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休眠的天使
巨大的金属空间,无数的巨型玻璃柱链接着各种金属管道。 玻璃柱里面悬浮着各种奇怪的生物,隔着玻璃可以看到它们当中许多的心脏还在跳动,显然都是有生命的。
巨大玻璃柱的边上,许多白袍人正忙碌于操作各种器械、仪器,以及记录各种数据。
一位老者站在正中央的玻璃柱前凝视着着他眼前玻璃柱里的天使。
悬浮在液体中的天使蜷曲成一团,一对七零八落的翅膀包裹着身躯,从轮廓中可以断定是一个雌性天使,但伏在膝盖上的脸无法看清外貌。
“这是什么?”一位年轻的科研人员手中拿着记录板问。
“天使。”老者叹了口气说道:“刚从二号研究室转过来的。”
“转过来?”年轻人一脸疑惑,他是新来的,对这个研究室中的许多东西还不是很清楚。
“当一个研究室确定对自己的研究对象束手无策的时候,便会转给其他研究室。”老者转过头,用布满皱纹的双瞳看了年轻人一眼:“不过这种神话研究对象转过来又有什么用呢?我们连夏娃的重生到现在都弄不清楚。”
夏娃是人类,用任何仪器进行研究她的身躯都和人类无二,可是她有一个别人没有的特性,那就是重生。
每次重生,她都会失去先前所有的记忆,并且一完成重生便直接显现成年状态。在死亡之前,她的身体都会一直维持在人体二十岁左右的状态。
每当年龄达到一百岁,她就会死去,这种死去不是和普通人类那样死亡,然后腐烂。而是恢复成一根肋骨——当初上帝正是用这根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她,这根如何检测都无法找到生命活动的肋骨,事隔一百年,又会开始分裂,最终诞生新的夏娃。
现在的这位,已经是夏娃十一世了。
这个事情所有降临者都知道,早就不是秘密了。不过这个新获得的神话研究对象,却是大家都不知道的。
“这东西哪来的?”那年轻人接着问。
“一百多年前在南非找到的。”老者的目光又重新回到了天使身上:“休眠的天使,这是很难得的研究对象。根据我们的了解,天使一般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个天使肩部有巨大的伤口,显然是受到了什么攻击。一般天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完全的重生,由现这个天使的时候周围的地质样本分析,她在那里起码两千年了。假如她两千年前选择重生,那现在应该早就恢复过来了。”
“那她为什么不选择重生呢?”年轻人一脸迷茫。神话课题是伊甸园族群研究必不可少的科目,但是由于到目前研究成果极少,并没有列入教学里,所以一般没有参与过研究的人对这些都是一无所知。
“我想应该是因为记忆。天使重生会完全失去先前的记忆,她肯定是不想忘记什么。”说着,老者又转过头来,问道:“对了,你有什么事吗?”
“哦,对。”年轻人急忙从记录板上抽出一张纸递给老者:“方伟教授,十一世夏娃陛下那边邀请你参加一个狩猎计划。”伊甸园族群的名字因为重生了两个东方人——亚当和夏娃的关系,最终采取的是东方的起名方式。
“狩猎计划?狩猎什么?”方教授楞了一下,接过纸张看了一眼:“血族?”
“是的,听说十一世夏娃陛下的妹妹风靡刚给救了回来,她认定说北非那边有血族在屠杀人类,希望出手干预。十一世夏娃殿下也同意了。”
“这种事情关我们什么事呢?让除魔大队去干就好了。”方教授眉头皱了起来,除了科研,他什么都不想管。
“听说,好几个长老都已经看过那段战场录像,这次的行动也是长老们先起的。似乎和上古神话有关。现在间谍卫星已经启动开始追踪目标血族了……”
……
狼族在那天晚上之后果然没了动静,就连银铃前往拜会克里斯汀,她也是闭门不见。
亚当也乐得清闲地在庄园里等待那个所谓侯爵大人的正式接纳公文,期间没事便翻阅各种典籍或者与每日跟在身旁的男爵交谈以了解各种事情。唯一比较烦的就是,克里斯汀不见银铃,于是银铃就只好纠缠亚当。对于这种情况,男爵似乎也没有制止的意思。
日子就这么呼噜呼噜过了,期间,藤蔓康复了,古典也康复了。
当然,当古典现亚当俨然成了庄园的主人的时候,他脸上除了惊叹剩下的就是鄙夷。
这个有着严重浪漫主义情怀的血族似乎还死爱面子,由于有了之前那一架,两人之间始终是气氛尴尬。
不过这也没什么,亚当的性格就是直。
把重要的事情打理好,不重要的事情直接丢一边去,谁也没工夫把每件事情都做好。
在不重要的事情当中,显然就包含了古典的态度。对他,亚当直接采取了无视——如果会去和一个小自己两千来岁的后辈斗气,他就不是亚当了。
很快,侯爵接纳亚当成为烟雾家族一员的正式公函下来了,不过尾随其后的还有另一份公函……
“什么?比萨子爵要银铃成为她的侍女?”亚当满目惊骇。这几天的时间,亚当已经对血族的事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血族,没有所谓的妻子和丈夫这一说法。
人类常说永恒的爱情,那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没办法永恒。
当一对夫妻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之间的情感是新鲜的,当过了十几年的时候,他们也许已经腻味了,但青春也已经逝去,没有了选择的余地。与其四处折腾,不如混个好名声。于是,许多人都能做到两人相伴到老。
血族的青春是永恒的,这就意味着他们真的可能拥有永恒的爱情。但这仅仅是一种可能。
与一个人在一起几十年,或许还有人能坚持,但在一起几百年,上千年呢?
当新鲜感逝去的时候,这是一个想想都觉得恐怖的事情。
加上血族不会有子嗣,所以他们的婚姻不会受到血缘的束缚。所以当永恒的生命出现的时候,别说永恒的爱情了,就是普通几十年的爱情都是一种稀罕物。
既然迟早会分离,为什么不看到喜欢的,或者更新鲜的就当即和现在这个分离呢?
对于血族来说,漫长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新鲜感更重要的了。
所以,血族是**的。他们只有情人,不会有丈夫或者妻子。就算有,也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各有各的私生活。这种自由开放的思想导致血族内部的**之余,也使得血族经常勾搭人类,于是人类对他们更加痛恨。
在血族内部,所谓的侍女,除了是真的缺人,否则一般都是情人。
眼下比萨子爵的这份公函,就是这个意思了。
更重要的是,血族的伦理道德观是很重的,上级的命令不容违抗,比萨子爵这次一句话都没说就直接给出一份公函,意思很明显——没有商量的余地!
不过,这个命令注定只会是脑残子爵干的又一件蠢事,血族淡薄的亲情观念让他忽视了一个父亲对于女儿的爱。这最终将使得他彻底失去烟雾男爵这个助力。
当使者宣读这份公函的时候,银铃也在。
只见她委屈、恐惧地挽住亚当的手。那表情足够将一个父亲推入深渊。
使者走后,三人迅速聚集到书房中。
“殿下,很抱歉,请理解我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情,虽然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计划。”烟雾男爵严肃地说道,眼角时刻关注着银铃的情绪变化。
“没事,我支持你的决定。”亚当爽快地答应下来,虽然他还不知道男爵究竟做了什么决定,但肯定不会是服从。
感激地望了亚当一眼,男爵顿了顿说道:“我们明晚就离开这个庄园,带着侯爵的公函悄悄到克里马沙去。到时候殿下您在那边学习秘术,我们也会找个地方偷偷住下……嗯,对了,我还要写信通知银铃的哥哥,让他偷偷到那边与我们会合……”说着,他拿起桌子上的鹅毛笔就准备写字。
居然是这种决定?
亚当伸手制止了他的行为:“我有一个更好的建议,我们可以把子爵揍一顿,然后让他把自己写的公函吞下去。你不是说他喜欢咀嚼的感觉吗?想必不介意咀嚼下自己的公函。”
顿时,谨慎的男爵傻眼了,可爱的银铃的眼中透出无限崇拜的目光。
这个建议可谓嚣张至极。
亚当是谁?亚当从来都是来横的!只有他欺负人,哪里有被人欺负的道理?除了上帝,谁也拿他没办法,这一点不管是在伊甸园还是在地球,对他来说都一样!
被区区一个八代血族踩上门来要人,这说出去亚当的脸还往哪搁啊?
不过男爵的神色却越沉重。
亚当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普通血族自然不是亚当的对手,但是十代之后的血族有可能学习更高一层的秘术,那么实力就不是光靠力量和速度来计算了。
子爵的庄园里面有很多十代血族、九代血族,甚至他自己本身是八代血族。想揍他谈何容易!
再说,亚当现在名义上不过是个十代血族,如果违抗上级血族的命令,那就是对抗整个血族群体。打得过子爵,那打得过整个血族的制裁吗?
男爵什么都没说,不过是给亚当面子罢了。
但是亚当可不这么想,虽然对方都是精通秘术的八、九、十三代的血族,可是不做做看怎么会知道呢?
如果说亚当身上有什么别人没有的优点的话,那想必就是勇气了,一种近乎疯狂的勇气。也许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上的特质,未来的上帝才会选择他穿越成亚当。
他甚至有勇气挑战不可能战胜的上帝,这几个小屁血族在他眼里又算得上什么呢?
意识形态完全相左,两人的谈话进行不下去了,很快散了场。
男爵开始着手准备,他认为离开是最正确的决定,亚当可以明晚再想办法说服,但准备工作却不可能明晚再做。毕竟公函上写明了后天晚上就来接人。
可是,子爵是怎么认识银铃的呢?他如何会想起要银铃呢?
这个问题显然现在是想不清楚的,男爵果断召集庄园里面包括古典和藤蔓在内的血族公布这件事情。顿时,整个男爵府一片哗然……
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亚当安慰着瑟瑟抖的银铃,将她送回了房间。
黎明时分,亚当悄悄溜进了已经空无一人的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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