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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前方峻岭千重, 树冠上深浅不一的绿色显出油毡般的质感,成队列状的鸟儿们背负着夕阳从他的头顶飞掠而过,翅膀扑簌的声音随着夕阳的光线一起, 远远地在天边荡开。

文卿没花多少力气就找到了属于罗伊娜的山洞。

就像罗伊娜曾绘声绘色地向他讲述过的那样,这个山洞非常适宜居住:位于半山腰处, 有着对一条幼龙来说非常合理的大小,周围遍布古老的巨树,十分阴凉, 同时它还被一条清澈的溪流半环绕着,睡在山洞里甚至还能听到潺潺水声,仿佛经年都下着小雨。

不管传说里对巨龙有着怎样夸张的误解, 用了多少笔墨去描绘他们的强大、懒散、喜怒无常,他们也不过是种智慧生物。而就罗伊娜的说法, 尽管巨龙们可以在几乎任何一种恶劣环境中生存下来, 但最令他们舒适的地方, 一定要有非常清新的空气,阳光无法直射, 而且略微有些潮湿。

满分十分的话, 文卿要给这个山洞打十五分,因为这个山洞在满足了所有会令巨龙感到舒适的条件后,还有额外的一点——

山洞里堆满了黄金。

多半都是金币, 最大的有大拇指和中指圈起来那么大,最小的只有食指第一节骨头那么长,有一些金币上还能看到清晰的头像和徽记, 有一些则被磨损得只剩一片光滑;除了金币以外,还有大量细碎得像是尘埃一样的金沙,填充在金币与金币之间的缝隙里。

文卿倾向于认为它们曾经也是金币,只不过被坚硬的龙鳞磨碎了。

金币与金沙之间还埋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是黄金的盔甲,镶嵌着红宝石的黄金手杖,黄金的酒杯,金项链、金戒指,用黄金做底衬的梳妆镜,被雕刻成有着华丽翎羽的鸟儿的金钗,黄金的灯座,用黄金做笔尖的羽毛笔,甚至还有黄金的流苏坠子,这玩意儿是系在窗帘上防止被风吹开的。

你所能想象得到的任何能用黄金制造的物品都能在这里找到,并且无论是在哪一个年代被制造出来,都金光锃亮,闪闪光。

山洞中光线并不强烈,几乎称得上是昏暗,但在地面上铺了厚厚一层的黄金,依然让山洞内部显得十分闪亮。

文卿:毫不意外。

世人都说巨龙喜爱财宝,这是误传的,其实他们只是喜欢闪闪光的东西。换句话说,除了黄金、水晶、钻石以外,纯净度较高的琥珀、特别闪亮的金属、某些生物身上的鳞片,巨龙多半都是来者不拒。

他们喜欢闪闪光的东西的初衷,也完全不是因为人类臆想中的贪婪,而是为了装饰他们的巢穴。

毕竟巨龙要财富来做什么啊,他们是独居的生物,不做交易,偶尔有之,也是一物换一物。

他们的社会里没有“财富”这一说法,实际上他们的语言里也没有“权力”、“利益”,有着诸如此类含义的所有词汇在他们的语言中被简化为同一个单词,翻译过来,大概就是“力量”。

一公斤重的黄金和一公斤重的闪亮鳞片在他们眼里差不多可以说是等值的,除非某头巨龙对黄金或是鳞片有特殊喜好。

罗伊娜满山洞的黄金就是她陆陆续续从同族手中换回来的,用一些匪夷所思的东西,像是她自己捡到的一些快生锈的铁甲碎片和断刃,草原上死去的人类游商携带的漂亮瓶子,马车车轮,她甚至认识一个喜欢收集洁白、完整的骨架的同族,并且从那个同族手中换到了大量的金币。

少数恶龙会在大陆上杀烧抢掠,但绝大部分巨龙不屑于这么做,宁肯把时间用来睡觉。或许这时候就有人要问了,那他们手里哪来的那么多珍贵的财宝?尤其是金币,矿石和金属还能捡到,金币难道也能捡到?

当然可以。

比较残酷的事实是,巨龙的平均寿命很难算出,因为最古老的龙迄今仍活着,而且力量仍处于巅峰。和得天独厚的精灵族一样,巨龙不存在自然死亡这一回事,他们只要还活着,力量就会持续增长。

这样悠久的寿命能让他们见证无数个王朝和国家的覆灭,或是天灾,或是**。他们在路过城邦和宫殿的残骸时,会进去看看有没有留下值得收藏、交换的东西,那些金币和宝石就是这样被他们带走的。

不过巨龙不可能多到能占领整个大陆。

和生性平和安稳的精灵不同,巨龙好动且好斗,再加上他们没有养育后代的习惯,幼年、青年巨龙的死亡率非常高,人类能够拿到的龙尸基本都来自这个年龄段的巨龙;而即使是年长的巨龙,也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在争夺同族雌性的时候受了重伤,然后被别的魔兽捡了便宜。

罗伊娜给文卿讲过很多次她惊险逃生的经历,草原上的危机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她还是一条小龙的时候,遇见她的高阶魔兽都想啃她一口。

“但是我还是想出去看看啊。”那时候已经又强大又美丽的罗伊娜说,“我当时还小,精力充沛,觉得天天睡觉太没意思了。”

任何时间的文卿都对此深感赞同。

他从回忆里离开,悄无声息地走进了罗伊娜的山洞,坚硬的金币踩在脚下凹凸不平,然而并不硌脚。

山洞非常陌生,这是当然了,虽然选择山洞的标准一致,从未变过,可这里毕竟和三百年后他住过很多次的那个山洞不是同一个。

但因为沾满了罗伊娜的味道,即使非常陌生,这个山洞也令他感到熟悉和安心。

他又往里面走了几步,凭着直觉、对罗伊娜的了解,还有金币上深浅不一的气味,找到了金子地毯中一处稍微向下凹陷的地方。如果他没有猜错,罗伊娜回到山洞后就是睡在这里的。

大量堆积在地上的金币让山洞的内部并非漆黑,地面上始终反射着一层朦胧的光。在这样的光上面行走会有种怪诞的错觉,好像一瞬间里已经将尘世中的所有财富都踩在脚下了,那些价值连城的黄金,奢侈的装饰品,倾国之力所能铸造出的全部金币,也不过是垫在脚下的砖石而已。

有几个人能不在这样庞大的财富面前失色和狂喜,又有几个人能在这厚达半人高的黄金面前保持冷静?

这种数量的金子已经足够转化为巨大的权势,踩在这样的权势上,简直就像是在片刻中从贫民变成了皇帝。

但文卿自始至终都很平静。他看这些金子的眼神和他看着群山时候的眼神并没有本质的差别,这两者在他眼里都是很美的,但他并不对这些美产生占有欲——他不对任何美产生占有欲。

多数时候他表现得就像是圣人,没有半点私欲。

他慢慢走着,卸下了所有的明亮和快乐,像一个工作了一整天后回到家中的年轻人,因为还很年轻,心里没什么负面的情绪,然而一整天的工作又太劳累,所以正面的情绪也没有多少。

他的靴子轻轻踩在金币上,没有刻意收敛,皮质硬底和金币的碰撞十分悦耳。

但他只拥有满身的疲惫。

他走到了山洞的内部,在这里,罗伊娜身上像薄荷一样略带着刺激性的香气越清晰了,他越是接近金毯中的那处凹陷,那股来自罗伊娜的味道就越是具有侵略性,甚至还微微有些刺鼻,就像香气太重了之后闻起来反而会略微臭那样。

不过天知道,三百年后,罗伊娜的洞穴就像文卿的家一样,特别累的时候,他就跑到罗伊娜的家里睡觉,在罗伊娜的金子堆上打滚(这是和罗伊娜学的),顺便看看罗伊娜有没有什么新的收藏。

所以这样的味道文卿早就习惯了,甚至这样微微刺鼻的香气对他来说还很亲切。

他走到了罗伊娜的气味最浓郁的地方,觉得被这股味道唤起了困意,便就地躺了下来。罗伊娜常睡的位置就在他的脚下,这一点很好判断,这块地盘是整个金子地毯上金沙最为细腻和均匀的地方。

金子都被磨得太碎了,因此躺上去之后并不会不舒服,反而像是睡在绵密的沙子里一样。

流水声淙淙地环绕着,流过他的耳边。白噪音听起来不急不缓,山洞中的空气静静浮动着,令他感到格外舒适和温暖。

这种舒适和温暖也许是罗伊娜的味道所带来的幻觉,就像某种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条件反射,好比当一个母亲身上总是散着同一种香水的味道时,孩子就会在深层的潜意识里将这股味道和美好的情绪联系起来,会本能地对另一个有相同香气的人怀抱善意。

他放松下来,在温暖的金沙的包裹下坠入了金色的梦中。

在深邃的梦里,他又睁开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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