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第一四五章只是一眼,记到如今
秦青已经从时老爷子的警告里读出多余的意思,这个傲娇的女人脸色自然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时老爷子苍老的身体窝在轮椅里,但此时却没有丝毫病弱的样子,反倒是气势十足。
“第一,手心手背都是肉,咱们做长辈的不能有失偏颇;第二,强扭的瓜不甜,年轻人有年轻人的做法,你做长辈的,可别管太多。”
听到时老爷子的提醒,此时当着时兆谦的面,秦青作为母亲,自然不能也不方便再多说。
可不方便,不代表大家不知道,更不代表时兆谦不能猜到。
时老爷子的言下深意,他们不会不知,
当初秦青打算用“美人计”来拆散时兆桓和谭指月的时候,时兆谦就在这里,当然不会不明白秦青反对的真相。
但此时既然老爷子都亲自开口了,母亲也没有也不方便再表态,他不是个随便的男人,自然也不会多说。
毕竟该收复的对象不在这里,他只需要做好每一步。
至于老三,好像对钱清童没这心思……
时兆谦靠在沙上认真看着电视,可这向来以优雅示人的男人,此时英俊的脸上和幽深的目光里,却没有丝毫“雅”。
而他自己也最清楚,此时自己的心思全不在电视上……
四十分钟很亏就过去,手腕上的表针一点一点指向七点十分。
两个女造型师和珠宝搭配师相继从二楼的屋子里出来,站在二楼楼梯口:“时总,钱小姐穿戴好了,可以起程了。”
楼下的的几人正各怀所思,下人们也各自坐着自己的工作,听到这两个女人的声音,都转头向二楼看去。
钱清童偷偷将挂着寰钱的红绳戴在左手手腕上,此时修长的脖子上换了一串人工纯银项链。
“唉呀妈呀,宝宝,本尊还是第一回穿这种裙子,这种鞋子,真有些不适应。”
她低下头打量起这件自己从来没有穿过和见过的裙子,又惊又喜又害怕,别扭地踩着为她量身定制的八十公分黑色小高跟举步维艰地从二楼房间里走了出来。
时家别墅很大,虽不能说如白金汉宫,但似欧式城堡的设计让整栋别墅看起来气质不同。
因此二楼与一楼之间的距离也足够高,十来盏巨型粉色黄色水晶挂灯顺着二楼的楼梯口一路顺着蜿蜒楼梯排到一楼,照的整栋别墅异常豪华。
而此时的钱清童就小心翼翼地踏着高跟鞋走到楼梯口,像是踩着泥淖路。
清秀的鹅蛋脸因为本身就白皙如瓷、胶原丰满,也只薄施粉黛;长长的黑卷被盘起,用蝴蝶夹别在脑后,蓬松如乌云坠落,与清秀的五官和白嫩的小脸交相辉映,如交融成了一幅水墨画卷。
白色的过膝长裙薄如蝉翼,两只修长的小腿因为高跟鞋的衬托显得更加修长。耳朵两边悬挂的银坠子和她整个人在成排的巨型水晶灯光照耀下显得熠熠生辉。
钱清童一步一步从楼梯上小心翼翼地走下来,从天而降的仙女也比之不及,惊艳却不妖艳,浑身透露着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
楼下时家人和仆人的目光几乎在一瞬间全部都被她吸引了过去,十几惊叹的目光顺着她下楼的动作而一点一点地转移,却不曾移开她的身体。
终于安然落地了。
钱清童小心抬起头,看着楼下正惊叹地望着自己的所有人,完全能从他们眼中读到惊讶赞美的目光。
“老太婆,我的天,你难道没有从他们的眼里看出你今晚上真是美翻了么?”
宝宝也万分膜拜地瞻望着她。
钱清童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
她其实深知自己长得美,但向来高调的她却在这件事上一直抱着低调的态度,原因很简单:
她不能也不会拿自己和这些众生来相比较,因为她的群众基础是在天上。而在天上,比她长得好看,确切地说比她修炼的好看的脸多如繁星,所以没什么好炫耀的。
可是在这里不一样,她不用炫耀,随随便便往人群一站,拼的全是仙家的超脱气质。
她已经对这种夸人美的事免疫了,勉为其难地尽量保持平衡朝大厅走了过来。
秦青怔怔地看着自己心中的“三儿媳”,那张脸上流露出的神色明显表示着此时恨不得把钱清童这张脸装到袖子里去,日日夜夜、时时刻刻地观望欣赏。
她走到钱清童身旁,将面前的孩子从上到下里里外外观望了几遍。
“小钱啊,我真想看看你亲爹妈的长相。”
钱清童朝她温柔一笑,却没有回答。
她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爹妈此时就在自己手腕上。
蒲妈也带着几个下人走近,像看奇葩一样快要将她围起来了。
“钱小姐,你简直就是神仙下凡啊,我好多年都没看到你这样的大美女了。”
一个下人小路也说道:“哎呀,我去叫朱小立过来看看,让她下次写小说女主就照着钱小姐来写好了。”
钱清童一听,忙朝小路说道:“你别别,我还要看她写的小说呢。我可不想下次看她的各种小说,里面女主来来回回都是我。”
她说完,顿时引起时家一顿大笑。
“钱小姐您真可爱,那我让她写小说男主的时候,照着您样子来写?”
钱清童忽视了她们的各路夸赞和调笑,踩着高跟鞋小心翼翼地朝时兆谦看去。
从她从屋里出来的那一刻,时兆谦的目光就再没从她身上挪开过,不,是自己的目光早已经和她这个人融合一起,分开不得。
“时先生?我这样合适去参加宴会么?你带我去我会给你丢范儿吧?”
时兆谦看着她一袭白裙,乌云微堕地站在自己面前笑,不觉走了神。
钱清童又在他怔的眼前晃了晃,“时先生?”
她的声音不尖锐,也不低沉,是很细润的那种,这种细润的声音将他从神思游离中带了回来。
看着面前这个可碰可说可见的活物,时兆谦冷峻的脸上荡起一丝温柔而迷人的笑:“很好。”
“这就好,这样就放心了。刚刚我还怕自己不适合这裙子,给您带来不便,那可遭了。”
钱清童自己也不敢置信地看着裙子,又对上高出自己一个头的男人的专注视线。
“不过,这裙子很合身啊。我都不知道我穿多少,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少?”
时兆谦走到她跟前,伸手将她蓬松的乌上一丝杂物轻轻捻掉,一丝浅笑浮在她的两湖秋波之前,温柔地像是一个引诱人的漩涡。
“只看一眼,就记到现在了。”
钱清童正低头打量着这身裙子,听见他这么说,不觉醒悟过来,抬头瞟了他一眼,结果一个不小心又同时兆谦的眼神对准位置。
而这一回,这种位置的高度精确让千年以来从没有被“人”温柔相待的她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她躲开他灼热的视线,敷衍式地转过头将一楼所有人都瞧了一遍,随即故作坦然地朝时兆谦笑道:“哎呀,时间快来不及了,我们不走么?”
时兆谦看出她的茫然失措,却感觉这女人不知所措的样子有些可爱,“司机已经在外面等着了。我们走吧。”
说完,他朝几位长辈打过招呼就转身离开向外面走去。
钱清童临走不忘向时老爷子几人打了招呼,随后也小步跟上他。
……。
万重楼位于a市城区和郊区的交界处,是a市这座国际大都市唯一一家没有上星但远早已远近驰名、甚至比五星级酒店还要受国内外客人青睐的酒店。
这在a市早已经成为了一种妇孺皆知的常识性问题。
无论a市政要会见中央领导,还是各种在a市召开的高级峰会,又或是各界财阀举办大型酒会,只要是大型的会议宴会活动都会选择在这里开。
这在a市也成为了一种不约而同的共识。
而促成这种共识的原因,太过复杂,无从考究。
唯一可知的,就是万重楼是a市的地标性建筑,根深蒂固的地位至今无人撼动。
时兆谦的劳斯莱斯从大道上进入万重楼的前门花园处,钱清童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还没下车,眼睛已经贴在这栋极为特别的高楼上面落不下来。
这是一栋高达近百层的建筑,楼外红木与落地玻璃相互碉镂而成,半古半现,即使身处a市这座国际大都市,浓郁的古风却与城市格调完全没有违和感。
像是a市经过千百年的岁月雕磨,从小城演变成大都市,万重楼却永远风雨不动安如山地矗立在此处,却不曾变过自己的容颜。
万重楼的服务人员见车子行驶到门口的红毯处,恭恭敬敬地上前为客人打开车门。
“先生,小姐,辛苦了。”
钱清童看着万重楼慢慢地下车,始终不曾挪开观望的视线。
服务生将车子开到停车库,时兆谦下了车便看见她怔怔地看着这栋酒店,三分诧异三分疑惑三分惊叹的眼色反映出她此时百般复杂的心思。
好像这座酒店,是她一个久违的老友,却又有些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