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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一生襟抱未曾开。

第七十四章。一生襟抱未曾开。

用过了晚膳,叶且歌和叶英体贴的将空间留给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已经试过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叶且歌也不怕他们一言不合就拔剑。

时隔半年,听闻万梅山庄庄主闭关出关,剑术已大有进益。叶且歌虽然不清楚那所谓进益到底指的是什么,不过既然西门吹雪是因为她家师父的点拨而开悟,叶且歌姑且猜测,他的剑中多的,应该是三分回护。

而自己兄长的剑,从来都不是与人搏命的剑。

叶且歌从小便无数次和兄长比试,她敏锐的感受到,兄长的剑其实一直是在忍耐着的——他可能是在等一个人,也可能是在等一件事。而叶且歌明白,在等到那个人抑或是那件事之前,自己的兄长是始终都会给自己留下三分余地的。

所以,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之间,早就因为机缘巧合而破开了不死不休的结局。

天下起了瓢泼的雨,疯了一般的雨滴摔碎在地上,砸出了一点一点的小坑。在这阵都有些显得嘈杂了的雨声之中,叶英怀揣着一点红尘烦恼事,沿着客栈“咯吱”作响的台阶拾阶而上,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叶且歌也乖乖的走到了自己的房间。她的屋子在师父和兄长的房间中间,如今两边都是半点声响都没有。她骑了一天的马,然而这点旅程对于她来说却也不算什么。

叶且歌仰躺在床上,这家客栈有这年头了,不过却的确是干净。床顶的木框上一点灰尘也无,光秃的露出一点木筋,却更显得古朴。

十三,十四,十五。

叶且歌数过了一根木料的年轮——运转细小的内力充盈眼周的筋脉,这对叶且歌来说并不是困难的事情。

终归没有一丝睡意,窗外的雨声又渐渐的小了。叶且歌索性翻身下床,推开了自己房间里木窗。雨后沁凉的空气流入,带着一点雨丝,扑在皮肤上格外的舒适。

叶且歌不由的伸出手去,任由凉凉的雨丝沾湿了她的掌心。

过了一会儿,叶且歌收回了自己的手,推开房门便看见了蹲在她门口的叶子午,至于其他的人,虽然这次他们是明晃晃的跟着叶孤城来的,不过这些暗卫们却也习惯了隐匿,于是就各自隐身于黑暗中了。

听见叶且歌房门的响动,叶子午飞快地睁开了眼睛,小心翼翼的探头看了一眼楼下对坐的自家城主和西门吹雪,叶子午压低了声音对叶且歌小声问道:“小姐有什么事么?”

叶且歌也往楼下看了一眼,一灯如豆,两个男人的眼睛却仿佛比这大堂之中的唯一光亮还要亮。他们低声的交谈着,都是一个相似的横剑膝头的动作。

哥哥今天很高兴吧。

叶且歌这要想着,收回了视线,对叶子午说道:“子午,给我一把伞,屋里闷热,我想出去走走。”

寻常人家的女儿,若是天色擦黑了还要出去走走,那么作为一个忠诚的下属,叶子午肯定是要横拦竖挡的。不过自家小姐的武力值摆在那里,叶子午才不相信有人能欺负了他家小姐去。

所以,叶且歌话音刚落,叶子午就动作麻利的从他们带来的行李里翻出了一柄黑色的油纸伞,将伞递给叶且歌,叶子午道:“咱白云城几乎不下雨,就只有这种男人用的大油伞,小姐将就一下,等到了盛京再给你挑几柄小姑娘用的好看的小花伞吧。”

叶且歌默默的接过叶子午手中的伞,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男装,开始为自家小伙伴的智商担忧,进而为他们白云城的未来感到一丝丝忧虑了。

并不知道自己的智商被自家小姐鄙视了,叶子午少女心泛滥的在心中为他家小姐挑好了颜色,准备一到盛京就先买上几柄,等回了白云城,再让城中的能工巧匠赶制几柄。

至于你说白云城不下雨?叶子午翻了个白眼——谁让他们白云城最不缺的就是钱呢,有钱任性不可以么?

拿着叶子午提供的黑色大油伞,叶且歌推开了窗户,将自己的重剑放在屋里,只背了一柄轻剑,轻巧的从窗户边一跃而下。

一身白衣的小小少女撑开了那柄黑色的伞,宛若一朵盛开着的花。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叶孤城停下了和西门吹雪的交谈,叶英也从桌边起身,推开了房间的窗户。

叶且歌不由自主的转身回望,在看见窗边站着的男子的时候,她的眼角眉梢都氤氲来一抹笑意。对着叶英挥了挥手,叶且歌笑道:“师父,我去去就回。”

少女特有的嗓音荡漾开来,沾染了三分雨后的湿意。他恍惚想起,睢阳那一下战之前,藏剑山庄的正阳大师姐,他唯一亲自教养长大的孩子叶且歌,就是用这样的声音,这样莫名让人相信的语气,跟他说着“去去就回”

的。

可是,那是她唯一一次的失信于她的师父,那一次,叶且歌没有回来,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

想起如斯的旧事,叶英不由得心头一紧,可是他闭目细听,哪里还有叶且歌的声音?

叶英一向不起波澜的眉眼微微一动,没有坐回自己原来的位置,他伸出一只手搭上窗框,微微用力,整个人如同白鹤跃起,循着自家徒弟方才清浅的足音,一路而去。

“我曾经以为,城主的剑不诚。”西门吹雪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并不会因此担心开罪了白云城主。

“我不诚?”叶孤城琥珀色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疑惑与复杂——同样的话,他前世也听到过。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却是摇头道:“不,是我想错了。”他的态度十分真诚,望向叶孤城的眸子中也带上了些许得见知己的隐约笑意。西门吹雪道:“我曾经以为城主不诚,事实上,只是我诚于剑,而城主诚于人,诚于己而已。”

若非如今西门吹雪有所明悟,他恐怕不会理解叶孤城。而那时候,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叶孤城的知己呢?幸而,他已经明白了。

叶孤城的脸上也闪现出了一抹轻松的笑意,他对西门吹雪颔:“你果然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你果然是叶孤城。”

“何时一战?”叶孤城的目光落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上,他没有立即约战西门吹雪,是因为西门吹雪的剑上还带着一些迷茫的味道,西门吹雪在改变,在突破,就如同隔世而来的自己一般。

西门吹雪眼中泛起一丝波澜,转而却恢复了平静。他沉默了一阵,难得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少则三年,多则五载。”

西门吹雪知道。自己的剑道已经变了,可是这变化的极致在哪里,他自己却也还都不确定。虽然如今他与叶孤城已经不再是不死不休的定局,可是他并不愿意用自己还在转变中的剑术去敷衍叶孤城。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的答案并不意外。他点了点头,道:“我可以等。”

言罢,叶孤城豁然起身。转身向客栈外走去。方才他已经听见了妹妹房间的动静,知道他家小姑娘已经出去了。而且……还跟着叶英。

西门吹雪自然也是听见了那边的动静了的,他微微挑眉,对叶孤城沉声道:“城主的剑上系了那么多东西,还能快得起来么?”

叶孤城向外走着的脚步顿了顿,他没有回头,只是将目光落在他的那柄乌鞘长剑上。他是他的妹妹给他铸的剑,自铸成那日起就一直伴随在他的身侧,片刻没有离开过。

“我的剑,不必一直那样快。”叶孤城像是在回答西门吹雪的话,又像是只是在自言自语。

是了,如今他要剑指天下,那么他的剑,就不必一直是一把快剑。一剑之威而四海臣服,这才是叶孤城要走下去的路。

西门吹雪似有所悟,眼中闪过了一抹复杂,转而却恍若入定。

而叶孤城,已经转身走出了客栈,循着他方才记住的自家幼妹的浅浅足音,一路往更靠近城郊的地方走去。

不多时候,天上的细雨已经停了,阴云骤然散去,天空中星月澄澈如洗。叶且歌收起了那柄对于她来说有些太过宽大的油纸伞,深深的吸了一口雨后清新的空气。

夏日的燥热似乎散去不少,叶且歌伸了伸懒腰,顺着小路往前走去。她今天的兴致不错,难得的想出来走走。往常这个时候,她都是呆在师父身边,怀揣着心中难平的心事,如履薄冰又私自窃喜的度过每一天的。

每一天呆在师父身侧的日子,对于叶且歌来说,都像是偷来的。她庆幸着,却也不是不会累的。

有的时候叶且歌也曾劝过自己,那些痴缠爱恨,其实只是人生之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人生那样长,她又何必执着。

可是这样的想法,其实就连叶且歌自己也说服不了——第一,她的人生也有短暂的可能,譬如前世,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年而已。再者,对于她来说,此生所爱之人,就已经是全部了,才不是什么很小的部分。

只是,还是会累的吧?那些晦涩难明的心事,怎么可能不会累呢?

所以她选择出来走走,将心头的抑郁清理干净,而后就又是师父面前那个开朗明媚的姑娘——但凡是个女子,哪怕强大若叶且歌,也总是想要在心上人面前展现出美好的一面的吧。

这是人之常情,无人能够免俗。

叶且歌走着有些,不觉走到了一处河岸。这里是大运河的分流,虽然并没有运河周围每夜的笙歌艳舞,却也有几家酒肆错落,供人休息落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肆的周围挂起了红艳艳的灯笼,宛若是在等待归人,横生出一点温暖。

叶且歌骤然想起了曾经的盛唐风月,那时年少,她初结识了一位道长,两人也是在这样的酒肆之中轰庐饮酒,兴起之时,还会用藏剑的鹤归孤山去试一试道长的三尺镇山河。

——当真是痛快!

叶且歌的心头忽然翻腾起一些旧事,于是便不由自主的往酒肆之中走去。这样的夜,就是回之处再无故人,她也总想要喝一点儿酒的。

或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酒肆之中并没有很多人,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身着绿色长袍的男子。

实话讲,叶且歌很少见过这样衬绿衣的人。这样的颜色,驾驭好了是人若青竹,自有风骨,驾驭不好便成了笑话了。

而眼前这个男子,似乎和绿衣很是相衬。他的眉眼有些锋利——是那种任何挫折都磋磨不去的锋锐,而他的唇,因为酒色的浸染而显现出一种夺目的红。

烛影憧憧之下,男子苍白的脸上,居然显露出一种惊心动魄的颓废美感,叶且歌不由自语道:“绝色也。”

男子如刀一样的眼神向着叶且歌射来,手腕处因为用力而更加的凸出,手中捏着的细白杯子也恍若随时要向叶且歌掷来。

不过,在他回身看向叶且歌的刹那,他眼中的凌厉淡去了几分。

“原来是你。”望向叶且歌,他遥遥的举起了手中的辈子,唇边扬起一抹似讽似叹的微笑,道:“小公子才是人间殊色。”

一声“小公子”被男子的薄唇咬碎,形成了有些奇怪的音调。

叶且歌如今虽然身量未长,眉眼却恍若绽开的玫瑰,越明艳动人起来。若是前几年还能仗着男装扮相装成少年郎,如今却也只能骗骗薛冰那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像是陆小凤这种红尘里打滚的人,若非他先入为主,从未怀疑过叶且歌的性别,叶且歌也是瞒不了他那样久的。

笑了笑,对于男子看穿自己的女儿身,叶且歌并不在意,她坐在了这人的对面,也叫了一坛酒。

“我与公子见过?”叶且歌偏头细想,却不记得自己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

男子仰头喝了杯中的酒,淡声道:“江南,花公子的小楼前。”

叶且歌凝神细细端详了男子片刻,心中恍惚闪过一个青衫书生的模样。那个时候,这人似乎对武林人滋扰百姓有颇多不满,言语也是毫不客气。

再仔细端详了男子的脸片刻,叶且歌果然看出了几分旧年的影子。不过一别两载,当年又是匆匆一面之缘,也也无怪叶且歌认不出他了。

倒了一杯酒,叶且歌对他举起了杯子,道:“在下姓叶,上且下歌,藏剑山庄的叶且歌。”

“小公子一个……,贸然如此,似乎不太好。”

叶且歌毫不怀疑,这人刻意省略的部分是“姑娘家家的”,刚想要出言反驳,却见那人自嘲一笑,道:“罢了,圣人也不过是为了糊弄天下人的玩意,管他什么礼数纲常,今日我顾惜朝既然得遇小公子,小公子便和在下共饮一杯吧。”

说着顾惜朝再斟一杯,和叶且歌的杯子相碰,一饮而尽。

“顾惜朝,好名字。”叶且歌也喝完了杯中的酒。这只是寻常酒肆,酒水有些粗陋,还夹杂着北地酒水特有的辛辣呛喉,叶且歌却觉得很好,比之她喝惯的精酿更有几分粗狂的快意。

顾惜朝微微笑了笑,忽然瞥见酒肆外一直“窥探”着他们的身影,他不由起了一些戏谑之意,故意凑近了叶且歌,在他耳边低语道:“怎么个好法?但顾惜此朝,且歌缓愁容的好么?”

他说的,是本朝诗人王澜沧的诗句,当年叶孤城为幼妹起名“且歌”,正是因为这句诗。

一句诗里嵌入了两个人的名字,当真是怎么听怎么怪异。面对一直凑过来的顾惜朝,叶且歌不由后仰,与之错开一些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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