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在长安大区的西北方,靠近德裔聚居地普鲁士大区的一角,有一处深宅大院,便是鼎鼎大名的弗里斯曼官邸。大将官邸,明面上就有1500武装亲卫兵守卫,戒备森严。占地面积广阔,层层院墙,老百姓并不知道官邸内是什么模样,唯一的传闻是,弗里斯曼大将虽然是德裔,但居所却是华夏传统建筑,听说原本弗里斯曼官邸并不在这里,自从大将与莫氏掌舵人结婚,官邸才搬到了这里。
老许的车开到了官邸大门口,守备的战士看到这辆熟悉的车,急忙立正敬礼。同时,官邸大门开启,车子缓缓驰入。
入内便是一条宽敞的林荫道,两旁种植着长青松柏,密林森森。牧黎摇下车窗,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她甚至听见了潺潺溪水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顿觉新奇。
林荫道大约两三百米,道路的尽头,一条并不十分宽敞的清流拦在眼前,水声就是从这条清流传来。清流上横跨一座红栅栏的平直石桥,桥后,一幢二层门楼式建筑映入眼帘。门楼高十米,飞檐吊角,古色古香,两侧有墙垣延伸出去,一眼望不到尽头。
在这里,又有第二道守备,这一回,老许降下了所有的车窗,卫兵看清车内情状后,再度庄重敬礼,口中呼喊:
“欢迎大小姐回家!”
车子入门楼,出门洞时豁然开朗,牧黎只觉得浑身耸然,汗毛乍立。并不是因为惊吓,而是因为震撼。
重楼叠宇,亭台楼阁,有江南的白墙挂落花格窗,也有北方高台金柱的雄伟殿宇,处处糅合着华夏建筑的精髓。身为华夏儿女,在这个陌生的未来世界中,看到这样的景象,简直感动到肃然起敬,鼻尖酸。
难以想象,这建筑群的建造者,当初耗费了多么大的力气,才将古华夏的风骨重现在这方土地上。
车子开在花岗岩铺就的平坦广场之上,不多时,入了半敞开式的车库。就连车库的顶棚都是瓦片铺就的精致廊顶,有三十多个车位,现在停了一半的车。有看起来低调不起眼的车,也有贵气的豪车,另外还停了三辆装甲车和两辆大型的军用吉普,这些大家伙看起来特别显眼。
车子停稳,牧黎下车。整了整军装,扶了扶军帽,浑身都板了起来。此刻她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只觉得之前去过的史密斯官邸,简直弱爆了!原来这就是大将官邸的气魄,简直和皇宫没什么区别了。
“干嘛呢?走了。”兰妮已经走出车库好几步了,才现牧黎还在原地呆,于是回头喊道。
“哦!”牧黎急忙跟上。
“怎么,这才几个月没回来,你都不认识这里了啊?”等牧黎跟上,兰妮笑着问道。
“没有...只是,有些感慨,身为炎黄子孙,好像再也找不到像咱们大将府一样的地方了。”牧黎说道。
“你要是有机会去丰收之城的贺家,还有冒险者之城的姜家,肯定是能看见像咱们莫家这样的住宅的。特别是贺家管辖下的丰收之城,那里处处都是华夏传统建筑,只是你少见多怪罢了。”大小姐很不客气地说道。
“所以,我怎么觉得弗里斯曼大将就像是入赘了一样,这里难道不应该是莫氏的本家吗,结果现在还身兼大将府。”
“哈哈哈哈,这话也就你会傻乎乎说出来了,当我面说说无所谓,你可别当着外人的面说,不然我父亲的面子往哪儿搁?父亲只是不想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我母亲结婚,有这么大一处住宅,他还留着原来的大将府实在是浪费,所以卖掉了,搬来了这里。我父亲本就对华夏文化非常感兴趣,住在这里他更高兴。”兰妮好像很开心,即便是谈起父亲,说话的语调也十分轻快。
樱华在前面带路,牧黎和大小姐肩并肩,先是通过车库旁的楼梯上游廊,然后穿过复杂的回廊,最终来到了一处独立的院落。这里是大小姐的住处,牧黎看到院落匾额上写着玉蟾二字,她仔细品味了一下,玉蟾不就是月亮的别称吗?大小姐名叫兰妮,兰妮在德语中有月之女神的意思,啧啧,真是风雅有趣。
“我先换件衣服,你也洗手洗脸整理一下,咱们再去见母亲。母亲最爱干净,可不想看咱们风尘仆仆的,太失礼了。”兰妮说完后,推开主屋的门,走了进去。
“好。”牧黎心道大世家果然规矩多,然后进了主屋旁的厢房中。
不多时,牧黎整理完毕,出了厢房。樱华和蓉华已经不知何时等候在了外面,两人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这次可与牧黎第一次见到她们时不同,不是欧式的女仆装,而是华夏传统的襦裙。牧黎差点没笑出声来,弗里斯曼这一家子简直太有趣了,女仆出门要换德式女仆服,回家后换回汉服襦裙,真是太有意思了。
牧黎正暗自笑呢,旁边主屋的门打开了,兰妮出来了,随即牧黎的眼睛就直了。
所以......大将府还有大小姐回家也得换回汉服的规矩吗?
长半挽,步摇脆响,帔帛大袖,风中轻扬。兰妮混血的面庞,竟在汉服的衬托下变了,说不清楚的感觉,仿佛染上了华夏数千年的风韵,恰到好处般地契合,美妙非常,居然让人忘了她还有那一半外族的血统。
“看什么看,走了啊。”兰妮斜了牧黎一眼,凤眸中风情万种,弄得牧黎脸红心跳。
兰妮走在前面,得意地笑。牧黎跟在后面,手足无措地紧张。
最后方的樱华忍不住捂嘴偷笑,被面无表情的蓉华瞪了一眼。
牧黎走在兰妮后面,看着她交领后露出的美项,晶莹白嫩,美虽美,却莫名觉得凉飕飕的。不由问道:
“少校,你不冷吗?”
兰妮在前面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冷,我快冷死了。”
“唉,大将府也太不近人情了,这么冷的天,还要换这样的衣服,这都什么规矩啊。”说着,牧黎就解下了自己的军装斗篷,追上两步,披在了兰妮的身上。这是她第二次把自己的斗篷披在兰妮身上,暖烘烘的,还带着她的体温。
兰妮差点没笑出声来,这木头怎么这么傻啊,真是傻得可爱。但是有的时候,又觉得她并不是那么傻,大智若愚的感觉。想到这里,心里的喜悦也慢慢淡了。
中堂会客厅,有汉服侍女已经等在门口。兰妮她们到达的时候,厅中已有索纳大哥和伊利斯大校在等待了。伊利斯依旧是一身戎装,看到兰妮进来,便连忙起身,抚胸行礼:
“见过大小姐,您今天真美。”
“谢谢大校夸奖。”兰妮落落大方笑道。
索纳大哥穿着一身休闲服,摊在椅子上坐没坐相,这时突然插嘴道:“我亲爱的妹妹,你搞什么鬼啊,穿成这样。”
“你闭嘴!”兰妮瞪他。
后面跟进来的牧黎瘪了瘪嘴,心道:原来不是规矩啊,她又被耍了。
伊利斯注意到了牧黎,打招呼道:
“牧上尉,稀客,哦,这话实在不该我来说,呵呵呵...”说完她就笑了。
“你好久没回来了,也不来老东家看看,是不是忘了路怎么走了?”索纳从椅子上坐直了身子,接过话头,今天他戴了副黑框眼睛,正从镜框上方看着牧黎,那表情让牧黎想起了杨晟院长,不由有点想笑。
“牧黎惶恐,不敢随意前来大将府叨扰。”牧黎文绉绉又公式化地回答道。
“切,所以说你们这些当兵的,太规矩了,真没劲。”索纳嘟囔道。
“索纳!你看看你,又是这幅样子,成何体统!”突然,门外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中年女音,索纳大哥一听立马站起身,站军姿般立得笔直。一米九几的身高杵在那里,电线杆似的,颇为滑稽。
牧黎回头,就见一位看起来只有三十来岁的成熟女子正跨过门槛走了进来,她穿着雪白的对襟长衫,棉麻质地,外罩厚厚的黑貂皮大氅,长盘起挽在脑后,木簪束。脚上还踩着布鞋,一身的中华传统。她正是莫夫人莫裴媛,莫氏的掌舵人,美艳不可方物,兰妮的凤眸就承袭自她。
门边的侍女帮她脱下大氅,她施施然向主位走去,目不斜视,直到走到主位转身,才环视了一下厅中所有人。视线在牧黎身上定格了须臾,牧黎错觉她仿佛笑了笑,但又好像眼花了,眨眼就看她板下面容,狠狠瞪着索纳道:
“你眼里还有家规吗?坐没坐相,站没站姿,回家了也不换衣服,胡子也不刮,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世家贵族的风骨都没有,这说出去被人嘲讽没教养,你丢的是弗里斯曼的脸!你要是有你妹妹一半的机敏乖巧,我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
索纳板着脸,一句话不敢反驳。
牧黎听莫夫人教训索纳大哥,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这话她听得简直太耳熟了,简直华夏特色的教育方式啊。
“回去,换了衣服再回来!”莫夫人挥了挥手里的折扇,指着中堂后方说道。
“是,母亲。”索纳低声道,然后迈着大长腿一溜烟地去了后面。
莫夫人目送索纳离去,收回视线,目光柔和下来,语气也平和起来:
“兰妮,你这孩子穿这么隆重的衣服做什么,今天只是寻常家宴。来,过来这边坐。哦,可心,你也来。”
牧黎这才注意到,原来莫可心也在场,她是跟着莫裴媛一起来的,只是莫夫人的气场太强了,以至于她把莫可心给忽略了。
莫可心今天穿了一身素雅长裙,依旧玉簪挽,娉婷袅娜。路过牧黎时特意冲牧黎温柔一笑,还俏皮地眨了眨眼。她走到莫夫人身边,和兰妮一左一右坐在了下。
牧黎和伊利斯作为客人,也作为下属,没敢擅作主张地坐下,因此一直站在一旁。牧黎手臂上还搭着自己的斗篷,看起来颇有种侍从的味道,倒不像客人了。
“伊利斯大校,还有牧上尉,赶紧请坐。咱们先喝茶,吃些零嘴坚果。过一会儿,就开饭了。”莫夫人招待道。
于是牧黎这才敢找位子坐,找位子的时候还被兰妮瞪了好几眼,于是乖乖坐在了兰妮的下。她的对面是伊利斯大校,坐在了莫可心的下。
“请用茶。”刚落坐,侍女们就端来了上好的茶,莫夫人坐在主位上有请,牧黎便端起茶碗,开碗清香,拨一拨茶叶,针立汤中,汤色碧黄,猜测大约是顶级的毛尖。一入口,高香鲜爽,醇甜回甘,尚算不错。
牧黎忽的轻叹,可惜,东南沿海地区早已消失,气候也大变,什么龙井、碧螺、毛峰这样的顶级绿茶早已见不到了,如今茶叶种植怕也是困难,这种毛尖,已经是最好的茶了。
她这一声轻叹惹得在场所有人都偷偷看她,她自己倒是没有自觉,只是自顾自地饮茶。她养父就是做茶叶生意的,深谙中华传统文化,武道、茶道乃至经论诗词,烟酒茶不离手。她小时候还曾经跟随过养父在外面跑商卖茶,出去过十天半个月,也算旅游了。因此如今品茶,便是信手拈来,姿态风雅,都是儿时镌刻在血液里的东西。
“牧上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主位的莫夫人忽然放下茶杯,说道。
牧黎闻言赶紧放下茶杯,板板整整坐着,低头道了句:“牧黎惭愧。”
“你调走这三个多月时间,生了不少事,我也都听说了。想必,是很艰难的。现在回来了也好,省的兰妮成天在我耳边烦我。”
“母亲!”大小姐罕见地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