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提起公诉
被齐林这样一个后辈指着鼻子骂,这是王胖子这辈子所受的第二大侮辱?32??
第一大侮辱,就是当年齐林所说,在港城被黑社会用枪顶着脑袋让他为他们拍戏。
从前的港城娱乐圈,自然是辉煌无比,但是在大不列颠治下,帮派林立,染黑极为严重,赫赫有名的四大天王双周一成,几乎都和黑社会有关联,否则就混不下去。
总有人说内地娱乐圈黑,比起从前的港台娱乐圈,干净到不知哪里去了。
而那一次,王胖子忍了,反而成了染黑势力他们的御用导演,王胖子也从此混的风生水起,既拓宽了人脉,又增长了资历。
从那时起就能够看出来,王胖子从来不是什么强硬的人,血性原则之类的词和他不沾边。
而这一次,面对齐林,王胖子又忍了。
他不能不怂,因为齐林最后那句话把他给吓住了。
这件事情如果流传出去,能够引什么影响王胖子没有丝毫的把握。
内地的观众,几乎可以说是看着港片成长起来的,很多人都对港城的明星抱有一种好感和歉疚感。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欠他们一张电影票。
不过这可不代表容许他们在自己头上拉屎。
真说起来,就算欠电影票,也是欠制作公司和行公司的,说的再准确点,邵氏、嘉和甚至被内地很多人痛恨的中国星公司才是真正的债主。
至于导演、演员,这些人一分钱片酬也没少拿,有什么欠不欠的?
更不用说自从港城娱乐圈全体人员北上以来,内地不知道多少圈内人受过气。
现在流行合拍片,就是内地和港城娱乐圈的人一起拍片,内地导演和港城演员合作,港城导演和内地演员合作。
上面的想法很好,共同参考共同进步,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矛盾重重。
港城人放不下架子,看不起内地娱乐圈人的素质,却又迫于大环境,不得不放低姿态,自然自认受了天大的委屈。
有这样的前提在,能够亲密合作才是怪事了。
更不用说,在港城娱乐圈里,反华一度是潮流。被港城娱乐圈尊为大姐大的梅姑,在内地同样有很多的影迷和歌迷。
就是这样一个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完美形象的女人,其本质却是一个铁杆反华党,当年在港城回归之前一度表态坚决反对回归,而她身后,几乎囊括了当时小半个港城娱乐圈。
还有被内地尊为港城第一导演,在全世界都颇有名气的一代暴力美学大师吴白鸽,他最初并没有来内地,反而去闯荡好莱坞,而且一度取得了成功。
在他最志得意满的时候曾经说过,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去内地拍电影,可惜没过几年他在好莱坞执导的电影就遭遇了票房惨败,几乎毁掉了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之一米高梅的资金链,被整个好莱坞称之为“灾难导演”,算是彻底混不下去了。
而这个时候,以他在影坛的地位和港城娱乐圈的衰落,回港城他就只能归隐了,所以不得不自打脸最终还是跑到内地来拍电影,将自己放过的屁重新吃了回去。
不过吴大导演也确实够牛逼,毕竟在好莱坞也执导过破亿美元投资的A级大制作,他回到内地拍戏,依然傲气不减,曾经公开放话:只要自己在一天,港城和宝岛的演员就不用担心在内地没有饭吃。
吴白鸽说到做到,从此执导的大戏,投资基本都来自内地,而演员班底大多来自港台。
这不只是两个特例,而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
而内地的娱乐圈,对于这种情况的忍耐已经到达了一种极限。
王胖子是聪明人,最初他还没有意识到问题,不过当齐林表现出鱼死网破的架势之后,他忽然明白自己很有可能捅了大篓子。
或者说,他在故意放纵之下,小天王和张光头对小白龙的殴打行为,很有可能会引起内地娱乐圈的全面反击。
上意终究是上意,资本终究是资本,即便娱乐圈的从业者是这个食物链中最为卑微的一环,但是小看了他们,必然也会付出代价。
没有这些人,内地的娱乐圈将会全面崩溃。
小人物,也是有脾气的。
齐林两姐弟没有和王胖子扯皮,看到王胖子被震住之后,齐琳叫来的救护车先将小白龙送进了医院。
齐林还颇有些失望,当时他都已经启动了金刚不坏状态护体,可惜王胖子怂了,这架没打起来。
至于齐琳,她就更不怕了,她以前面对的那些敌人,任何一个都能够杀王胖子他们全部。
至于会不会得罪港城势力?那就更是一个笑话了。
齐琳分得清楚自己的立场,更明白在这片土地上,到底是谁说了算。
果不其然,小白龙被送进医院之后,伤情鉴定为左大腿、左肾、左面部等多处受伤,造成频性心房早搏。
小白龙是个汉子,清醒后完全没有丝毫息事宁人的想法,态度十分激烈,一定要小天王和张光头拿出一个交代,否则就诉诸法律。
事情很快就传了出去,齐琳接受了采访,她不需要任何的添油加醋,在技术如此达的现在,早就有群演录下了当时的视频,任何看过视频的人,都能够得出自己的判断。
镜头前,齐琳态度明确:“这不是拍戏,这是蓄意伤人,作为演员,我很震惊会生这种情况。王老师要提起公诉,我本人完全支持。”
打人的两个,一个是风头正劲的小天王,一个是霸屏一时被称之为星爷接班人的张光头,而齐琳又旗帜鲜明的站在了他们对立面,这样劲爆的新闻,瞬间就引爆了全国。
小白龙执意要提起公诉,公安局迅速进驻并了解情况,随后帝都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伤检《鉴定书》鉴定:左大腿软组织挫伤青紫面积大腿外侧1.5手掌大小,左膝上方1手掌大小,左大腿内侧1手掌大小,左肾轻度挫伤,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符合轻微伤。
这不足以判刑,却完全在民事范畴的索赔范围之内。
鉴定书一出,喧嚣更甚。
(又收到警告了,不是第一次,不过这次有点严。说的很清楚,这样写免费的暂时没人管,上架收费就别想了,肯定会被搞的。那啥,咱毕竟还是个俗人,要吃饭的,不上架就没钱拿。我现在算是全职,不过上月稿费一共是84.05元,说真的,吃土都不够。继续写下去的话,这年就没法过了。所以虽然我是业界良心,也得想点后路,准备准备写本正常上架赚钱的书了。姐姐这里,以后更新大概要变慢点了。我毕竟不是齐林,有生活压力,希望大家体谅一下。至于姐姐,我只能说写到不能写的那天吧,毕竟我还有很多想法没写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