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臣
师旷说:
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
上天为人民立君,
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
老爹退下
鄢陵之战的战场上,有泥沼。
泥沼非常之大,挡在晋军营垒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绕开走。中军统帅栾书和副帅范燮,率领自己的亲兵一左一右护卫着国君。晋君车上,少毅是驾驶员,栾鍼是侍卫长,但战车还是陷进了泥沼。
身为中军统帅和晋国大臣,栾书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他下车走过来,准备扶国君转移到自己的车上。
栾鍼却大喝一声:栾书退下!
喝令栾书退下的栾鍼慷慨陈词:国家大事,你岂能一人独揽?再说了,侵犯别人的职权,这叫冒犯;放弃自己的职责,这叫怠慢;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跑到别人那里,这叫捣乱。有这三条罪名,你还动吗?
于是栾书立即退下。
栾鍼则跳下车来,用力掀起战车,脱离险境。[1]
这事在鄢陵之战中,不过小插曲,却被史家隆重地记载下来,其实是有深意的。事实上,栾书不但是中军统帅,而且是栾鍼的父亲。下级呵斥上级,还劈头盖脸,岂非不忠?儿子呵斥父亲,还直呼其名,岂非不孝?
恰恰相反。
事实上栾鍼的做法,完全符合礼仪,也合乎道理。先,这是在国君面前。君前无父子。无论什么人当着国君之面,都要直呼其名。这个规矩,一直延续到明清。其次,栾书如果把国君转移到自己车上,就无法再行使中军统帅的职权。这当然是失职和失责。第三,栾鍼的职务是车右。按照当时的制度,车右的任务原本就是保障安全和以备万一。栾鍼该做的事,栾书又岂能越俎代庖?那可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折不扣的侵权或越权。[2]
由此可见,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有先后。公私不能两全,则先公后私。忠孝不能两全,则先忠后孝。在人君面前,人父必须退居二位。而且,为了让儿子尽忠,做父亲的往往要委屈自己,甚至牺牲生命。
比如狐突。
狐突是晋文公重耳的外祖父,在晋献公时曾担任太子申生的驾驶员。献公去世后,国君是惠公。惠公担任国君十四年,与宋襄公同在公元前637年去世,继位的是他的儿子,是为怀公。怀公很清楚,当时晋国的人心所向和众望所归,其实在公子重耳。重耳流亡国外,狐突的儿子狐毛和狐偃追随左右,实在是怀公的心腹之患。[3]
晋献公的子孙
长子 申生 母齐姜 —— 被骊姬所迫自杀
次子 重耳 母狐姬 外祖公狐突 晋文公 惠公死后夺怀公位
三子 夷吾 母狐姬妹 晋惠公 奚齐和卓子被杀后即位
四子 奚齐 母骊姬 —— 被里克所杀
五子 卓子 母骊姬妹 —— 被里克所杀
孙 圉 父夷吾 晋怀公 惠公死后即位,后逃亡被杀
于是怀公把狐突抓起来做人质。
怀公对狐突说:只要把儿子叫回来,寡人就免你不死。
狐突却拒绝拿原则做交换。他对怀公说,君臣关系,并不是可以随便建立的,因此也不能随意改变。成为他人之臣,先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简策上,叫“策名”;其次要向人君敬献礼品,叫“委质”。这两件事,都表示以身相许,也表示一旦确立关系,就忠贞无贰,永不变心。
显然,春秋时期有两种关系:公私与君臣。职务对职务,是公与私;个人对个人,是君与臣。君臣关系高于公与私,也重于公与私。因为不能效忠主公,也就不能效忠国家。因此,必须先忠君后报国,哪怕那人君并非王侯,甚至流离失所。这就是狐突他们代表的主流观念。
于是狐突说:做儿子的能够担当重任,是因为做父亲的教以忠诚。臣这两个儿子,成为重耳之臣已经很久了。如果臣把他们叫回来,那就是教唆叛变。做父亲的教唆儿子叛变,又拿什么来效忠于君?若不杀臣,那是君上的英明,也是下臣的愿望。如果滥用刑罚以逞淫威,请问又有谁不是罪人?下臣听命就是。
怀公便杀了狐突。
可惜怀公此举只是成全了狐突,却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第二年春,公子重耳在秦国军队护送下回国,是为晋文公。为此,诸侯们举行了盟会,主持人便正是狐突的儿子、重耳的舅舅狐偃。至于怀公,在重耳启程后不久就逃出国都,后来又被谋杀,只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4]
血案早已生
怀公成为晋君,原本就是历史的误会。
晋怀公是惠公的儿子,献公的孙子。晋献公女人多,儿子也多。齐姜生申生,狐突的女儿狐姬生重耳,狐姬的妹妹生夷吾,骊姬生奚齐,骊姬的妹妹生卓子。这些女人当中最有心机的是骊姬。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接班,使尽了阴谋诡计。最后太子申生被逼自杀,重耳和夷吾先后出走流亡国外,奚齐被立为太子。骊姬,似乎可以得逞。
可惜人心不服。
这时的朝廷重臣,是荀息、里克和丕郑。里克原本是支持太子申生的。申生死后,又私底下支持重耳,表面上中立。丕郑,则跟里克一伙。献公和骊姬可以依托的,只有荀息。何况荀息非常有能力。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导致虞国唇亡齿寒最后被灭,就是荀息的手笔。[5]
于是晋献公托孤于荀息。
献公说:这个弱小的孤儿,就拜托给大夫您了。大夫您打算怎么样呢?
荀息伏地叩说:下臣将忠贞不贰,竭尽全力,效犬马之劳,为股肱之臣。如果能够成功,那是君上在天之灵的赐福和保佑。不成,臣就去死。
这是庄严的宣誓,当然必须履约。事实上,晋献公死后顶多一个月,里克就动了兵变,而且事先把情况通报了荀息。里克说:奚齐继位,不得人心。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的旧部,愤怒已经到了沸点。天怒人怨,兵变一触即,先生打算怎么办?[6]
荀息说:我去死!
里克说:恐怕没什么用吧?如果因为先生的死,那孩子就能安然无恙地继承君位,倒也罢了。如果先生自尽,那孩子照样被废,又何必去死?
荀息说:在下对先君有承诺,不可言而无信。一个人既要履行诺言,又想明哲保身,做得到吗?所以,虽然我之死无济于事,但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呢?再说了,每个人都会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在这一点上,请问谁不如我?我自己既然忠贞不贰,那么,能拦住别人,不让别人效忠吗?
里克马上就听明白了,荀息只是要效忠,却未必效力,甚至也无力可效。所谓“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其实就是不阻拦里克的兵变。这个不阻拦,可以理解为无能为力,也可以理解为尊重里克的效忠。总之,荀息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各为其主,各尽其责,成败与否,听天由命。
有了荀息的态度,里克立即动手。这年十月,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荀息也立即准备自杀。有人说:不如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尽力辅佐,也算履行了诺言。于是荀息就立卓子为国君,并安葬了晋献公。然而到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堂上杀了卓子。荀息无路可走,终于自杀。
奚齐和卓子先后被杀,有资格继承君位的,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两位公子。这时,周天子已经没有多少权威。谁当晋君,得由大国说了算。大国中有言权的,是齐国和秦国。大国扶持的国君站不站得住脚,则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见。大臣中有言权的,是里克和丕郑。君位落入谁手,全看这两个大国、两位大臣。
于是夷吾派人向里克行贿,许以汾阳之邑;又派人向秦国行贿,许以河西之地。秦穆公问来人:夷吾在国内靠谁支持?来人说,公子没有支持者,也没有反对派,而且从小就性格内向。穆公听说,便觉得让这么个孤立无援的没用家伙做晋君,其实符合秦国的利益,便派兵护送夷吾回国。
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晋国的内乱生后,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于是以齐国为,秦国为次,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是为晋惠公。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谢绝,也只好接受夷吾。[7]
天上掉馅饼,夷吾捡了个大便宜。
他的儿子怀公后来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则算是小便宜,抑或是大不幸。
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晋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谓难兄难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后,重用子鱼,宋国大治。他的错误,在外交而不在内政。晋惠公却是内政和外交都一塌糊涂。他儿子怀公后来死于非命,其实是他造的孽。
但怀公并不是第一位死难者。事实上从献公到文公,晋国的宫廷斗争持续不断,死人的事也经常生,可谓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齐,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尸骨未寒,便轮到第五个人了。
这个人就是里克。
又起屠刀
里克是被晋惠公逼死的。
公元前651年,惠公靠着齐国和秦国的支持成为晋君。第二年,周天子派大员会同齐国大夫确认了他的国君身份。这个时候,晋惠公大约觉得地位已稳,便向里克举起了屠刀。
惠公杀里克,有多种原因。比方说,他曾许诺封里克以汾阳之邑,现在却想赖账。这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他答应割让给秦国的河西之地,就赖掉了。又比方说,里克毕竟杀了奚齐和卓子,还变相地杀了荀息。有此重罪,不处理似乎没法交代。更重要的是,里克支持的是重耳。重耳虽然人在国外,但威望和声望都比惠公高。如果里克和重耳里应外合,惠公是抵挡不了的。
于是惠公找里克谈话。
惠公说:没有大夫您,也没有寡人的今天。不过,话虽如此,毕竟有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死在了先生的手上。做先生的人君,岂不是太难了吗?
里克说:下臣不杀那三人,君上岂能回国即位?既然要加罪于臣,哪里还怕找不到说法,又何必弄得那么麻烦?臣已经听到君上的命令了!
说完,里克拔剑自杀。[8]
里克自杀后,丕郑本人以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也被惠公手下诛杀。但血案并没有到此为止。下一个被杀的,是庆郑,只不过要到五年之后。
庆郑是晋国的大夫。他的被杀,是因为对惠公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事实上,从逼死里克,到杀掉庆郑,前后五年间惠公的表现,确实像一个十足的混蛋。杀里克那年(前650),他的屁股刚刚坐稳,就派丕郑到秦国去赖账,而且话说得极其无耻。
据《史记·晋世家》,惠公的话是这么说的:夷吾曾许诺贵国以河西之地,现在照理说应该兑现,可是大臣们不同意。大臣们说,敝国的土地是先君的。夷吾不过流亡在外的公子,哪有权力擅自给人?寡人争不过他们,实在抱歉!
这简直就是无赖,但对秦国来说却是自作自受。实际上,当年秦穆公为晋国择君,是派人出去考察了的。考察的结果,是重耳更仁义。讨论的结果,却是选个差的。那考察团团长对穆公说: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意思是:如果要弘扬仁义,那就为他们选个德才兼备的;如果要称霸中原,那就为他们选个老实巴交的。秦穆公当然想称霸,就选了晋惠公这个“老实人”。
谁知道老实人未必老实。晋惠公虽懦弱无能,却也厚颜无耻。被忽悠了一把的秦国只好吃哑巴亏。
问题是事情还没完。
赖账之后三年,晋国生饥荒,晋惠公又厚颜无耻地向秦国购买粮食。秦国君臣经过研究,决定立即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因为自然灾害,哪个国家都会有。救灾恤邻,乃是人间正道。秦穆公也说,他们的国君虽然可恶,但是人民又有什么罪过?于是秦国以德报怨,给晋国运送粮食的船队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史称“泛舟之役”。
然而第二年秦国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却居然遭到拒绝。晋国君臣讨论这事时,反对派的理由居然是: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也就是说,兑现承诺,割以河西之地,这是“皮”。卖些粮食给晋国,则不过是“毛”。皮都赖掉了,给几根毛有什么用?这点小恩小惠,不但不能消除秦国的怨恨,反倒只能加强他们的实力,不如破罐子破摔,得罪到底。
这种混账话,惠公很以为然。
庆郑却完全不能同意。他说:忘恩负义,无亲;幸灾乐祸,不仁;贪小便宜,不祥;得罪邻居,不义。这道理,普通老百姓都懂。谁要是这么做,即便是亲人都会结仇,何况秦国跟我们还有夙怨?
晋惠公不听。[9]
这一下,秦晋两国便结下了梁子,庆郑跟惠公也有了嫌隙。这梁子终于导致秦国和晋国开战,自以为是的惠公也做了俘虏。后来经过多方努力,晋惠公被秦国释放。而惠公回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庆郑。
我不逃
庆郑坐在国都等死。
导致惠公一定要杀庆郑的,是秦晋两国的那场战争。
公元前645年,也就是晋国拒绝卖粮食的第二年,熬过了大饥荒的秦国迎来了大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草充足的秦军摩拳擦掌,要向晋国讨还公道。夏历九月,秦穆公御驾亲征,率兵伐晋。晋惠公也亲自上阵,迎战秦军。理直气壮的秦军斗志昂扬,乘胜前进,晋军则一败再败,三败而至韩(在今何处有争议)。
惠公问庆郑:敌军深入我境,怎么办?
憋了一肚子气的庆郑反唇相讥:这不是君上让他们深入的吗?能怎么办?
惠公气急败坏,大喝一声:放肆!
于是,刚愎自用的晋惠公拒绝接受占卜的结果,坚决不让庆郑担任他的车右;后来又不听庆郑劝阻,坚持让郑国出产的小驷马拉车。
如此固执己见死不改悔的结果,是十四日这天惠公的战车陷在烂泥里出不来。惠公这才急了,向庆郑呼号求救,庆郑却置之不理。不但不理,还气哼哼地说:刚愎自用,不听忠言,背信弃义,无视占卜,这是自求其败,何必要搭我的车?下臣这辆破车,恐怕不值得君上用来屈尊逃亡。
后面的细节就不甚了然。我们只知道,当时秦穆公的处境也很危险。晋军这边,已经有一辆战车迎上了穆公,眼看就要俘虏他。但按照《左传》的说法,是因为庆郑在晋惠公这里耽误了,所以穆公得以逃脱。按照《国语》的说法,则是庆郑要那辆战车来救晋惠公,这才放跑了秦穆公。
总之,秦穆公没事,晋惠公被俘。
人君不公,人臣不忠,惠公的被俘咎由自取。[10]
但后果,却很严重。
如果就事论事,则晋军的战败,惠公的被俘,庆郑都是有直接责任的。因此,后来晋惠公被释放,即将回国时,就有人建议庆郑逃走。
庆郑说:我不逃!
对此,庆郑的说法是这样的:照规矩,军队溃败,就该自杀;主将被俘,就该去死。我庆郑,既害得国君兵败被俘,又没能在兵败之后以身殉国,已经罪不容赦。如果居然还逃亡,让国君失去惩罚罪臣的机会,那就不像人臣了。明明是人臣,又不像人臣,如此“臣而不臣”,还能逃到哪里去?
于是等着惠公来抓他。
被释放回国的惠公走到城郊,听说庆郑没有逃亡,便立即下令将他捉拿归案。
惠公说:你这罪人,为何不逃?
庆郑说:为了成全君上。想当年,君上即位,如果履行诺言,以德报德,国势就不会下降。国势下降后,如果接受劝谏,采纳忠言,战争就不会爆。战争爆后,如果起用良将,用兵得当,也不至于战败。现在败都败了,能做的就只剩下诛杀罪人,以谢天下。这个时候,如果还把下臣我给放跑了,又怎么保得住封国呢?所以臣特地等在这里,以保证君上不会犯最后一个错误。
惠公一听,简直就要气疯了,连声喊道:快杀了他!快杀了他!现在就给我杀了他!
庆郑却很平和。
心平气和的庆郑微微一笑:据理直言是为臣的正道,依法直刑是为君的圣明。总之,君臣都讲一个“直”字,国家才有利。所以,就算君上不动手,下臣也会自杀。
史家没有记录当时的天气。按节气算,这会儿天地之间应该是一片肃杀。
晋国的大臣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释放庆郑,让他戴罪立功;另一派则认为不但不能饶他一死,就连让他自杀都不可以。因为庆郑最大的罪恶就是无视君父,自作主张。这家伙,战争中已经自行其是,现在又岂能让他自行了断?苟如此,则纲纪何在,体统何存?
其实这时惠公的最佳选择,是采纳前一种建议。因为这样做,君上有不计前嫌的声誉,臣下有主动就刑的美名,对晋国是有利的。可惜惠公是个混蛋。是混蛋,就不能指望他作出英明决策。如果这混蛋还拥有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从小混蛋变成大混蛋。
因此,惠公最后还是杀了庆郑。
好在庆郑被杀后,惠公似乎也吸取教训懂得了收敛。此后八年,倒没听说他还有什么荒唐事。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庆郑没有白死。[11]
但,故太子申生,可就死得太冤了。
怎么都得死
太子申生是被骊姬害死的。
为此,她机关算尽。
第一步,是怂恿晋献公让太子申生迁到曲沃(今山西闻喜县),公子重耳迁到蒲(今山西隰县),公子夷吾迁到屈(今山西吉县),实际上是把这三个人都撵出去,只留自己的儿子奚齐、妹妹的儿子卓子在国都。
第二步,是怂恿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申生如果战败,就以此治罪;如果胜利,则诬陷他有野心。可惜,申生班师回朝后,虽然流言四起,却并未能撼动其地位。于是骊姬使出最后一招,亲手制造了一起投毒案。
公元前656年,骊姬羽翼丰满,开始实施犯罪。圈套和陷阱,是谎称晋献公梦见了申生的生母齐姜。按照当时的制度,申生必须立即祭祀,祭祀之后还必须把酒和肉献给君父。这时,献公正好外出打猎。利用这个时间差,骊姬在肉和酒里下了毒(一说以毒酒和毒肉替换)。献公洒酒祭地,地隆起。把肉给狗和小臣吃,狗和小臣立即死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申生百口莫辩,只有去死。[12]
死,是没有价钱可讲的,因为这是弑君和弑父的双重大罪。已遂,则当诛;未遂,得自杀。
问题在于这是冤案!而且,案情如此简单,难道就无人识破?骊姬步步紧逼,申生就毫无感觉?献公偏心眼,骊姬狐狸精,路人皆知。那些朝中大臣,难道都由着他们胡来,一个劝阻和反对的都没有?或者说,一个帮助申生的都没有?
当然有。
但为了恪守臣道,他们都退下阵来。
比如里克。
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里克是表示了反对的。但献公不听,里克也没有坚持。相反,他对申生说:为臣,只怕不忠;为子,只怕不孝。废立之事,不是太子应该考虑的。太子还是努力做好工作吧![13]
有人说,里克这是善于处理父子关系,甚至就是为臣之道。这话恐怕可以商榷。比方说,后来他杀奚齐和卓子,怎么就毫不手软,就不讲君臣大义?说到底,无非之前的献公强势,之后的骊姬和奚齐孤儿寡母,好欺负。这样看,后来里克被相对强势的惠公所杀,便多少有点自作自受。[14]
再说狐突。
对于申生的率军出征,狐突也是劝阻了的,但是申生不肯听从。他说,君父派我出来打仗,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为了考察我。既然反正都难免一死,不如一战。不战而返罪过更大。作战而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
结果不出狐突所料,申生回国,谗言四起。
于是狐突闭门不出。
里克和狐突的温良恭俭让,其实是姑息养奸。当然,以狐突当时的地位,多半也是无能为力。里克却不是无力,而是无心,或无胆。事实上,骊姬要谋害太子,里克是知情的。然而他左右为难,他的同伙丕郑则表示没有主意。里克便对丕郑说:弑君,我不敢;帮凶,我不能。我只有躲起来。
于是里克也称病不朝。
三十天后,骊姬得逞。[15]
最后说申生。
申生名为储君,其实是个苦孩子。母亲身份不明,父亲另有所爱,大臣们对他的建议和劝导,都是要乖,要好,要听话,要尽忠,要尽孝。从来就没人告诉他,他自己有什么个人权利可以主张,也不知道该如何主张。[16]
因此,当申生被骊姬诬陷时,他其实是无法自救的。有人对他说:太子去申辩吧,君上一定能明辨是非。申生却心灰意冷。申生说,我去申辩,骊姬就得问罪。我的国君和父亲老了。没有骊姬,他老人家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君父不开心,申生怎么可能开心?
鲁僖公四年(前656)夏历十二月二十七日,申生在曲沃上吊自杀。[17]
冤死的申生死不瞑目。据说,死前申生托人带话给闭门不出的狐突:申生有罪,不听您老人家的话,才有了今天这个下场。申生并不敢贪生怕死,只是心疼国君老了,国家又多灾多难。您老人家再不出山,奈吾君何?如果您老人家肯出来做事,申生就算是拜您所赐而死,将无怨无悔。[18]
狐突后来的死节,或许与此有关。
再说君臣
现在,似乎该检讨一下君臣关系了。
君臣父子,历来被看做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想当年,年轻的孔丘到齐国找工作,景公问他何以治国,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齐景公则点头称是说,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粮食,寡人吃得到吗?[19]
事实上,君臣父子这四个字,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因此从西周以来,就被着力打造、建立和维护,不容动摇。
当然,秦汉前后,君臣关系是有区别的。从西周到春秋,理论上讲是家臣效忠家君,国臣效忠国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天子,逐级效忠。到战国,天子没有了,三级效忠就变成了两级效忠。但,逐级效忠不变,君臣关系也不变。
秦汉以后,诸侯没有了,逐级效忠变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从官员到百姓,都是臣。不过,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乱,则各为其主。比如东汉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孙权,关羽效忠刘备,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对象虽不相同,君臣关系仍然是纲。
很显然,在中国古代,君臣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关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为上面还有君父。没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岂非大义?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于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于臣子。这可是违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设法弥补。弥补的办法,是用对等来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说,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也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旦失礼,很可能代价惨重。[20]
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请两位大夫吃饭。两位大夫依照礼节,衣冠楚楚准时准点来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里。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太阳快下山了卫献公还不露面。最后,才现他在园子里射雁。而且见了两位大夫,居然不脱皮冠就跟他们说起话来。
这是严重的失礼。
我们知道,皮冠,是戎装或猎装。所以,君臣相见,即便是在战争中或狩猎时,也至少要摘下皮冠。鲁成公十六年,晋国大夫郤至三次遇到楚王战车,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节去慰问他,他立即免冠听命。鲁昭公十二年,身穿猎装的楚灵王接见自己的大臣,则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脱去披肩)、舍鞭(扔掉马鞭)。这些动作都被《左传》隆重地一一记录在案,可见意义之重大。
实际上服饰在古代中国,都是有意义的。比如不摘皮冠,就是把对方当作仇敌或野兽。请客吃饭而着猎装,更是公然的羞辱。卫国这两位大夫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动兵变把献公驱逐出境,十二年后才让他回国。
此事生时,晋国的国君是悼公。悼公问他的乐师师旷: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师旷却斩钉截铁地回答:恐怕是他们的国君太过分。国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上天为人民立君,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21]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应该喝彩。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要像君和父的样子,并没有可操作的制度来保障,也没法进行监督。他们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礼,像不像样,全靠自觉。相反,君父们的绝对权威,则天然合理,无人质疑,不可动摇。结果是,君可以不仁,臣不能不忠;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甚至一旦君父昏暴,则很可能不幸如申生:尽忠,他得死;尽孝,他也得死。不死,就不忠不孝;死,则忠孝两全。
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这又是什么狗屁道德!
于是臣子们便只能碰运气,或者看着办。狐突、里克和庆郑的共同特点,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卖良心,也不放弃尊严。要杀,随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话要说清楚。死得不明不白,不干!
荀息则是另一种态度,那就是无条件地尽忠。在他看来,受人之托,尚且要忠人之事,何况是君父所托?至于成功与否,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这恐怕也是大多数臣子的基本立场和选择。因为不管怎么说,君,总归是一国之主;父,则无疑是一家之主。君主蒙羞,则举国蒙羞;君主蒙难,则举国蒙难。所以惠公被俘后,晋国的大夫们都披头散,拔起帐篷跟着走。
秦穆公无奈,只好派使者去传话:诸位不必那么忧虑吧?寡人陪着贵国国君往西走,不过是要告慰贵国故太子的在天之灵,岂敢有什么过分之举?[22]
晋国的大夫们则诚惶诚恐地行起了将亡或已亡之国的大礼,三次下拜三次叩。他们说:伟大的君上!您老人家脚下是地,头上是天。皇天后土都听到了您的誓言。我等卑微的外邦小臣斗胆站在下风口,等候您仁慈的命令![23]
后来晋惠公被释放,这一幕也是起了作用的。
当然,起作用的因素还有很多。其中之一,便是晋国外交官的成功斡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