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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一百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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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历代圣战, 也不会打得那么惨烈。

圣域一边少上两个人高端战力,或许会在圣战进行到某一时期的时候被压制, 但绝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就让对方摧枯拉朽般地取得胜利。

如果一两个黄金圣斗士就能奠定胜局, 那还打什么圣战啊,开局一对比实力,人数少的一方, 直接认输不就行了?!

或者是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时候,搞一波暗杀, 不就等于是直接获胜了吗?!

但事实却是,圣战根本就没这么简单, 战争是一门伟大的艺术,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只要指挥官够给力,以弱胜强,以少打多, 都不是什么问题。

这样一来, 潘妮和迪斯马斯克的加入, 对于圣域来说,就并不是必需的了。

既然他们俩不是必需的, 那么, 他们的家, 毁得岂不是毫无意义?!

这让两人如何能不恨?!

潘妮想着自己离开家那天生的事情,想着史昂强硬地掰开了她抓在母亲围裙上的手,想着双胞胎弟弟追着他们跑出家门,却不小心摔倒,被跌破了的膝盖,每想一次,她对史昂的恨意,就要浓上一分。

不管那个老头子把话说得再如何漂亮,都不能否认他毁了自己的家的事实!

被带到圣域之后,潘妮不是没想过逃跑,或者是回家看看,但圣域的规定,是练习生在没有取得圣衣认可之前,除非教皇允许,不准踏出圣域半步,再者说,圣域外面那几十层结界,也不是当初初来乍到的她能够突破的,于是她只能按捺住了自己的心思,安心修炼。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不顾双方力量对比,就闷着头往前冲,叫嚣着要报仇,那不叫勇敢,那是傻逼!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本来潘妮还以为要等得到了双鱼座黄金圣衣的认可,她才能够离开圣域,现在虽然不知道史昂突然什么疯,不过,能有机会回家看看,她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哪家的孩子被人贩子强行从家里面带走,家里面的人保持淡定的?!

她真担心,本来就因为繁重的工作,而身体不怎么好的母亲,会因为这个急出病来。

到底是亲兄妹,虽然潘妮没有把话说完,但迪斯马斯克还是瞬间就领会了她的意思,离开家这么多年,说实话,他也挺惦记的。便道,“那就一起回去看看吧!”

然后又看向阿布罗狄,“你是先走一步,还是跟我们一起?”

——阿布罗狄和潘妮的修炼地,跟他并不在一处。

“当然是跟你们一起了。”阿布罗狄理所当然地回了一句,旋即又有些担心地问道,“不过,你们俩离开家的时候还那么小,现在还记得家里面的地址吗?”

耽误时间不怕,就怕一点线索都没有。

迪斯马斯克摆了摆手,“具体的,是没多少印象的,但我知道是在巴勒莫的南部,那地方的贫民窟总归是有数的,大不了就一个一个找过去。”以黄金圣斗士的行动能力而言,这个工作量并不大。

阿布罗狄点了点头,表示了解,“我们晚几天去修炼地,也不是什么大事。”教皇本来就没规定期限,再者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他理亏,便是知道了,也不会追究的。

另一方面,迪斯马斯克的修炼地,恰好就是在西西里,而且还是在距离巴勒莫港口外,不远处的一个小岛上,想抵达那里,本来就要经过巴勒莫。

——他们这也不算故意绕远路。

……

黄金圣斗士都具备瞬移的能力,上一刻,三人还在圣域外面说话,下一刻,他们就已经来到了巴勒莫城外。

——之所以没有直接进城,是他们不想因为自己的突然出现,而引起骚动。

巴勒莫是西西里岛的第一大城,也是个地形险要的天然良港,市区很大,经济也很达,但越是繁华的地方,就越是容易滋生黑暗,这个道理,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这里是富人的天堂,却也是穷人的地狱!

跟繁华的市中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巴勒莫的南部,这里是贫民窟的所在地,环境脏乱不堪,房屋破旧,看着跟随时都会坍塌似的,孩子也好,大人也好,身上的衣服都是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吃的是最粗粝的面包,就这,还有大多数人无法填饱肚子。

而潘妮和迪斯马斯克小时候,就是生活在这里。

“我负责这一块,潘妮,你来负责这一块。”迪斯马斯克拿出刚刚买来的地图,在上面随意地划分出两个区域,明显能够看出来,他负责的范围要更大一些,“不管有没有消息,中午十二点,都在这里会合,没问题吧?”

“没问题。”潘妮点了点头。

“等等,我有问题。”阿布罗狄不高兴了,马上就抗议道,“你们俩都去找人了,我呢,我就在这里等着吗?你们是不把我当自己人,还是什么情况?”

潘妮听了这话,惊讶不已地看着他,“你确定也要进去?”她指了指不远处的贫民窟,语气之中带着难以置信,以及一丝难以掩饰的错愕,“这里是个什么情况,你都看见了,我可以负责任都告诉你,里面要更加地脏乱差,你可要想清楚了。”

在她的印象里面,阿布罗狄是一个相当爱干净的人,只是跟洁癖“患者”不同,他更加在意的是个人的卫生,难以相信他会愿意踏入像贫民窟这样的环境,不绕路走就不错了。

潘妮和迪斯马斯克都很了解他的性格,所以两人从一开始,就没指望着他帮忙。

也是为了不让他为难,迪斯马斯克方才才会提都没提这事儿。他要是开口了,以三人的交情,阿布罗狄肯定没办法拒绝,可他猜想,对方心里面未必会真的乐意!

他不想勉强自己的朋友!

不过,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迪斯马斯克还有另外一层考虑,“你又不知道我家里面人的长相,就算是进去一起找人,正主儿从你眼前过了,你也未必能认出来啊?”

阿布罗狄翻了个白眼,“多大点儿事儿啊,找个画家,画张肖像画不就行了?”之所以是一张肖像画,是因为两人离开家的时候,他们的弟弟才三岁,过了六年,变化肯定特别大,便知道了当年的模样,也没多大的意义。

而他们的母亲就不一样了,女人从二十多到三十,或许会因为生活的艰辛而变得沧桑,但整体的容貌,变化总不会特别大。

——都早就已经长开,定型了。

潘妮歪着头想了想,现确实是这个道理,便对自家哥哥道,“那我先进去打听着,你带阿布去找人画肖像画。”自家哥哥比她大了一岁,记忆要更加清晰一些。

像她,现在就只记得,母亲手上那道贯穿掌面的伤疤了。

居住在贫民窟的人,不仅仅只是贫穷,里面还有很多罪犯,抢劫,偷盗,强♂奸,拐卖人口,在这里都屡见不鲜。

她母亲手上的伤疤,就是一次在遭遇入室抢劫的时候,反抗歹徒留下的。

……

商量好了方案之后,三人便开始分头行动。

虽然三人的年纪都不大,可作为黄金圣斗士,战斗力却都毋庸置疑,所以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狄也不怎么担心潘妮的安全。

真有什么不怀好意的人盯上她,倒霉的肯定是对方,脱层皮都是轻的了。

——这可不是什么玫瑰花,这是一朵食人花!

潘妮并不知道自家老哥,还有小伙伴,对自己竟然是这么个评价,巨蟹座和双鱼座的圣衣,有另外两人背着,不用她操心,她两手空空地便进入了混乱不堪地贫民窟。

不知道哪一方比较倒霉,总之她是一路走,一路打听,刚问了两户人家,就被人给盯上了。

↑在这里,必须要给不长眼的混混们点蜡。

这也不奇怪,潘妮虽然长相偏向中性,再加上一头干练的短,并不是那种传统的美人胚子,年龄也不大,还没有长开,但世界上并不乏一些有特殊爱好的成年人,而且,她这一身干净整洁的打扮,跟周围的环境也是格格不入,不引人注意才怪了。

三两下把跟在后面的尾巴揍成了猪头,她掰了掰手腕,关节顿时出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配合着脸上略显凶厉的笑容,着实把躺在地上的几个小混混吓得不轻,连忙求饶不止。

待遇是不是差别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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