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任务
瑞王府里,一间屋子里的明灯亮着,
妙衣阁,是只属于明仙儿的医阁,这里不接待宾客,在王府,就连上官瑞都不会轻易踏进这里,因为他尊重明仙儿,所以上官瑞特地给了她一间医阁。
事实上,这也仅仅是明仙儿配药的地方。
这里藏了多少拯救世人的解药,就藏有多少毒死世人的毒药,而且,这里每一种毒药的毒性都不比五麻散要差。
然而,其实五麻散也是从这个屋子里配制出来的。
现在的明仙儿躺在这里面睡觉,她喜欢在这里睡觉,因为这个地方足够的安静。
她也喜欢在这里洗澡,因为只有在她洗澡的时候才是最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时刻。
她仔仔细细的将身子擦了一遍又一遍,她将手摸在后面的那块疤上,这种触手的感觉依旧没有变,没错,依旧是那么刻苦铭心。
这块疤是曾经那杠梨花枪留下来的。
这个时候,妙衣阁里竟然有个男人安静的坐在一边,他只是安静的坐着喝酒。
他和明仙儿洗澡的距离也仅仅是隔着一个屏风。
屏风虽大,但是却挡不住里面的春情,一滚滚白雾般的热气流了出来,带着花瓣的香气,扑进了这个男人的鼻子里。
明仙儿伸出了手,将衣衫一件件的脱下,露出了光滑的通体,这张脸实在美的让人窒息,令人不敢直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间又有谁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能闻到她身上散出的致命的甜香,即便闻不到,也可以听到她细语荡魂的柔情。
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瞎子,更不是聋子,相反,他的眼睛比任何人都雪亮,耳朵也比谁都灵敏。
他看到了,也闻到了,但是却装作看不到,也闻不到。
这个人,正是水火判官里的火中花。
他同样也是一个杀手,江湖里的第一杀手!
被称之为第一杀手的人不少,莫风和水中月都是,而他们两个人的名字,自然是名扬万里。
但是他却没有名气,不仅没有名气,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因为自己和水中月同封为水火判官,所以,上官瑞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火中花。
火中花现在已经忘记了以前的名字,他不记得,也不想记得,因为不重要。以前的名字连狗都不如,所以他不需要记得。
他是上官瑞的手下,但却更是明仙儿的心腹。
明仙儿曾经问过他“你和水中月,谁的杀人本事更高一些。”
火中花也曾经回答过“谁本事更高我不知道,但是我没有他有名气,对于杀手而言,最不需要的正是这份名气。”
的确,没有名气的杀手才是最好的杀手!因为他们杀人于无形,不给任何人留下线索。
名气又有何用?前有古人荆轲纵然闻名天下,不也没能刺死秦王。
就连名震天下的风神刀莫风,不也正是死在自己手里。
虽然依旧没人知道是他杀死的莫风,江湖上的人都以为是水中月的杰作。
但他不在乎,他除了不在乎自己的名字之外,也不在乎自己的名声。
所以,名气对于杀手而言,不是美誉,而是累赘!
明仙儿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她养育了他这么久,为的就是让他替自己铲除一切一切的阻碍。
更多的时候,火中花只会安静的藏匿在瑞王府,他像个死人样的藏在那里,但凡上官瑞和明仙儿有吩咐,他便会立马活了过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火中花,江湖里的杀手,是明仙儿专为自己养的一个杀手,他就如同一个幽灵一般存在瑞王府里。
因为常年如同幽灵一般的生存,所以他的面容看起来已经苍老了许多,虽然他现在还仅仅只有三十岁。
三十岁的年纪,但是他杀人的经验却比六十岁的人还要丰富!
他为明仙儿暗地里杀过不少人,他也只为明仙儿杀人,因为他的命早已经属于明仙儿。
就连投靠瑞王府效忠于上官瑞,也仅仅是明仙儿的吩咐。
如果现在明仙儿要他立马叛变,他便会立刻取下上官瑞的级,当然,也包括水中月的级。
其实,他和水中月的关系很好,不但好,而且亲密。
因为水中月是火中花唯一认同的朋友。
这时,明仙儿走到火中花的身边,她刚刚从浴盆里出来,浑身的肌肤就如同一个熟透了的苹果,粉嫩粉嫩的,她慢慢的走了过来,披着一件薄薄的烟杉,在他的身边坐下,为他斟上了一杯酒。
明仙儿笑道:“你是唯一一个可以看着我不穿衣服而不为所动的男人。”
火中花道:“我不该对您有非分之想。”
明仙儿道:“知道我叫你来做什么吗?”
火中花道:“我不需要知道,您吩咐,我办事。”
是的,他只需要做事,他只需要为她杀人,他之所以还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还能杀人!
他本该死去,本该被二十年前的一场大火烧死。
但是有一个女人却偏偏让他活了下来,那个女人就是明仙儿。
火中花十岁的时候,明仙儿十三岁。
是明仙儿救下了火中花,当他看到眼前的熊熊大火时候,他原以为他的生命已将终结,然而,冥冥之中,他的面前却又生出了一双手。
这双手十指纤纤,光滑如玉。这是火中花在世上见过最美丽的一双手。
因为这双手,给了他新生。
从此之后,十三岁明仙儿带着十岁的火中花,在兰国的医馆里讨生活。
但其实,明仙儿最初在兰国救人的时候,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她为了在兰国立下万世流芳的名声,拯救的人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不会收取一个铜板,因此,明仙儿在兰国不到几年的时间,就创出了医仙的名号。
但不收钱,又哪来的钱维持医馆呢?
这时候,火中花就成为了明仙儿的最强后盾。
每当在白天明仙儿救济完病人之后,便会在晚上让火中花去打劫,去偷东西,甚至去杀人。
一个还只有十岁的少年,就已经开始沾满血腥了。
生存的方式千万种,但无论哪一种,年幼的他们要下活下去,要想扬名立万,唯有伤天害理。
明仙儿喜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她喜欢偷窃,也喜欢打劫,更喜欢杀人!
火中花也喜欢,因为他看到明仙儿偷窃,也看到了明仙儿杀人。
他知道,现在他们吃下肚的每一粒饭都是明仙儿伤天害理换来的。
所以,火中花认为,伤天害理没什么不好的。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就多,是非善恶,又岂能让每个人都一样。
有一年,兰国里闹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瘟疫,那场瘟疫的病毒正是明仙儿苦心研制出来的“毒娘子”,她将研制出的毒药让火中花投在兰国大大小小的井水里,人们吃了井水里的水后都在同一时间染上了瘟疫,几乎就在短短的七天,兰国就死了好几万人。
所有的人都将希望寄托在明仙儿身上,就连兰国的先帝都曾亲自登门拜访明仙儿,祈求她能够配置出解除瘟疫的解药。
过了三日,明仙儿将自己一早准备好的解药拿了出来,所有染上“毒娘子”瘟疫的人也都得到了拯救。
也就是在那一天,明仙儿开始在兰国有了医仙之名。
自己研制的毒药,也是自己配制的解药。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火中花也从一个孩子成长到了江湖顶尖的杀手,一手判官笔更是使得出神入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火中花杀不了的人,只要明仙儿要谁死,火中花就绝不会让那个人活。
每当血杀看到明仙儿这双手的时候都能想到以前的大火,因为有这双美丽的手,火中花愿意就这样一直为她活下去,只为了能看到这双手。
以前,这双手会源源不断给他送食物,有可能是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也有可能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而现在,这双手依然在给他送东西,送的不再是食物,而是白银,是黄金!有时候,这双手也会悄悄的丢给他一张纸条,这纸条就是明仙儿给他下达的任务。
他的任务,就是杀死名单上的人!不管对方是谁,什么身份,只要那个人的名字出现在这张名单上,就休想再活下去。
很显然,此刻明仙儿把他叫到“妙衣阁”里来也一定是有了新的任务。
火中花慢慢的接过明仙儿手上的纸条,打了开来,随后他眯着眼,呆呆的望着明仙儿。
因为,纸条上写着的是“萧红泪!”
他才刚刚杀了一个风神刀,这次又轮到泪痕剑了吗?
明仙儿笑着问道:“有困难?”
火中花道:“泪痕剑,是个狠角色。”
明仙儿道:“你怕了?”
火中花冷冷的一笑:“怕?活人才会怕,我早就已经死了,我不会害怕!”
明仙儿叹息一声:“记住,此事要做的极为隐蔽,绝对不能被瑞王爷知道!”
火中花点了点头,道:“我知道。”
明仙儿微微皱眉:“知道还不赶紧去办?”这些日子以来,她已经变得越来越不耐烦,说不出为什么,但她的确比以前要急躁很多。
火中花道:“我知道,你爱他。”他的确能感受到明仙儿对那个男人的爱意,即使她现在要这个男人马上去死。
明仙儿问道:“你不开心了?”
火中花低下了头,道:“我...没有资格不开心。”是的,他没有资格,他没资格让她不嫁给上官瑞,更没资格让她别喜欢萧红泪。
明仙儿媚笑道:“正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才让你去杀了他,杀他之前,告诉他孩子的事情。”
火中花叹息道:“我不懂。”
明仙儿道:“爱情这种东西很脏,你不需要懂。”
火中花没有再说话,他推开门走了出去,离开后,他回过身子望了妙衣阁一眼,喃喃的道:“大姐,我可以不懂爱情,但是,我不能不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