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脸皮厚啊!
江柔察觉了,但也没办法。
沈十三这张脸无数次在城外出征,也无数次凯旋而归的时候大摇大摆打马上街,在这盛京,他完全可以刷脸了。
百姓们却一点儿不想跟他沾上关系,他无赖又霸道,还喜怒无常,就怕什么时候触了他的霉头。
敬佩是一回事儿,畏惧又是另一回事儿。
更重要的是!
他今天出门带了夫人!
你在盛京的街道上,要是看到一男一女光明正大的牵手或者搂腰攀肩,那这两人定是沈将军和沈夫人没跑,除了他们,哦不,应该是除了他,没人这么不在意无数看热闹的眼光。
老百姓是最热衷八卦,沈十三这样高调的出行方式,没多久就传遍了盛京,这种时候,你可以看他,但是千万别看他怀里的沈夫人,否则给你把眼珠子挖下来当弹珠玩儿。
前面街道上有孩童在玩耍,江柔想凑热闹,就过去看了看,没想到一个孩子输了游戏,撒气不玩儿了,抛下小伙伴跑走离开的时候没注意看路,正好和江柔撞了个正着。
江柔被沈十三揽着,只踉跄了一下就站稳,她弯下身去正想问那孩子撞着哪儿没有的时候,那孩子却突然指着她的鼻子质问,“你走路为什么不看路?”
孩童只到她腰际那么高,眉眼间却飞扬跋扈得很,应该是在家里就被宠坏了。
江柔又把关心咽了下去,那孩童眼珠子一转,就看见了一旁的沈十三,顿时就吓得缩了下肩膀。
这张脸他是见过的,在不久前他凯旋归来,带着上千骑兵进宫述职的时候,看起来十分威严,那时候他娘就告诉他,“你要是不乖乖吃饭乖乖睡觉,我就让沈将军来抓你去坐牢!”
他幼小的心灵,对这句话很有阴影,一见惹到了不该惹的人,转头就想溜。
然而他人小腿短,哪里跑得过沈十三,刚抬了个脚就被拽回来。
沈十三在外人面前不苟言笑,每一根头丝都是肃杀的气息,更何况现在还动了些怒,一张轮廓分明的脸绷的相当吓人,小孩儿见了都能吓哭出来。
江柔轻轻挨了他一下,道:“算了,我们走吧。”
她是知道他的,那么凶,要是铁了心的教训人,她都捱不住,这小孩儿要是被他训一通,估计能做好几年的噩梦。
说不准他还要动手。
沈十三看了她一眼,大手盖在那孩子的天灵盖上,道:“小孩儿,道歉,不然老子给你把头拧下来。”
江柔瞬间就脑补了画面,震得一哆嗦,那孩子顿时就吓哭了,哇哇的。
孩子的父母闻声赶过来,见是沈十三,立马就跪地道:“将军,我们二烛惹将军不高兴了?”
沈十三手扣住孩子的天灵盖,冷冷的瞅着这对父母,就是不说话,吓得这对父母说话都哆嗦了,伸手去掏自家孩儿,“你这孩子,怎么惹将军不高兴了?还不认错?”
明明是七八岁的孩子了,却只会哇哇的哭。
沈十三皱眉,“三。”
“二。”‘一’还没喊出来,那对父母眼泪就下来了,直接给了自家孩子一巴掌,“混账东西,你到底怎么惹将军生气了?”
孩子被一巴掌打蒙了,缓了片刻才猛然揪住江柔的裙摆,哭着喊,“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但是沈十三要他说,他就不敢不说,不然头要被拧螺丝一样拧下来。
沈十三这才松手,拉着江柔的手,在众人或复杂或羡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复杂的是他们大秦的中心脊梁竟然是这么个无法无天的玩意儿。
羡慕要是他们也有这样滔天的权势该多好。
江柔好几天不出门了,江父江母见到她高兴得很,特别是江母,在女婿面前就开始嘲笑江蕴,
“你这哥哥,真是太没用了,前几天人都骗到房间里面去了,竟然都没得手。”
“还得为娘教他怎么泡妞,啧啧,儿子,你知道你最大的败笔在哪儿吗?”
江蕴不耻下问,“在哪儿?”
“长得像你爹!”江母哈哈大笑,“你要是像我,保管姑娘见了自己就扑上来了!”
沈十三呵呵冷笑。
这丈母娘,还真是蜜汁自信啊!
然后,他插嘴道,“不是,最大的败笔不是长得丑,是蠢。”
江蕴忍江母,却不忍他,“我丑?你说这话前,要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先?就你那张脸,也好意思说我长得丑?”
客观来说,大舅子是比老沈长得好看很多的,江母是人中龙凤,江父的基因也好,他还挑着优点遗传,腹黑的是性格,英俊潇洒的是皮相。
就沈十三那样的长相,还真没资格指点江蕴的相貌。
但是,人家脸皮厚啊!
虽然长得一般,但是自我无比膨胀啊。
老子就是最帅,不接受反驳。
沈十三道:“不,我这话的重点是你蠢。”
看江蕴那样子,差点就想跳起来一锤子敲死沈十三了,反唇相讥道:“就你能,娶媳妇儿跟强占民女似的,给你嘚瑟的。”
“强占怎么了?不是一样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沈十三还是很不屑,“看我?看我也蠢,你妹比你小,孩子都三个了,你在干嘛?”
虽然挨损的是自己儿子,但姑爷这话是说到丈母娘心坎儿上去了,点头跟啄米一样:“对对对。”
江柔连日来阴郁的心情,一瞬之间明媚了起来。
原先江柔以为带了沈十三,总不用总应付来催她回家的郭尧了,但事实证明,她还是太天真了,到了下午,郭尧是没来了,沈将军本人开始催她。
“你不是还要去张家吗?”
“天要黑了。”
“孩子还在家里。”
江柔默。
虽然不舍,但还是跟江父江母告别了,江蕴被沈十三气得不轻,都没有出来送。
夕阳中的盛京,有一种别样的魅力,每个人的身上都披了夕阳的余光,每个人都像被老天眷顾的幸运儿。
沈十三还是揽着江柔慢慢的走。
暮市上摆摊的人越来越多,吆喝声此起彼伏,很热闹,很有烟火气,连街角拌嘴的夫妇,都能勾勒出一幅让人心安的画卷。
这就是太平盛世的魅力。
江柔扣着沈十三的手,嘴角不自觉的挂起微笑,“国泰民安,真好。”
沈十三紧了紧她的手,没说话。
今天的心情很好,江柔的步子都轻快了些,路边有个卖鸡崽的农户,小框子里还剩下了一只黄灿灿的鸡崽滞留着没有销出去。
小鸡仔毛茸茸的,在竹框里面迈着小爪子来来回回的走,江柔觉得像极了中午的自己。
老农正准备收摊,只剩下一只,实在没人买,就留着自己养大下蛋了。
江柔蹲在竹筐前,伸手摸了一下小鸡崽的脑袋,被稚嫩的喙轻轻啄了一下,痒痒的,并不痛。
沈十三站在她身后,她回头仰视他,“我们买回去养好不好?”
第一次从沈府离开的时候,她和张姚氏在白头村也养了很多鸡崽子,但是最后都没有长大,就被霍清哄着又嫁给了沈十三,鸡崽们都送给同村的村民了,应该在好多年前就被端上桌了。
沈十三不喜欢这样毛茸茸的小动物,不够凶猛,还没有灵性,一无是处,下意识的摇头,“你要吃鸡给郭尧知会一声,什么花样的都有。”
江柔就知道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不过她也不是非要不可,就冲老农抱歉的笑笑,起身挽起沈十三的手,接着去张曼兰家了,不一会儿,就完全把这事儿忘在了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