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写散文
为什么说王德孚前世无法接近文学之道?
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他本身天赋有限,否则有顶尖写作天赋的人,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可以出头。
其次是环境问题,纯粹的文学已经没落,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有内涵的、引人思考的作品,毕竟生活已经如此沉重,空闲时间应该用来放松,所以就算是看书,也更爱看让人轻松、快乐、有趣的作品。
最后是王德孚自身的原因,他也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当老师的琐事也颇多,根本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去,而且一想到写出来的东西,除了在他自己的那个小圈子里流传,普通读者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的创作热情自然会被打击。
至于因为不是出身文化圈,导致也没有任何媒体资源捧他之类的,让他像某些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年少成名,都是旁枝末节的东西了,这可以归类到要原因中去——天赋有限。
王德孚很羡慕那种天赋顶尖的作者,但他却也觉得,如果用自己的一生,来虔诚地做“写作”这一件事,或许最终他所取得的成就,并不会比那些天赋顶尖的作者差。
而等到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与这具身体中的灵魂融合,他才明白,拥有顶尖的写作天赋,是怎样一种至高无上的快乐,那原本调皮的、无法掌控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被他调教得服服帖帖,组成的句子,都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感。
可能还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本身是学哲学的,所以当他提笔写作时,文章中自然而然会融入他自己的哲思,便让作品更加充满内涵、意蕴悠长。
王德孚用这样顶尖的写作天赋,去写《情与性》这部作品,可以说有些暴殄天物,简直就好比让最好的文艺片导演,去拍情色三级片一样……当然,这样的导演拍出来的三级片,肯定有点更深层次的东西。
不过这也确实是生活所迫,而他在写这部作品的过程中,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至少他现了,经历了一次穿越、灵魂融合,他拥有了前世自己怎么都无法企及的写作天赋,所以就当是用这样的作品先练练笔了。
而拥有这种天赋的同时,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他会用自己的一生,都虔诚于“写作”这件事,再加上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快的生活节奏、对纯文学的宽容,这一切的一切,都为王德孚证那文学之道、成为大文学家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哪怕可能百年之后,他的作品只能束之高阁,或是沦为某些文艺青年装逼的道具,又或者被学文、学哲学的学生痛恨不已,可只要能让那些真正喜欢他作品的读者读到,并让他们有所收获,对他们的生活有所帮助,他便觉得足够了。
这顿凌静苏请的大餐,终于接近了尾声,喝了不少梅酒的王德孚,也稍许有了醉意,毕竟梅酒的后劲比较足,不过他不像杜书桓那样,酒意上涌之后就满脸通红。
王德孚的双颊只是微红,不过却让他那过于帅气的脸颊,变得可爱起来,让在场的两位女士,都觉得和王德孚这样的男人聚餐,那就是一件相当赏心悦目、心情愉悦的事情。
在聚餐结束之前,丁梅再次大着胆子,要了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说是自己不仅喜欢文学,同样也对哲学感兴趣,所以如果如果什么哲学问题,她可以写信向王德孚请教。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她,他从来不吝啬对迷途的少女指点迷津,可能他骨子里就有好为人师的一面,他拥有崇高的志向,认为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成为全人类的伟大导师。
但要成为伟大导师,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在平时一点点积累。
只是他没有拒绝丁梅这件事,让本来心情舒畅的凌静苏,又不爽起来,不过她想到自己不仅有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还有对方宿舍、住所的电话,她便又觉得自己更胜一筹。
这个时代当然不可能有手机了,但是对于家境稍微好点的人来说,座机还是有的,只不过一般人都不会打长途电话,那个电话费实在太过恐怖了,不如拍电报,或者最省钱的方式,就是写信。
丁梅的家境不怎么样,算是小知识分子家庭,住在城里,父母还是比较开明的,要不然也不会送她去女子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再去女校当个老师,还是很稳的,要嫁自然也会嫁给那些思想更开明的男人,只不过这个社会,依旧有不少男人觉得女人嫁人之后就不该出去工作,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好。
丁梅早就习惯了给人写信,她甚至还有好几个远方的笔友,甚至连面都没见过,这种笔友,大概就相当于后世的网友了,只是后世交通达,见网友并不算难,这个时代要见笔友,那付出的时间与金钱,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
不过对于有文艺情怀的人来说,可能有几个一辈子都无法见面,却可以交心的笔友,是一件相当浪漫的事情。
这也是通信不达的时代,才会有的浪漫情怀。
王德孚几人一出料理店,才现天空中竟然下起了雪,这大概是苏州的第一场雪,此时已经是十二月,严冬的脚步正越来越近。
一行人就此别过,杜书桓觉得自己和王德孚不仅一见如故,现在一顿饭下来,他只觉得和对方的关系更好了,以至于他亲自将王德孚送上人力车,还替王德孚提前给了车费。
王德孚是有恩必报之人,本来杜书桓就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又这般客气,他以后如果有报答对方的机会,一定会报。
这么晚当然不可能再回学校了,他回的地方是自己和妹妹的同居之处,一路上万籁俱寂,望着天空中飘落的小雪,他涌起了一股写文的冲动,当然不是小说,而是充满了美感与哲思的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