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小妹归家
第二百六十一章小妹归家
这是丁丁老书《重生之金融大亨》,大家可以看看,这章是错误章节,一会就修改,对大家造成的不便还请原谅,谢谢!
昏沉沉的脑子里飞旋着无数的问题,一张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一段段莫名其妙的记忆,不断的在脑中翻腾,却又似浮光掠影一个也抓不到,林宇猛然睁开眼睛,却只觉一阵天混地暗,轻轻合上眼定了定神,感到那阵眩晕渐渐过去,这才小心的睁开双眼。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念头一起,一个个零碎的记忆就如潮水般纷至沓来,林宇的脑袋里忽然记起了很多东西,或许不该说是记起,而应该是这些记忆本来就存在他的脑袋里。
下意识的从床上坐起身来,脑子里的记忆还是乱糟糟的,一会儿是曾经的林宇,一会儿又是现在的林宇。站在洗漱间里的男孩看着镜子中自己清俊的脸庞,心里却又种熟悉有陌生的感觉。林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就变成了镜子中的男孩,两种截然不同的记忆在他脑中交织,甚至让他心里不是冒出这样的念头,自己到底是谁?
冰凉的冷水让林宇的头脑清醒了许多,床头闹钟的指针明确的告诉他现在是1979年,这里是美国,自己叫林宇,和原来的名字一样。“林宇就是我,我就是林宇。”至今仍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林宇在房间里来回重复这几句话。林宇原本是一家上海一家证劵交易所里面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性质,他对股市都很熟悉,尤其是20世纪的几次股灾,他更是认真的研究了好久。对于那足以让穷人一夜变富,富人一夜变穷的股灾,他可是向往已久。没想到上帝却和他开了这么一个玩笑,真的让他回到了20世纪80年的美国。
而林宇占据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林宇,和前世自己的名字一样。在融合之前的记忆后,林宇终于明白自己的境遇。林宇出身于一个富裕的美国中等阶层,他的父母都来自大陆,10年前一家人从大陆去了香港,然后又从香港移居到了美国。林宇自己也很了不起,今年15岁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加州洛杉矶的一所私立高中,这让他的父母十分的欣慰。林宇的父亲是美国一家小公司的董事长,而他的母亲是一所大学的教授,这也一直是他们对儿子的期望。
洛杉矶,好莱坞和湖人队好像都在洛杉矶吧?林宇一边消化着这些记忆,一边努力回忆着前世有关洛杉矶的信息。洛杉矶是加州最大的城市,也算得上是美国第二大城市。由于一些原因,被称作是“天使之城。”洛杉矶还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举办过两届夏季奥运会的城市。
来到这么一个地方,就意味着他将来必然会接触到很多后世纵横美国商界、影坛的大人物,这个是必然的。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前世默默无闻的林宇眼中迷茫的神色渐渐隐去,却而代之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他对着洗漱间镜子中的自己说了一句让人莫名其妙的话。“从今天起,我就是林宇!”
漫长的假期从七月就开始,林宇的父母并没有现自己儿子的异常,或许是由于融合了之前的记忆,林宇对自己的父母并没有任何的陌生感,反倒是母亲絮絮叨叨的关怀让林宇感受到了前世淡漠的亲情。原本林宇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一所私立中学,全家人决定利用这个难得的假期到夏威夷度假。但林宇却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想了一大堆理由,好不容易说服父母留待以后再去。
没有去成夏威夷,林宇的父母也就不闲在家中了,一个一个的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林宇也一头钻进了父亲的书房。林宇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了,那么自己就要完成自己前世的梦想,建立一个强大的金融帝国,打造一个现代版的罗斯柴尔德。
梦想虽好,可是现在林宇最缺的却是钱。怎么赚钱呢?股票虽好,可是需要资本。写剧本?可是自己能记住的剧本也就那么一两个,还不一定能全部记起。写歌词?这个倒是不错。可是写了投给谁呢?嗯,杰克逊的歌曲应该有很多还没有出来吧,要不就抄袭几他的歌吧。
想到就做。后世大名鼎鼎的《lljan》、《att》和《Dangrous》、《BlackorWht》、《RrthT》这都是绝对不能错过的。嗯,《yournnotalon》这个也不能错过。前世的林宇就十分喜欢这舒缓的歌曲。这两歌曲的价值就更不用说了。《lljan》是1983年行的一单曲,在《Blloard》排行榜上拿下了七周的冠军,在R≈ap;ap;B榜拿下了九周的冠军,卖出了100万张单曲唱片,并让流行音乐历史上最成功的商业巨作《Thrllr》一飞冲天,全球卖出了1.04亿张以上。
《Dangrous》这几歌就更不用说了,其音乐创作水平堪称音乐界的极至,水平精湛无与伦比,奠定了杰克逊的世界歌王地位。
作为美国社会的中间阶层,林宇父亲的书房里已经配备了一台笨重的微型的电脑,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功能强大的电脑已经代替了电子打字机的位置,但开机的时候林宇遇到了一个问题,他现这时候的电脑不但开机费时,而且使用的还是DOS操作系统,他这是才想起来,大概到85年,微软才会推出他的第一代视窗操作系统。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迎刃而解,在原来的林宇的记忆中,他找到了那种古老的操作方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