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断肠□□在梅边。
第六十四章。断肠□□在梅边。
叶英一生之中深觉感激的人不多,而一手创立了七秀公孙氏便算是其中的一个。这样说或许并不合适,然而公孙氏对于当时明珠蒙尘的叶英来说,何尝不算是知遇之恩呢?
虽然世殊时异,红颜枯骨,可是骤然听见公孙大娘这个名字,叶英一贯平静的脸上还是有了一丝波澜。
和叶英扯上了关系,叶且歌却不似叶英般淡定了。她直接问到:“红鞋子?这是什么组织?”
此人行事鬼祟——毕竟,暗中用毒,本就落了下乘。而自家姐妹行事不妥,不好生教导,反倒助纣为虐,就更是让人看不上了。他们藏剑也是护短,却不护无理之短。
叶且歌本就不愿相信这公孙兰会和自家师父的故人扯上什么干系,如今见陆小凤提起“红鞋子”的时候,神色之间似乎闪过一抹异色,叶且歌便更要细细问过才是了。
陆小凤并不是愚笨的人,他很快察觉到叶英和叶且歌听见他方才的话之后骤变的脸色。
其实叶且歌并不全是心思深沉的人,她一贯磊落,在白云城长大的这一世也并不比前生在藏剑的时候,因为有老庄主在一旁冷眼看着而不敢有丝毫的行差踏错。这一世,她被叶孤城捧在掌心里,近乎是肆意的生长着,便更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了。
然而陆小凤和叶英相识得时间也不短了,这小两年的时间里,陆小凤却是几乎没有见过叶英因为叶且歌之外的事而产生这样大的情绪波动。
陆小凤之所以会有许多的朋友,便是因为他从不在朋友需要的时候胡乱开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
也不卖关子,陆小凤直接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红鞋子是这两三年才兴起的组织,她们似乎专门收留一些身世可怜的女子,教她们武功,让她们在江湖上有安身立命之地。”
叶且歌神色稍缓,这一点上,似乎和七秀坊也相去不远。那么,那个所谓的公孙大娘后人公孙兰,难道只是行事糊涂,剑走偏锋的入了歧途,而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可憎?
只是还没有等叶且歌脸上的不悦褪去,陆小凤又继续说道:“本意大概是好的,只是这些女子身无长物,唯有一身功夫傍身,为了生存下去,少不得要做一些劫富济贫的活计了,听说江南这一代的商贾都是听见红鞋子这三个字就色变的。”
劫富济贫,劫的是别人的富,济得却是自己的贫,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叶且歌的眉头重新皱起,却听叶英问道:“陆兄所言……可有实证?”
江湖之中也不乏道听途说,叶英相信陆小凤的分寸,却终归还是要问一句。
陆小凤知道叶英的顾虑,也更确定了这位除却且歌,万事皆不入眼么叶庄主是真的对此事上了心。
陆小凤思量了片刻,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拍了一下脑袋,而后用手肘推了推花满楼,对叶英道:“叶兄可以问一下花满楼,红鞋子主要在江南和盛京两地活动,花家的铺子也遭过他们毒手。”
花满楼被陆小凤推了一下,便如实说道:“确有此事,店里有一个掌柜因为不肯给她们银票,还被她们的人割了半只耳朵。这些姑娘虽然身世多是可怜,行事却也太过了。”
花满楼是个君子,也一贯待人温柔,习惯留三分余地。能让他这样说的人,应当已经远不止是“行事太过”了。
却是这个时候,一直恍若背景的唐天仪忽然开口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你们读书人不是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嘛,那个公孙兰,可是有四五个身份。什么桃花蜂、女屠户、熊姥姥的,凭的吓人!”
唐天仪的一口官话其实已经很标准了,这番话说的有些快而漫不经心,却恍若惊雷一般的清晰的炸开在众人耳边。
“你说的,是十五年前杀了桃花村整村的桃花蜂,十二年前屠了流云峰清风观满门的女屠户,和每逢十五都要用毒栗子杀人的熊姥姥?”陆小凤不由惊声说道,又收敛了脸上的全部笑意,瞪大了眼睛问道:“唐兄此话当真?”
唐天仪捡了一粒花生米在嘴里嚼,很是笃定的说道:“当然,惹上了这么个人,更何况小爷还带着媳妇,怎么可能不把公孙兰查一个底朝天?”
似是怕陆小凤不信,唐天仪又补充道:“蛇王你知道吧?我和他有点儿交情,他老婆孩子都被那桃花蜂害死了,之后查了十多年才查清这女人的底细,我去问的时候,他巴不得有人能替他报仇呢,就差没把公孙兰几岁还尿裤子都告诉我了。”
蛇王陆小凤自然是认识的,不仅认识,而且他们还很熟。作为盛京的地头蛇,蛇王若是想查一个人,那定然是没有查不到的。
只是没想到那人还和蛇王之间有着血海深仇,那么蛇王透出来的消息,定然是不会错了了。
只是那些名号,每一个都犯下了大案,时隔多年也依旧让人胆寒。陆小凤深觉这并不是叶英和叶且歌想看到的。小心的望了两人一眼,陆小凤果然看见对面的两人都是面色铁青。
——特别是叶且歌,陆小凤简直有一种她下一秒就要拔剑而起,揪出来公孙兰,把她拍到地底下去公孙大娘面前赎罪的错觉。
该说陆小凤果然是叶且歌的朋友么?
此刻叶且歌心中所想的,的确是要将这不肖子孙拍去见大娘——前提是,那公孙兰得真的是公孙大娘的后代才可以。
若不是……叶且歌微微一眯眼睛,眼中的寒光却让偷瞄她的陆小凤都是浑身一抖。
叶英只觉得心头一暖。
他家小徒弟出生的时候,公孙大娘已经渐渐隐退,虽然因为藏剑和七秀比邻的缘故,他家小徒弟也曾经有幸见识过公孙大娘西河剑器的风姿,可是却也不至于愤怒到今天这个地步。
而真正能让叶且歌动怒的原因,除却关乎他叶英,又还能是怎样的呢?
左右如今他们和公孙兰已经交恶,想必此人也定然不会善罢甘休。叶英也不怕寻不到这个人的踪影。
叶英揉了揉叶且歌的头顶,叶且歌还梳着好好的马尾,因为这个动作,叶英的手指从她头顶的冠掠过,很轻易的便感受到了上面的白云纹。
又想起了那一日叶孤城对他说过的话,叶英微微叹了一口气。很快将那件事勾起的烦躁压下,叶英对叶且歌道:“终归会遇见的。”到时候再收拾她也不迟。
叶且歌咬了咬唇,终是松开了紧握着轻重双剑的手。
饭菜已经凉了,生了这么多的事,众人也没有了喝酒的兴致。正在几人相顾无言,准备就此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一阵呛咳之声。
却是被陆小凤随手丢在一旁的司空摘星醒了过来。他难受的呛咳了几声,许久之后才从地上坐了起来。看见叶英和他身边坐着的叶且歌,司空摘星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然而这个时候司空摘星已经认出来了,叶英就是那个曾经在花满楼的小楼门口将他擒获的人。
若说方才司空摘星还想着要跑,这会儿见到了叶英,他已经完全放弃了这个念头了。毕竟他还知道,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仅仅一声低喝就让他不敢动弹的人物。
如今司空摘星就只能期望着对方看着陆小凤的面子上,能够放他一马——常年混迹市井,司空摘星对人情世故看的也很通透。虽然不想欠陆小凤这个人情,但是和被拍成肉饼饼比起来,他还是宁愿陆小凤嘲笑。
“你们……要做什么?”司空摘星怯生生的看了用下巴支着重剑的叶且歌,生怕她一言不合再抡剑,所以就连说话都赔了十二万分的小心。
叶且歌看向司空摘星,似假却又像真一般的说道:“你三五年前,仿佛偷过我一块玉佩。”
司空摘星偷过的东西很多,只是天下之大,总归他没偷过的东西也不少。他的记性不差,却也不到事无巨细过,样样都目不忘的地步。
之所以对叶且歌的玉佩印象特别深刻,确实因为那是司空摘星自从在江湖之上崭露头角之后,第一次被人威胁。
他一个做贼的,对官差近乎就是天然的惧怕。偏偏他那天却好死不死的落在了金九龄手里。
作为一个偷儿,要是在六扇门挂上了号,那他以后可怎么在江湖上混?这件事其实可大可小,奈何那日身旁半个朋友也无,就是有,恐怕也没有能为他抹平此事的人。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自然就是金九龄说什么便是什么。他说让自己帮忙担一件事,司空摘星纵然知道,六扇门的捕快都觉得棘手的事情,也未必是他一个贼能担下来的。可是司空摘星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呢?
只是司空摘星在知道金九龄推到他身上的,是一块近乎等于白云城主的权力的玉佩的时候,他还是宁愿自己被押去六扇门,关到天荒地老。
只是为时已晚,悔之无用。司空摘星明白,叶且歌说的不是疑问句,而只是难的前兆——那柄悬在他头顶的刀,今天终于到了落下来的时候了。
果然,也不用他回话,司空摘星便听见叶且歌说道:“我是南海人,但是不太了解,这安庆的律法里,偷盗应该是怎么个处罚?”
薛冰这会儿看着叶且歌虽然别扭,但是她已经和叶且歌亲近,就没有看着别人欺负自己的小伙伴儿的道理。所以她当即道:“按照律法,偷盗数额达到万两以上的,斩去右手,还要在脸上刺字。”
偏了偏头,薛冰对叶且歌问道:“你那玉佩价值几何?”
叶且歌道:“价值连城。”一座白云城。
听罢,薛冰抽出孙秀青的剑,这便要往司空摘星的手斩去。
司空摘星简直被吓出了一脑袋冷汗,连忙翻身欲躲,鼻子却一下撞在一个硬物之上。他眼前一阵一阵的冒着金星,这才现自己撞在了叶且歌的重剑之上。
薛冰这一剑没有停下的意思,司空摘星却已经避无可避,纵然再胆大妄为,如今他也吓得闭上了眼睛。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司空摘星小心翼翼的睁开眼,却见陆小凤的两指之间夹着薛冰的剑。
对司空摘星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陆小凤“趁火打劫”道:“你不如跟我说说,今天你来要干什么?谁雇你来的?”
司空摘星自然不肯讲,陆小凤也不逼他,只是慢悠悠的松开了自己的手指,薛冰的剑眼见着就要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