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富贵荣华 第3节
对于无法练武这一点,方锦荣并没有多在意,练武多累啊,对于爱享受的她来说,做个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
方明庭则是挺着胸脯道,会保护姐姐,不,是妹妹一辈子的。
时光如梭,两年后,方之山一次出行归来还带回了一个孤儿,柳少白,据方之山说是在破庙遇见了孤苦无依且饥不果腹的柳少白,他怜惜于其身世可怜但性格坚毅,于是带回来想要收为徒弟。
回庄后,方之山给柳少白仔细查探了一下根骨,不比庄内的其他弟子差,虽然颠沛流离了几年,但稍稍将养也能把身子养好,不免喜悦了几分。
方明庭对方之山多了一个徒弟倒没什么想法,他最近正忙着练天剑第四式呢,被称赞为天剑山庄百年来最出色的天才,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
方锦荣见了柳少白,洗去了脸上的脏污,换上庄内弟子衣服后,长相倒是白净英挺,当主角长的差也不行啊。
对于方之山新收的这个徒弟,她虽没说什么,但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喜。
庄内的弟子多是这般来历,也没见方锦荣有什么反应,方之山心里有些奇怪,但想起后山崩塌一事,忍不住心中一凛,原本因为柳少白根骨不错的欢喜淡了不少,也只收了他做普通的记名弟子,学些天剑山庄的普通剑术,而非书中将其收为亲传弟子,传授天剑山庄的核心秘籍天山剑法。
事实上,有亲生儿子当然就不会收什么亲传弟子,还将一身所学教授于他了。
第5章 江湖儿女情长多
方锦荣没想对柳少白做什么,只是他当初既然不在乎方之山对他的恩情,那这辈子也就没必要白送这份恩情了。
柳少白有手有脚,若不愿待在天剑山庄自可离去,天剑山庄又不是亏欠了他,非要收他为徒教他武功,教他是恩,不教也不违背义。
就这样过了十二年,也就到故事开始的时候,柳少白作为普通弟子,武功还没有厉害到能行走江湖的地步,所以依旧在天剑山庄安安分分的待着。
事实上,他也一直这么安分,对方之山也是非常尊敬的,让一直有留心于他的方锦荣忍不住感叹究竟是他演得很好,还是书中的那一世他变了呢。
如果是变了那为什么会变呢,变得能不顾亦父亦师的方之山的恩情,不记与方锦荣的青梅竹马的情谊,就那么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了呢。
人心这是个复杂而深沉的问题,那么多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的学者都没能说清楚,更何况方锦荣呢,她也不是个爱钻牛角尖的,既然想不通也就不去想了。
还是先想想方明庭即将下山历练的事吧。
雏鹰迟早是要飞的,江湖也总是要去见识一下的,所以方锦荣难得没有打击方明庭的兴致勃勃,而是让侍女细心地为他准备了行囊。
方明庭虽没方锦荣聪明,但武学天赋却是极好的,比柳少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学成了天山剑法后就足以去闯荡江湖了。方之山告诫了他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而送他到山脚下的方锦荣只跟他说了一句江湖的至理名言。
“漂亮的女人都是会骗人的。”
方明庭下山后,锦荣明显少了很多乐趣,转而专心打理起了庄内的庶务。天剑山庄家大业大,在各地都有门下的产业,这也是锦荣毫不担心方明庭会在外面落魄街头的原因。
当然,要是能多吃点苦也不错。
没过两个月,正当锦荣写写画画统计今年山庄的账目时,山庄弟子传来消息,方明庭和多位正道人士剿灭了一个魔教的据点,救了许多无辜百姓。
这是要成名的架势啊,锦荣心里毫无波动地叹道。
继而传来的武林大会上方明庭大出风头,力压一片江湖俊彦。
或是方明庭哪天又除了个臭名昭著的恶贼,破了藏宝图的惊天大案……
顶着天剑山庄少庄主名头的方明庭在江湖上是名声鹊起,但他始终谨记妹妹告诉他的话。
于是没过几年,也就是方之山按书中时间去世,方明庭回来继任庄主之位后,方锦荣就开始不断看到有江湖上的各色美人来找方明庭,然后被方明庭客客气气地送了出去。
看到风水轮流转,已名扬江湖的方明庭,方锦荣忍不住想到,难道这一世方明庭代替了柳少白的命运,成了主角,还是书中的一世,柳少白占去了方明庭的气运。
再看向柳少白,早在方之山在世时,就与庄内一名女弟子在方之山的见证下成婚了,估计明年孩子都快出生了。
反正来的那些美人,看嫂子总比看情敌的感觉要好,这是方锦荣最真实的想法。
已成为人生赢家的方明庭回过头来发现自家妹妹还没嫁人,一下子就慌了,赶紧扒拉扒拉这些年认识的好友,看有没有合适的能配的上锦荣。
方锦荣不耐烦他念叨,索性带着一队天剑山庄的剑士以视察山庄在各地的产业为由出门游山玩水去了。
这些年里,天剑山庄的产业在她的手上不知翻了好几倍,要全部视察完恐怕要上三年五载,到时候哪还管方明庭给她介绍的姻缘。
方锦荣就喜欢这一点,江湖儿女,不拘小节。
这一路原以为过的会比较轻松的,没想到却遇到了不少方明庭的桃花,其中几个聪慧的美人一听是方明庭的妹妹,立马变脸,嘘寒问暖以及给方明庭飞鸽传书。
方锦荣不禁头疼,在摆脱了一个神医美人后,就收了天剑山庄的行头,乔装打扮继续游山玩水。
没想到这一乔装,又惹上了旁的麻烦,还是最常见的‘恶霸调戏美人’的戏码。
“小娘子随我回家去如何啊。”光是瞅着就伤眼的某无名纨绔颇有些横行霸道的架势拦在了路中央。
周围人议论纷纷,小声指点,却不敢上前,瞧着有几个偷偷去叫巡街差役了。
方锦荣面无表情,她好像才让山庄的剑士跟在后头离远点没几天,方锦荣静静看着侍女青衣挡在面前袖里拈起了刚才在小摊上看中买下的簪子。
锦荣记得青衣最擅长的是柳叶刺吧,杀人不眨眼。
“放开那姑娘。”一个义正言辞的声音响起。
方锦荣和那恶霸同时望去,好一个风姿俊雅唇红齿白的青衫小书生,若不是衣衫下的些许颤抖,方锦荣还以为他当真不害怕呢。
与之相比,一身富贵打扮的恶霸立刻落了个庸俗的下乘,不禁心生嫉妒,“你一个小小的书生也敢管本大爷的事,给我打,往死里打。”
最好把那张脸给毁了,恶霸心里狠毒道。他一声令下,方才还围着方锦荣和侍女的走狗都冲书生打了过去。
那书生竟是半点武功不会,连逃跑也不会,见恶人来势汹汹,赶紧蹲下捂住脑袋,只盼着能打的轻点,还有那两位姑娘能趁机逃了。
瞧着真像一个怂包,方锦荣在心里轻笑道,冲身后赶来的人打了个手势。
书生蹲着捂脑袋,却没见到预料中的拳头,而是听到了一阵哀嚎声。放下袖子起来一看,数名灰衣剑士在狠揍着那恶霸和他的仆从,直接拿剑柄抽脸了。
而之前被调戏的姑娘则被其他剑士簇拥在中央,冷冷地瞧了挨揍痛嚎不已的人一眼,然后目光落在了书生的身上。
书生脸一红,“原,原来姑娘有护卫啊。”
“小姐。”已经狠揍了恶霸一群人的剑士回到方锦荣身边,拱手道,“要废了吗?”说着目光厌恶地看了地上那些人一眼,居然敢冒犯他们家天剑山庄的大小姐。
方锦荣低头又和青衣耳语了两句,摆了摆手,“不用了,就交给这里的官府处理吧。”
“不过,我还有一件事要你们做。”方锦荣语调微微上扬了一分。
“小姐吩咐。”剑士严肃道,
方锦荣伸手指向书生,“把他给我绑了,带走。”
书生懵逼中,就被涌上来的剑士们五花大绑,嘴里塞布团给扛走了。
几名皂衣衙役姗姗来迟,正好在天剑山庄的人走后一刻,“谁说这里有人强抢民女啊?”
神情奇怪憋不住话的路人回道,“不是民女,是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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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大半年回来的时候方锦荣还带了一个文弱书生,这可把方明庭吓得够呛。
“他已经是我的人了。”方锦荣理直气壮地道,“他祖宗八代我也已经查过了,上无八十老母,下无三岁稚儿,他家就剩他一个了。”
方明庭看着那除了相貌比他还好点被自家妹妹训的服服帖帖之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更是百般挑剔,拉过锦荣在背后道,“可他一点武功都不会。”
不会最好,也不容易牵扯进江湖恩怨里,方锦荣当然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只道:“我觉得把他养在家里就挺好的。”
方明庭想起妹妹小的时候喜欢养的小白兔,再回头看看那个唇红齿白的弱书生,突然发现还挺像的,于是就没话说了,妹妹想养就养吧,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妹妹高兴就好。
养着自家文弱得跟个小白兔似的的书生,方锦荣就这么愉快潇洒地过了一生。
第6章 金枝玉叶
又一次醒来的时候,方锦荣已经很淡定了,按这尿性一定是又穿书里了。
不过这回锦荣表示对自己的身份很满意,是公主。当年看电视剧的时候,锦荣对太平公主,高阳公主爱得不要不要的,即便是看到小说的内容也没有让自己愉快的心情减低半分。
小说内容其实就有点类似于陈世美和秦香莲,只是这个故事里倒霉的只有公主一个人而已。
主角就是和秦香莲的命运很相似的周玉莲,是小乡村教书先生的女儿,与夫君邱晟青梅竹马,后结为夫妻,生下一儿一女,邱晟进京赶考,久久不归,正好家乡发大水,两人父母都去世了,周玉莲带着儿女赶赴京城,寻找相公,却看到了当了驸马骑着高头大马,又与人饮酒作乐的邱晟。
周玉莲悲愤之下,拦了京兆府尹谭大人的轿子,在挨了三十大板后诉说冤情,于是京兆府查明真相,请来了邱晟,谁知邱晟在知道事情却说自己误以为家乡发大水,家人尽亡后才娶了公主的。
邱晟的话无法辨认真假,但周玉莲却是信了的,于是以自己与邱晟的婚书为状要告当朝公主,以妾为妻,此案天下皆知,顿时皇家尽失颜面,公主被迫与邱晟和离,送往寺庙祈福,碍于天下人的口舌,皇家也不能对周玉莲做什么,只得赐了不少金银珠宝送她和邱晟返乡。
后来还有不少评书人以此故事改成了话本,讲的是平民女子与天家争夫,傲骨不屈的传奇,而公主成了里面最大的反派角色。
锦荣看到这,也忍不住同情了一把这里连封号都没出现过的公主,过的真憋屈,还被天下人指指点点。
在周玉莲的身份上来看,她做的的确很出色,一个穷书生的女儿能有这般见识和性格也的确少见,可惜唯一差的就是眼光了,看上了邱晟这样的男子。
连京兆府的谭大人都对邱晟的话隐有质疑,可她却坚信无疑,邱晟爱的是她,只是公主作了恶人拆散了他们夫妻而已。
故事里虽说她衣锦还乡,但邱晟心中会对她无怨吗?
驸马就是担着闲职,也是风光无限,受人追捧的,可在那样的穷乡僻壤里,便是衣食无忧又如何,对贪慕虚荣的邱晟就是最大的折磨了,日子久了,周玉莲迟早会看到邱晟的真面目,到那个时候,她还会不会再来一次状告亲夫呢?
不过这些都还早,锦荣穿过来的时候还只是个才六岁的小公主而已,母亲身份低微且早死,唯一好的一点就是她是宫里最年长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公主,宫里人都称大公主。
按着记忆里身边宫人的闲话,原身出生时,正处于皇帝还是皇子,夺嫡斗争激烈,忙得根本就功夫理会府里的事,加上生母不过是个普通的侍女,生的又是个女儿,也就越发没人注意了。
前晋王妃,也就是现任皇后,也忙着生嫡子巩固地位,大公主出生时底下人知会了一声也就挥挥手罢了。
新皇登基,王府女眷皆入宫时,还是身边善心的老太监抱了大公主进去的。既无生母庇佑,又不受父皇宠爱,原身这位公主也就被安置在这不大不小的不是冷宫却胜似冷宫的地方里。
锦荣没穿之前,这位大公主性格懦弱,不爱出来玩,就是被宫人怠慢了也不说。但锦荣是绝不会这么委屈自己的,有那么明显的优势她怎么可能不会用。
锦荣一边偷偷练起了在天剑山庄里学到的功夫强健体质,一边不停的在皇宫里闹腾。不是在御花园里头捉鸟,就是折腾名贵的花花草草,偶尔捉弄捉弄皇宫里的宫人们。
反正就是踩着各位皇宫大佬的底线在不停地作死,不停地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果然不到半个月,皇帝就亲自召见了他的这位身体健康,也是宫里唯一平平安安长大虚岁七岁的女儿。
一看到一脸红扑扑的,看着就闹腾的女儿,皇帝就乐了,他年近而立,但膝下荒凉,除了大公主也就是赵锦荣之外,也只有才两三岁的大皇子和二皇子,都还在乳母怀里窝着,难得有个活泼健壮的女儿,皇帝的慈爱之心一下子就爆发了。
他这一爆发可把不少人给吓坏了,先是封了锦荣为襄仪公主,后又将她带在身边,出入御书房,寝殿等地方,惹得皇后都忍不住斗胆问了一句,要将襄仪公主放在哪位嫔妃膝下抚养。
皇帝笑眯眯地看了皇后一眼,看得她小心眼直颤,然后皇帝又笑眯眯地招了正在隔间吃冰碗的锦荣过来,将她抱在膝头,拿手帕亲自为她擦了擦嘴,笑着问道:“锦荣喜欢和哪位娘娘一起住啊?”
锦荣歪了歪头,眨眨眼睛道:“锦荣只和父皇亲近,其他哪儿也不想去。”
皇帝听了心里更欢喜了,抱着锦荣哈哈大笑道,“好好,就听锦荣的,锦荣陪在父皇身边。”
皇帝的这心思也不难猜,她是公主,自然想怎么宠就怎么宠,不用担心朝堂众臣会因此有什么想法,也好转移一下朝堂后宫放在大皇子和二皇子身上的视线。
至于过去六年的冷落忽视,皇帝和锦荣都不约而同地撇开不谈,人生在世,总要想开点。更何况还是在雷霆雨露俱是皇恩的封建古代社会。
锦荣也乐意陪皇帝演一场父慈女孝,反正演久了也会有感情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