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余幼薇:恋爱花的钱,凭什么要还回去?
江岩想到上次,余幼薇为了白洛的选秀节目来求他。
那时候,他为了故意羞辱余幼薇,随便说了一个恋爱期间给她转账八百多万现金。
现在看来,恐怕不止八百多万。
江岩整理着,将这些记录都一一截屏,发给了沈青。
最后总计下来,刚好一千万。
一千万在资本家的眼里虽然不多,但可能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来的数额。
所以凭什么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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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余幼薇来到欢娱传媒后。
白洛突然跟她说,他想在公司各个部门轮岗,其美名曰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
余幼薇听到之后,没有产生什么怀疑,反而觉得白洛有上进心,是好事。
这样她就不用整天看着白洛在自己眼前晃悠了。
“好,那你就先去人事部吧,人事部是接触员工最多的部门,对你也有好处。”
余幼薇欣慰的说。
但白洛却提出了别的想法:“薇薇,我想先去财务部,人事部学不到东西,我在财务部学一些财税专业的知识,将来能帮助你。”
余幼薇闻言,神色有些迟疑。
毕竟财务部是专业人员才能上岗的部门,而白洛却对财会这方面一窍不通。
他能胜任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吗?
白洛一看余幼薇犹豫的眼神,连忙说道:“我会努力学习的薇薇,我想在娱乐圈出道成为顶流偶像的梦想已经破灭了,你还想把我变成为一个废人将来流落街头吗?”
白洛说着说着,不由委屈的盯着余幼薇。
白洛的梦想因为她的原因而没有实现,一直是余幼薇心中的一道坎。
她看着白洛失落的模样,不由叹息一声。
“好吧,我把你安排到财务部。”
计划得逞的白洛神色一喜,惊讶地说:“真的吗太好了,谢谢薇薇,我一定努力不让你失望。”
对此,余幼薇听到之后,心情却没有什么大的波动。
她没有期待白洛能有多优秀,因为优秀的那个人早就陪她度过了两年的难关。
现在,需要她努力去追求那个优秀的男人了。
但是在此之前.......
余幼薇的眼眸暗了暗。
她必须要知道江岩口中,把她当成替身女人是谁,究竟是江岩为了故意刺激她,还是真有这件事情。
余幼薇找到一家专业的私家侦探后,将工作丢给秘书,直接开车去往目的地。
当她从私家侦探公司回来后。
却看见公司大厅里,有一群人在等候着。
“怎么回事?”余幼薇上前,冷声质问着前台人员,她严肃的说道:“我不是说过,不能让狗仔记者进来吗?保安呢,把他们赶出去!”
因为娱乐公司里经常会被狗仔、媒体等人拍摄,尤其是公司里被爆出重大娱乐新闻的艺人,基本上门口都被这群人堵着。
所以,余幼薇特意叮嘱过保安和前台。
就在人员混乱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女声响起。
“余总,我们是抖火公司的人,此时过来是来找您的。”
只见沈青出现在余幼薇的面前,不卑不亢的说着。
余幼薇看到身穿职业装,精致干练的沈青后,脸色十分不悦。
这个沈青,她早在两年前就应该让江岩把她踢走。
余幼薇神色不耐烦的说:“我不记得跟你有事谈,现在带着你的人离开。”
然而沈青的下一句话让余幼薇心中一沉。
“江总让我们过来找您,有事谈。”
听到江岩的名字,余幼薇的神色有了一丝触动。
想到昨天晚上江岩失约,而她没有计较,还像舔狗一般跑去找他送礼物,结果精心准备的礼物被江岩打掉了。
所以今天江岩回想过来之后,觉得愧疚但又不好意思当面跟她解释。
于是让秘书来跟她道歉的吗?
这样想着,余幼薇扫视了一眼周围。
她微微抬起下巴,说:“这里不方便说,跟我来接待室吧。”
“好的。”
于是,沈青及身后的一群人来到了会议接待室。
余幼薇坐在主位,姿态不由放高。
她散漫的说:“说吧,江岩叫你过来说什么?如果是道歉的话,我希望他能亲自过来说。”
然而回应她的却是很厚一叠的转账截图纸张。
余幼薇眼眸一愣。
“什么意思?”她下意识问道。
沈青恭敬的说道:“余总,这是五年间江总给你发的转账记录,一共有一千万,请你核实一下。”
余幼薇只听到了前面那句话,瞬间瞪大双眸,不可置信的说:
“他让你来找我要钱?”
沈青平静的纠正道:“是返还,还有你手上的钻戒,也需要返还给我们江总。”
听到这话的余幼薇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她直接抬起手,愤怒的将桌子上的纸张扔到地上。
“凭什么?”余幼薇大声怒吼着,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戒指本来是就是他要送给我的,还有这些转账记录,都是我们谈恋爱的时候江岩给我的零花钱,你有什么理由让我还回去?”
面对怒气冲冲发疯的余幼薇,沈青则是淡定许多。
她将扔到底下的纸张捡起来,对着旁边法务部的小李,平缓的说道。
“小李,余总不懂法律,你来跟余总科普一下。”
小李看着余幼薇寒冷的眼神盯着自己,打了一股冷战。
但他仍然硬着头皮跟余幼薇科普着民法典中的规定。
而余幼薇压制着心中的怒火,直接骂道:
“什么狗屁规定,我告诉你沈青,江岩想要就让他亲自过来跟我说,而你,给我立刻滚出去!这里是我欢娱传媒的地方,你以为你多带几个人就有用了吗?没用!”
沈青看着余幼薇指着自己,手指都快要戳到她的眼睛上了,然而沈青却没有畏惧。
她平淡的说:“如果余总不返还的话,我们就要走法律途径了,到时候就不仅是返还原物,利息也会算上。”
“不知道余总看没看过这类型的案例,法院那边都是支持对方返还转账现金。”
“而且余总手上的钻戒,是你捡的,在法律条例中你属于拾得遗失物,物品的所有权不在你这里,发条上都写的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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