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本该只爱我自己
简安差点就拔掉针头从床上跳下来。不待见她老爷子是一回事,可是老爷子出事又是一回事啊,她是因为她妈的事恨了简天安好久,现在也不能说不恨,可是亲人之间的恨难免要更复杂些,没法提炼成最纯最黑最浓的那种毒药——简天安对她的好,她都明明白白的记得,就算是她不稀罕,她也明明白白的记得。
毕竟是她为数不多的亲人了!
其实她的世界很小,能让她心碎的人就那么几个,她妈让她的玻璃心碎了一块,顾淮又早残缺的心上面挖了一半,现在——这是又要生生的来挖她的心了?
老天宠她宠的太另类,太格调了!
“什么事!”
“别急,别急,你爸年纪毕竟也大了,有点心脏病,这会蛮严重。”
“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
“我可得找上你啊,你在法国甩手掌柜落得清闲。”
肖阳对付这东西有一套,先模模糊糊的说个消息吓死她,急的不行,再轻巧的告诉她,这可不是我的错,是你自己赖在什么劳甚子贵族家不走的。
瞬间局势变顺风,这东西也不跟你吼了,焉了吧唧的摊在床上。
“这可怎么办,我可就这一个爸爸了,再混蛋也是爸爸啊——”
好的,可以了。
肖阳又上去哄,“别怕,爸爸还在医院里,情况也许没那么坏。”
这样说,只会让这东西更担心好不好,她现在是恨不得马上回去看看具体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样了。
别怪肖小爷坏,肖小爷就是要让这东西担心,你对这东西用软的不行,你得逼她,吓她,还得润物细无声的刺激她,这可是一门相处的艺术,不是身边人还做不到呐。
这不被一刺激,下定决心,回国,立刻回国,要不老爷子就没了!
这东西之所以放心大胆的回国,是因为她觉得顾风就放在那里,自己随时都能回来搞,可是,可是,她怎么知道回去之后是另一幅光景了呢?
哎!
两个人这边火急火燎的往戴高乐机场赶,另一边呢,顾赞可是一直跟着,别以为他走了,自从简安和肖阳出病房门开始他就一直跟着,也算是心有灵犀不是,看看,果然要出事,这是要回国!
又是奇景儿!
这男人漂亮,就是白衬衫黑西裤,搭上小细领带,最简单的装束,却穿的妖孽非常,还是要看表情,这样最不该深情的妖孽,却无比深情的看着远方,甚至于留下了热泪——原来那滴泪,并不是绿的。
不是绿的,是透明的,就和现在小赞被折磨过一轮的内心,是纤细而透明的。
这样一个神圣又漂亮的孩子啊!你怎么舍得让他快速的成长!
他的二十岁,该在酒精与霓虹闪烁里,该在血液与斗殴火拼里,该在美人与玉体横陈里,他该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瞧不上,仅仅的,只自私而又高傲的爱着他自己!
爱他美艳皮囊,爱他肮脏灵魂!
明明该这样下流又放纵的活着啊!
可是你现在却把他这样一颗心给泡到血水里了,给泡到了硫酸池子里——疼,快速消失。
你怎么能!
原来爱人是这么苦的啊!情深不寿原来就是这么个体验。
他与她,没有个震撼的开头,一点也没有符合他恶趣味的轰轰烈烈。
他与她,并不是一见钟情,甚至他只是把她当做一个讨厌又神经的女人。
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把这东西扔到树林之后的抓心挠肝?还是在酒吧看见这东西在烟雾缭绕里自顾自的讲着故事,一只脚还点在地上?是从她信誓旦旦一副认真的表情说要睡顾风?还是真的看到她和顾风裹床单之后的头痛欲裂?
点点滴滴,积重难返。
少了一件,他也不至于如此。
还有一个原因,这东西并不迷恋他,她迷恋的只是他哥,她甚至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正是这种求而不得,无能为力的感觉,才更让人犯痴。
疼痛也是会上瘾的。
这个漂亮的黑白少年大步走上前,他的衣服就像他一样爱憎分明。
他还哭着,像是被人丢掉的孩子。
简安像是有感应一样的回头,对上眼神,她微笑,声音很小,“小赞,我爸爸生病了,我得回去看他。”意思是你别闹。
“我不闹。”小赞按住她的肩头。
他的泪水,真让人揪心,这真是个无法无天一得不到玩具和糖果就耍无赖的孩子。
简安不急,就那么看着他把泪水憋回去,非常有耐心,她不嫌丢人,看着一个孩子哭有什莫丢人。
这时候肖小爷的反应的最让人玩味的,他没有说话,只是在旁边看着,眼里有包容,有豁达,还有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
肖阳长大了,果真是长大了,他现在更像是一棵树,一颗连根都没有的种子,甘愿为了一个人变成一棵树,枯燥的守在她的身边,看着她身边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看她出世又入世,看她在红尘里翻滚可是又被红尘所玩弄——他只是静静地守着,好像要到时光的尽头。
这样的成长,怎么不让人哭泣!
小赞睁开漂亮的眼睛,里面干净清澈的吓人,浸泡着他的心脏,简安甚至能从里面看到他跳动的血管。
小赞真的很认真。
“小姐姐,你是个神经病是不是?”
“小姐姐,你还是没有睡到顾风是不是?”
简安小声的回答,“是。”
“小姐姐,我一点都不喜欢你是不是?”
简安张开嘴,刚想要说是唇却迅速的被堵上,耳边是这个孩子的呜咽——“你不许说,不许说,我喜欢死你了!”
这个吻很咸,这个吻很单纯,这个吻很干净。
小赞是真的说不出话来才去吻她,是无言以对才去吻她。
他是想要简安记住他的,他是一个多么值得爱的人!不识货!
这个吻,心疼的又何止小赞一个!肖阳甚至也为这个孩子心疼,他看到了他自己,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卑微的,痛苦的,掏心掏肺的。
却心肝情愿。
远处还有一个人呐,也是心思难明,他看着他这什么都没放在心上过的弟弟这样的疼,他做哥哥的能不难受?这样的小赞,疯魔的小赞见过,可是犯痴的小赞,谁见过!他那些狐朋狗友们见到了也得大吃一惊。
可是谁又能说不值得呢?
这东西绝对值得,她的真,她的憨,她的坦荡,她真心实意的为你好——这是这东西的可贵之处,是她的稀有之处。
你对她的好,她都记得呐,所以她不躲避,就昂着头,任由你吻她,任由你咸涩的泪水淌进她的嘴巴,她愿你陪你难过,她愿意和你一起疼。
可是!什么都进不了她的心!
多情又无情的东西,多么磨人,这就是上天派来的孽障!
于是她干脆的回头,小高跟打在大理石地面上,出清脆的敲击声,噔噔噔——一直到登机口,她都没有回头去看那个痴儿!
她不留恋,她留恋过谁!
顾风没来由的恍惚,他站在二层,看大厅里的离散,看那东西的干脆的转身,就像晚上在酒吧点烟时一样的帅气,一样的干脆——她一直吸到烫到手,飞快的扔到台下——可是为什么,他觉得这个无情的东西,这样的落寞呢?
山谷里,只有清风和明月,树叶的阴影打在她脸上,在她的幻想里,自己是个痴恋君王的清隽少年,她的骨头纤细,面容苍白,几乎要乘风而去,她跪在他的脚下,虔诚却不甘,惶恐却决绝——
臣,好生想念陛下。
她(他)说,陛下可要救我!
急于要一个承诺,却从不指望你兑现,早就想好把命搭进去,却还是想要从你嘴里听到护她周全誓言——既然如此,为何要那么落寞?
她的落寞,落在眼睛里,沉在骨头里,是全世界的陪伴与宠爱都化不开的寂寞。
一个声音响起。
她和我好像!她是在繁华里寂寞,我是在寂寞里寂寞。
本质上却没有多大的差别,我们都是为什么而寂寞呢?顾风有点嘲讽的笑了,自己何时这么感时伤怀了,不过就是在家里住了十几天的陌生女人罢了,即使是有了一夜的销魂与温暖,那又怎样呢?
可是还是有点遗憾,她在幻想里扮演的那个少年,究竟如何了呢?
一处离别,三重心思,可是重逢之时很快就会到来,那时的战场,可就是祖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