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与魔共舞
第三十一章与魔共舞
他说的认真坚定,我笑得放荡不羁。
“那可不行。”我说:“你让我出现我就出现,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顾言昇想了想,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道理吧,于是转换了说辞:“那就改成不要跑的太远,要让我找得到你。”
我高昂着头居高临下的看着顾言昇,态度傲慢不可一世道:“朕准了!”
顾言昇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接话。
这笔买卖就这么谈成了,傅越很快便安排好了那三艘船出省的相关事宜,然后开车载着我离开了顾家。
临走时,晋以琰弯腰在车窗前跟我说:“匹诺曹小姐,地牢里没有现蛇的尸体,您的小宠物现在应该很安全。”
我坐在副驾驶位上满目困惑的看向晋以琰,跟他装傻:“蛇?什么蛇?”
晋以琰笑了笑没有说话,直起身来离开了车窗的位置。
由于顾言昇有伤在身,不方便出门送我和傅越,晋以琰便承担起了送客的任务,可他似乎太尽职了些,傅越的越野车都开出老远了,他仍站在门口,目光深沉的凝视着我们离开的方向,丝毫没有回屋的意思。
我正透过后视镜饶有兴趣的观察着雕像般屹立在顾家大门口的晋以琰,这时,坐在驾驶位上的傅越突然问了我一句:“顾言昇为什么叫你糖果姑娘?”
我收回视线,漫不经心的回答说:“我哪儿知道?可能是因为我比较爱吃糖?”
傅越没好气的瞥了我一眼:“你的回答能更敷衍一点儿吗?”
“能啊。”我气死人不偿命道:“你想听吗?”
傅越连瞪都懒得瞪我了,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的公路,暗骂了我一句:“闭嘴吧你。”
二个小时后,傅越载着我来到了他家。
跟顾言昇的豪宅比起来,傅越家就显得低调多了,虽然也是独栋别墅,但是不大,只有两层,外观看起来十分娇小,但装修的还算典雅。
这里离市区很远,我猜傅越不经常在这里住,把我送到这里来估计是为了掩人耳目。
别墅门口守着两个警卫兵,应该是新调过来的,因为别墅的大门口并没有建保安室,而且别墅的大门也是锁着的。
傅越下车后,把钥匙丢给了警卫兵,大门这才被打开。
这别墅似乎很久没人住了,家具表面上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幸亏警卫兵机灵,在傅越赶来前便打电话请了家政,否则这屋子今天晚上都不一定能住人。
家政打扫房间的时候,傅越带我到后花园去散步,说是散步,可走了还没到五分钟呢,他就开始问话了。
“现在能告诉我小不点儿的下落了吧?”傅越沉声问道。
我嘟起了嘴巴,捂着肚子可怜巴巴的表示:“人家肚子饿了……”
傅越脸阴了阴,但还是耐着性子跟我讲道理:“回答完我的问题,我就带你去吃饭。”
我戏精附体,颦眉哀怨的瞥了傅越一眼,小声啜泣道:“你们兵哥哥怎么这样呢?嘴里说着保家卫国,保护人民,结果人民饿了,都不给人民饭吃……”
傅越额角明显爆出了青筋,却又拿我没办法——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为难我个小女子吧?
无计可施下,傅越只好吩咐警卫兵去给我买饭,我得寸进尺,嚷着要吃西餐,还说出来一家贵死人不偿命的西餐厅的名字,本以为傅越不会搭理我,可谁曾料想,他竟如了我的愿,命令警卫兵去我说那家餐厅下单。
我心中突然一阵悸动,扭头看向傅越,喉咙微滚:“你其实不用对我这么好。”
傅越侧头对上我的眸子,剑眉微颦:“这算好吗?”
我用力的点头:“算,从来没有人在乎过我想吃什么。”
傅越颦眉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认真道:“会有人在乎的,人只要活着,就绝不会永远孤身一人。”
我眸底有水波流转:“你在乎吗?”
傅越一愣,默默的把目光移开了。
“房间应该打扫好了。”他轻咳一声,转移了话题:“我过去看看吧。”
这话其实就相当于否认了,可我心底仍然一暖。
真温柔啊,傅军长,连拒绝别人都这么的委婉……你这样温柔又这样冷漠,试问哪个女孩子能够抵挡得了?
所以,笙笙也会爱上你吧?我这样想:你可比秦煜卿那斯文败类值得去爱。
我和傅越来到大厅,傅越猜的没错,一楼已经被收拾的差不多了,室内焕然一新,和之前灰蒙蒙的样子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你暂时可以住在这里。”傅越说:“等我找到小不点儿后,我会给你一笔钱,你可以带着这笔钱离开北城,重新开始。”
闻言我忍不住笑了,挑眉问傅越:“傅军长这是打算拯救我吗?”
我不过是打趣傅越,他却一本正经的回答我说:“不,我只是给你提供一次自救的机会,你若有心过正常人的生活,就不要再染指这个圈子了。”
自救……我细细的品着这两个字,精神突然有些恍惚,记忆一下子回到了十三年前。
阴冷黑暗的地下室里,我瑟缩在墙角,身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鞭痕,我却早已感官麻木,辨不出痛疼来了。
远方传来了皮鞋踩踏地板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近,不出几分钟后,一双修长且笔直的腿映入了我的眼帘。
那双腿的主人走到我跟前,居高临下的看向我,目光淡雅且慈悲。
“我不是坏人。”他半蹲了下来,伸手想要去抚摸我凌乱的。
我惊弓之鸟般向后躲了躲,脸上写满了警惕。
男人的手停住了,片刻后,他把手收了回去。
“可能你不这么觉得。”他意味不明的叹了口气。
静默了几秒后,他重新微笑了起来,笑容好看到不食人间烟火。
“所以我打算给你一次自救的机会。”有着绝世美貌的恶魔这样跟我说:“如果你能在疯狗保罗手里活一年,我就会来接你,从此以后,除了我,你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过活……好吗,小凉烟?”
疯狗保罗就是那个把我当狗养的变态主人的名字,他在拍卖会上花了十万美金买下了十一岁的我。
我同意了恶魔的意义,因为我没得选。
我也活下来了……可我不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相反的,我知道从我点头的那一刻起,我便已经深陷地狱,没人拯救得了我,我只能与恶魔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