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网

字:
关灯 护眼
香书网 > 六零致富日志 > 74.致富第七十四章

74.致富第七十四章

翌日。

沈皓习惯了晚睡晚起, 哪怕穿越了, 这个坏毛病还是改不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小孩子已经收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来了啊。”沈皓看了眼枕头边的手表,“八点半,这么早啊。”

以往的这个时候, 他一定会躺下,再睡一两个小时, 但现在……

沈皓看了眼一直盯着他看的人,认命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穿好衣服。

“起来很久了吗?”

小孩摇了摇头。

沈皓也没想过从小孩口中听到他想要的答案, 其实就算他起来很久了, 他也是会摇头的。

沈皓虽然带着小孩先去简单的吃了点,然后再带着人去了一趟省公安局, 在那里登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不过他没有把那块布的事情告诉公安同志,他之所以来登记,不是想靠他们帮忙找人,而且怕孩子的爸爸和那不负责任的妈妈一样, 最后把事情推到他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身上。

这年头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以防万一, 悲剧再次重演, 被人当做骗子或者人贩子, 然后倒打一耙,沈皓只能够这么做。要是小孩的爸爸肯接受他回来销案也不是件大事,要是真像他想的那样,他也有证据脱身。

“沈兄弟,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留意的。”

“李公安,这件事真的麻烦你了。”

“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做的。”

沈皓到这里来之后,才知道原先县公安局的李公安竟然转到了省局,当初为了户口的事情,他特意想办法和他们走近一些,没想到最先用到这层关系竟是为了这个。

离开了省局,沈皓拉着小孩的手,说:“既然这里来过了,那么现在我们去买点东西,然后哥哥带你去找家人了。”

小孩没有问沈皓为什么知道家人的情况,只是乖巧地跟着他,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百货商店里省公安局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不过不愧是省城,这里的百货商店足足有四层高,每一层卖的东西都不一样,装修也比县城那个地方好很多。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要是有的话就和哥哥说。”沈皓语气温和,生怕吓着面前的这个小孩子,现在他心灵正脆弱着,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温暖和爱。

沈皓见他不说话,也不强求,直接带着他到了二楼,让售货员按照他的尺码给他拿了一双棉鞋,底很厚实,料子看起来也很暖和,应该能过冬。

“就这双了。”这双鞋四块五,对于有不少资产的沈皓来说完全负担得起,不过这需要的布票就有些为难了,他卖粮食换来的布票没多少,当初给自己买了件衣服就都用光了。

不过,堂姐乔依依倒是那里有几张布票。

他这次去临省卖人参,按照她的要求,要求用钱和粮票一起买,有时候为了降低点要求,他也同意了可以用一些其他的票换,其中就有几十张布票。

不过大部分都是临省本地的布票,在这里用不了,所以他回来之前就在那边把这些票都用完了,只留下了十张本省的布票。

一开始乔依依只说要粮票,他还想要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呢,如果她不需要这些乱七八糟的票的话,他还打算用这些票帮她和别人换粮票,现在看来恰巧不用愁了,他可以用自己的粮票和她换布票。

正好,一举两得。

沈皓思索了片刻,就立刻用那卖人参得来的布票,买下了这双鞋。

沈皓清楚小孩不会接受他的东西,所以鞋子被沈皓以东西已经买了退不了为由硬是让小孩穿上了,至于衣服,沈皓则是骗他说是给堂妹买的礼物,可是衣服太厚不好拿,所以请他帮忙穿着,等到了之后再给自己就行。

沈皓看着打扮一新的小孩,更加有精神气了些,他竟诡异的生出来了一股自己在给洋娃娃梳妆打扮的错觉。

噫!肯定是错觉,他才不是乔依依那种小女生,小时候天天抱着娃娃不撒手,然后每天死活都要给它换一套新衣服。

沈皓两人从百货商店离开后,搭乘一位大爷的顺风马车从省城到了县城。

因为不知道替小孩找爸爸要花多久的时间,怕乔依依等不及需要这笔钱,所以沈皓决定先去找乔依依把东西给她,然后再去找人。

“你说依依一家人啊,他们都回去过年了。”莫芝笑眯眯地说着,视线却打量着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年轻人,“请问你和他们是……?”

沈皓被她这么打量着,说起谎话来也面不改色,“我是乔依依的堂哥,今天来县城有事,本来是想投奔他们一家人找个地方借宿一宿,原来他们不在家啊。”沈皓语气中的遗憾非常明显。

莫芝听到这个人是乔依依家的亲戚,态度一下子变得更热情了, “没事小伙子,既然他们不在家,要不你来我们家凑合一晚上吧。”

沈皓不是特意来住宿的,当然不可能留在这里,推脱道:“不用了,大婶谢谢你的好意,我想起来我在县城里还有其他的亲戚,我去他们那看看。”

莫芝笑着说:“那要是你那个亲戚也不在的话,你就回来,大婶这里还有房间。”

沈皓道了好几次谢,然后才离开了这个院子。

既然乔依依她人不在家,就只能够先去找孩子的爸爸,再把东西给她了。

沈皓抬头看了一下天,虽然太阳还没有落山,不过天色确实不早了,到那里太阳就应该已经落山了,那里不比省城县城,村里没有招待所,只能够借宿到村民的屋子里。要是平时还好,这大过年的,谁家没有个亲戚要来,所以根本没有他们两个住的地方,要是现在去有很大的可能要露宿街头了。

因此沈皓决定到县城里住一天,然后再早起去那尚阳村里找人。

县城的招待所沈皓住了一个多月,这里的服务员都和他很熟了,所以很快就给他开了一间房,两人住了进来。

第二天,爱睡懒觉的沈皓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找人,破天荒的晚上回去就睡,然后早上五点多就起来了。

冬天的大早上,天蒙蒙亮,沈皓两人没能像昨天一样好运地遇到顺路的车,所以只能一边问路,一边往尚阳村的方向慢慢地走着。

“累了吧?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沈皓看了下周围,正好路边有块大石头能让他们两个坐着休息。

“吃点烙饼,喝点水。”因为知道找人有点长,村里又不卖吃的,所以沈皓一早就准备了干粮,没想到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哥哥。”

这两天,小孩虽然依旧沉默寡言,但他的话比平时还是多了些,逐渐开朗了些的性格让沈皓很欣慰。

两人休息了五分钟,沈皓把手里的东西收好,然后继续赶路,就这样走走停停,两人终于在快中午的时候赶到了尚阳村。

这时候村子里在屋外的人不多,因为孩子的爸爸名字叫做林大路,所以沈皓决定先从姓林的人家里开始找。

凭借着无害的相貌加上嘴甜,沈皓找村民一下子就问出来了,村子里一共有三户林姓的人家,不过皆没有一个叫林大路的人。

“不应该啊,难道那个的意思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沈皓摸着下巴,头觉得有些疼了,要真的弄错了的话,小孩找爸爸的希望岂不是更加渺茫了?!!

“小伙子啊,你问这个做什么?难道这个人是你的亲戚?”刚才问情况的村民好奇的问道。

“不是的,大爷,我姑妈的二舅的表妹让我过来把一封信给他,但只告诉了我他的姓名,不知道他家的位置,所以我才……”沈皓最近说起瞎话来连草稿都不用打,张口就来,不过也亏得村里人老实,竟然没有听出来这话很扯。

“是这样啊,大爷我就住在那栋屋子里,有什么事可以找大爷!”大爷很开心,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多了不少。

沈皓送走了热情的村民,准备去他说的那三家看一看。

沈皓带着人先去近的两家看了下,用瞎编的理由敲响了这两家的门,问了好几遍都没有一点有关林大路的消息。沈皓有些沮丧,原以为有那上面的信息会很容易就找到人了,却没有想过上面的信息对不对的情况。

来都来了,总要去看一眼才行。

沈皓低头看着小脸被冷风吹的有些泛红的小孩,拉紧了他的手,手上的动作让他投过来疑惑不解的眼神。

“怎么样?冷不冷?”沈皓小声的问道。

“不冷。”小孩摇了摇头。

第三家有点远,但沈皓在去第三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他从来没想过会遇到的人。

他从来没有觉得缘分这种东西,竟然真的会阴魂不散,如果非要定义的话,他和乔依依这段孽缘,恐怕比那海水还深。

没错,沈皓那不经意的一瞥正好看到的熟人就是乔依依,哪怕她换了衣服,只露出来了一张侧脸,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穿着红色碎花小袄子的小孩子就是乔依依!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