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叶佳妤装可怜求得了沈砚行的帮助,听见他吩咐莫桦取一套粉彩四季花鸟杯,叶佳妤心里一阵窃喜。
很快莫桦就捧着一个托盘过来了,暗红的锦布上倒扣着四个杯子,缠枝的花卉和憨态可掬的喜鹊,看着杯身热热闹闹的,一派喜庆。
可沈砚行只撩起眼皮看了一眼就皱了皱眉,“怪我没说清楚,不是这套,是半年前从景德镇带回来的那套仿制的。”
“可是……”莫桦犹豫了一下,“你不是说那套准备用来自用么?”
沈砚行摆了摆手让她去取,“没事,下次再找别的。”
莫桦只好重新端起托盘走开,她把托盘里的四个杯子小心放进柜台里,又转身进了库房。
叶佳妤在莫桦第一次端着托盘过来时已经趴了过去,将两个手掌并排放在一起,好好摆在桌上,只伸长脖子勾头去看,根本不敢轻易碰那几个杯子。
等到莫桦走了,她还有些遗憾,抻着头看了好一会儿,直到莫桦去了库房,她才回过头来。
然后看着沈砚行,小心的道:“要不……我就要这套罢,别麻烦了……”
沈砚行在莫桦走了之后本来又闭上了眼,闻言把眼睁开来,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不说话。
他不主动说话,叶佳妤就不敢和他说话,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午休时间来并不十分妥当,他看起来很不欢迎自己,只是努力的压抑着不耐。
相对无言了几分钟,莫桦终于再次来到他们面前,这次她不捧托盘了,手上拿着的是一个锦盒,她把锦盒放到了两人中间,“老板,叶小姐,这是你们要看的那套杯子。”
她说完顺便帮忙把盒盖打开了,沈砚行和叶佳妤向她道了谢,她就又退回到了柜台后面去。
沈砚行伸手拿起一个杯子,景德镇是闻名天下的瓷都,产出了不知多少优质瓷器,这套仿道光年间的粉彩花鸟杯有着景德镇瓷器的明显特点,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
但图案和叶佳妤先前看的那套略有不同,每只杯子上各是一簇不同形态的梅花,然后才是喜鹊,应该叫做粉彩喜上眉梢杯才是。
他拿着一个杯子指着给叶佳妤解释道:“制作的时候,要先在白胎瓷器上勾出图案轮廓,再堆填色料,然后在摄氏七百多度的温度下烧煅而成,颜色柔和,画工细腻工整,既有国画风味,又有浮雕感,你看这花鸟栩栩如生,拿去送礼可不丢你面子。”
“真漂亮。”叶佳妤小心翼翼的接过他手里的那只杯子,早就把起先看上的那套粉彩四季花鸟杯忘到了九霄云外。
沈砚行笑笑,继续道:“我觉得这套更加适合你,你说呢?”
“可是……为什么不是刚才那套,那套不是更名贵么?”叶佳妤托着一只杯子,有些疑惑的望向对面的男人。
沈砚行嘴角勾了勾,叹了口气,“那套是名贵,可你只是送个礼,没这必要,我虽然是做买卖的,但也希望出手的东西能遇到真正懂它们的人。”
他语气委婉,叶佳妤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因为她不懂这些东西,所以他才不肯把那套杯子给她的。
不由得有些赧然,她红着脸讷讷道:“不、不好意思,我……”
“我听你说受礼的是位爱茶的老太太,如果你送过于贵重杯子,她想必也不敢拿出来喝茶罢,那倒是浪费你们一片心意了。”沈砚行又笑笑,有意无意的给她解围。
他顿了顿,拈起小巧的杯子喝了口茶,这才继续道:“叶小姐也不必怕它会丢人,毕竟这套杯子烧制得毫无瑕疵,这样的精品一百件里也没几件,且当年作画的几位老画工也都仙去了,精品早就更加难寻,你说是罢?”
当时得到这套茶杯,还是机缘巧合,若不是看他诚心,店家未必肯割爱,饶是如此,他也废了不小的力气和不少的钱财。
叶佳妤听完他的解释,心里也觉得这套杯子好,于是问起价格,“那价格上……”
“看在叶小姐的面子上,我也不多要……”沈砚行说着,伸出了几根手指。
叶佳妤最终花了近五千的价格拿下这套杯子,沈砚行是一点亏都不肯吃的,不过总算是完成了母亲交代的任务,她觉得心里十分舒畅。
这单生意很不轻松,沈砚行揉了揉眉心,觉得困意又开始席卷过来,且比之前厉害得多。
“好罢,我得去午休了,叶小姐自便?”沈砚行困得很,已经没有心思再陪叶佳妤说话了,毫不犹豫的开始送客。
叶佳妤眨了眨眼睛,望了眼门口,然后笑着点头道:“好的,我自便。”
见她装傻,沈砚行先是一愣,随即留意到她方才的目光,终于把那口气叹出了声来,“唉我说你……叶小姐,叶大姑娘!旺财是藏獒,不是二哈,咬了你分分钟没命的!”
“可是它很温顺啊。”叶佳妤愣了愣,忙又回过神来反驳道,“从来的时候它就没过脾气,我怎么摸它都很乖啊。”
沈砚行心里吐槽我怎么知道那傻狗是不是看上你了才不脾气,嘴上却道:“不论如何,它凶起来莫桦也没法拦住,因此我不能让你和它离得太近,你要是喜欢,以后再来看它就是了。”
“真的么?”叶佳妤本来还有些失落,听见他最后一句话倒又高兴了起来,“我随时都可以来看它么?”
沈砚行一愣,忙补充条件道:“必须是我在的时候,我不在的话你离它远点儿,万一受伤了我哪里找个你赔回去?”
叶佳妤点头如捣蒜,“当然,当然。”
沈砚行本来还想问她这么喜欢为什么不自己养一条,可是他已经很困了,迫不及待想要躺下,于是起了身,道声失陪,喊了声旺财,然后一人一狗穿过柜台旁边的小门,消失在叶佳妤的眼前。
莫桦在柜台后冲叶佳妤笑笑,温声解释道:“我们老板有午睡的习惯,叶小姐别介意。”
叶佳妤忙摇摇头,“没事,啊……那我先走了,回见。”
“您慢走。”莫桦得体的笑着,目送她离开了延和居,然后才捂着嘴偷偷的笑了起来。
穆牧从外面进来,见她这模样,不由得愣了愣,“怎么了这是,遇到什么开心事了?”
“……叶小姐特别喜欢旺财,恨不得坐地上跟它一块玩儿了,你是没看见老板的脸色,我从没见过他对谁这么无奈过。”莫桦将方才沈砚行和叶佳妤的来往绘声绘色的复述一遍,一手扶着柜台一手扶着肚子,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叶佳妤打车回了公司,才坐下没多久就被罗老刀和康恺叫了一起去拍外景。
下午要拍的外景也很简单,因为本周的食材是栗子,因此只要在门口拍一段邻居送了袋栗子的片段就好。
临到拍好要收工的时候,罗老刀又突奇想,找了个小孩儿过来,恰好是他朋友的孩子,四五岁的模样,这天过来玩,偏就被他征用了。
于是叶佳妤听从他的吩咐,又要多拍一段小朋友兴高采烈过来玩,她拉着孩子上下打量的戏。
到底不是专业演员,小朋友和她虽然见过几次面了,可实在不怎么熟,拍摄时也放不开,她忍不住想笑,而小朋友呢,先是蒙圈,然后看见她一脸忍俊不禁,也跟着笑起来。
罗老刀很无奈,只好一遍又一遍的让他们重来,幸好俩人一起大笑几次之后终于有了些默契,终于还是拍好了。
她凑到摄影机跟前去看回放,和小朋友的总算是不僵硬不别扭了,到底松了口气。
但因为要用到小朋友,所以罗老刀决定第二天就开始拍最重要的食物烹调过程,问她:“准备好了么?”
叶佳妤赶着给母亲送东西过去,急急忙忙往回走,边走边道:“放心罢,都准备好了。”
她拎了提包和装有茶杯的环保袋,匆匆走出了公司,往母亲周蕙的学校去。
学校是市一中,和罐头梦工厂所在的位置跨了两个区,已经是不近的距离了,叶佳妤赶到学校时,已经是放学时间。
下午五点过一刻,校门口满是放学的孩子和接送孩子的家长,车辆、人群,以及嘈杂的人声,她在校门口不远处停下脚步,转头环视了一圈。
周围还是那些小卖店,尽管老板和招牌都已经不是多年前她在这里读书时见过的了,但卖的还是那些东西,奶茶、热狗、烤串儿、章鱼小丸子,多的是围在那里等吃的孩子。
食物的香气渐渐传来,尽管知道这是垃圾食品,用的是地沟油塑料珍珠烂水果,可是在资金短缺没法去吃什么星冰乐和下午茶的少年时代,这就是解馋的最佳选择。
年少时,我们有足够好的身体去消化垃圾食品,如同那时我们有着足够的勇气,去谈一场矫情的校园爱情,去为了一个人不计得失的付出。
哪怕跌跌撞撞,哪怕头破血流。
说是矫情也好,说是蠢也罢,甚至说是作业少了也行,不过都是因为还年少,所有的强说愁,是因为不识愁。
叶佳妤看看周遭稚嫩的脸孔,他们或是勾肩搭背或是手挽手的同自己擦肩而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可以当他们的阿姨了。
她叹了口气,敛了心神往校门里走,因为是放学时间,人来人往的,警卫也没查出入证也没让登记,叶佳妤轻轻松松就进了学校。
循着印象去找母亲所在的办公室,她仰着脖子看门楣上的牌子,忽然听到有个陌生的声音似乎在叫她,“叶、叶小姐?”
叶佳妤一愣,扭头去找,然后看见侧前方不远处有个穿着西服老师模样的男人正向自己走来,她愣了愣,然后才想起来那是谁。
“我是冯薪,沈二的朋友,昨晚见过的。”对方笑着提醒她。
叶佳妤点头笑着应道:“我还记得你,只是一时没记起来你也是市一中的老师,冯老师是教什么课的?”
“高二物理。”冯薪笑着应了句,有学生路过,同他打招呼说冯老师再见,他便也笑着回一句路上小心。
看着他言笑晏晏的模样,叶佳妤有些怔,显然是难以将他同昨晚喝醉了酒的那个人划等号。
冯薪又问道:“叶小姐来学校是有事?”
“……啊哦,我来找我妈妈。”叶佳妤回过神来,忙笑了笑。
冯薪有些意外,“令堂是我同事?”
“嗯,她也是教高二的,教历史,叫周蕙。”叶佳妤报了母亲的姓名,然后看见他一脸的原来如此。
冯薪笑着道:“那真是缘分了,周老师以前还是我和沈二他们的历史老师呢,我们这几个和还小些的弟弟妹妹,都是周老师的学生。”
这回轮到叶佳妤惊讶了,正想问什么,就听冯薪又道:“我还有事,先走了,也不阻你时间,有机会让沈二带你来一起吃饭。”
这话说得她跟沈砚行多熟似的,叶佳妤讷讷,没来得及回答就见他大步流星的走远了。
她便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去找母亲的办公室,走了几步,忽然想到冯薪刚才说的那句话。
原来沈砚行是市一中毕业的,看来他们还是校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