“不对!每个星期都回来!衣服也别洗了,多带几套,脏了带回来妈给你洗!”

“妈……”凌枫苦笑道:“一来一回就要差不多一天时间,听说周末晚上还有晚自习,赶不来的!”

“那……那就半个月回来一次!”凌妈断然道:“不能再少了!”

凌枫苦笑,只好转头求助凌爸。

凌爸皱皱眉头,冲凌妈说道:“当初报羊城二中也是你的主意,我是不是说过让你到时候别后悔见不着儿子?可你呢?硬说要锻炼儿子的自理能力!看看你现在,衣服都要带回来让你洗,都不嫌丢人!”

迎着凌爸那白眼,凌妈振振有词道:“咋了?我是他妈!帮儿子洗衣服天经地义,丢什么人了?”

凌枫苦笑道:“妈,您不丢人,可我会丢人的!您说人寝室里的同学都自己洗衣服,每天干干净净的,就我一人床头塞了堆臭衣服,说出去谁还敢跟我交朋友啊?”

“那……那……那你会洗吗?”

“好了,妈,不会也可以学的嘛!您就放心吧,您儿子没那么笨的!”

“哦……要……要是洗不干净,记得带回来啊!妈帮你洗!”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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