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上海往事
旗袍
即便是一只蜘蛛,她也会在雨后选择一个角落回忆往事。现在就是一个雨水充沛的午后,我觉得自己像一株葱茏的中年植物,想要把脚长成根须的模样。我必须老实交待,我生于诸暨县,枫桥镇,丹桂房村,如果你不明白,你就想象一下一座江南的村庄。武侠小说中少年侠客骑着马披着蓑衣,一般都会打马跃过这样雨水不断的村庄。一闪而过啊,一闪而过。我生活在杭州,在城西吃住,在闹市区工作。我总是在微醺的时候迷恋和想象上海,她是我生命中一个时常重复的长梦。如果给这个梦一个时间,我希望她是民国。
民国年间的“孤岛”时期,硝烟还没来得及散尽,沉闷的炮声刚刚过去,但上海的繁华不会输于现在。《色戒》中王佳芝坐着叮叮作响的轨道电车,微雨洒进了车窗,我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镜头。在车墩影视城,我看到一位开这种车的中年男人,他穿着脏兮兮的灰白色制服,面无表情地为一个新开的戏把车子开过来又开过去。我觉得我喜欢这种单调的职业,我愿意当这样一个在电车上呆的司机,哪怕开的是没有乘客的空车。
在同一条短小的路上,反复地脸含愁容地开着同一辆作为道具的电车,这是一种变相的幸福。
现在,请假定这是一辆空车,车里装满的必定是我民国年间的忧伤。然后,枪声响起来,汪伪、军统特务,日本宪兵和特务机关,共产党地下人员,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开始暗战。那种平静之中的惊心动魄,是一种比曲别针还弯曲但却闪亮的人生。2010年的某一天,我开始创作电视剧《旗袍》,一个叫丁默群的清瘦男人,一直都坐在极司菲尔路汪伪特务机关的某张皮沙上,一坐就坐过去他的一生。我不知道是为王志文而写了一个丁默群,还是丁默群本来就为几十年后的王志文活过一回。总之《旗袍》就这样粉墨登场,女一号马苏不停地变换着旗袍,在这部剧集里走来走去,仿佛她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
我十分害怕她细小的腰肢,有一天因为高跟鞋的突然折断,而在百乐门舞厅里折了她的腰。
我想我是迷恋旗袍的。我认为专做旗袍的裁缝,一定会有一只藤箱,里面装满了皮尺、剪刀、划粉、布料、盘扣,以及一应俱全的各式工具。他去为太太小姐量体裁衣,民国才会显得丰盈起来。他的藤箱如同我的电脑包,同样是为谋生而使用。我总是背着电脑包风尘仆仆地赶往剧组,在那儿住下来开始我的生活。所有的演员都在演戏,我有时候也去拍摄现场看看,可是我怎么都觉得我一步步走过去,走进的不是片场是我的人生。
《旗袍》是写得很辛苦的一个剧,我留下的纪念不是一袭旗袍,而是拍戏的某个夜晚,我在片场捡起的日本宪兵枪膛中跳出的子弹壳。现在这枚子弹壳躺在我的书房里,见到它时,我总是仿佛能听到一声枪响。多么响亮啊,像一记生活的耳光。
电视
在我十分少年的时候,我认为电视机是一种妖怪。其实你可以想象的。在上海龙江路75弄12号低矮的房子里,一个少年目光呆板,盯着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看电视。那时候电视机没有遥控器,换台时需要转动旋扭,旋转的时候啪啪作响。那时候电视机的屏幕是外突的,闪着灰色的光,像一个营养不良的乡村孕妇。这个哈着腰长得壮实肉感土里土气的少年,把大把的时间都用在了盯电视屏幕上。每天晚上,他看电视都要看到半夜,直到屏幕上雪花纷纷扬扬。这让少年想到了故乡枫桥寒冷的冬天,他在上海里弄外婆家狭小得转身都困难的房子里,十分坚定地认为电视机是一个妖怪。如果它不是妖怪,它怎么会把那么多的人间悲欢装进一个小小的匣子里。
少年就是我,那时候的我肯定不是玉树临风,我很肉,长得很像小兵张嘎。那时候我检阅的电视大部分都只有上下集,你可以想象一下那大概是三十年前。三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三十年就是一个哇哇降生的八零后突然间娶妻生子,这需要多少的光阴啊。接着我看到的是《虾球传》《蛙女》《上海滩》《霍元甲》《陈真》《万水千山总是情》……许多睡不着的夜晚,我从外婆家打开门溜出去,穿着短裤汗背心趿着拖鞋。我完全地顺着路灯光铺成的马路走,手里捏着一根捡来的短棍。短棍在墙体上行走,划过了高大的围墙,划下一道细碎的白色印痕。我觉得那时候我的少年是如此地充满忧伤,我一个又一个地数着路灯,一直走到离开外婆家很远很远,一直走到摆渡的码头,一直走到天色白,一直走到可以看到“牡丹牌”电视机的巨大广告。然后我站住了,像一个马路上突兀的标点符号。
我就那么顺着许昌路走,一直走到杨树浦电厂附近。然后回头的时候选择另一条路,转个弯是怀德路,接着是龙江路。我把这些角角落落都写进了我的长篇小说《向延安》中,我小小的胸腔里装满了整个的上海。
那时候我认为上海就是我的。
《代号十三钗》《向延安》《捕风者》《旗袍旗袍》……我笔下的这些小说或者电视剧,一个又一个地把生地选择在了上海。上海是一个产生故事的地方,当然也产生大量的工人。我喜欢看到的旅行包的图案是工厂正在冒烟,上面有两个字:上海。我的大舅是国棉十三厂的,大舅妈是上海拖拉机厂的。我的小舅和小舅妈都是上海自行车三厂的。二阿姨和二姨夫都是上海钢铁二厂的。我的四姨是上海医疗设备器械厂的,四姨夫在一家金店工作。我的小姨和小姨夫是环卫管理处的。我的母亲是老三,她戴着大红花上山下乡,雄赳赳地来到了丹桂房村。她看到了辽阔而贫穷的田野时,她觉得上海反而是她一个刚刚生过的梦。那时候她十分青春,但是她很快就明白,青春逝去的速度,如同闪电。
这就是普通的上海家庭的成员,他们都是工人。我少年的辰光也希望成为一名工人,我在外婆家的屋子里,能听到不远处“新沪钢铁厂”巨大的机器声。这样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慢慢地淹过来,将我整个的少年都淹没了。我见证了那时候十分年轻的舅舅阿姨们的恋爱,他们的脸上闪动着光洁的笑容。现在我回头想想,他们生活得多么像一部电视剧。
我开始恋爱的时候,女朋友有一台黑白电视机。那时候我从部队回来没多久,我傻愣愣地坐在她家里。我们有时候谈天很热烈,我们甚至不知天高地厚地谈起了文学。我们有时候一言不,坐成一张照片的样子。我觉得1992年真是一个十分好的年代,我们穷得只剩下大把的时间了。那时候我用28寸的自行车把她驮来驮去,那时候我们的样子简直比风还要嚣张。我穿着旧军装敞着怀,露出雪白的衬衣,她穿着自己做的棉布裙子。我们开始看一部叫《过把瘾》的电视剧,每天都会在午夜播放。我喜欢上王志文的演技,但是我永远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写一个叫《旗袍》的剧本,有一天王志文会来演这部电视剧,有一天会和王志文在横店影视城的一个饭店里喝酒。
妈的!电视真是一个妖怪。
极司菲尔路76号以及上海歹土是我梦里面最深的黑白底片
很多次我啃着碎面包,或者吃半碗黄酒,在潦草生活中看《色戒》。我对那些被人津津乐道的镜头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76号这个汪伪特务机关里,电影一开场就出现的那条狼狗。我喜欢那条狼狗的眼神,那是一种电一样的攻击性眼神。我还喜欢那辆黄包车,蹬车的汉子屁股离开座凳,这让我想起我年轻时候的骑车姿势。当然我也喜欢看那辆有轨电车,我觉得我一半的魂一定丢在那辆车上了。用现在的话来说,那辆车可以有另一个名字,叫往事。
也许你已经明白,我把这部电影当作纪录片来看。我总是觉得我前世的所有梦都埋在了旧上海的光影里。我固执地爱着上海,偶尔会梦见外祖父和外祖母,梦见火车,梦见火车里下雪天的爱情。这些碎梦构成了可以拼凑的一个剧情。
我疯狂地钻研着极司菲尔路76号的结构,我现这里面有刑讯室,有办公室,有机要室,有译电室,有图书馆医院,也有行动大队、警察大队……这多么像是一个十分正规的单位,而这个单位里生了那么多的事。易先生在文件上签下了命令,他十分平静地告诉手下,把王佳芝给毙了。
扣动扳机是容易的,听到枪响也是容易的,但是签下这个字不容易。我能想象王佳芝在泛着银辉的月光下,会流下眼泪和干净的鼻涕。她一定在想着,青春和爱情是多么的懵懂啊。
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屋子是杭州城西的一间叫布鲁克的酒店。酒店的219房十分狭小。这个阴雨连绵的夜晚,我的头蓬乱眼睛血红,我甚至还喝了三两五年陈的黄酒。我实在搞不懂是我梦见了我的一生,还是我的一生都是在梦中。我想,壁虎也会回忆往事的,这种尾巴很脆的动物,我认为完全可以把它当作宠物来养。我不相信它比那些宠物蜥蜴会逊色多少。我想完全可以在壁虎的身上贴一张小的标签,上面写上:正在回忆,请勿打扰。
所有的电视剧,必定是一些人在集体回忆。
遥远是因为我害怕走近,走近是因为我害怕遥远
我认识两位上海导演,他们一位要拍我的《向延安》,一位要拍我的《代号》(龙一老师的小说原著)。很多时候我都想选择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坐着高铁去上海和他们聊聊剧本。最后我没有成行是因为,我十分害怕我坐在高铁车厢的座位里,一个小时不到列车就把所有的路程全部走完了。而在我少年的辰光里,坐着棚车从绍兴到上海要十一个小时,坐着绿皮火车从诸暨到上海要九个小时。突然间一切都变得那么快,让我来不及做好思想准备,有些措手不及。
我的父母,妹妹,以及一些亲人都生活在上海。我十分害怕和上海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年少轻狂时候唱过的歌,其实还跌落在外滩上。但是我知道上海的一切都变了,当我查到我生活过的龙江路75弄早就成了一片林立的高楼时,我更不愿意站在高楼的面前,像一个失魂落魄的流浪汉。
我相信我更愿意站在那片黑压压的低矮的旧民居前,家家户户都在上演着柴米油盐的电视剧。
我不再去想象上海。只愿意在电视剧里重新构架我梦想中的旧时上海。我喜欢《暗算》里最后一个镜头,年迈的柳云龙白苍苍,看到有人在拍一个戏,戏里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年轻人正打算去执行任务。他看到的不是电视剧了,看到的是从前。我在写《捕风者》的时候,一开始就写到一个女人来到拥挤的上海,在里弄的一间房里,有人把一只包着白布的骨灰盒扔在了她面前,说这就是卢加南同志……女人没有哭。她替卢加南同志活了下去,她完成了一项项任务,她在上海的任务,是捕风……女人叫苏响。她没有哭,而我自己写着写着号啕大哭。我被小说中的人物打动,她和我打招呼,她说我们都寻找过爱情的不是吗?我们都愿意去死的不是吗?于是我想,我们都生活在无尽的忧伤中啊。我和我的夫人正在老去,女儿正在青葱。我觉得我们就像一粒被风吹来吹去的草籽,或者就是风的本身,在春天里徜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