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捉拿归案
因此,为了不让宋如再给自己找麻烦,得罪了李荣等人,县令大人当机立断,干脆给宋如放了几天假,美其名曰断案辛苦,让她好生休息几天。
其实县令大人何尝不是在维护宋如?对于宋如的个性,县令大人也算是有所了解。他知道,如果让宋如继续留在这里,她一定会因为案子的事情和李荣对上。
可是李荣是什么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从京城里来的人,绝对不好惹就是了。而宋如不过是一名小小的状师,就凭她的身份地位,和李荣对上,绝对不会有好结果。
如果李荣是个心胸宽广的人还好,可能会大人不计小人过,放宋如一马。可如果李荣是个睚呲必报的人呢?若是他想要斤斤计较,下面这些人也只能默默承受。
可是县令大人没有想到,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宋如居然不明白他的意思。
没错,宋如连看都没看县令大人,张口就要留下来,旁观沈月断案。
县令大人杀鸡抹脖子似的朝她使眼色,宋如视而不见,铁了心的要留下来。
李荣根本没心思去关注他们这些眉眼官司,他救下了张翠娥的命,就算是光荣完成了任务。接下来,就该轮到沈月闪亮登场了。
宋如一直死死的盯着沈月,想要从她脸上看出花来。相比之下,沈月则从容了许多。
她先是拜托一旁的衙役将死者郭成的尸体抬了上来,然后结合仵作的分析,沈月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因此,从伤口的受力角度和深度来判断,杀人凶手根本另有其人。张翠娥一介弱女子,身量与体型与郭成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凭她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杀害郭成。”
好不容易有个人愿意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张翠娥激动的眼泪汪汪。她看着沈月,想要说些感激的话,可是心情一时太过激动,嘴唇蠕动着,就是不出声音来。
而沈月那边,已经开始了新一轮分析。
“假设郭成真的是张翠娥所杀,在没有一击毙命的情况下,他一定会反抗、还击。但是在案现场,我们并没有现挣扎打斗的痕迹。这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真正的杀人凶手并非张翠娥。”
沈月一番推论,县令大人也觉得颇有道理。此时他再回想之前宋如作的那些猜测,只觉得完全是狗屁不通。他原本还觉得宋如挺有才华的,可是和“钦差大人”身边的这位女状师一比,顿时高下立现。
“断案是要讲究证据的,总不能凭你红口白牙,说什么就是什么!先,张翠娥有杀害郭成的动机。”
“云阳镇的人几乎都知道,郭成嗜酒如命,又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仅欠下巨额债务,在家中还经常打骂张翠娥。张翠娥便是因此对郭成怀恨在心,最后举刀相向,谋害亲夫。”
宋如一开口,县令大人又觉得,她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
只听宋如接着说道:“其次,张翠娥也有作案的时间。因为家中失火,她与丈夫郭成便搬到福来客栈暂住。案当晚,张翠娥与郭成同居一室,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宋如越是说下去,就越是信心十足。在她看来,沈月敢与她叫板,根本就是自取其辱。要知道,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状师的。
“没有目击证人能够证明,张翠娥是无辜的。围观的人是被张翠娥的尖叫声吸引过去,但是没有人知道,在此之前,房间里究竟生了什么。”
相比于宋如的得意洋洋,沈月不焦不躁。“那么作案工具呢?衙门可是已经找到了作案工具?”
被沈月这么一问,宋如顿时呆住。沈月一看她这表情就知道,衙门肯定还没有找到凶手的作案工具。又或者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寻找这么一样东西。
连作案工具都没找到,就急忙忙的给张翠娥定罪,这听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沈月也不是过来找宋如不痛快的,她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而是从荷包里取出了在客栈客房里现的那枚玉佩。
“这枚玉佩是我在案现场现的,应当是凶手遗留下来的东西。”
沈月此言一出,场内所有人,包括宋如的视线,都立马被吸引过来。而反应最大的人,当属跪在中央的张翠娥。
“孙云峰?!”
张翠娥脸色大变,看起来十分惊讶,一个名字从她口中脱口而出。
沈月当即追问道:“你认识玉佩的主人?”
张翠娥认不认识孙云峰,沈月自然早就知道了,之所以还会有此一问,不过是走个流程,引导旁观者知道真相而已。
“认识……”也许是玉佩给张翠娥带来的冲击太大,她看起来像是还没有缓过神来,“他曾与我有过婚约。后来我遵从父母之命,嫁给了郭成,就再没与他有过联系。”
“不过,他倒是找过我几次。只不过我担心郭成会误会,都没有理会他。”
“好端端的,玉佩这种随身携带之物,又怎会出现在案现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个孙云峰与本案有莫大的联系。”
“这个孙云峰住在什么地方,你可知道?”沈月神情严肃。
到了这个时候,张翠娥也明白过来,曾经青梅竹马的孙云峰极有可能就是杀害自己丈夫的凶手。
尽管嗜酒好赌的郭成不是个东西,可是杀人害命的孙云峰比他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张翠娥想都没想,就把孙云峰的住址说了出来。
见县令大人还在一旁呆呆的站着,李荣凉凉道:“沈状师已经问出了嫌犯的住址,还不快去抓人?”
被点到名姓的县令大人这才回过神来,像李荣告罪过后,连忙点了一对最精英的捕快,往张翠娥说出来的地址去抓人。
那孙云峰本就做贼心虚,打算跑路,捕快们这一去,算是抓了个正着。
“孙云峰,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跟我们走一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