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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第314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大概是自己上辈子刨了人家祖坟,所以这辈子是来还债的吧。

每次顾若晨望着自己手中特意给她准备的礼物都会这么想,这么想才让他觉得心里好过一些。

“天啊,这只鸭子也太丑了点儿吧。”

顾若晨看着收下自己亲手做的唐老鸭,笑颜如花的女人,心中刚刚那些小小的不平衡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不容易,真的好不容易,在自己隐忍自己感情的那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在那些面对她咬牙切齿想要把她据为己有的日子里,他真的忍的好不容易。

“丑吗?那和你刚刚好,丑到一起去了,是吗阳阳?”

顾若晨捏捏自己怀里小孩子的脸,可聪明从阳阳才不上他的当:“妈妈不丑,妈妈漂亮。”

还真是养了一个好儿子啊!

顾若晨笑着想。

“对了,我可能要回国一趟。”

她低头把玩自己送的玩具,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顾若晨的心狠狠地抽搐了一下。他比谁都明白,国内有什么。

那个男人是她的劫数,他隐约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陈倩要和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结婚了,我有些担心李家俊会不会闹事,所以必须回去看一下。”

陈倩是她的闺蜜,李家俊是她闺蜜此生挚爱。

关于这对的故事,他也算是略有耳闻,觉得足以用荡气回肠来形容。现在听她说,陈倩要另嫁他人,他心中未免也有些唏嘘。

倒是生了什么事,才会让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妥协?

她的担忧有理有据,顾若晨点点头:“我陪你去。”

徐珊和秦朗都在南阳市里等着她,比起她和秦朗之间是否会死灰复燃,他更担心她的安危。

有些事情他能瞒着,能担着,就尽量让她过得单纯一些就好了。

回国之前,这些事情和佘禹说了一下,算是打声招呼也算是倾吐心事。佘禹听完之后只用了一句话来评价他——你算是领悟了爱的真谛。

爱的真谛是什么?

顾若晨只记得圣经上面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凡事包容,凡事忍耐他可以,但凡事相信,凡事盼望,他还是算了吧。

运气很不好,一出机场就看见那个男人巨大的商业海报,比之前在网页上看上去更加英俊逼人。

顾若晨微微侧目女人,她倒是神色如常。

原来喜欢过这样的人,也被这样的人喜欢过,怪不得不会轻易接受自己呢!她,是尝过直接上最好的爱的人。

婚礼完了,顾若晨至今也没有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带着她回美国。

如果带着她回美国,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也许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也许也有了自己的孩子,阳阳也许会有一个妹妹叫月亮,有一个弟弟叫做小星星......然而,这一切都已经在他劝说她留下来的时候结束了。

接下来生的一切让顾若晨觉得这些都是一场梦。

他竟然会默许Mandy回到那个男人的身边,竟然会莫名其妙地让自己卷进那个什么秦家的财产之争。

“你是一个知识分子,别和那些商人去参合,你玩不过他们的。”

顾若晨看了一眼对面苦口婆心的佘禹,只是淡淡一笑。

没办法,她被他们夹在中间当棋子,他没办法抽身不管。只能自己也做一颗棋子,适当的时候也许能替她牺牲一回呢?

秦家也算是有所耳闻,当初那场席卷了整个南阳市的豪门风云,他这个双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也能记住,可以说是相当轰动了。

秦家情况复杂,不然佘禹这种老谋深算的狐狸精也不会在听说他和秦朗合作的时候,会憋不住过来找他。

顾若晨看着此刻杯中清澈见底的茶水,皱了皱眉:“Mandy什么都不知道吗?”

“懵懵懂懂地知道一些,大概是把自己当做救世主了。”佘禹嘴角扯了扯,大概是想到了某个人,温柔的可怕:“你说她们女人为什么总是这么天真?”

秀恩爱,死得快!

顾若晨心里画了个小圈圈,明目张胆地给他翻了一个白眼:“那那个姓秦的呢?”

“心思太深,什么都想要。”佘禹说完冷笑一声,“可是这个世界上的聪明人又不止他一个,有舍才有得,这个道理好像他不是很懂。”

原来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啊!

所以他是想着打败秦家的同时还能抱得美人归咯?顾若晨同意佘禹的看法,这个世界上没有两全的办法,不管你有多聪明,想得到一些东西,总要付出另外一些东西作为代价。

事情的展和顾若晨脑子里想的几乎一模一样,贪心的人最终都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秦家和徐珊是不可能放着秦朗和自己合作不管的,秦家也许不清楚自己的来头,可是自己的厉害,徐珊再清楚不过。

对于这两个狼狈为奸的东西,顾若晨几乎一秒钟就想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合作的原因。一个为的是人,一个为的是钱。可不管是人还是钱,秦朗什么都不愿意给。

他一直默许,一直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回到另外一个男人身边,甚至还破天荒的答应她帮他治疗失眠症,答应她帮着秦朗对付徐珊和秦家,可没有想到,秦朗有一天竟然会失忆。

大过年的,顾若晨看着她双眼通红地跑过来找自己,那颗心好像是被人当成了衣服在拧。大概一切都是造化弄人,他还没有来得及安慰,母亲介绍的那个世交家的女儿娜娜就夺门而入。

千言万语,也在她怀疑的目光中蒸的一干二净。

她不会相信自己的,顾若晨心知肚明。

说来也是好笑,明知道别人不喜欢自己,明知道她心里满满都是别人,可被她撞见自己和别的女生在一起,还是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甚至于说,是一种负罪感。

自己该不会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症了吧?

令他更想不到的是,母亲口中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竟然会恶语相向,明里暗里地骂人。他想要制止,可是女人间的争端他是清楚的,要是他偏向她,那么这场争吵便会变得无休无止。

最终,她拂袖而去,说祝他幸福。

不过是母亲闲来无事乱点鸳鸯罢了,没有她,他哪里来的幸福?

顾若晨嘴角挂着一丝苦笑,看着气鼓鼓盯着自己看的娜娜,薄唇轻起,“往哪里来就滚到哪里去,谁叫你来的,你大可以把这句话转告给她。”

自问,这是有史以来他第一次对女人这么大的火。

娜娜眼泪呼之欲出,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哪里受得了这么大的气,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就这么点儿出息吗?你没有听见她刚刚说的什么吗?她都是别人孩子的妈了,你是有多不济,那么急着给别人当后爸?急着捡破鞋穿!”

破鞋。

这种恶毒又古老的骂人字眼顾若晨不相信会从眼前这个衣着靓丽的年轻女孩嘴里迸出来,他双眸微敛,寒光乍现:“那你呢?要不要我把你之前的老底查一查?”

“查我也比她干净,你知道她前面还有一个老公吗?这种公交车,我不会让她有好下场的!”

娜娜掷地有声,这是一个诅咒,顾若晨却没有心思解咒。

大过年的,他第一次觉得生活了无生趣。

男女之事果然烦人,还真的是印证了那句话——不如不遇倾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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