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在想她们
在身体和灵魂的两端,都产生过伟大的情感。至少当时是这样的经历,乔姐和小池,她们之间,是妍子。这平凡而正常的状态,一切都仿佛那么美好。
我的历史,就是体验这种伟大与平凡,我像一个信使,在传递感情化的人生,而写信的,就是这三个女人。
一阴一阳谓之道。
信使的命令,是上帝传达的,这也就是我的宿命,其实,他也不知道这封信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他懒得知道。上帝只关心履行自己的职责,给每一个生命赋予一个意义:送信。但我不知道谁是收信人。
“当我第一次见到上帝的时候,他正在做生命的健身操,当时他做到第一节:脑体的倒悬。等我拿到信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做到最后一节了:肢体的呆照。”
上述文字,是我在看了那个极极小众的作家,孙甘露的《信使之函》后,留在脑海中的印象,文字记忆不一定准确,但画面感肯定没错。
上帝的健身操,模拟了人生的过程,孕育到死亡。中间的阶段他不管,只是叫我送信,他就去干其他人的事了,他很忙,因为他是上帝。
每当我想起这本书、这段文字时,我就会想起小池,我们的第一段对话就因孙甘露的作品而起,拿说话下酒,思想酵后,语言放纵。
如果我是一个信使,乔姐只是在我出时,给了我粮食,妍子是我的同行者。而小池,似乎回忆得起她写的那段信的内容,在我用话语刺激时,她会偶尔背诵出其中的片断,这正是我所需要的。我有个预感,我自己就是收信的人。
以上的大段隐喻性质的东西,只有在一个极为孤独、极为放松的时候产生,可见,此时的我,会有多么无聊。
看样子,我会这样无聊下去。
墙上的二十四史在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饱暖思淫欲。我不会听它的,它有什么用?美国不比他强多了?我孩子要到美国去。
那本《推背图》好像董先生的眼睛,盯着我看,但,先生的内心我不懂,我也看不懂这本书。况且,宏观和微观如此不同,相对论与量子论难以兼容,我选择原谅我自己。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每个人的际遇却如此不同。袁天罡和李淳风,他们测得出这个时代的兴盛,但无法理解每个后代子孙如此不同的命运。
物理学上,叫测不准原理。在小尺度上,我们作为个体的人,是薛定谔的猫,不分黑白,不分男女,我们是混合体。我想起了天才少年魏宁格的书《性与性格》,他天才地预见到:每个人从性别上讲,都是男女的混合体。之所以说他是预见,是因为,他基本没认真地接触过女人,只能靠猜,所以他是天才。
看看同性恋就知道了,况且,在假正经的中国,在严肃的二十四史中,在美女堆里的皇帝,还有一些人是娈童癖。
我是不是在思考哲学?我有什么资格?我笑了笑,没人看见。我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人都是哲学家,只要他全心全意地关心自己。
我不是自觉地关心自己,而是被迫。这么巨大的房间内,只有我一个人,外界的一切都不用我担心,我只想我自己。
假如我是一个信使的话,我自己是无法打开信封的,我根本看不到信的内容。如果要违规打开,我的生命就结束了,因为信已经送达,收信人就成了我自己。但我的好奇心促使我,想知道信的内容。人人都有偷窥癖,算命的人尤其乐此不彼。要知道信的内容,还有两种方式:第一,找到收信人,让他看了后告诉我。第二,找到写信人,让他复述出信的内容。
神仙是什么?按道家来说,是把握命运的人。《黄帝内经》上说,上古真人,可以把握阴阳,提携天地,可预知和改变命运,当然,他们知道每一个人每一封信的秘密。学习道家,学习周易,就像装上了透视眼,透过信封,了解里面的东西。按佛家来说,有六通的说法: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尽通,这把特异功能都说完了。我觉得这六通仿佛是一个意思。在送信这件事情上,天眼通,就是知道信的内容;如果对方在信封中是塞的音像资料,天耳通就挥了优势;神足通,节约了送信的时间,其实,如果你知道了信的内容,甚至,你都不用带着这封信,打个电话告诉他就是,比飞机还快;他心通更好解释,你了解信的内容,就知道写信人的心意;宿命通,如果生命是一个送信的过程,你知道是谁写的信,是谁收信,是谁送的信,就等于掌握了生命过去、现在、未来的全部秘密,当然是宿命通了。漏尽通不好理解,也许,真像我猜的那样,收信人就是我自己,我如果提前知道上述内容,我根本就不需要送这封信,更不需要通过打开信封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超越生命,不生不死。
喂!那个叫上帝的,不要装模作样跟我做健身操了,坐下来,我要跟你谈谈!
我现在,只想跟小池谈谈,和她在一起的对话,有神性的感觉。但是,不可能了,这种高尚的事情,于我来说,显得卑鄙。
那么,周易,是我唯一能够凭借的东西。现在,它就在我身边,我读与不读,它都在。如果它真能成为透视镜,可以窥探自己生命的秘密,我又如何找到这把打开它的钥匙呢?董先生都没找到,我也毫无头绪。更何况,即使我找到这把钥匙,我也不愿意打开,我不愿意被人窥探,即便这个窥探者,是我自己。
有时,到二牛的店子去看看,他正在试图给人修理手机,我觉得,虽然他对顾客的态度很好,但他对商业的定位不准确,只能做个小生意。
按我的理解,修理手机,难度大、收费低,是个得不偿失的服务,没有价值。一个连手机都要反复修的顾客,不具备拓展消费的潜力。
我跟他上了一课,他第一次跟我有了辩论,很了不起。
当然是我先开口,等他送走那个顾客后。“我觉得你不是在做生意,好像是在学雷锋。耗费时间和精力,并且不具有增值的效应。”
“学雷锋不好吗?”他第一次反问我。
我吃了一惊,听到他这种口气。我得讲讲人生经验:“古人讲,慈不掌兵、义不行贾,这是职业特点造就的性格,在今天这个专业分工细密的社会,专业才是成功的关键。”
他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接到当年王班长递过来的水一样,但师生角色生的反转。他这是耐心听我说的意思,我不能让他失望:“开店子,是做生意。这个专业的根本目的是赚钱,一个不赚钱的商人,是最没有职业道德的。要不然,股东的利润何来?银行的利息何来?自己的生活费何来?”
连续三问,估计吓得倒他。
“哥,你的意思我大概懂。”他停顿了一下,估计想组织出更有逻辑的语言,这不怪他,他受到的教育程度低嘛。“不过,我就是想修,别人找我帮忙,我就懂点手机,刚好能够帮上,刚才你也听到了,这个人离开时,对我说了三句谢谢,我觉得好满足,我觉得自己有价值,有收获。我知道,自己以前是家庭的累赘,没有人真诚地感谢过我,我很享受刚才那样的过程。”
我明白了,他花费这个精力,是为了收获自信。结果就是,他在我面前有了些许的自尊,敢于跟我面对面地辩论。这是一个巨大的收获,我为他感到高兴。
但我也不得不提醒他,让他不能走得太远,这次我有耐心了:“好!二牛,你真是进步了。助人者得到快乐,得到自信,得到自尊,这是你的第一桶金。”我赞扬完,不等他谦虚客套,继续往下说:“自尊是你自立的前提,我为你高兴。如果,刚才你的行为是为了这,没什么说的,值得肯定。但如果你把修理手机当成业务,那就不行。”
我跟他讲了北京手机店那个老技术员的故事,然后跟他说到:“第一,这方面你不专业;第二,这赚不到钱;第三,用此作服务特色对卖手机没有增值效应。所以,不能把这当成你的主业。一个人要成功,必须思考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我擅长什么;二是,社会需要什么;三是这两者如何结合。商业的过程,就是资源交换的过程。你今后会慢慢懂这方面,我不细说,我只问你,这两周来,营业额怎么样?”
“一般,哥,我每天都用计算器盘点,平均每天卖出三、四部手机,效益不太好,仅够房租水电,更莫说收回成本了。”他这样说,我理解,凭他的能力,有这样的收获,已经很不错了。我觉得,他在努力经营,没有大的亏损,态度认真,这就是很好的。一个手机店,改变了他生活的态度和轨迹,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需不需要我帮你呢?”我试探性地问到。
“不需要,哥,我能行,扛得动货,算得了账。你帮我已经够多了,我要做个样子给你看。”
他这样说,我肃然起敬。转变这么大,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过去那套贫穷的传承理论,现在被打破了?
我想,许多像二牛这样的人,他们也许有爱好,也许想努力。但现实的重重困难,磨灭了他们小火苗一样的信心。人往高处走,但他没有鞋。我给他鞋,逼他前进,当他享受到上升时的风景,他就开始自信。
我决定点他一下:“我原来是不是告诉你,坐商不如行商?”
他听我这样一问,马上从柜台边的桌子内拿出了那个小本子,翻了翻,说到:“在这里,我记了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呢,哥,你解释一下。”
当时我交代得比较理论,以他的智商,估计不能举一反三,只好明说了:“你坐在这里,等顾客上门买东西,你竞争得过那些豪华的大店子?竞争得过各大品牌在温州的代理商?不可能吧。那你得走出去,找市场,变坐商为行商,就有机会。”
他想了想,抠了抠脑袋,问到:“该到哪里去找呢?”
我说到:“从你最熟悉的地方找起,比如你原来上班的工厂,那些工友需要什么样的手机,你应该明白吧?”
他笑了:“你这一说,我还真开窍了,他们需要什么,我最清楚。”他又想了想,问到:“我要到厂里卖手机,那不要关这个店子?”
这个人,就这么笨,得一条一条地交代。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就好人干到底,当回小学老师。
“二牛,你估计是打工时间长了,不会当老板。方法我告诉你,你原来在温州呆过两个厂,总共加起来,是不是有两千多职工?如果这些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买你的手机,是不是可以卖出两百台。如果每台你赚一百元,是不是可以赚两万块?”对他这个人,得先谈钱,再说方法,免得他记不住。古人多次用这种方法说服人,叫“以欲勾牵之”。
果然,一说到钱,他就来神了,说到:“哥,我每部手机至少要赚一百五的。”
我马上接到:“这就对了,你能不能分出五十元的利润,叫几个工友帮你推销呢?有没有这样的人?”
“有,哥,他们太想赚钱了,肯定愿意帮我做。哥,你真聪明,点醒了我,我在这守店子,他们帮忙给我卖,每一部我虽然赚得少点,但出货多,这是不是叫薄利多销?”
终于上路了,把我急得。我给他继续说到:“那些工友算你的下一级经销商。如果,有聪明的人,他愿意给本厂工友优惠二十元,打降价感情牌,销量会更大,这种人你要注意,可以吸收他为长期合作伙伴。跟聪明人合作,你会赚钱的。”
我这样一说,二牛脸上冒出了光彩,眼神炯炯。他看我,有崇拜,更多的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在他不断的感谢中,我离开。我离开时,在汽车后视镜观察了一下,他在跟我招手,我启动车子,车子开始前进。我想,今天太费力,我从未教过这么笨的学生。
大梅的婚事要近了,这不是仓促,而是因为她的年龄。少不了要帮忙,因为我答应过,家俱和电器,由我来付账。他们选好后,给我汇报,我一听,就知道他们不好意思买高档货,帮我节约的意思明显。
这不行,虽然她不是我的亲人,但毕竟跟我妈住在一起也十几年了,她也算是我妈的家人,这得有点面子才是。
我和我妈亲自到商场重新挑选。家俱全套子实木,从衣橱到床。沙一定是真皮,好擦洗,管得久。厨具以及床上用品,我妈负责提品种,我负责选品牌,肯定不会太差。关于电器,冰箱洗衣机肯定是好的,我还跟她每个房间配了一个电视,买了一台电脑,算是全部配齐。
当我们把东西送到他们新家时,当大梅看到各种东西各个品牌的时候,激动过抱住我妈,眼泪出来了,叫了一声“姨”。她应该感动,要不是有这样的姨,那能这么风光地把她嫁出去。
还有个细节,她家的瓷器,全是景德镇的。锃亮的餐具、茶具、刀具;闪光的绸面床上用品,甚至包括一套真丝的睡衣。
大梅的婚礼我参加了,我坐在上席。包括他们厂的领导,那个生产副厂长,看在大梅老公作为技术骨干的面子上,也来出席。他刚开始还有点骄傲,坐在我的身边,问到:“你是?”
“我是大梅的哥”,这种场合,在外人面前,我当然得给新娘争面子。当然,以哥的名义,得招待客人,我给他敬酒,先干为敬,我现,这个厂长表示了一下,抿了一口。
本来,事情一切顺利,婚礼热闹,主宾客气。坏事就坏在廖师傅,因为我知道自己要喝酒,所以叫他来接我。他一进来,就向我们这桌靠拢。他一近身,副厂长就把他认出来了:“老廖,你怎么也来了?高总还好?”
我明白了,廖师傅是温州本地人,跟岳父开车这么多年,温州从事这个行当的人,没几个不认识他。
廖师傅对他笑笑,说到:“厂长大人来这里喝酒,什么风呢?”
“我们厂员工结婚,来一下。”副厂长解释到,有一种说不出的优越感。
廖师傅点点头,对我说到:“庄总,你们认识?”
“刚认识,厂长蛮爽快。”我说到。
“庄总?老廖,你叫他庄总,那你们也认识?”那名副厂长感到吃惊。
“忘了介绍,厂长,这是我们厂的庄总,高总已经退休了,现在我们厂,是庄总当老板。”
估计,那名厂长看到廖师傅在我面前恭敬的样子,也猜出来了。毕竟是老江湖,态度180度大转变,自己倒满一杯酒,对我说到:“庄总,大人不记小人过,这杯酒,我陪罪。”说罢,一饮而尽。
他一喝完,我陪了一杯,说到:“你是客,厂长,我是主人,我该陪你的。”
厂长靠近我,低声问到:“新娘真是你妹妹?”
我笑笑,说了声:“算是”,他点点头,表示懂了。这种自来熟的老江湖,聪明劲和反应速度,快赶上小苏了。
他又问一句,我觉得这个人效率很高:“那你们厂为什么不安排他们工作呢?”
“不好管”我说到:“我岳父也没这样做过,我不愿意破他的例。”
他就明白了:“我知道了,高总是您岳父。”他改称您,说明,他已经把我当成他的上级。其实我不是,跟他没有交集,除了今天这个婚礼。但我还要安他的心,他的问题关键处没问,但我知道他的用意。“放心,厂长,新郎,我要挖,早就挖过去了,不用等到今天。”
我这样一说,厂长兴奋了,对我说到:“庄总,您是老板,我是打工的,如果用得着,交个朋友,随时听命!”他抓起剩下那小半瓶酒,当场干掉,看得其他来参加婚礼的,他们厂的人,目瞪口呆。
当然,从此以后,大梅和他丈夫,得到了更好的关照,这是后话。
二牛,按照我教他的方法,生意也有了起色。他的业务不光是在他呆过的那两个厂里了,还扩展到业务员的老乡等所有打工的群体,销量一上去,利润也就有了,不需要我再作指导,他无师自通地谈上了女朋友,这个也不需要师父,况且,师父也教不了。
我呆坐在露台上,泡茶,无聊。
身体的冲动,在无聊时更为明显。我记得我在北大图书馆时,看过一本书,是外国人写的中国人性生活的专著,名字叫做《秘戏图考》,这本是一部纯学术书籍,我现在回忆它来,把它当成了淫书。
必须得做点什么事情,把我从欲望逼迫的状态中拉出来。我能做点什么呢?我刚开始练习吐纳法,名医朱先生教的那种,运行身体的周天。
但这种运行也有毛病,就是人越来越精神。精神好了后,身体的欲望反应就更加强烈。穷人盼望中大奖,就像你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这句诗,反正,现在来形容我的状态,比较贴切。
那就玩手机,我手机上有游戏。但是不能玩,妍子就是在玩游戏时,勾引我上的床。那时生的细节,我不能一一回忆,但我记得感受,如堤坝冲破,洪水奔腾,势不可挡。
那就做家务,剪花不是季节,草地也浇过水,一个人做饭也没多少兴趣。
这是一个关口,我曾经自信地战胜了一切困难,我今天,难以战胜,自己的身体。
我想起了她,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