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玉核灵境
看着在母亲的搀扶下,已经能在家中简单活动的父亲,丁翔的脸上满是喜悦的神情。忍不住找了个借口,便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平躺在床上,闭上眼装成睡觉,实际上他的神识却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神秘空间。
这空间并不小,只是四周全是一种乳白色的液体,聚而成湖。唯有在这“湖”的最中心处,有着一处方圆不足数米的小岛,岛上生长着一株只有数尺高的怪异植物。
丁翔以一个生物学专业的高材生名义誓,这株小树绝对不在地球上已知的植物名单之中。无论是现实中,还是在书本上,他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神奇的小树。
大拇指粗的树干如温玉一般润泽,均匀的分出三条细岔,每条细岔上都长着三片心型的绿叶,在这细岔的最顶端,又分别垂悬着一枚赤红色的果实,樱桃般大小,晶莹剔透、圆润至极。
而在这株怪树的下边,还有一个木箱,与丁翔在父亲床上拖出来的那个花梨木箱在造型上完全一致,只是小了些,也干净许多。
“没想到这灵液这么的管用,老丁那么重的伤势,每天只喝一杯,居然一周就好转了许多。看这样子,完全恢复也用不了十天半个月的。”
想到几天前,他和姐姐去找父亲的主治医生办理出院手续,那位老医生诧异的表情,丁翔就忍不住的好笑。
天山灵境,就是这个奇妙空间的名字。
接到父亲电话的那天晚上,丁翔按照父亲的指示,咬破了手指,将几滴血抹到细腻光润的羊脂玉坠上,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说晕,也并不完全合适。因为,他当时的神识是绝对清醒的,只是……被转移到了玉坠法阵所演幻的空间之中。他的身体,则暂时失去了神识的控制,就如陷入昏睡一般。
而对于这个空间的认识,包括天山灵境这个名字,都来源于木箱中的一本古籍——《九方经》。
按书中所讲:这玉坠在被炼成灵境之前,本是一枚玉核,吸日月之精华,得天山灵脉之哺养,即便是对于那个年代的灵士们所言,也是一件难得的灵材。
当年,那位丁家的老祖宗,随军征伐大宛,并在得胜之后,被汉武大帝任命为御马校尉,长驻天山脚下,驯养军马。
也算是机缘巧合,老祖宗救下了一位被仇家算计,身负重伤、逃至山下的灵士大神。大神隐身于军马场养伤数载,伤逾后重返天山,大施神威、手刃仇家,了却了一段修行路上的孽缘。
随后,大神再次下山,将这枚他亲手炼制的玉核送给了老祖宗,并传其灵术《九方经》。
再之后,研习《九方经》的老祖宗终有小成,虽因灵脉闭塞、福缘不足,他只参透了其中的第一篇,却足以让其延年益寿、体泰心奓。
更重要的是,《九方经》中的第一篇,包含了相马之术,可以识马、育马、医马,甚至还可以利用玉核法阵中的灵气,对马的血脉进行梳理提纯。得此灵术,军马场历经十数年之功,终于培养出了一代“天马”。
因为,老祖宗习得《九方经》后,又活了一百零二岁,而大汉铁骑因天马之威,亦无敌于世百年之久。
“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汉武大帝雄才伟略,天地豪杰。但一手缔造了大汉铁骑的“天马”之功,却被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不得不说,这是封建王朝的沉珂,亦是民族的悲哀,至少,对于华夏的“纯血”马来说,是一场莫大的灾难。
随着老祖宗的仙去,玉核法阵虽作为丁氏一族的传家至宝代代相传,却再无子孙有灵脉福缘得其认可。慢慢的,御马丁氏的辉煌随战乱而被践踏在尘埃,大汉“天马”的血统也因没有灵气的孕养而逐渐斑驳。
再之后,便是如老丁同志所言,这件传家至宝已经被忘却了它当年的来历。除了每一代的长房长子都循例滴血尝试一下之外,便再无稀奇之处。
对于丁氏一族,这更像是一种袭承久远的古老仪式,代表着祖先的荣光和对后代的祈盼。
直到……那一夜,丁翔吡着牙咬破了手指,千古灵境才重现天日。
经历了最初的恐慌之后,丁翔现了除了玉核认主的那一次,其他时候,他的神识是可以自由进出灵境的。同时,灵境里面的东西,可以被他的神识具现出空间之外;而现实中的东西,如果其质量和体积在他精神力所能承受的一定范围内,也可以转移到灵境之中。譬如那已经浓聚成液体的灵气,就是他用杯子盛出来的。
当然,按老祖宗的留言所载,这灵气不仅是修炼灵术的前提,对于所有的生物,都有莫大的辟益。“常浴之,禽畜能增体、鸟兽则通灵。”
以此推之,千百年来,在灵境中慢慢积攒、浓聚而成的灵液就相当于灵气的凝华,绝对是大大的宝贝。所以,丁翔试着自己喝了一杯,感觉通体达泰。甚至还在第二天清晨,现皮肤上排出了薄薄一层的黑浆,而力量、敏捷等综合的身体素质,更是感觉提高了不只一筹。
只不过,老祖宗也在留言中告诫了自己的子孙:修灵之路不可强求,当顺应天意,更不可好高鹜远,妄想一步登天,否则将必遭天谴。
天谴神马的,只当是扯淡,所谓的“天谴”不过就是人体的承受能力有限,一次性滋补太多的灵液说不定会爆体而亡。
老祖宗那个年代,人们对于自然科学还是慒懵懂懂,鬼神苍天神马的迷信愚昧思相大行其道。
在丁翔看来,那个所谓的天山灵士大神,指不定也就是个异能者,搞不好还是个外星来客之类的,只不过这法阵演幻的灵境太过神奇,任凭丁翔再坚信唯物,也不得不屈从于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实。
乖乖的将灵液掺入矿泉水,稀释后拿到医院,跟父亲说这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灵药,只是必须让其效果减缓,否则太过于惊世等等。
老丁虽对于儿子能解开家族世代传承的最大秘密颇感好奇,可也明白“树大招风”、“财不露白”的道理,自然对儿子的谨慎大加赞赏。
“反正不管怎样,玉坠传了那么多代,都没人能解开这个秘密,如今自己的儿子居然成功了,这怎么说……都是俺老丁的基因优秀不是?”
有了灵液,自然不用在医院挂那些瓶瓶罐罐了。接下来的几天,一边继续为父亲饮用灵液,观察着他伤情的变化;一边也没闲着。
去县城里的集市上,买来了两只小土狗,也甭管那卖家吹嘘着什么一黄二黑三花四白的,又不是为了吃肉。丁翔就随手的拎起了两只,一黑一黄,他打算用狗做实验。
为父亲疗伤算是事有轻重缓急,每天控制着饮用量,而且还都是稀释过的,相信也没什么大碍。可人体最多能承受多少灵液的洗浌?
老祖宗说的明白:不是好东西,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饮用,普通食物还讲究个忌讳暴饮暴食呢。用人不能实验,狗总可以吧?
虽说在老一辈们的眼里,这土狗天生自带亲近,养狗就像是家人一般。但狗命总不如人命,丁翔可不想自己喝着喝着,有一天像气球一样……砰,那就啥都没用了。
只是有些意外,拎回来还只是小奶狗的大黄小黑,这几天把灵液当牛奶似的喝了下去,居然没有任何的不适,如果说有反常的话,那就是小狗显得很通人气,还有就是……长的太快了。
眼见的,跟气吹的似的,都跟几个月的半大狗一样了。
为了安全着想,关于玉坠的秘密,父子俩是瞒着其他家人的。所以母亲和姐姐虽然也没少饮用稀释后的“矿泉水”,但她们并未太多的在意,倒是姐姐莫名其妙的喜欢照照着镜子,还时不时的问丁翔一句:“小弟,你看姐的皮肤是不是更好了?”
丁翔咧着嘴,表示“这话我没法接”。有时,还与父亲相视一笑。他们爷俩商量好了,这个秘密就仅限于父子二人。玉坠认主,完成了老祖宗的夙愿,但对于如今已经成为普通人的丁家,如果泄露出去,就未见得是什么好事了。
至少,丁翔不打算失去这份福缘或是被当成外星人被切片研究。
“翔子?这俩小狗崽不会是有啥问题吧?我瞅着咋长这么快呢?”
母亲不太同意丁翔养狗,特别是楼上,家里又没有太大的地方。只是丁翔说以后要把他们带回美帝当牧牛犬才没有太反对。
“妈,这俩货看着像土狗,我估计也是串了种了,说不定有老毛子那边的高加索大狗的血统,长的快点也正常。”
“噢,那你把它俩带牧场去,得多少吃食喂它们呀?我看你这几天竟喂它们肉了,比人还能吃!”
“哈哈,妈,牧场里别的没有,还能缺肉吗?再说,一只牧牛犬能顶上半个牛仔,有雇牛仔的钱,咋也够喂它们了。好了,妈,我明天出门,你帮我养几天,等我回来就带它们走了。”
“噢,那……”
一听说丁翔过几天就要走,母亲也顾不得纠结小狗太能吃了,当即便有些眼红。丈夫摔伤了,儿子要是不在跟前,她就觉得没什么底气。
“小弟,我可听说美帝那边对活物入境要求很严格的,海关检疫不说,还得隔离什么的,你带它们去也不怕麻烦?直接在那边买两只多好。”
姐姐是一家中学的英语老师,可不像母亲那样好哄弄。丁翔捏了下鼻尖:“没事的,姐。我有同学在海关有门路,有他帮我办手续很简单。我这次去参加同学婚礼,正好拜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