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城
许娇娇觉得这儿没什么自己的事情了。
她想干的事情全都干完了。
但是显然刘独峰还和无情有话要说。
陆小凤脑子里很久没叫起来的陆小凤警报又响了。
他只是被激将法激将了去接下了南王府的银子失窃案,如果受害人不是他认识的朋友江重威,而他的眼睛也被那绣花大盗的一双绣花针给“绣”瞎了的话,他一定不会想要去破这案子的。
他想抓住那个大盗,那个无法无天,害人伤命的大盗。
男人的友情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许娇娇完全弄不懂无情和刘独峰对话间的机锋,他们两个嘴上在说酒,却好像是在说什么有害的事情,虽然喝酒确实是伤身。
他们两个人又说到了南王府上的那起案子。
刘独峰说道:“这绣花大盗能进入内库,不是什么正常的事。”
无情道:“这本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刘独峰又说道:“内库的钥匙除了江重威,没有人会有第二把。”
无情问道:“除了王爷,他也没有第二把?”
刘独峰笑道:“对,哪怕是王爷,想要自己的内库的东西,也得让江重威去取。”
陆小凤看着许娇娇一脸茫然的样子,悄声靠在她的耳边说道:“江重威就是南王府的管家。”
许娇娇眨了眨眼睛,完全不相信人类能彻底的管好一样东西。
无论是真相还是钥匙,无论是宝物还是信誉,以一个群体而言,总是失败率会比完成率高太多的。
真正能做到这件事情的,她觉得只有a。
没办法,a的信誉太好,他们将保守秘密和保护物品当做是一项危及到整个种族信用的大事来对待,无论是你在考试的时候偷看了隔壁桌的答案,还是你在自己的信用记录上作弊,他们全都知道,违法乱纪的事情就该说的说,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就不该说的不说。
但是这个时代又没有那么靠谱的硅基生命,许娇娇只能用不是很确定的语气安慰道:“我很抱歉听到这个消息。”
陆小凤觉得她说得有点词不达意,但是她的话仔细想想,却很绝妙。
任何一个场合这句话都能派的上用场,换言之,她完全没弄明白自己说的话的前因后果。
她大概完全弄不懂无情和刘独峰所说的那些话的前因后果。
许娇娇叹了口气,讲道:“我真不想听这些。反正听了也记不住,何必浪费时间呢?”
她决定将时间投入到看小黄书——不,看艳|情|话本的阅读之中。
刘独峰虽然很想无视掉许神医手上的那本小黄书,可他却真忍不住,忍不住开了口问道:“这本书——”
许娇娇将手上的书举了起来,特意将封面亮了起来,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无情看了一眼封面,将这本书收走的同时,不忘告诉许娇娇:“这本《捕神与我阿妹二三事》是伪作,不是那二三事系列的正版。”
许娇娇这才大喘了口气,叹道:“我就知道,这作者什么人都写了,就是没对自己的妹妹下手,明显就是个无药可救的死妹控嘛……”
她说的话让人听着不知道怎么接口,于是陆小凤只是尴尬的笑,笑着看向窗外,然后看到窗外的树梢上站着一个人。
他站了起来,挡在了许娇娇的身前,朗声笑道:“红兄,既然来了,为何不进屋?”
他的声音不大,隔壁屋的人压根听不到屋内的话。
可窗外的人却听到了。
毕竟他们没关窗,而一个杀手,最要紧的事情之一或许就是自己的听力。
能够听到黑夜中的呼吸,能够通过呼吸的速度,知道目标是否睡着了。
在睡梦中取人性命,只要能杀死对方,无论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出来。
中原一点红便进了屋。
他进入屋中,也将那股萧杀之气带进了屋子。
屋子里头本来萦绕的那股挥之不去的胭脂水粉的气息,也被这股冷冷的杀气给压了过去。
许娇娇现对方没戴蒙面巾,认为杀手就要蒙面的,或许只是文人墨客的一种想象。
他们哪会见过杀手?
就算见了,哪还会有命留下写书记载?
会写刺客列传的,也就司马迁一个人了。
刘独峰看到中原一点红进了屋,手上捏紧了酒杯,他看向无情。
无情是屋内最淡定的一个人。
或许还有一个人是许娇娇,不过她的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
你会觉得一个走平路都会摔一跤——好死不死的是这一点还不少人都知道了——的神医有什么战斗力吗?
只要别拖后退就好了。
无情笑道:“红兄是我请来的客人。”
中原一点红只是带来了一只鸽子。
他将袖中的鸽子丢给了无情,转身就走了。
没说一句话,没讲一个字,来如影,去时也如影,除了留下那转瞬即逝的杀气之外,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就像是历史上那些被浓墨重彩的记了一笔,除此之外,什么经历都没留下的刺客,他们在最重要的场合,对着一个重要的大人物挥出了凝聚毕身心血的一击。
不管成功与否,他们总是能青史留名。
或许历史的长河中遗漏了许多人,但是成功者,总是能够青史留名的。
毕竟他们改变了一个大人物的人生轨迹!
这样的攻击,足够被史官给记载下来了。
无情抬起手,那只鸽子便落到了他的掌心。
那是一只小小的鸽子,白色的羽毛,略有些凌乱的翎羽,红色的眼睛,它的脚上系着一个小小的木筒,木筒里头,就是中原一点红带来的消息。
许娇娇“啊”了一声,从无情的手中接过了那只鸽子。
她的手摸着鸽子的翅膀,它的左翅骨折了。
伤了它的是什么暗器呢?
无情辨认不出来,或者说,他这一刻想不出来是什么暗器,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那个消息上头。
许娇娇觉得鸽子很可怜。
它替人送信,却糟了这种大难。
多么惨。
她从袖中摸出那把银色的小刀,用小刀隔开了鸽子的翅膀,又捻出一点点粉末,将骨头正了回来,将粉末抹在了伤口上,她的指尖划过伤口,这刀痕就消失了。
鸽子扇着翅膀,在屋内转了两圈,向着许娇娇点了点头,像是在道谢,又飞出了窗户。
它飞得那么快,快的像是马踏落雪,又像是惊鸿一瞥。
它飞得那么高,像是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它的高飞。
刘独峰连手上的酒杯落在了地上也没察觉到。
他一直觉得江湖上是夸大其词。
或许这姓许的神医是有很多了不起的药,但是谁知道她的医术有多好?
她的医术简直好的让人没话可说。
“传说庖丁解牛,可以一把刀分开骨头和肌肉,将整头牛分开还不会流一滴血……”
可庖丁解的是死牛,许娇娇切的是活的鸽子。
那鸽子的翅膀的关节处被她的刀切开,却一滴血也不流,她的手指将骨头掰了回去,又摸上了那不知道是什么玩儿意的药粉。
随后,翅膀的骨折好了,伤口也消失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种天方夜谭一样的事情?
许娇娇听到刘独峰的喃喃自语,却叹道:“庖丁也一定很会杀鱼。”
大概只有陆小凤知道许娇娇怎么提到了这一件事情。
她大概还在惦记自己被硬塞到手上的那把鱼肠剑。
她还真想用这剑去杀鱼啊?
如果不是现在手头上的事情太多,陆小凤还真想吃一吃,尝一尝许娇娇做的鱼。
毕竟是鱼肠剑杀的鱼,这鱼哪怕烧得再难吃,他也一定能吃下去。
最起码的,也得尝上一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