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镇元子的无奈
三人齐齐向通天回了一礼后,那帝俊便站出来说道:“通天道友客气了,盘古正宗、三清之名如雷贯耳,想来手段也是了得,此次我们三兄弟却是献丑了。”
通天虽知是客套话,但他这人就是喜欢听恭维的话,呵呵一笑忙摆手说道:“哪里哪里,道友却是客气了。如今此间事已了,我与两位师兄还要回去领悟一番紫宵宫中所得,便就此告别,日后若有机会再与道友一同论道畅聊。”
通天说完,太一三人自无不允,拱手送走三清后,三人也一同离开此地。
待他们三人离去之后,一道身影自虚空之中显现出来,他望着太一三人离去的方向暗暗念叨:混沌钟果然霸道。
说完,将地上看似已经枯萎,却生机不断的葫芦仙藤收起后,向着那洪荒的西南方向行去。
......
自那日不周山大战之后,已过百年。
在七十五年前,那十二巫祖从紫宵宫返回后,只是草草准备一番便要向周边的势力进攻。
也不是他们急于这一时,而是因为巫族人数如今已达百亿之数,不周山周边地域已不够他们生息,使他们不得不进行迁移扩张。
但是迁移扩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要伤害到一些原本生存在周边的洪荒生灵以及族群。
生性暴戾的巫族之人可不懂得什么业力不业力,只要阻碍了他们展,就是杀。尤其是一些弱小的妖族族群,更是被这些巫族之人当作了食物。
一时间洪荒中部被巫族搞得乌烟瘴气,人人自危。弱小的妖族也纷纷向四周地域退去,不愿与巫族生争斗,同时也争斗不过。如今的洪荒之中同时有十二个半圣实力的族群还没有出现,便让这巫族形成了一家独大的态势。
一日,游历到洪荒东部的帝俊太一行者三人,听闻巫族对妖族所做种种,不禁恼怒。太一仗着自身实力惊人,便要杀到那巫族问问清楚,被性格稳重的帝俊拦了下来。
“你我同为妖族,即便去问,又能问出什么?他们既敢杀,就不怕有人来问。就算你仗着实力强横,但你能杀几个巫族?千个,万个,还是百万个?要知那巫族人数可是达到百亿,何时能杀个干净?”
太一虽性子刚烈,但却不傻。他知晓刚刚帝俊所说乃是实情,可是不做点什么总感觉对不起那些被杀的妖族。
“大哥,那你说该如何?”
帝俊筹谋半刻后,才缓缓说道:“那巫族虽有百亿之数,但我妖族人数更多,只不过那巫族之人都集中一起,而我妖族却部落繁多,各自为战,所以才被一一攻克,若能将我妖族之人集合起来,再有我等抵御那十二巫祖,自然就不用担心那巫族了,最起码也有了自保之力。”
太一听着帝俊所说连连点头,说到高兴之处后,他还拍了拍一旁有些心不在焉的行者,说道:“行者老弟,大哥说的对啊。我们可以集合起我妖族子弟,这样自然能抵御那巫族。不如我们兄弟三人一起组建一个势力,然后再吸纳我妖族其他的势力,共同对抗巫族,如何?”
行者听着太一的话,心中却有些犹豫。他十分想参加进去与兄弟征战,但他始终记得当日在紫宵宫中他师尊镇元子对他所说的话。
“不得参加任何争霸洪荒的势力。”
行者虽不知道师尊是不是真的能推算出来,但如今太一的问题,他却不得不答:“太一兄长,我师尊曾在紫宵宫内特意嘱咐过我,不可参加任何争霸洪荒的势力。如今,如今我...”
太一见行者脸色犹豫,吞吞吐吐的,以为出什么事情了,如今听行者说完后,笑意再次浮上,无所谓的说道:“这有什么,兄弟你名义不加入就是了,难道你师尊也说过不让你和我去打架吗?”
行者恍然,原本有些糟糕的心情也再次恢复过来。
自此,帝俊、太一以及行者三人,踏上了统御妖族之路...
洪荒西南,万寿山五庄观中。
镇元子花费百年光阴,将在紫宵宫中听道领悟的一些与自身所行之路相结合,再进行不断的推敲,最后为自己的路踏实不少。
鸿钧所传之道有两种,一是将身体法则化,让自己的身体更加的契合天道,不论是使用法则或者领悟法则时更加轻松易懂,最后将自己身体中的生命烙印与法则融合,形成法则之体,踏入混元大罗金仙境界,法则不灭,则生命烙印不毁。
不过这一条该如何将身体法则化,还未讲到。另外一条便是修炼天道之体,练成后可达混元大罗金仙境,鸿钧同样也只讲到这里。
这天道之体的路在镇元子的理解中应该就是神话中那斩三尸以及功德证道的路子,斩掉三尸后将生命烙印与元神融合,再寄于天道之中,则天道不灭,生命烙印不毁,身体借助天道之力可无限重生,得证圣人果位。
将结合了“先知”推算出来的炼化天道之身这条路,与法则之身这条路相互应证之下,镇元子大胆猜想,炼化了法则之体后,便是混元大罗金仙。如果将元神像寄托天道一般寄托到无尽虚空呢?那这样是不是也同样是证得圣人果位?
寄托天道必将被天道所挟,虽天道至公,但就是因为至公,让这些把“命”交给他的人也不得不至公,从此少了生灵该有的感情。
这两条路相比起来,练就法则之体肯定最好。不过,就镇元子估计,鸿钧一定不会将这条路讲出来,不然神话中三清等人怎么会选择第二条?至于鸿钧为何这么做,镇元子实在想不通,或许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走?
不过有一件事情或者说一个疑问,镇元子却是确定了,但他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那就是,如今他所走的路,不属于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如果硬要归一下类,应该与法则之体这条路比较接近,但却与它不同,要难上无数倍,凶险也胜过无数倍,然而效果却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