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陪读
闵嘉音从华如璋眼里看出了八卦的神色,笑道:“师父想到哪里去了!小世子比阿言还小一岁,让我去其实就是帮忙看住两个孩子,给他们做做榜样。”
“哦,这样啊。但宗室里这些人个个都不简单,小嘉音,到了王府可要多留个心眼,别吃了闷亏。”
闵嘉音扬眉笑笑:“师父别操心啦!我和嘉言可是圣人的表侄,这次也是圣人懿旨让我们入楚王府陪读的。且我曾救过小世子一次,认得楚王殿下与王妃,知道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师父就放心吧。”
楚王府再如何,也比不过宫中暗流汹涌。她入宫伴读四年,受了五公主多少苛待,但熬过那几年,她便收获了无数赞誉,不只是为她自己,也是为了闵府。
五月的最后一天,楚王妃请了闵嘉音姐弟先到王府熟悉一下环境。
在楚王府,卢氏带二人看了学堂,明确了每日陪读的流程,随后交代姐弟两个,对待韩凝可以严肃些,务必要让他学会进入学堂的礼仪规矩,不必顾及他的身份。
六月初一,闵嘉音姐弟早早来到了楚王府里的学舍。
“阿凝,闵三姑娘和闵三公子可是爹娘好不容易请来陪你读书的,你要听哥哥姐姐的话,多向哥哥姐姐学习哦。去吧。”楚王妃耐心叮嘱了韩凝一句,示意韩凝走进学堂。
“嘉音姐姐,好久不见!”
楚王夫妇一转身,韩凝立刻跑向了闵嘉音,满脸孺慕之色,看得一旁的闵嘉言蹙起了眉。
这个小孩怎么和姐姐这么亲热!
闵嘉言有种奇怪的感受,韩凝和邻居家小孩都很喜欢闵嘉音,但赵小公子的喜欢不会让他产生危机感,这个小世子却会!
闵嘉音一手拉住韩凝伸过来的手,另一只手牵住自家弟弟,一同走进了学堂。
“孙先生好。”
白发白须的老者步入学堂时,闵嘉音姐弟齐齐起身见礼,韩凝本不想动的,见状也起身拱了拱手。
孙先生是几年前从太学致仕的,如今已逾七旬,精神尚可,讲起礼学来也十分投入,但对孩童的管束终究欠缺了几分。
闵嘉音坐在两个孩子后方,只见闵嘉言坐姿端正听得认真,韩凝的小脑袋却悄悄转向了窗外树梢上蹦来蹦去的鸟雀。
这时孙先生正好讲完一段,问两个孩子有无疑问。
后排的闵嘉音清了清嗓子道:“先生,我这本礼书上有墨点,方才有一段来不及记录,不知‘食坐尽前’的后两句是什么?”
孙先生讶异地看了闵嘉音一眼,立即会意,捋了捋胡须道:“世子,闵姑娘的疑问,你能解答一下吗?”
韩凝忙看向书本,手指在纸页上一排排点过,神色轻松道:“这个简单,是‘坐必安,执尔颜’。”
闵嘉音继续问道:“那‘毋剿说’的前两句呢?”
“‘正尔容,听必恭’……”韩凝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孙先生问道:“世子可否解说一下这几句的意思?”
韩凝摇了摇头。
“那闵小公子呢?”
闵嘉言对答如流:“这一段都是讲弟子听先生讲学时的规矩的,这几句就是说弟子应当安坐少动,端正神色,认真听讲。”
孙先生笑眯眯地看向韩凝:“世子现在可明白了?”
韩凝撅了撅嘴:“闵公子年纪比我大,自然比我聪明!”
孙先生叹道:“闵小公子是比你年长少许,但他还是第一天听礼学,世子却已听老夫讲完第一卷了啊。老夫若要考问世子第一卷的句读,世子可能答得上来?”
韩凝依旧不服:“学了有些久了,都忘记了。”
闵嘉音拱了拱手道:“‘曲礼曰: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这是开篇第一句,世子必定还记得吧?”
韩凝的小脸逐渐涨红了:“抄了好几遍,自然记得。”
“世子是宗室子,未来必定会成为大雍官场中的一员,安民兴邦必将成为世子的职责。可世子想想,如果不读书,现在让你去做官,你可知道该如何行事?”
韩凝气鼓鼓地反驳闵嘉音:“可我学了这句话又有什么用呢?它也没教我怎么当官呀!”
闵嘉音耐心解释道:“‘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都是在教世子平日行事该如何做,至于究竟为何能够达到‘安民’的效果,所有的答案都藏在这部书中。世子若用心去读,就会渐渐明白其中的道理。”
见韩凝意动,闵嘉音又温和笑道:“孙先生本是在太学上舍讲礼学的,好不容易答应楚王殿下与王妃的邀请来给世子讲学,对世子来说是学懂礼学的最好时机。若世子现在不珍惜,等将来不得不学礼时再埋头苦读,可就没有如今这么好的请先生答疑解惑的机会喽。”
韩凝这才苦着脸转回身子坐好,虽然谈不上多积极主动,但至少安静地听了半个时辰。
孙先生讲完礼学,之后便是严先生的诗学课。
严先生是位大儒,本满心盼着给楚王世子讲孔孟之道,却被安排讲《诗》。
闵嘉音发觉这位严先生在讲诗时多以仁义道德解之,至于其中一些纯粹描写男女之情的诗,便干脆一语带过,只让两个孩子诵读。
如此讲下去,也难怪幼童不爱听。
韩凝努力地支着小脑袋听了一会儿,在眼皮即将阖上的那一刻,严先生忽然道:“先休息一会儿吧,若有不解之处,可以提问。”
韩凝甩了甩脑袋,低头看向书页上的诗,问道:“严先生,‘维鹊有巢’篇讲的是什么意思呀?先生方才说文王之化、后妃之德,但此前学‘桃之夭夭’与‘南有乔木’时,先生又曾提过‘之子于归’是嫁娶之意。”
闵嘉音听韩凝问出这样一番话,有些惊讶。
看来这孩子并非是畏难而不肯听讲,主要还是因为性子顽皮,耐不住久坐,实际上是聪慧的。
闵嘉言也望向了严先生,期待严先生的解答。
《诗》他过去是读过的,但只觉音韵相谐朗朗上口,而对其中之义懵懵懂懂。譬如这一篇,他分明觉得就是写一场婚礼罢了,不知先生为何要释作那样的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