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山倒
直江兼续意识中第二天一早开始进军的情形并未出现。
因为第二天一早,收到敌军在周围大规模调动兵力向城内集结的上杉景胜,突然向驻扎默西河北岸的四千部队下令,让所有人以最快速度撤回南岸。
他们连帐篷都没收,营地里还留着早上就炖好的素菜和面包。
很快,就有闻到腐肉味道的秃鹰赶来。
是那些眼看战争降临这片土地,却没有选择逃跑的城中居民,他们三五成群,拿着伐木斧或长弓之类的简易兵器,戴破破烂烂的小帽,像非洲草原见到腐尸的鬣狗。
面对营地他们不敢上前,只是在周围伏着身子观望着,观望着直到有第一个人进入营地再活着出来。
而后一窝蜂地进入营地。
叛军,德雷克麾下的叛军要更聪明一点,哪怕他们谈不上拥有什么像样的军纪、长久的战争也摧毁了他们的体系,但这并不妨碍这些由贵族率领的乌合之众还对明军保有最基本的谨慎。
等观望整整一上午的叛军四散而出抵达河岸,他们在营地里甚至还能找到少数捏好的饭团。
这一切很有意义,尽管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明军会丢下这些东西不管,每个人头脑中都带着这种疑惑。
但是饭菜与物资,对叛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很快,从后方又来了两支千人队,赶着马车、推车席卷而下,把这些辎重装好向北运送。
就在这个时候,对岸的刘汝国放下望远镜,向身后招了招手。
令旗招展,默西河沿岸响起此起彼伏的海螺号。
上杉景胜再次渡河挥师而上,摧枯拉朽地攻破留守桥头的叛军部队,背负营帐、粮草的叛军还没逃出五里,就被轻装上阵的上杉卫军追上,随后——兵败如山倒。
在北亚金城长期脱产受训的上杉卫军今非昔比,与缺少铠甲的大量步兵作战拥有难以比拟的优势,他们借助这股势头,一鼓作气杀进曼彻斯特城镇内。
就连稳居后方的刘汝国都没想到进攻会如此顺利,后知后觉,传令各部人马动总攻。
原本意料之中的会战,消失的无影无踪。
用上杉景胜的话说,孟信是通晓南蛮语和汉语的特殊人才,奉命跟随上杉卫军一同行动,打算让他在会战时于阵前对敌军喊话劝降、打击士气。
会战嘛,一上午过去没准连阵势还没展开,有条瘸腿不算碍事。
可由于战役形势太过顺利,前方的千户部轻而易举地击破敌军,追击中孟信便掉队了,带着他那个没什么勇气的小跟班,一路落到后头,一直掉队掉到原本被当作预备队的直江队面前。
带兵的直江兼续一边咒骂敌军溃得太快、一边按刀闷头往前跑,跑着跑着就瞧见战场上有个熟悉的身影。
扛着杆鸟铳、拄着杆鸟铳、头顶扣着明军铁笠盔,还蓄着满嘴红胡子,一拐一拐往前跑,身后还跟着个扛三眼枪的小蹦豆儿,除了孟信还能有谁。
直江兼续知道孟信心里压着巨大的仇恨,怕他再出什么乱子,指点几个足轻道:“快,架着他一起跑!”
孟信正拄着火绳鸟铳当拐杖,突然胳膊一轻,整个身子被一左一右俩足轻架起来,向前跑的速度都快了许多。
“拉我干嘛,你们快追,别让他们跑了!”
见到孟信,直江兼续反倒没那么着急,专门下令让百户队整队,而后列队缓步向前边走边休息。
“别着急,敌人逃跑得很反常,伦敦府的将军说南蛮人很难对付,他们没有预备队、一击即溃,我怀疑是假溃败。”
没过多久,就有传令兵经多方辗转,找到孟信,转达刘汝国的命令,不许他对城中居民进行报复。
实际上这一命令在被孟信知道前就已通传全军,只剩这些跟着上杉景胜进军的哨兵还不知道。
命令并不是不许他们报复,而是告诉他们进城不放假。
实际上进城不放假,就等于不允许屠城、自然也是不允许报复。
屠城通常有两个概念,一为士兵自或将帅命令的泄愤之举,如破城三日不封刀,其实就是给久攻不下、惨遭伤亡的将士放三天假,鼓舞士气。
刘汝国究竟是怎么想的,没人知道,但他确实不敢下达破城三日不封刀这样的命令,因为这实际上这对攻城部队也是一种损耗。
这样的命令也不是谁都下的,对基层没有一定组织的军队来说,这道命令一经下达,这军队也就没了。
刘汝国今天说破城三日不封刀,三日之后可能他身边就只剩下亲兵了。
战斗还在继续,城内的人能跑的都跑差不多了,剩下的除了散兵游勇和没逃跑意识的倒霉蛋,最不缺的就是像孟信这种早已萌生死志、杀人当赚的亡命徒。
这种时候别管是把兵散了跑出去劫掠,还是他们自己为复仇自己散了,都会给部队带来严重打击。
还有最关键一点这些兵都没见过钱呀,抢个丝绸窗帘就可以丢下兵器往老家跑了。
这其实是失控的抢劫。
而屠城的另一种概念,是由军队统帅下定决心屠城,整支部队以杀死城内所有人为目的,用进行战争的组织化来进行有序的屠杀。
这种令人心颤的恐怖行径,通常会让一座巨大的城市消失,比如铁木真在花剌子模城。
不过让刘汝国、上杉景胜非常担忧的事,最终不是个事。
因为轮不到他们的兵去报复、去屠杀。
随大军击溃,德雷克部叛军的组织被破坏,城内乱作一团,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城内的溃军、流氓与卸下伪装的贵族第一时间开始了打砸抢烧。
孟信在进城前的整整一个月,满脑子想的都是今天。
他想的都是等他进入曼彻斯特城,一定要让这里的人付出代价,他誓要杀光看见的每一个英格兰人,给他的兄弟、给那个总是照顾他的牧野大哥、给那个跟屁虫一样的矿工小兵报仇。
但当他真的踏进这座城,看着戴高顶盔的流氓把哭花了妆的少女扛在肩上,腋下夹着不知从来夺来的挂毯、手里提着老母鸡的脖子。
他还是毫不犹豫地端起了铳。
硝烟散去,他昂挺胸,用不是那么美观的瘸子步跨过后脑中弹倒在地上的尸。
小跟班快步上前高兴地捡起落在地上的高顶盔用袖子擦着泥土与血迹,骄傲地扣在脑袋上。
按刀的武士与持矛的足轻立在一旁,直江兼续给部下使着眼色,让人看着神枪手会怎么做。
他们看见孟信脸上抽动的肌肉十分紧张,咬紧牙关把似乎要流下的泪又憋了回去。
似乎过了很久,他们才听见孟信对惊慌失措的英格兰女孩说:“别怕——天军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