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切终将归于尘土
是卓阳。
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在向一个遛狗的大妈问路,那大妈指了指秦舒曼公寓所在的楼。
阿西吧,幸好她身手敏捷地闪到一丛丁香树后,否则就被卓阳看到了。
秦舒曼不觉拧眉,麻蛋,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那天晚上她明明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看来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没事,既然他要知难而进,那她就要难上加难,让他寸步难进。
她从树丛后的小路离开小区,没有再回头看卓阳一眼。
也不知道卓阳会不会真的找到公寓去,不过就算找到也没人在,就让他去浪费时间呗!
出了小区后秦舒曼打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白玫瑰,然后直奔天马山陵园。
看着怀中的白玫瑰,秦舒曼的心情渐渐沉重。
妈妈在世的时候最喜欢白玫瑰,她说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天真,甘愿为你付出一切”,就像她和那个男人的爱情。
小时候听到妈妈提到那个男人和她对那个男人的思念,秦舒曼就觉得难过,后来开始觉得烦,再长大一点,她就觉得妈妈很可怜。
那个傻女人,为什么就不能活得有尊严一点?!
车子停在天马山陵园门口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当年的记忆里,心情已经有些沉重。
到了墓地,她看到墓碑上那张有些褪色的照片,因为褪了色,照片中的人显得脸色苍白。
其实那是妈妈最年轻、最漂亮的时候,那时候的她刚和那个男人陷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品尝着爱情的甜蜜。
因此,如果没有褪色的话,照片中的她应该是脸色红润、一脸幸福的。
她还记得,那是妈妈为自己选的照片。
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一直念叨着那个男人,无数次翻看旧照片,说最喜欢这张照片,死了以后也要用这张照片放墓碑上。
“这是他亲手帮我照的。”妈妈说。
照片下面是一行工整的楷书,“慈母秦世宁之墓”,落款是她的子、女,也就是秦舒曼和林皓朗。
秦舒曼弯腰把白玫瑰放在墓前,鞠了三个躬,然后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大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她觉得热,可还是耐着性子把墓旁边的杂草拔了一下。
拔完草靠着墓碑呆,突然看到墓碑背后刻着几行字,是一短诗歌:
“醒着想你,睡着想你
走路时想你,吃饭时也想你
相思成疾,而
唯一的解药还是你”
这是那个男人写给妈妈的情诗,那时候那个男人还很爱她。
可是,他的爱情像一阵风,来也快去也快,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到这里,秦舒曼不觉咬牙——踏马的,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而那个男人离开后,妈妈从来没说过一句怨言,反倒像高尚的圣女一般把爱情失败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说是因为她给不了那个男人激情,所以他才会离开。
而她,一辈子思念着那个男人,等他回来。
踏马的,没见过这么傻、这么犯贱的女人!
想到这里,秦舒曼心中冒起一股无名火,忍不住踢了墓碑两脚。
然而,照片中的秦世宁依然一脸幸福地看着她。
秦舒曼烦躁地拿出烟来点上,愤愤地盯着照片中那张有些稚嫩的少女脸庞。
这个女人,一辈子都活在爱情里。
正因为亲眼见证了妈妈的不幸,所以她告诉自己绝不能重蹈覆辙,绝对不能像妈妈那么傻——去尼玛的,鬼才相信那狗屁爱情!
吸了几口烟,看到旁边竖着“禁止烟火”的警示牌,她把烟头扔到地上,然后用鞋跟把烟头碾进土里,掩埋。
一切终将归于尘土,这是最好的归宿。
原本打算从陵园回来后就去看小朗的,这么多天没见他,她有点想他。
可是下山后情绪还是有点低落,她改变了主意,让出租车司机去市区。
在市中心最热闹的广场下车,她在广场上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夕阳正好,暗夜将临。
广场中间是一个喷泉,喷泉旁边有一群小屁孩在喂鸽子,其中有个才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蹒跚着步子兴奋地追赶着鸽子。
鸽子受了惊吓,扑腾着翅膀朝小男孩飞过去,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
秦舒曼见了,恶趣味地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真是自作自受,活该!
许多人转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估计以为她是疯子吧。
坐了一会儿她觉得无趣,打算找家酒吧打时间,吃了晚饭后就打车去酒吧一条街。
出租车经过秦氏集团的大厦时,她看到大厦外墙上挂着很多“庆祝秦氏集团成立三十五周年”的红色条幅,电子大屏上滚动着三十五周年庆祝晚宴的消息。
秦舒曼微微眯眸,唇边浮起一丝冷笑。
到了酒吧一条街,她忍不住又想骂人。
因为下午要去拜祭妈妈,她得假装做个乖女儿,所以穿了白T恤牛仔裤,脚上是白色帆布鞋。
她美眸一转,顿时有了主意,直接走进“人间”找菲姐借了把剪刀,然后脱下裤子,把牛仔裤“咔擦咔嚓”剪成齐屁小短裤。
试穿了一下,还不错,可以露出两条笔直修长的腿。
菲姐在旁边看得直咂舌,“不愧是年轻人,真会折腾。”
秦舒曼斜睨了她一眼,媚眼如丝,“好看吗?”
“好看!”菲姐走过去拍了一下她的翘|臀,“我要是个男人,肯定被你迷得精尽人亡~”
秦舒曼听了,咯咯笑着搂住菲姐的肩,“还是菲姐会说话,这话我爱听!”
说着又朝菲姐抛媚眼,“晚上缺不缺人手?正好我闲得慌,可以帮你救个场,顺便找点乐子还能赚外快!”
菲姐听了,吓得直摆手,“算了吧姑奶奶,也不知道你背后是哪尊大佛,我可不敢雇用你!”
说着好奇地挤了一下眉,笑嘻嘻道,“和姐说说,到底是哪个男人在背后挺你?”
呵呵,一语双关呐,菲姐还真会说话!
秦舒曼撇撇嘴,轻嗤,“拜倒在老娘胯下的男人多得去了,菲姐不说具体点,我怎么知道是哪个男人挺的我?”
说着踢了一下菲姐的小腿,像太妹似的抱着手臂侧着头,“把你鞋子借我穿一下。”
于是,菲姐脚下十公分高的高跟鞋下一秒就转到了她脚上。
她踩了上去,嗯,虽然大了点,但是总比挤脚好,凑合着穿穿呗。
她拿出一支烟来点上,然后直接穿着菲姐的鞋子往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摆摆手,“晚上先借我穿一下啊。”
去大厅里坐了一会儿,耳边都是绵软的慢歌,听得人都要睡着了,秦舒曼觉得无趣,拿起包起身离开了“人间”。
出去晃了一下,她选了“人间”隔壁的一家热吧扭了进去。
音乐很嗨,舞池里群魔乱舞,灯光够暗够闪够凌乱。
哇吼,这种热闹和热闹之下掩藏着肮脏的地方实在太合她口味了,这才是踏马的人间嘛!
去舞池了跳了一会儿,身子随着音乐扭得很嗨,脑中却一直浮现出秦世宁那张惨白的脸,她心情顿时就不好了。
奶奶个熊,敢情是被鬼上身了?早知道就不去那个鬼地方了!
跳了一会儿,她找个位置坐下休息,点了杯鸡尾酒边喝边看手机。
于是,就看到了卓阳的短信,他了很多条信息,好像真的很担心她的样子。
呵呵,看来那个男人真的闲得慌啊。
她突然起了玩性,了条短信过去,说自己在“今朝”酒吧,让他过来,然后顺便了个位置过去。
嘻嘻,估计那个优等生看到这条短信后立马就怂了吧,要知道在那些乖学生眼里,酒吧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只有坏孩子才会来!
谁知道半个小时后卓阳竟然出现了,又惊又喜、又有点紧张地站在秦舒曼面前,“秦舒曼,你没事吧?”
哇靠,这个优等生竟然还真的敢来?既然这样,她就陪他玩玩!
“你看我像有事吗?”她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笑容娇媚。
“没事就好——”卓阳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你没来上课,电话也打不通,我怕你……”
说着就噤了口,讪讪地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呵呵,怕她想不开?
笑话!她秦舒曼才没那么傻,难道因为那些网络暴民的几句屁话就要去为难自己?
这个世界想尽办法要伤害你,如果连你自己都要伤害自己,那岂不是太可怜了?
所以,无论生什么事,她都要好好活着,活着比任何人都好。她才不会像妈妈那么傻,被这个世界、被那人击得粉碎!
一想到妈妈,秦舒曼的心似被什么拉扯着,心弦绷得紧紧的。
然而只一秒,她就回过神来,笑嘻嘻地招呼卓阳坐下,然后问他喝什么。
卓阳慌忙摇头,“我不喝酒的——”
搞笑,来酒吧不喝酒难道要喝饮料?!
秦舒曼像看怪物似的瞟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悦,看到她生气,卓阳只得苦笑道,“我开车来的。”
哼,她才管他开不开车呢,既然把他叫来了,就是要让他吃点苦头,好让他知难而退。
她明眸一转,勾起眼尾轻笑,“既然这样,那我就给你点一杯长岛冰茶吧?”
说着便转身叫服务生。
服务生很快就把长岛冰茶送上来,卓阳一听是“冰茶”,很放心地端起来喝了一口,却是满满的酒味。
他慌忙把杯子放下,拧着眉,一副惊讶的表情,“这、这是冰茶?”
秦舒曼轻笑,“当然啦,这就是长岛冰茶,放心吧,它只是有酒味,却是没什么酒精度的,喝不醉,酒驾也测不出来。”
卓阳将信将疑,可是又怕惹秦舒曼不悦,只得硬着头皮端起杯子。
又喝了一口,他才问,“秦舒曼,你真的没事吧?”
踏马的,这男人是没话找话说还是咋地?怎么这么啰嗦?!
“你烦不烦啊?!”她毫不客气地开火,“刚刚不是已经说过了嘛,我没事!你要再啰嗦,我就把你赶出去了!”
“没事就好——”卓阳笑得很温和,“你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有点担心,今天早上还去你家……”
说到这里,他突然住了嘴,应该是意识到秦舒曼要是知道他找到她家去了会生气吧。
秦舒曼不想和他废话,笑吟吟地端起杯子来和他“干杯”,然后盯着他把一杯长岛冰茶喝完,又帮他点了一杯。
卓阳慌忙拒绝,“我真的不能再和了,这个酒,哦不,这个冰茶感觉像酒一样,我喝不惯,还是给我来杯白开水吧!”
秦舒曼一记冷眸横了过去,冷笑,“放心吧,不会让你掏钱的,我请客!”
“我不是这个意思……”卓阳想要解释,还没说完就被秦舒曼打断,“不喝的话就给我出去,我不和你玩!”
卓阳立马住了口,一句话都没吭,秦舒曼满意地勾了勾唇,轻笑,“来酒吧不喝酒的话,怎么泡妹?我这是在给你机会,懂吗?”
卓阳听了,眸色一亮,还没开口就被秦舒曼抓住了手腕。
他身子微微一僵,看着她握在自己腕上的手,顿时觉得脑袋很晕,然后就这样晕乎乎地被秦舒曼拉进了舞池。
角落里,一双眸子饶有兴致地落在秦舒曼身上,一袭白西装的男人拿出手机来“咔擦、咔擦”拍了几张照片。
照片里,是她和卓阳一起在舞池里扭着身子的画面。
PS:长岛冰茶不是茶,而是色泽很像红茶的一款鸡尾酒,按照其原始配方调制的长岛冰茶酒精度可达4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