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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路途

其实日前消灭了士麦那的骑兵,众人一路走的并不远,按照老罗的估计,大概也就是离开士麦那东行一百二十公里的样子,有了坐骑和走路步行毕竟不是同样的速度,尽管没有策马疾奔。【全文字阅读】

远处的山峦老罗还有些印象,毕竟后世也曾经来过这片土地,只不过没有了后世的城市,到处都是荒草或者山石,也就没有了具体的参照物,按照经纬仪的方位测定,老罗估计自己这一众人的位置大概在后世库拉小城东面一些,如果不迷失方向走错路的话,大概顶多三五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安卡拉,当然前提是不要下雨,冬季春初,这个半岛上的雨水可是不少。

再次出的队伍被重新整合了一下,分出去探路的斥候队,负责防卫的守护队,除此之外,每个人两匹马一头骆驼换着骑乘,多余的马匹骆驼则背负着为数不多的货物,这样又有了一个专司驱赶驼队的后勤队,老罗和几个不善战斗的人混在一起,一是为了保护众人,同时也是放手给手下的战士们,顺便观察他们的表现。

不能不说老罗手下的这些家伙都是聪明人,尽管看起来他们很像只懂得蛮勇的莽汉。

冈萨斯之前就已经向老罗许诺效忠,阿尔克作为斥候队的头,更是机智敏锐,西德克诺德既然敢应承职守纪律,自然也懂得体察人心,斯坦这个大家伙只是偏好收集战利品,却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匪盗,北欧海盗的生存知识从来是在血腥与杀戮中学习来的,所有这些人都明了老罗的安排,这是把他们作为军队的基础框架来培养的,而不是作为奴隶的强硬分工。

很多事不用说明,甚至都不用再做沟通,这世界上聪明人不少,平庸的人也不少,蠢人其实并不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都说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其实是一点没错的。

虽说走到这里他们这些人完全可以四处奔散逃离老罗的掌控,但是单身一个或者几个人到哪里不是给人卖命?回返家乡就不用想了,路上肯定会被当作逃奴追捕,即使顺利回归故里也不过是被族人排挤,一个失败的勇士就应该战死,逃回来的人怎么能有机会立足?

是人就有上进之心,一切都表明老罗是个值得他们尊敬的领袖,而且一切也在向着期许的方向迈进,所以于情于理都由不得众人不卖力,分工明确的众人尽心尽力,有人做了表率,自然就有聪明的人照做,接下来的行进路上自然效率更高。

老罗对这个现象感到欣慰,这说明自己的做法没错,没见连同那噶和姆那奇还有崔十八郎几个也是开始独当一面,追捕拦路的盗匪?

只是这几个小子把对老罗的尊敬也转化到了李姌身上,尤其是加上崔十八郎这个一贯油嘴滑舌的家伙,一口一个三婶娘,经常惹得李姌这个火女郎羞恼不已。

李姌是个性情开朗的女子,而且胆略不俗,不然怎么敢一个人在君士坦丁堡的学院图书馆探寻机密?不过这一点在老罗挑明了两人的情感事情后,却有些相反,她连续两天都没像往日一样跟随在老罗身边,几次错身而过,还是鼻孔里出气。

这个丫头的表现让老罗有些哭笑不得,周围的众人都明白自己和她两个人的事情,连同学会了汉话的那噶和姆那奇开始称呼李姌为夫人了。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该是纵容这个小女人耍小脾气的时候,老罗趁着途中换马的时候,拉住了这个火辣的女郎,“四娘,不要耍你的小脾气了,路上安全要紧。”

李姌其实也不是生气,只是觉得那天早上,当着众多人的面,自己与他那么亲热,有些羞赧不好意思面对罢了。唐人本就是开放的性子,李家女也不是东方大族那种养在深闺的秀女,何况工匠营这些年在西域百多年的奔波,好多习俗已经深受突厥人和阿拉伯人以及波斯人的影响。

工匠营不远就是草原牧区,牧区的人们在欢聚的时候载歌载舞也是常事,相恋的青年男女当着众人的面为婚姻许下诺言,同样是会获得在场众人的祝福的。李姌小的时候也没少看到过这一景致,只是轮到自己身上总还是觉得有些突然。

老罗拉住李姌的时候,她真的很想火,又想作弄人吗?但是紧跟着的老罗的话语低沉,她不禁又有些迷糊,等回味过来老罗说话的内容时候,现老罗双眼瞪着她,她心道,完了,糗死了,居然这时候犯迷糊。

倒是没有火,老罗只是有些好笑,这丫头平时精明机警得很,怎么听自己说话开始犯迷糊了。

有些爱怜的扶正李姌的波斯风格尖顶小帽子,这是拜占庭流行的风格,怕她不好意思,老罗低声道:“四娘不要犯迷糊啊,这路上可是不太平,没见十八郎那几个小子都去追盗匪了么?”

“嗯,知道了。”李姌缓过劲来,红着脸点头应诺,这是自己一见面就喜欢的男人,虽然他初次见面就先拍晕了自己。不过草原上有本事的男人哪个没有一点脾气的?何况自己看中的男人强大博学,是个能保护住自己的大英雄呢,看工匠营那边那个姐妹能有自己的运气好?

可惜老罗不会读心术,所修习的道家秘术也只是刚刚窥探到门路,不然肯定会感慨古今如一,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虚荣。当然这只是夸张,女儿家的小心思是老罗这个粗莽的军伍男人难以了解的。

开导安顿好了了李姌,这个队伍里面重要的隐患就没有了,手下这些开始挥出整合效果的战士应付路途上的琐事简直轻而易举。

只要没有遇到大规模的军队,老罗敢说自己这伙人不用惧怕任何东去路上的麻烦,零散的三五十盗匪,不过是给自己送财物的,或许这些盗匪同样有某些拜占庭贵族或者官僚的背景,他这个时候倒是开始期待安卡拉有什么人来招惹自己。

恢复了战士心态的老罗还真是不惧任何阴谋阳谋,大不了不管对手是谁,我长刀在手,砍杀了再说。

这种心态下,老罗的修习反倒颇有一日千里的意思,不过也许是日积月累的终于突破了瓶颈,这种精神力的感应范围日益扩大,精确度也有所提高,只是强度始终不高,只是感应,而不能像法术一样对周围的事物有所改变。想想也是,他也不过是初入门,做到感应已经不错,想一下子呼风唤雨那就是痴心妄想了。

老罗倒不是好高骛远的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先做好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总是在一步步变好的,多了精神力感应,他已经比其他人强了许多,再把自己抬高太多,会变得脱离人群的,变得像个苦修者可不是老罗的风格。即使是战士,也总是活在人的群体中的,否则在东非高原的原始森林里面修行岂不是更好?

景源秘术本就不是站桩或者打坐之类的静功,老罗试着在黑云的背上仅凭上半身的动作同样可以练习,就练习的更加勤勉了,黑云这个颇有灵性的大马倒是更为喜欢驮着老罗奔走,也不见它如同其他同类那样觉得疲累。

或许动物们都有些本能的感应之类,连同花彪也是不像往日可以被李姌抱走。老罗在练习的时候,花彪总是会努力向他身边靠近,最好就在黑云的马背上。黑云对花彪倒是并不排斥,每次花彪靠近的时候,黑云总是略停脚步,然后花彪就会顺着马镫和鞍座直接爬到黑云的背上,而不会用爪子抓伤黑云的皮肤。

一人一马一猫,这种景象倒是总会叫人看着颇为喜感,至少李姌是这样认为的。

“三兄,为什么花彪总是喜欢追在你身边?”

“嗯,或许是因为我当初救了它的缘故吧,你不知道,最早花彪可是只有这么大一小团,看着就要饿死的模样。”老罗说话的时候,两只手还在比量着。

“真是难以想象,这个调皮的家伙,原来那么可怜呢。”李姌爱心泛滥的紧盯着在老罗身后马鞍上的花彪,花彪则不是用爪子抓着老罗的衣服后襟,就是在不停舔着爪子上的皮毛。

“不但是花彪,连这个大家伙也是很聪明的,”老罗顺手拍了拍黑云的脖颈,黑云则高兴的嘶鸣一下,“看,它知道我在夸奖它,很高兴呢。”

李姌骑着的马是一匹标准体型的白色阿拉伯马,比黑云的身高就要矮多了,不过同样很有灵性,这时代的马远不是后世跑在赛道上的马那么娇气,“没错,我这个玉狮子也不错的。”

时间与路途就在老罗和李姌的闲聊中悠然过去,沿途的琐事都交给了手下,老罗有大把的时间放在自身,或者身边的人上面。

效率这个词汇还真是好东西,老罗颇有些感慨,若说这个时代与后世最大的不同其实就是效率,先进的或者说适宜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效率,无论是对于军队还是对于眼前这个混杂的群体。

最大的区别就在老罗的眼前,本来预计至少要用三五天才会到达的安卡拉,现在只是第三天的傍晚,安卡拉已经就在不远处遥遥在望了,即使沿途“偶遇”了多次盗匪,也有几次险些走错路途。

“老板,到安卡拉还有差不多二十里,附近有一处靠近湖泊的宽敞地方适合露营,您看我们是不是就在这里休息?”阿尔克必恭必敬的站在老罗面前诉说着。

“好,今晚就在那里休息,明早出直奔安卡拉。”老罗随口就应允了这个事情。

一路行来路上的些许小事都不再关问,任由手下这些人做主,或许会有一些小差错,但是也同样有些小意外,眼前这个阿尔克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个上好的斥候人选,无论是探路还是勘察地形选择落脚的营地,从没出过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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