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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黄救爹

用狗找松露,是近代才在欧洲开始盛行起来的。在意大利,还有一所专门培养“松露猎犬”的学校。而在威拉米特河谷的松露种植基地中,也有着大约一百八十余条经过严格训练的“松露猎犬”。

其犬种多以美帝的本地狗拉布拉多和德牧为主。

大黄和小黑虽然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年龄也处于幼生期,可每天都能混上一杯灵液的它们,其灵智完全可以等同于十岁左右的人类小朋友。

加之它们天生就具备的忠诚品质,老爹的命令那就是军令,军令如山。更何况还有晚上加餐的诱*惑,没几分钟,小黑就在一棵白橡树下狂刨了几下,回头冲着丁翔“汪汪汪”叫了起来。

“哟?这么快就有现了?”

跟在后边不远的丁翔和拉姆也顾不得提莫炸弹和“生与死轮回不止”了,快步跑过来,在小黑刨过的地方,没有挖松露的专用工具“萨宾”,拉姆干脆弄了根削尖的松树枝,小心的将周边腐土拔开。

很快,一颗同样是“驴粪球”的黑松露在泥土中展露了出来,拉姆“哇哦”一声怪叫,将其最后挖出,捧在手心中,就如同捧着心爱姑娘的嫩脸蛋一般:“哈哈,BOSS,我们真的要财了!”

“才这么大点?”

丁翔也很开心,可又觉得有些遗憾。北美收获松露的时间大多在十一月,距现在也不过只有几周的时间了。可这颗松露只有这么大点,切片了,够弄出一份松露牛排吗?

“哦,天呀!BOSS,你实在是太贪心了。你知道这么大一小块,送到纽约的米其林餐厅,价值多少吗?

“多少?”

虽说在美帝生活三年了,可丁翔并没有时间(没钱)去享受资本主义的奢侈,对于西餐的认知,他也只停留在烤肉煎牛排、土豆浓汤和蔬菜沙拉的程度上。当然,这也是海伦大婶最常弄的几种食物。

“上帝,这是松露,不是牛蹄菌。我听老爹说过,他在纽约做律师的哥哥曾经请他吃过一次,喏……”

拉姆比划了一下,大约有手中那颗松露四分之一大的一小块:“就这么大点,就需要三百多美金,天呀,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Pr(特优级牛肉)就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这哪里是吃食物,这简直就是在往嘴里塞富兰克林吗?”

“哈哈!”拉姆夸张的表情,将丁翔也逗笑了。不过想一下,这么大“一坨”黑乎乎,还着难闻味道的东西,就价值近千美金,丁翔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他知道松露这东西很贵,可真没想会贵到这份上:“那么拉姆,块头更大的黑松露是不是价格也就更高?”

“没错,BOSS,我好像在网上看到过,澳大利亚曾经拍卖过一颗三磅多的松露……泄特,天知道上帝怎么偏爱那群流放犯……”

“伙计,流放犯神马的,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三磅多的松露拍卖出多少钱?”

“好吧,BOSS,你的贪心足以让上帝也感到无奈。具体的数字我忘了,但至少不低于一万美金一磅,噢……上帝,那太不公平了,就那么一块家伙,顶得上我们牧场的十头牛了。”

“泄特!忘掉那头该死的牛,我说过,我们牧场的牛绝不会每头只值两千刀的。”

这些德裔工作的态度没的说,就是有些……不太会说话。这要是华夏人,丁翔分分钟教会他什么叫顺情说好话,梗直讨人嫌。

“哈哈,OK,没问题,我相信你的,BOSS。”

丁翔明智的选择没有在这个问题纠结下去,他知道,兰斯爷俩虽然服从他的“药膳育肥”计划,但实际上他们对这批安格斯牛的出栏前景并不看好。

事实胜于雄辩!丁翔期待着十几天后,肉牛再次送往屠宰场试杀时,别人眼中惊讶的目光。话说,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试杀之前,鬼才知道被灵液强化的肉牛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但这些松露的催生却的靠谱多了。既然拉姆说更大个的松露能卖出更好的价钱,那何不……灵液能否改变肉质尚未得到证实,但可以使生物个体增大却是不争的,看大黄和小黑,还有那几只山红犬就知道了。当然,强化对象必须是幼生体,也就是处于育阶段。如丁翔自己,还有父母和姐姐,虽然也饮用了更多的灵液,但强化的方向却无法在“增大”。

“若是连长身高都管用,干脆咱捐点给国家,直接搞出五个大姚来,那男篮奥运金牌不就铁定是咱们国家的了?又或者,直接去搞个NBA球队,年年都是总冠军,勇士四巨头、骑士豪华阵容神马的,简直都弱爆了。”

事实上,也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种灵气或是灵液,对于人体的作用,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否则,老祖宗也不会坐拥玉核灵境,却只在有生之年,只修成了《九方经》第一篇而已。

毕竟,人为万物之灵长,想要改变人体的构造,所需的灵气,则会远远的超过其他生物。

这些,都还是只是丁翔的推测罢了。对于那枚玉核中的天山灵境,以及灵境中的九方灵术,还一直只是停留在入门阶段。

每天夜里无人时,丁翔也会坚持着按照《九方经》篇盘膝打坐,修炼上几个小时,但进境颇微。或许是这世上灵气稀薄,待真身能到灵境中修炼,才是上上之策。

可苦于无法将自己八十多公斤的身体搬运进灵境,丁翔也始终不得其法。

“老祖宗也是,连个修炼方法也不说得明白的。这不是难为自己的后人呢吗?还有那三枚朱果,没个说明,也不敢服用,只能在神识中看着流口水。”

抱怨归抱怨,终归不解决问题。好在丁翔对于所谓的“修灵”也没有那么大的兴趣。这都啥年代了,你修灵再厉害,能顶得过机枪大炮吗?再不济,给你来一计原子弹,从肉*体到精神上摧毁,再牛的大神也顶不住不是?

相比之下,丁翔更大的兴趣还在于……赚钱。

“钱是英雄胆,衣是圣人毛。古人说的好,一文钱难道英雄汉。”

更何况,丁翔缺的可不是几文钱。欠范东进三十五万刀,牧场抵押的银行贷款二十万刀,屠宰场的违约金两万七千刀,已经托欠了一周的牛仔公资,还有经营牧场,要继续投资的钱……算起来,怎么也得百十万美金才能解决问题。

一百万美金,哪怕是在美帝,百万级富翁也并不是很常见,几乎相当于国内当年的万元户一样,一个小镇也不见能找出几个来(美帝人口较少,最小的行政区域划分就是镇,只有个别州才有村的名称)。

“除非,牧场里的牛都能卖出每磅五美元以上的高价来。再或者,赚钱的指望就落在这些驴粪蛋了。”

看到干劲十足的二小已经找到了不下数十个黑松露的埋藏点,还分别在上边刨了几下留下印记,丁翔咧嘴一乐:“拉姆,不要再挖了,这些松露有些小,还没有到收获季,我们……不好,那是什么?”

“啊……是野猪,BOSS,快躲开!”

“嗷噢——”

一声惨叫传来,却并非是丁翔。拉姆示警的那一刻,丁翔根本就来不及闪躲,他唯一的念头便是:这年头,野猪也会打埋伏了?

传出惨叫的,是大黄。更早一些嗅到危险气息的大黄和小黑,在野猪从草丛中冲出来之前,便放弃了继续找松露,而是低吼吡着牙护在丁翔的身前。

野猪冲向丁翔的那一刹,正是大黄挡在了中间。只可惜还未完全长成的大黄被野猪的獠牙轻轻一挑,便飞了出去。

“大黄……泄特!”

手无寸铁,只有一根松木棍的丁翔悲吼一声,赶忙拦住了欲前赴后继的小黑,以二小现在的体格,冲上去也是送菜。大黄那边生死不知呢,总不能两个狗儿子全部阵亡不是?

好歹咱也是“修炼”过的男人,丁翔抡着木棍就欲上前拼命,可只听得“砰”的一声,那凶猛至极的黑野猪头部突然爆出一个血洞,连哼都没哼便倒在了地上。

是拉姆,这货刚才也被吓慒逼了,大黄“壮烈”之后,才想起自己背上还背着一支雷明顿M700呢,这款民用型步枪,可是一款大杀器,尤其是在面对熊、野猪等大型猛兽时。

兰斯父子人手一支,每天都背在身上,为了的就是在牧牛时,怕遇到狼群等野兽入侵牧场。也算是丁翔够命大,关键时刻,拉姆手中的雷明顿起了大作用,而且这货的枪法丁翔也是知道的,绝对是断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

刚刚这一枪,准确的命中了野猪的头部要害,看样连脑神经都破坏了。看到野猪倒在地上,嘴时吭哧吭哧的吐着血沫子,丁翔冲着拉姆举起大拇指赞了一下,便赶忙跑向一边生死不知的大黄。

在国内,老猎人们有一种说法,山林中的猛兽一猪二熊三老虎,危险系数最大的就是野猪。这货属愣头青的,速度快,力气大,还特混。从来不管谁惹到没惹到它,上来就是一顿猛冲猛撞。

大黄的伤势很重,野猪的獠牙将它的腹部挑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血流不止,连肠子都露了出来。小黑满脸悲凄在一旁呜呜直叫,但大黄也只是勉强的睁了一下眼睛,便无力的合上了。

“拉姆,你来处理这里,我带大黄去找兽医。”

顾不上其他,直接将大黄抱在怀里,丁翔飞身上马,两腿一夹,老马便平稳的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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