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全新的大学生活
妙言把拿来为数不多的东西放到柜子里后,坐在硬邦邦的床上休息,看着旁边空着的床铺,心中充满了期待,她很快就会有三个室友了。从小到大,她一个朋友都没有,妙言在心里誓要和她们好好相处。
但当宿舍其他三个女孩搬进来的时候,金妙言开始重新考虑是否真的交得到朋友了。
那个叫卢子玉的女生行李最多,来送行的队伍也最庞大,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甚至保姆,都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女儿的不放心,他们挤在宿舍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让原本就拥挤的四人宿舍像清晨的菜市场一样人声鼎沸。保姆手忙脚乱帮卢子玉收拾床铺,她爸爸似乎有讲不完的电话,而她妈妈则黑着脸训斥着保姆,嫌衣服没有按季节分类,书桌抹得不干净,却始终不愿搭把手帮忙,奶奶怀里抱着一只泰迪狗,卢子玉则在一旁逗它玩,丝毫不理会这杂乱的一切。
另两个女孩孙莹莹和祝捷在旁偷偷议论:“哼,真能臭显摆,有什么了不起的啊,来念书,用不用搞得跟出国一样!”说完,把目光转向妙言,希望她也能参与到声讨中来,见妙言一脸羡慕地看着这一家子,两人又是不屑地“切”了一声。
卢子玉生性高傲,家人走后,她根本不屑和新室友打招呼,一个人躺在床上,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忙着短信。另两个女孩孙莹莹和祝婕在短时间里结成了朋友,笑嘻嘻地相约去打水。剩下金妙言一个,孤独地被排除在“女孩的世界”之外,天知道她多么想加入进去。
晚上,妙言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有些想家了,想念自己的公主房,想念那张柔软的大床,每天躺在床上,可以看到天花板上璀璨的星星灯,爸爸曾经说要帮她造一所玻璃屋顶的房子,这样,她每夜入睡,就有真正的星光洒在脸上,她也想Ea做的饭菜,想爸爸。她从未离开过家,开学才第一天,金妙言已经受不了了,这里的饭菜味道怪怪的,食堂阿姨永远是一副“老娘很不爽”的表情;水也有味道,她喝了,就开始闹肚子;和她同住一间卧室的卢子玉,晚上睡觉磨牙、说梦话。她是清静惯了的人,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根本无法入睡·想着想着,金妙言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了下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开学没几天,金妙言就申请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图书馆管理员。工作很轻松,每天负责把同学们归还的书籍分类摆放好,然后打扫干净阅览室就可以了。工资虽少,但是她干得很卖力,她从来没有自己赚过钱,更别提这样净身出户,凡事靠自己了。所以,当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金妙言竟躲在书架后面激动地哭了,捏着那个装钱的薄薄的信封,她觉得自己强大了很多。
大学生活自由又充满着新鲜,课不太多,却有很多社团活动,金妙言适应能力很强,她很快就乐不思蜀了。
一个星期三晚上,金妙言将图书馆的书摆放停当,锁好门正准备离开,一个男生突然冒冒失失地撞了进来:“拜托你先不要锁门!”男生磁性的声音里充满了哀求。
“对不起,闭馆时间到了。”妙言有些不爽,她急着下班,嘴上也就不那么客气了。大白天干什么去了,都熄灯了才想起借书,一看就不是学习的主儿·
“对不起同学,我明天有一篇很重要的论文要交,今天必须得找本书,麻烦你行个方便吧,拜托拜托。”男生没有和她计较,依然苦苦哀求,他一抬头,妙言愣住了,这不就是开学那天那位高高帅帅的学长吗?心不禁狂跳起来,如果不是灯光昏暗,男生一定可以看到她突然变得通红的脸。
“这样啊,那好吧。”金妙言掩饰着狂喜,装作若无其事地把门打开。
“谢谢,谢谢。”男生连连道谢,打开了手机上的手电功能,一下子钻进了排列得密密的书架间。妙言等了半天,也不见他出来,想必灯光太暗,他找不到书吧。
“你能告诉我你找的是什么书吗?也许我知道在哪儿!”妙言冲着里边喊。
“哦,那就太好了,是张会军的《形式追索与视觉创造》。”男生无助的声音飘过来。
金妙言径直走到最前排的书架,踮起脚把他要的书拿下来。“喏,是这个没错吧?”她有些小得意地把书递给他,这本书她前段时间刚好看过,看来,他们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你业务真是熟练啊,早知道学校就不用花大价钱在图书馆外摆一部查阅机了,直接问你不就好了嘛。”男生感激地笑笑,他亮亮的眼睛,在黑暗中依然闪闪光,狭窄的过道让面对面的两个人都有些不自然,金妙言也觉得四周空气的温度陡然升高。
“我明天再来登记可以吗?”男生问。
“没问题。”妙言答应得很爽快。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我得回去赶论文,明天见!”男生冲她挥挥手,急匆匆地走了,妙言看到他离开的身影,周围伴随着一圈暖暖的光晕,像一颗小行星。
“喂!”妙言想喊住他,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随即又觉得自己真够笨的,既然他是校学生会主席,直接去校网上查不就好了嘛。真笨真笨,妙言敲敲自己的脑袋。她可不想在学长面前透露出自己的愚笨,哪怕只是一点点。
自那以后,金妙言更喜欢图书馆了,尤其是穿梭在高大的书架中的那种神秘感,仿佛一转弯,她就可以和自己心仪的人照面。学长第二天并没有来还书,而是隔了几天才托别人把书送了过来,不过妙言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巴莫。
大学生活真是奇妙。金妙言就这样喜欢上了一个人,算一见钟情吗?也许,算吧。
一大早,金妙言就急匆匆往教室赶,第一节是一堂有一百多人听讲的大课,如果去迟了占不到靠前的座位了。
她手里还拿着一杯热腾腾的豆浆,在进教学楼的时候,不知从哪儿窜出个走路不长眼的家伙,和她撞了个满怀。金妙言的豆浆撒得到处都是。
“该死,浪费了我三块钱。”她不高兴地嘟囔着。这位大小姐现在对一切“浪费”钱的行径深恶痛绝,甚至恨不得造一个带锯齿的铁钱包,谁要敢从里面拿钱,就“咔塔”咬他一口。
等金妙言不满地抬头望去,那个撞她的家伙早已跑出老远了,只留下一个留着耀眼红头的背影。
“这么急,赶着去投胎啊!红头苍蝇!”她愤愤地骂。
在教室坐定,金妙言便翻出新借的小说看了起来。上课时间快到了,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了进来,教室顿时变得乱哄哄的,像菜市场一样嘈杂不堪,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上课。妙言这才知道,教思修课的是一位说一句话下巴抖三抖、唾沫溅得三米远的老夫子,妙言座位靠前,那感觉就像雨天没撑伞,真是太折磨人了,她可没有够长的寿命听他把厚厚的教科书挨着念一遍。
坐在金妙言旁边的女生一定也一样无聊,只见她拿着手机不停地短信。
百无聊赖之际,金妙言感觉到有人用胳膊肘碰了碰她。
“同学,同学。”是旁边的女生。
“怎么了?”
“我现在有急事要出去一趟,可不可以拜托你,待会儿‘老夫子’点名的时候,帮我答一声?”女生眼睛大大的,很讨人喜欢。
原来她也叫思修老师“老夫子”啊,妙言觉得好笑,对女生好感顿生。
“成,没问题。”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太谢谢你了。我叫田晓甜。”两个人象征性地握了握手,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田晓甜趁老夫子转身颤颤巍巍写板书的时候,弓着身子从后门溜走了。
将近两个小时的课终于结束,妙言收拾好书,走出教室。
“嘿!同学!”躲在门口的田晓甜搭住了妙言的肩膀:“今天谢谢你出手相助!”
“呵呵,没关系,都是江湖人士嘛。”妙言很配合地抱了抱拳。
“想不到咱们今天第一次见面就这么投机。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金妙言。”
“金妙言同学,你我素未谋面就肯帮我,我得好好谢你。”晓甜顿了顿,脸上随即换了一副神秘的表情:“想挣点零花钱吗?市南街有一家酒店招服务员,允许学生兼职,咱们去试试看,怎么样?”田晓甜真好,竟然雪中送炭介绍工作给妙言,要知道,她正为生活费愁呢,自然是连连答应。
下午俩人便一起去参加面试,很顺利就被录取了,因为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形象又好,经理安排她们做了酒店的前台接待。
妙言既找到了新的工作,又结识了一个朋友,心里很高兴,打算痛痛快快地逛一次百货商店来犒赏自己。她想起了酒店经理一再强调前台接待人员要有良好的形象,说罢,还有意无意地看了看自己那若有若无的胸部,金妙言当机决定要买一套新的内衣,让自己看起来“凹凸有致”,也算工作需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