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两天之内见了三面,排除掉故意而为,杰森觉得自己和桃乐丝是真的很有缘分了。
是的,杰森·托德和桃乐丝在第二天又相遇了。
唐人街的一个小巷子里,杰森·托德英雄救美了。不过他看着桃乐丝手里拿着的钢管,凶狠的眼神……这姑娘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要凶一点?
突然被人逼到了巷子里,桃乐丝不仅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有点跃跃欲试。她没有动用自己的能力,从小巷的垃圾堆中抽出一根钢管就想要抡上去。
然而还没有等她出手,突然冒出来一个人,三下两除二,就把几个小混混给揍爬了。
桃乐丝当机立断的扔了手中的钢管,隐去眼中的“凶狠”,笑眯眯的看着杰森·托德。
“小哥哥,要一起去吃冰淇淋吗?我请客哦!”桃乐丝一脸无辜,脸上没有一次被吓到的样子。
钢管落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回响,桃乐丝脸上的笑容依然是那么有感染力。看着她,就仿佛看到了清晨的阳光洒在身上,微暖,却不会刺痛人的眼睛。
杰森·托德越来越觉得桃乐丝奇怪了,本来要走的腿,愣生生的停了下来。
“老斯坦告诉过你,在哥谭最好不要一个人。”杰森和桃乐丝走在一起,将近20公分的身高差距,远远看去竟然意外的合拍。
“……我其实还挺厉害的。”桃乐丝抬头看了看杰森·托德,其实不用看她都清楚,十个人里面,十个人都不会相信这句话。
“真的,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你会看到的。”桃乐丝不会选择告诉一个刚认识的人,自己是变种人,这种小混混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纵使心里隐隐有些想法,但是至少现在看着桃乐丝,杰森·托德还是不相信的。
“也许会有机会。”如果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桃乐丝,又或者说,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男性,杰森都会毫不犹豫的嘲讽上去。但是很可惜,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姑娘,还是一个看起来很甜的姑娘。所以即便是不相信,他还是依然没有说什么可能会伤害小姑娘心灵的话。
“不过我觉得你现在应该……”杰森·托德是真的很少跟桃乐丝这种从头到脚都写着我很软的姑娘说话的,或者说,他的生活圈里,几乎没有这种姑娘。
然而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桃乐丝给打断了。“我看到卖冰激凌的啦!小哥哥你吃什么?三色冰激凌吧?我觉得那个应该很好吃!”
桃乐丝完全不给杰森·托德说话的机会,说完就直接去买冰激凌了。
杰森·托德看着桃乐丝的背影,无奈的用手揉了揉太阳穴。他不是拒绝了吗?为什么不听他把话讲完?
桃乐丝的笑容太灿烂,当然离不了能力的加持,这导致哥谭的普通人,对她的好感度都很高。
具体表现在,她手中的两个三色冰激凌,比杰森自己去买的时候,要大的多。
“诺,给你!”桃乐丝笑眯眯的将大到快要掉的圆筒递给杰森。
“谢谢。”杰森不知道自己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态接过了那个圆筒,他只是觉得,这种感觉似乎有些奇怪,却并不讨厌。
想要送桃乐丝回酒店的话,再也没有说出口,杰森和桃乐丝就并肩拿着甜筒走着。
杰森一米八加的个子,和甜筒搭配起来,居然没有任何违和感,桃乐丝就更不用说了。
天气虽然不是太热,但是对于桃乐丝来说,虽然没有运动的了,但是事后来个冰激凌,也是很美的。特别是,现在还有一个人陪着她。
是的,桃乐丝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杰森救了她,才请他吃冰激凌的。之前就说了,她突然想要有个人陪她逛街,然而就是没有人——世界意识不算。
对于她来说,杰森这个小哥哥,大概就是撞上门来,陪她逛街的。
“小哥哥,我叫桃乐丝,来哥谭旅游的。你叫什么?”草莓味的酸甜加上冰凉在口腔里炸开,让桃乐丝忍不住一个哆嗦,然后又吃了一大口。
“我叫杰森·托德,哥谭人。”误打误撞,杰森·托德本身就很喜欢吃三色冰激凌,就算刚刚有些小尴尬,现在也放下了之前的想法,乖乖的吃着。甚至,他还想着,看在冰激凌的份上,他一会还可以配桃乐丝逛一逛。
“小哥哥是哥谭人啊!”桃乐丝不知道在感叹什么,她这次一口咬掉一半的冰激凌,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冰的牙都有些疼。
“你牙不疼吗?”低头正好看见桃乐丝被冰的五官都皱在一起的样子,杰森觉得一点都不明白桃乐丝在做什么。
“呜牙疼!”桃乐丝口齿模糊不清的说着,“但是这样,感觉很棒!”
感觉脑子一下就被刺激清醒了一样。桃乐丝影响着别人,哥谭的黑暗气氛也影响着她。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可是从来不会以身试险的,很不用提不能能力,和小混混干架了。然而现在的事实是,这些事情,都被她干出来了。
头疼。她之前真的以为自己是过来哥谭度假来着,再这么下去,恐怕就不是她感化哥谭,而是哥谭拉她一起变黑了。
“你这样会吃坏肚子的。”杰森皱了皱眉,然而虽然内心是担心桃乐丝的身体,面上却是有些凶狠的。
“……那好吧,我以后不这样了。”桃乐丝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手里还剩小半的甜筒,略带可惜的说道。
虽然一开始是因为想要冷冷脑子,但是不得不说那种刺激的让桃乐丝浑身一颤的感觉,让她觉得还真的挺有趣的。
“别叫我小哥哥了,托德或者杰森都行。”其实杰森一直都想说这句话。小哥哥什么的,会让他觉得,眼前的小姑娘在叫迪基鸟。
是的,杰森一直认为自己和小哥哥这种称呼挨不上什么关系。
“好的,杰森。所以作为交换,你有空陪我逛逛吗?”桃乐丝为了能有个人陪着自己,也真的是拼了。
“你说过的,哥谭不是很安全。”
杰森低头看着桃乐丝的样子,过了好一会才回答道。“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在哥谭旅游?”
不是杰森说哥谭什么不好,而是事实上,哥谭真的没有什么景点。
外界甚至还戏称哥谭市,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虽然杰森都觉得太过讽刺,但是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一两分道理的。之前也不是没有脑子进水的,真的来了哥谭要去参观人才辈出的阿卡姆。
对于这些脑子进水的,杰森一向不假辞色。然而当这个人换成桃乐丝的时候,他真的搞不明白,她到底想要参观什么?
“其实我也没有太执着……”桃乐丝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酒店是七天的,我总不能七天都待在那里吧?就算我很宅,光待在酒店里也很闷。在家里还可以学着坐坐点心手工什么的,在这里除了出来转转,我真的想不出什么能打时间的了。”
桃乐丝真的是不知道这次世界意识想要干什么,七天真的就是给她放假?但是为什么又是哥谭这个著名的犯罪城市?
思来想去,桃乐丝也就觉得,大概世界意识也嫌弃哥谭犯罪率太高了,所以让她来感化感化。
“所以说,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订七天的酒店?”杰森觉得,他大概永远都理解不了女孩子的心思了。
“因为是中奖中的啊!不来的话,不就亏了吗?”桃乐丝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像是说谎。
“正常人宁愿吃亏都不愿意过来行不行!”杰森抽了抽嘴角,真不知道桃乐丝这是哪里来的理论。
“所以我不是正常人啊!”桃乐丝快步走向前,然后又转向杰森,笑着看着他说道。
桃乐丝是真的感觉这个名叫杰森·托德的小哥哥很有趣。他大概是个脾气暴躁的小哥哥,但是和她在一起的这一会,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脾气。……可能还有点吐槽役?唔……反正是个很可爱的小哥哥就是了!
“杰森,要一起去溜溜哥谭市吗?”桃乐丝笑的灿烂的对他伸出手。
杰森有些恍惚的看着似乎在光的桃乐丝,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晚上被撞着脑袋了,所以才会觉得眼前的桃乐丝像是童话里有些调皮不听话的小精灵。
最终,他迷迷糊糊的就伸出了手,“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