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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旗开得胜小龙虾

小乐跟着他忙活小半天还没吃东西呢,这第一锅自然是要送给她。

他给她开了瓶汽水——汽水和啤酒是小圆脸搬过来的,练摊可少不了这个。

为了怕刺激胃,又烤了个馒头片,配上几串牛板筋,再加上重头戏麻辣小龙虾,一起端到她跟前。

“先卖吧,回头我跟你一起吃!”她记得百顺也没吃饭呢。

他背对着诸位闻香而来的食客冲她眨眨眼,小声说,“你可是我的活招牌,快吃,吃的越香越好。”

小乐分分钟明白了,他是让她当饭托!不就是吃嘛,这个她擅长。

她嫌带手套碍事,在水盆里把手洗干净,直接上手!

忙活一天也真是有点饿了,再加上她是真心想给小吃摊做广告,一口烤串下去,吃相豪迈。

“太好吃了~”她还吧嗒两下嘴,一副意犹未尽状。

“牛板筋,无疑是板筋和木炭的爱情结晶,唇齿与手指的默契配合,让这香浓劲道的小吃伴随着孜然与辣椒渐渐吞噬,只留下质朴的香气和空虚的竹签~”

噗嗤,于百顺乐了,傻宝,背什么舌尖上的中国!吃个烤串至于这么浮夸么,演过头了啊!

后世流行的舌尖体被她生硬的搬过来,围观的食客都没听明白,一脸茫然,这女娃子吃个烤串嘚啵啥呢,快说说龙虾啥味儿啊!

小乐吃了烤串,终于拿起龙虾,红呼呼看着就有食欲。

“闻一闻精神百倍,尝一口香辣十足——”

“差不多得了啊,再说该凉了!”于百顺正在颠第二锅,笑着制止她耍宝。

她很久不吃小龙虾了,轻轻的啜一口,大量香料辣椒堆起来浓郁的香直冲舌尖,香的不得了,谈不上多高大上的口感,玩的就是刺激~

都等着她说说啥味呢,她倒是不说话了,闷头狂吃,吃几口扇扇舌头喊两句过瘾,然后继续低头狂吃,吃几口再惬意的来口汽水,这副幸福的吃相成了最好的广告,再加上百顺锅里飘出来的香味,第二锅还没出来就已经一抢而空。

光等着小龙虾也不行啊,再来点烤串吧。

小圆脸帮着烤串,不一会桌子就坐满了。

小乐也吃的差不多,洗干净手扎着个头巾帮着收钱端盘子,她没当过服务员,但做过销售的人那服务态度自然是差不了,见谁都笑眯眯的。

“妹子,原来你是这家摊上的人啊,刚看你吃的那么香我都饿了!”有食客打趣。

“我那是广告啊。”小乐一本正经的递上盘子,“别看广告看疗效!我家东西可好吃了,吃过都说好!”

小姑娘长的漂亮嘴又甜,再加上东西好吃不贵,一下子就把周围的生意抢了。

人都有随众心里,哪家生意好就往哪家跑,加上有麻辣小龙虾镇摊,他们的小吃摊成了夜市最火爆的项目,没用俩小时东西都卖完了,不少人都没吃够,小龙虾这种刺激的口感实在太适合重口味喜辣的吃了,捎带着啤酒都卖出去三箱。

“顺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值班可能过不来了!”小圆脸忙活完了要走。

“饺子你等会走,陪我喝点。”于百顺擦擦头上的汗,这是他两世的好兄弟,上辈子就一直跟着他,他回来想到的第一个帮手就是他。

“今儿就不了,你跟嫂子庆祝庆祝,我改天请你喝!”冲着小乐憨憨一笑,小乐冲他做了个鬼脸。

原来这家伙外号叫饺子,哼,还真像,看在他帮百顺这么卖力的份上她决定不那么讨厌他了,等会,他叫她什么?

饺子骑着来时的三轮车走了,临走前还拍着百顺肩膀,“顺哥,好眼力。”

之前看小乐照片他还觉得顺哥挺可怜的,本地的小姑娘还是拉小提琴的家境肯定不错,哪儿可能跟他们这些外地穷孩子。可今儿见着小乐本人了,觉得她既能干又开朗,一晚上忙忙活活的也没喊个累。

虽然不知道她为啥那么仇视自己,不过饺子对她第一印象极好。

于百顺笑的极为嘚瑟,那是,这可是哥一眼就相中的媳妇,能不好么!

收完摊已经九点多了,先是把工具送回去,于百顺又骑着自行车送她回家。

喧嚣的城市静下来,她被路灯氤氲的光照的有些晕,光圈一点点的落在他的后背上,真没想到前世的老板、男朋友成了今生的合伙人。

“行了,你上楼吧,我在这儿看着你。”他送她到楼下。

“你上来待会,我煮东西给你吃。”他忙活了半天还没吃饭呢,她倒是吃了不少好东西,可都消化的差不多了。

“方便吗?”

她瞟了一眼,这位亲一边锁车一边说这样的话不觉得虚伪么!

说是她煮饭,最后下厨的还是他。两碗热汤面让他做的有滋有味的,一把小葱花撒下去香喷喷的特勾食欲。

劳动过后再吃饭都格外香。

“明天咱几点出摊啊?”烧烤的利润非常大,因为路边摊只交摊费没有其他的费用,成本利润四六开还要多,尤其是小龙虾,卖一只赚二只。

这一晚卖了接近400块,小乐没法计算成本,因为他买了很多的菜还有肉都没有用。

“明天晚上6点我过来接你,白天你在家练琴,我给你送饭。”说是过来接她其实也是为了让她去吃晚饭顺便散散心,光盯着琴也累。

“那你做什么?”依他那么精明的性子不会买那么多菜不用浪费。

这丫头,猴精猴精的。他摇摇头,装出一副烈士状,“打死哥也不说!”

摆烧烤摊收入的确不少,但他后世练就的一身好本领去海鲜酒店当个厨师长月入也有好几千,比这个要轻松多了。

他之所以选择练摊就是因为夜市只要晚上出摊,白天还能做些别的。

他买了那么多菜就是为了去工地卖盒饭,上午卖盒饭,下午准备晚上练摊的东西,一天的时间安排得当,收入相当可观。

小乐大概猜到一些,这家伙肯定是要偷着赚钱去。“我帮你呗。”

“你这年龄应该是学习的时候,轻重缓急你心里应该很明白。我不缺服务员,但是国家缺音乐家,你就踏实下来好好练琴,学费什么的都交给我。”

小乐也知道自己的琴再不练就要废了,可是这么麻烦于百顺真的好么!

她没说话,清澈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心,他撂下碗,“我都养着我弟弟妹妹上学了,也不在乎多你一个。再说了,我弟弟妹妹可没你这个天赋,有才华不去展浪费了可惜。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等你成名了就给哥多签几个名!”

养自己媳妇不是每个男人应该做的事么,等将来她出名了就让她在自己的,嘿嘿,那个啥上签名~

以上是某龌龊男真实想法,但是这货面上还装的无比之正义。

“你要就为了自尊把前途耽误了后悔的还是你。我就是厨师出身的,就算不为了你我也会做这些,现在只不过是顺手捎你一程,你要不想活的跟前世一样憋屈就别放弃自己理想,我这块好说。”想回报哥方法不是有的是么,咩哈哈~

“我有个事儿想问你。”说不感动是骗人的,但小乐隐约觉得不对劲儿。

他对她这么好,她要是矫情的装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太假了,但问题是俩人前世不过就相处了两个月,再喜欢也不至于这样吧。最可疑的是那个面包脸的饺子前世虽然认识,但是如果她没记错,今天可是俩人在这个时空第一次见面!

餐饮行业恋爱早,叫一个小姑娘嫂子倒也不奇怪,可是饺子为什么露出一副早就认识的样子?

她记得前世她跟于百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店的礼品厅里,他也不说自己是老板,穿双布鞋,脖子上带着比小手指头还粗的金链子,他土大款的形象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根深蒂固的扎根在心里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于百顺是不是有事瞒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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