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萧萧莫当长天骑(上)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
洛北沙漠因远离海洋,深居内陆,故而极为干旱;又因地势较高,植被覆盖少,全年风沙亦是极大。洛匈部族就是这其中北部绿洲的居民,所以这片沙漠便被世人冠以“洛北沙漠”之名。
而这洛匈部族则是梁国辖地所属居民的一部分。
事实上,梁国国土大部分都在草原附近。为数不多的可耕土地附近的原州,就成了梁国的国都。
更重要的是,由于自然环境十分恶劣,梁国民风极为野蛮剽悍。
这其中又尤以洛匈长天骑闻名于世。
长天骑战力远超各国军队天下皆知——长天骑不出则已,一出必胜。自成立之初至今,从未折戟而归。民间素有“长天剑指,万夫莫当”之言。
相传,长天骑成立伊始,也曾有他国打过这支骑兵的主意。然而他们进了沙漠才现这里昼夜温差极大,士兵在远距离高强度的行军后,又碰到这种自然难题。剩下那点可怜的战斗力,连原来的一半都不到,只得未战先降,最后才得以连滚带爬的回到了本国。
只可惜梁国粮草实在短缺,这些兵力用以自保绝无问题,可若将其用于征伐,只怕先被拖垮的就是后勤补给方面。所以尽管乱世之中无中立,但是梁国却是难得的少有战事。
此次各国皆是如此积极的出使梁国,欲与其结为姻亲,大半也是因了长天骑这个由头。一旦事成,往后各国相争间,胜算不说大了七八分,三四分也是有的。
而这一日的原州城,阳光正好,绿树成荫,大路两旁密集茂盛的白榆和刺槐间透出几串若有若无的白色小花。油亮的大叶子反射着炽热的阳光,不仅丝毫没有打蔫的迹象,反倒显得神采奕奕。若非街上百姓风衣风帽的装束和棕色黄的民居,倒容易让人误以为这里是青山秀水、气候适宜的齐楚之地。
同时,这一日,也是孟惊羽到达原州的第十个日子。
许是孟惊羽年少气盛,急于一展拳脚;许是贪于美色,急于一览公主之姿。自楚帝下诏令其出使后不到半月时间,其随行部队便已整整齐齐、浩浩荡荡的踏上出使之路。
一路上,使团极少休息,几乎可以说是快马加鞭披星戴月的赶到了原州。
但是此时还不到五月,离诏中约定的六月招婿之日尚有月余时间——确切的说,除了孟惊羽带领的楚国使团这么早就到了,他国的使团连影子都没见到。
于是,关于孟惊羽这位楚二皇子提前一个月到达梁国的原因,顿时成了梁国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开始的时候,传言还有些中肯的味道,皆言“楚国二皇子少年意气,性格浮躁张扬,实非可堪大事之人”。到后来,传言成了谣言,越传越离谱,说孟惊羽“狂妄自大,利令智昏”者有之;说其“仗势欺人,恃强凌弱”者有之;说其“欺上瞒下,无恶不作”的也不在少数。
谁料,孟惊羽的家臣急匆匆的将这些话禀上正主时,传言中的主角只是微微一笑,端茶的手顿都没顿,如沐清风的俊脸丝毫看不出有冤大头的痕迹,被骂的人反倒更像是那一脸着急愤怒的家臣一般。
这件事弄得孟惊羽一府上下还真是有种“皇子不急侍从急”的委屈。
“话说这楚二皇子面如钟馗,颧骨高耸,豹头环眼,铁面虬髯。曾有楚宫宫人一见后,久病不起;又有其父楚帝怜其奇貌,故常令其隐于深宫,免于露面。”
长长的镂空雕花书案上口沫横飞。
原来,今日原州城最大的酒楼聚仙楼二层说书先生故事中的主人公,正是当下“炙手可热”的人物——孟惊羽。
“各位可知这楚二皇子如今已过弱冠之龄,却始终未娶的原因?”
说书先生一纸折扇悠悠摇着,此句一出,“啪”的一合,道出惊人之语:“原来这楚二皇子是楚国端贤皇后之子,当年皇后受奸人所害,这皇子殿下硬生生的是早了两个月出世,天生不足,不仅生有奇貌,而且——不、能、人、事!”
说书先生口齿清晰,一字一顿,再加上一脸“你们可别不信,此事千真万确”的神情,看起来还真有几分令人信服的味道。
“噗——”窗边的一位锦衣公子一口茶尽数喷出,好笑的叹了口气。
“哈哈,哈哈哈哈,公子,这皇子看来做的真够可怜的,貌比钟馗但知道不要出来吓人也就罢了,居然……哈哈!”听了说书先生的话,临窗的桌边一位鹅黄衣裙的娇俏少女虽是红着脸,却仍是掩着嘴笑出声来。
亏得这里是民风开放的梁国,若这里换做其他任意一个国家,尚不说中伤皇室、以下犯上是个什么罪名,单是以她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说出这种话却又无丝毫羞涩之意,只怕也要引得旁人侧目了。
但是,这里偏偏是民风开放的梁国。
于是,侧目是没有了,注目倒是不少——不仅无人觉得她说的放肆或是不成体统,大多数人反倒予以了同意且赞赏的目光。
“铃铛,公子在这儿呢!也不知避讳!”黄衣少女旁坐着的一个淡蓝衣帽的少女虽亦是脸红又有些忍俊不禁,但仍是努力板着脸训了一句。
黄衣少女一扁嘴刚想说点什么,便见两位少女中间坐着的白衣公子一抬手,含笑道:“无事,铃铛尚小,嬉笑玩闹也是常理。既是出门在外,还是少些约束的好。”
蓝衣少女急道:“公子,铃铛就是这么被您宠坏的!”
“月汐姐,公子都说了‘既是出门在外,总还是少些约束的好’,咱们就只管玩儿就对了嘛!”黄衣少女灵动的眼睛滴溜溜的一转,扮着那白衣公子的样子,口气、神态倒是学了个半斤八两,一眼看去着实是十分的娇俏可爱。
白衣公子和蓝衣少女听了,不由皆是莞尔。
“若是那楚二皇子听得姑娘这般美人这样取笑他,只怕伤心憔悴是免不了了。”一声似模似样的低叹,声音不大不小,却刚好让三人听到。
铃铛耳朵极是灵敏,刚一听到便皱起了眉回头寻找声源。
“哼,言语轻佻,看着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富家公子哥儿!”铃铛心中暗自腹诽。
说话的人正是刚刚喷茶的年轻公子。
那人坐在三人邻桌,肤色白皙眉目俊朗,的的确确是个潇洒公子哥儿的模样。不仅如此,那人头束青玉冠,身着浅青锦缎长袍,腰系蝠纹带,侧面还别了一个桂花样式的精致玉佩,足踏一双皮质的藏青马靴,此刻脸上正挂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调戏神色。
倒也难怪铃铛那样想。
“他如何与我又有什么相干?要你多管闲事!”铃铛不悦道。
那公子哥儿微一咧嘴,也不着恼,反问道:“姑娘这话岂不伤人?看姑娘的样子似是大家出身,谁料想心肠却……唉……”
看那神色还真真是一脸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你!”铃铛气结,刚想回嘴,她身旁的白衣公子却抬手止住了她的话头,温文回道:“公子,家妹年纪尚小,口无遮拦,实在抱歉,还望公子不要介意才是。”
锦衣公子原也不像是要追究的样子,一听这话当下便笑着抱拳回道:“阁下客气了,在下只是一时玩笑话,倒还要请这位姑娘不要介意。”
铃铛“哼”了一声撅起嘴,明显并不领情,不过碍于那白衣公子的眼神,倒也没说别的,只是别过脸去,再不理那锦衣公子。
白衣公子无奈的又看了铃铛一眼,笑着摇摇头,对那锦衣公子道:“我三人尚且有事在身,这便走了,打扰。”
那青衣公子微微眯了眯眼,咧嘴一笑:“好走。”
半日时光转瞬即逝,无边夜色笼着的原州城看起来竟愈像是吴侬软语的江南水乡。
尤其是这里。
这里的美人丰乳、细腰、翘臀、长腿,足够让你神魂颠倒。
这里的美酒甘醇、柔润、细腻、绵香,足够让你纵情高歌。
这里的美景温山、软水、绿树、红桃,足够让你目酣神醉。
绯衣楼——原州,梁国,甚至是天下间最负盛名的温柔乡、销魂冢、销金窟。
对于男人,这里是一个只要你知道了,就一定会想去;只要去了,就一定不想再回来的地方。
乐不思蜀。
那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典故。
“哎哟,这位公子哥儿可面生得很,不知道看上咱们这里哪位姑娘了?”门口的老妈妈一看到这位面目俊美的华服公子,眼前一亮,立刻堆了笑迎上前去殷勤问道。
那公子手持一柄折扇,抵在下巴上,姿态风流,眉目含笑,斜睨着老鸨:“绯衣楼大名名满天下,本公子更是听说你这儿有个色艺双绝的花魁,叫……叫什么来着?”
定睛一看,那人面容正是白日里聚仙楼的青衣公子,只不过眼下这身衣饰装扮却是更加繁复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