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天人之姿
神经病摸着狐狸皮的手僵硬了,诧异的看着眼前笑的得意的女孩子——这娘们有病吧!
神经病不讲绅士风度,没有形象主义——完全随心所欲。
于是就是这样的一幅景儿:
“你赔我红狐狸皮。”指尖超级不礼貌的指着人家陈家大小姐。
陈家小姐好可怜,被这么一个蛮横的女人威胁,泪水立马流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是不小心的。”变脸的速度陈姝绝对快,练出来了。
管她这一套,神经病心疼死自己的红狐狸皮了,一股难闻的酒味,都不能沾水,更何况是沾酒呢,糟蹋了——心疼死了。
不管,她不管,一手抓住陈姝的胳膊。
“不管,你就得赔我红狐狸皮!”怎么赔,今晚只有一件的红狐狸皮,怎么赔?这神经病也不知道,所以她慌,她心疼,但是一件事情她还是知道,弄坏了别人的东西,管你多可怜兮兮,你他妈就是得赔!
“你先放手,我的手好疼撒。”梨花带雨,好不可怜,细细的手腕上果然是两道红痕,都腹诽,顾少带来的这是什么人,太没素质,真和街上的泼妇了似的。
人总算是有点欺软怕硬,简安疯的时候没人敢吱声,可是这个看起来软塌塌迷糊糊的神经病疯的时候倒是开始瞧不起了——为什么?神经病疯没有威慑力呗。
她说不出什么,骂不出什么来的,脑袋不好用了,太气愤,清醒的时候越生气脑袋转的越快,可是病的时候越生气,脑袋就和没有了似的!转不动!
她就一句话,你赔我红狐狸皮,你赔我红狐狸皮,这有什么杀伤力!
但她不哭,这点不论是清醒还是犯病都是一脉相承的——她在最困难的时候,最窘迫的时候,坚决不哭——本来就够可怜了一哭更可怜。
谁也不会因为你泪水颗粒特别大,特别晶莹多同情你一点,这神经病的世界还是蛮残忍,最后能靠的还是她自个儿,不哭,不能怂!
怂蛋的战斗精神啊。
可是谁舍得了,谁允许了?顾风看着这边的动静,立马变了脸色,非常不好看的往这边走过来。都以为顾少是嫌丢脸了,咳咳,这是高估顾少了。
他从来都是只要心肝,不要脸皮!
他走向那个抱着狐狸皮,一脸倔强的神经病,灯光下她的眼睛看起来特别璀璨,几乎要让人溺毙,可是现在里面燃烧着熊熊的怒火。
顾风下意识的想,这样的眼,怎么能有怒火。
是啊,不可以,不可以——众目睽睽下,顾少走过去,捂住这女人的眼睛,凑在她耳边,“你先出去,是你的,肯定是你的——就算是迟一点,也是你的。”
松开手,神经病安静了下来,她眼睛里的火光逐渐熄灭了,这才是她眼睛里面应该有的东西——无忧无虑。
神经病回头看了顾风一眼,那一眼几乎要让他受宠若惊——她眼睛里有什莫?
她眼睛里有信任,她信任你,她信任你——她居然信任你?
这样的东西,也会有这样的感情,也会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盼望着他披上战甲为自己打下江山?
可是那是确确实实的信任之光——虽然渺茫,虽然微弱,但是还是备受振奋。
她走了,没有再回头,把战场留在身后。
顾风站在那里,是简安原来站的位置,他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这个肩膀一抽一抽的女人——只觉得眼泪原来是这么让人厌烦的东西啊。
“你泼上去的是什么?”
“啊?”
很有耐心,再问一遍。
“你泼上去的什么酒?”
陈姝擦干净眼角的泪珠,尽可能的显得不知情又无辜。
“好像是香槟。”
“那就香槟吧,服务员给我拿一杯香槟。”
一杯香槟递过来,顾风微笑着看着面前的女人,轻轻的问,语气温柔。
“沙上那个木盒子是你的白狐狸皮?”
“是。”陈姝愣了一下,她没反应过来,也压根没想到,实在是想不到——
所有的人都想不到,众目睽睽之下,这种事不是一般人,一般底线能做到的。
可是顾风少爷不是凡人,他是天上人,仙人之姿!
步伐很稳,很优雅,几乎看不出意图。
走到沙前,轻轻的打开木盒子,轻轻的抚摸,白狐狸皮——没有一丝杂毛,白的像雪,白的闪耀。
手里的香槟一倾斜——全都倒上去了!
众目睽睽,意想不到撒,顾大少就这么在这么多双眼睛下欺负一个女人?
顾风管别人怎么看——这也是个和神经病臭味相投的个人主义撒——不枉简安为他吃斋念佛念念不忘许多年。
骨子里的东西,血液里的东西——总有一种无情胜似深情。
顾风把酒杯甩在地毯上,空气里悠悠的漂浮着他临走前丢下的一句话:“红狐狸皮是神经病的幻想,你不配打扰她做梦。”他懂他,天生的懂她。
看着顾风的背影,深深的震惊——仙人之姿,果然不同凡响!
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
男人的幻想来源于女人,女人的幻想就是其本身。
月色下的神经病,这样的一幅样子,神经,疯癫,痴狂——这是多少人的梦境。
她脸颊上带着泪,刚刚流下,痕迹凝固到一半,几乎不忍替她擦拭这泪痕,这泪痕是她幻想的伤痕,虽然是伤痕,只是让幻想更凄艳迷人罢了。
顾风忽然抱住她,又觉得没有抱住她,自己抱着的只是她的幻想,只是她寂寞的一个分支,这种想法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你不要乘风归去啊——
紧紧的,宁愿搂住,抓住这团温热的艳肉,即使这缕艳魂已经不知道飞到了何处——就算只要这团温暖的肉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退步,再退步,底线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用。
这个神经病是个吃掉理智的怪物,只要一靠近她,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沸腾,所有的幻想与感性破壳而出,围绕着这一个神经病翩翩起舞。
去吻她的泪痕,吻这道幻想的伤痕,她像是毫无察觉,她的眼睛里面带着深深的寂寞与忧伤,不过是一块红狐狸皮啊——夺去了她多少心智。
她在唇舌中喃喃道:“我的红狐狸皮没了。”
她的眼睛里没有你!
可是怎么忍心责怪她,顾风抱着她,“会有的,我保证,我保证——我许你所有美梦成真。”
他眸色沉静,眼神温暖,今天的顾风,即使天气寒冷,可是充满了温度,充满了人性——他在许诺,许诺是为了不辜负,许诺是为了不忘记。
这是怎样的一个承诺?
承诺还有个最大的作用——被打破。
可是还是会给人现世安稳的幻觉,足够了,这一瞬间的托付与信任,足够了。
神经病在他的怀中笑了,露出牙齿,泪痕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把脸闷在他的胸前。
声音闷闷的从他心脏的地方出来,一瞬间的错觉,她在和他的心脏对话。
“那就由你来赔我的红狐狸皮吧。”
“您好,顾叔,我在机场里没看见顾风表哥,没关系,没关系,我没关系的,表哥他本身也很忙,我自己过来就好。”
秦霜阳放下电话,幽幽的叹了口气,美人皱眉头让人更心疼,恨不得用手指头给她抚平那道不合时宜的沟壑。
她调整呼吸,挺胸,抬头,拉着行李箱直直的出了机场,方向呢?
既然顾风没来,那就由自个儿去找他吧。
“您好,我找顾风。”
“请问你是?”
甜美一笑,前台觉得这女人一笑自己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实在是太美喽。
“我是顾风的未婚妻。”
“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下。”
前台小姐拨过去个电话,十分钟之后十分抱歉的说:
“对不起,顾总这两天出差了,要不您过两天再来?”
“好的,谢谢。”那副笑容美的几乎精致到不真实。
她转身,那个笑容转瞬即逝,面无表情,顾风什么时候还需要出差了?他在法国的时候从来没有出过差。
秦霜阳下意识的觉得心慌,捂住胸口——不祥的预感。
顾风实在是太完美,她总在感觉要触摸到他的瞬间意识到——其实这个男人一直没属于自己过。太飘渺,太虚幻,像在梦中,随时害怕会醒来。
但是秦霜阳从来都是直面对心里的恐惧,她秦霜阳做得起这样的梦。
她一直很懂事,很懂进退,顾风之所以让她呆在他身边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这是个很让人舒服的女人。
至少对于顾风来说是这样的,多一个这样的女人,不是什么坏处,况且这还是顾应钦的意思。
说到顾应钦,不得不说秦霜阳非常讨顾风父亲喜欢,仔细看看,顾应钦的身边几乎全是这样的女人:漂亮,精致,懂事。
不麻烦。
各取所需,目标明确。
情爱是一瞬间的电光火石,从来都不长久。
总归有例外,但凡人间,总归有意外,之所以是意外,是那个意外并不多见罢了。
对于顾风来说,对于他这样的人说,不论是未婚妻的人选,还是结婚的人选,怎么看都是这样的女人最合适。秦霜阳就像是路上的一块路牌,早早的树在那里,扎在那里,随时都看得到,随时都摸得着,心里都了然。
他是迟早要路过这块路牌,然后再往前走的。
不粘人的女人,不是对男人多信任,而是取决于对自个儿的信任。秦霜阳从不觉得紧紧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太离谱,她都能接受。
她迟早要嫁给他,就像他迟早要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