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 新天地(下)
第一百十二章 新天地(下)
再行一段路,就到了西部区,这里是略有财富的平民区,相比于进出大量货物,居住着大量普通工人,而且显的肮脏港口区,这里安定了许多了,但是不要说比起贵族区,就是比起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小贵族北区,就逊色了许多。
到了一处建筑,方信喊了停,然后就到了战士公会,这个世界,可没有传说中的魔法网络系统,因此,战士会先在一地考取等级,而每到一地,基本上都要去当地战士公会报道一次,以确认是不是具备文件上的实力,当然,第一次考核最是严格,以后不过是确认罢了。
战士本身的训练,就非常严格,通常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军事训练的成年男子,才具备一级战士的资格——大部分士兵都是此阶。
这一级,实际上和方信主世界的阶级,根本不是一回事,真要比较的话,主物质界的五阶初期,就等于这个世界的十八级左右。
按照这个世界的等级,方信大概是是十五级左右的战士,当然,仅仅是理论上的,因为怕这个世界觉,所以方信这次,不带任何圣力和法力,甚至不能修炼华夏传统意义上内息,因此这个身体要达到这个等级,还早的多了——按照常规锻炼的话,起码必须五年以上,才可能产生质的突破。
由于这个世界的特殊性,同样,本来主物质界五阶才具备干涉现世的力量,在这里束缚大大减轻,基本上十一级以上,就会生所谓的斗气了。
有了斗气,人就超越体能极限,身穿重甲行走自如,而不是和地球上一样,骑士如果跌下马来,会被沉重的盔甲压的爬不起来。
由于诸国林立,小规模战争层出不穷,因此战士公会是公开的组织。
“汉布林,你回来了?”才一进公会,就有人喊着。
方信过去一看,笑的说着:“比德尔,是你,怎么,完成任务了?”
这个世界上,魔法师罕见,牧师更是基本上不会和那些佣兵在一起吃舔血的饭——神的仆人哪会作这事呢?
所以,战士公会,就是所谓的冒险者公会,至于盗贼公会,就有许多种,这以后再说。
“已经完成了,这次跑了一次,赚个八十银雷克,来,我请你喝酒。”
“算了,还是我来请吧,这次我大概突破了,考核一下六级战士,如果成了,就请你喝酒!”方信以汉布林的口吻说着。
“真是让人嫉妒啊,我二十六岁,才四级,而你才十八岁,就成为六级战士,既然如此,那你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比德尔说着:“你要成为公会的银牌子了。”
战士晋级,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和要晋到的等级的战士对抗,比如说,方信现在晋六级,就和六级战士对抗,或者是和二个五级战士对抗。
晋升六级,其实已经是百中挑一的人,按照传统,有权被册封为骑士(当然实际上很少有这种事),但是如果身份清白,一去军中,就当个三十人的队长不成问题。
在战士公会中,也是拿着银牌子,以后自然可接更高层次的委托,获得更高的待遇了,最特殊的是,以后就有完整的行动和完成任务的公会记录——这记录可以成为资历,具备官方文件的效力。
至于六级以下的战士,不计其数,谁有这个资源和空闲为你记录?又不是白痴到钱多没有地方花。
在众人的喧闹声中,方信进入了公会二层楼房,然后敲门。
“是汉布林吗?”随着一声苍老的声音,一个老者亲自开了门,虽然看他的样子,头已经秃顶,胡子也花白,但是方信不敢小看,规则束缚的减轻,导致的是许多特性的强化,别看他年老,说不定还可以保留一些战斗力量。
“是我,向你问候,瓦特沃会长!”方信笑嘻嘻说着:“这次我来,是来申请六级战士考核的。”
“好好,我已经听说了你的事,不错,能杀掉六个海盗,看来你的确强大了。”老头同样笑着说着:“正巧,埃米森就在这里,你就和他比赛吧,能打平就算你合格,并且不算钱,但是如果不胜,你就要付300银雷克,知道吧!”
虽然说话客气,但是真正比赛时,除了会长外,公会还有四个观战员都到场,他们会在通过文件上签字,才能通过晋升。
在空地上,这个埃米森大概三十岁左右,带着一丝傲气,他已经晋升六级三年,身经多战,实战经验丰富。
“那么双方拔剑吧!等我手一放下,比试就正式开始。”瓦特沃会长示意双方准备。
埃米森抽出了长剑,方信也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拔出长剑。
会长的手挥下,这场比斗就开始了。
方信凝神,看到了对方的剑,剑身在空中,划出一道光线。
虽然不是一个系统,但是同样攻击极为精准,简单,有效,很少有花招,这种剑术,是标准的杀人术,与方信所说的越门剑术,有着异途回归的味道。
方信洒然一笑,但是这种剑术,还在他的掌控下,主世界的黄金圈的理论和演化,其实已经登峰造极了,不可能再有什么超越——除非是质量上。
不过,受体能和身体的局限,这场战斗,还延续了一些时间,两人剑来剑往,格斗之声不绝,五人都非常注意的看着。
但是战斗,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理论和意识来掌控,那就会失误,或多或少而已,因此,片刻之后,埃米森露出一处失误,方信立刻抓住,“噗”的一声,对方肩膀上就挂了彩,虽然不重,但是也负了伤。
“好,是汉布林赢了,恭喜你,已经成为了六级战士!”瓦特沃会长连忙喝止了比赛,这种比赛,可大部分是真剑真刀,出现死伤都不稀罕,但是公会当然会尽量来避免这种事情的生。
埃米森有些懊恼和不愤,他觉得自己是偶然失误,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哼了一声,就自离开——他会受到公会的免费治疗,而且还是昂贵的神术治疗,并且还会获得一笔薪水。
四人签文件,存档,那老头就签字,然后就笑的说着:“你的银牌子,必须工匠打造,必须等三天才行,你先回去吧!”
到了下面,就自然受到了一些战士的恭喜,方信还记得自己雇佣的马车在外面等候,因此说了一些话,在公会所属的酒吧上点了五瓶酒,付了钱,就推辞着出去了。
到了门外,又命雇佣的马车前往自己的居点,渐渐的,到了潮湿泥泞的小巷中,这其实非常正常,除了主街道,谁有青石铺路呢?
到了一处小房子前,方信就下了车,才下车,就见得一个小孩兴高采烈说着:“汉布林叔叔,你回来啦,海上好不好玩,我以后也要当个水手!”
“好好,哈哈!”方信知道他叫汉利,是邻居一家的孩子,哈哈笑了笑,还没有多说,然后就见他的母亲喊了一声:“汉利,还不回来帮我干活!”
汉利有些不情愿,但是还是不得不回去,其实方信自记忆中,知道每次汉布林回来,会带点小吃给他,所以才有这个表情。
不过,现在方信也就不理他,点心的事情,明天吧!
让车夫帮着,把盔甲木箱搬到了家中。
城市中,房屋其实非常狭小,方信的房子其实已经算好了,是祖上传下来的,一个二层小楼,底层是客厅和储藏室,楼上多为卧室,阁楼上还有些小空间放东西。
在这个世界,就算一般的中产阶级,居住得拥挤不堪,也只有主人夫妇能有自己的卧室,其他人则只能挤在一起,而且只有主人有床,大部分人只是睡在麦草上,盖着一些乱七八糟的被子。
打量着房屋,方信打定主意,这个小楼,是危房,必须整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必须卖掉或者丢掉,当然,太多变化会引人注意,那就搬迁到附近的英布城中去。
英布城规模比这里大上二倍左右,自己六级战士,在那里也足够找到工作了,而且,有些生活改变,也不会引人注意——虽然自己消化了汉布林记忆,但是本性却是难改,说不定就会被熟人觉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去陌生的地方,过段时间,就算熟人觉不同,也会认为是长进了。
按照记忆,卖掉这小楼,应该有600银雷克,如果加上里面的家具,粮食储备等等,可以卖出800银雷克,加上这次有的3300银雷克,以及以前存下的650银雷克,在英布城,都可以购买一座商人区的小楼了——上次看见那个小楼,要价不过5000,杀杀价,应该足够了。
每次都是新开始啊,想明白了,方信觉得浑身轻松,他到储备室,从木桶中倒了一大杯麦酒之后,便回到自己房间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