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风云突变上
今天,小雨像是要停的样子,天地间弥漫着一层湿哒哒的青黛色雾霭。
远处山谷里乳白色的雾气,慢慢的向上升,那样的深,那样的浓,像流动的浆液,能把人都浮起来似的。
这种感觉,人像是悬在空中,飘飘的没有了根。虽然如此,比阴雨连绵的天气要好得很多,人的心情随着天气的变化,也有所好转。
看来今天,谣谣心情不错,起床后梳洗完毕,准备同母亲一道到菜地里去摘菜,也就在这时,一张来自法院的离婚传票落在谣谣的手中,她看到传票上醒目的两个字,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谣谣万万没有想到,她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了逸凡从山上回来这一天,特意给自己收拾了一番,轻轻淡淡的给自己点缀了一下,不想让他看出她连日来的憔悴,在此同时,她也准备好一肚子里的话要对逸凡说,没有等到逸凡,却等到了这张纸“……”
她刚还在算日子,美美的想着,这两天逸凡一定会来接她回去,喜鹊在门前叽叽喳喳,分开半月之久新婚夫妻就要重逢了,他们又可以和和美美的天天在一起生活了,这一高一低,落差太大,加上数日来,心里的动荡不安,造成当时晕厥。
好在谣谣的母亲在场,一把搂住向下倒的女儿,她没有喊,也没有叫,她慢慢地连用女儿一同坐在地上,让女儿躺在自己的怀里,像是小时候样,用手指按着女儿的人中穴,不到几十秒钟女儿苏醒过来了。
看起来母亲一连串的动作,娴熟自如,可她内心充满着恐慌,这是她的女儿,怎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在自己面前倒下,在这一时刻,她什么也没有想,只是按着她自己的经验做着自己的事。
好端端的,一点迹象也没有,逸凡没有当面说要离婚,这是怎么回事?这份传票不应有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事情既然生,就得坦然面对,不面对逃避也走不出这个雨季。
这是逸凡母亲在收拾儿子房间时,现了媳妇去大队部穿过的褂子,莫名的一排扣子,不翼而飞了,这是一件新衬衣,有两个扣眼都扯裂开了。
眼前的这一切,逸凡的母亲不难想像,谣谣与大队长生了什么,不然谣谣也不会半夜离家而去,女子再大胆,还真没有人说过走那么长的夜路,而且还在走过几道山弯,就是男人也没有几敢这个做的,从这点上看,谣谣就是怕事情的失露,故此提前逃之夭夭。
逸凡母亲全明白了,这一定是那个天杀的大队长,强jān了儿媳妇。她早就有这个怀疑,但还不确定,而且那天夜里,谣谣那个鬼样子,精神上也有了问题,不然深更半夜回娘家,哪个女子有这么大胆。这个媳妇还要干嘛!趁早一脚蹬了。这是逸凡母亲心里这么想。
她又想到儿子逸凡对这个媳妇太缠绵,一回到家就像一只小绵羊一样,跟在老婆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把儿子对母亲的爱剥夺得精光,简直就是一个小妖精。好多男人见到她的眼光都绿了,这个事情不生,迟早这样的事要生的,不如宜早不宜迟,解决掉数了。
一个男人被这样的女人缠着,这男人那里受得了,儿子还不被这小妖精活活缠死,这样下去不行,实在不是个办法。
看来,她的感觉一点没有错,这还要查实?事实真相明明白白摆在眼前。她很果断的向法庭起了诉,干净不啰嗦,有树还怕没鸟来做窝。
这件事,是她儿子走后,她一个人做主,就连逸凡一点都不知道。
逸凡去山上砍树时也想,老婆回去也好,他也不在家,婆媳两人为这事,一时半会和解不了,两个大人干瞪眼,说不清那天就会出大事,这是逸凡有这个预感。等他回来再去接她回来也不迟,母亲也答应他去查这件事情。
砍树的事完成了,他载着喜悦回到家,可是情况根本不是他所想象的。
“妈,谣谣的事,你查实了没有?”
“不用查了,你老婆的一件衣服就说明了问题,法院的传票明天就要到她手里。”
“你说什么?你去告了她不成?”
“我不是告她,是解除婚姻。”
“事情还没有弄清楚,怎么就随随便便到法院离婚呢?”
“法院离婚好,干干净净,省得扯皮。”
“妈,你怎么这样做。”
“我这样做,你想这么做,你也不会做,这罪名就叫你娘来背吧。”
“这是背罪名的事吗?这是我们俩幸福的事,一辈子的事,那能这样草率行事呢?”
“奇了怪了,娘给你台阶下,你还来了一个,猪八戒倒打一耙。”母亲懒得同儿子说下去,去厨房做晚饭了。
“妈,你真是的。”
逸凡站在原地傻了“......”
过了一会,他不好与母亲这样争执下去,就是争下去,母亲是不说她做错了,事情也做了,你说怎么办?让母亲去谣谣陪不是,她可能去吗?一点这可能也没有,既然是这样,原不如先安顿好这边,一边,一边的决解,母亲完全不讲理,一时半会你还说不通她。说不通也得说,怎么说?
逸凡没有一点折,母亲对他没有话说,只要你想到的,她都去给你办,就是办不到的,她也想尽一切法子给你办到,记得吃鱼时,她说她喜欢吃鱼头,记得有一次,队上分来的无鳞鱼,俗称乌鱼。那里他都十二岁了,就将乌鱼头夹给了母亲,母亲还笑着对舅舅说:“你看我儿子多孝顺。”
“孝顺?都十二岁了,一点都不懂事。”舅舅放下脸说。可,他不知道是咱回事,原本在舅舅面前显一下,没有想到没有受到舅舅的表扬,还遭到舅舅的责骂。
后来,才知道,平日里母亲舍不得自己吃,将好的东西留给他吃,故意这么说的,他还以为母亲喜欢吃。记得,他都是小学五年,那时的五年级叫高年级,这样的事就不知道,真的叫他好不惭愧。
想想这事,他有何理由同母亲争吵这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