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硬仗
第四十八章 硬仗
与耶律菩萨的郁闷正好相反,归信城里一片欢腾,兵士、百姓出阵阵欢呼声:“大宋万岁!大宋万岁!”
吼声惊天,直上云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数千军民相互拥着搂着,笑着、跳着、蹦着、闹着,这是他们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
两千辽军,在归信城下,不过半天时光就折损过半,这是归信城自建立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谁能不欢喜呢?
“吴指挥!吴指挥!”
百姓欢呼着拥将上来,把吴骥团团围住,以无比崇敬的心情大喊大叫着。
“抛起来!”
也不知道是哪个激动难耐的人吼了一声,百姓立时响应,抓住吴骥,就把吴骥抛上半空。等吴骥落下来,百姓接住,再抛起来,一阵阵的欢呼声响个不停。
与吴骥一道给抛起来的还有皇甫嵩、郑太、齐大保,到后来,还有兵士。
归信军,以前在归信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不高,被视为匪盗,自从吴骥接手之后,军纪严肃,大变样了,百姓对他们生出不少好感。如今,他们再打了这么大一个胜仗,百姓焉能不欢喜?焉能不亲近?
李明初给几个百姓抛到空中,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这是幸福的眼泪。以前,他们这些兵士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归信百姓最是痛恨他们。如今,他们就成了百姓心目中的英雄,是百姓的亲人,人人爱戴,这是两重天,能不欢喜么?
这一欢闹就不得了,一直过了小半个时辰,这才渐渐平歇下来,吴骥、郑太、皇甫嵩、齐大保他们个个红光满面,欢悦无已。
“吴指挥,这一仗打得漂亮!”郑太笑呵呵的,一张嘴哪里合得拢了。
“是呀!非常的漂亮!这么多年来,辽狗就从未败得如此之快过!”皇甫嵩红光满面,比打了鸡血还要兴奋。
“是打得不错!”吴骥颔,眉头一挑:“可是,问题也有。”
“吴指挥,你这是怎生了?这好好的欢闹,你提甚问题呢?”齐大保不爱听这话了,忍不住埋怨吴骥。
“不是我要扫兴,而是良机当前,若我们不趁这机会解决这问题,后果严重。”吴骥给他们剖析起来:“我们是守城,辽狗攻城,虽然我们胜了,可是,我们还没有与辽狗硬战一场。眼下,辽狗新败,锐气已挫,正是我们出城与辽狗打一场硬仗的良机。”
经他这一提起,皇甫嵩也反应过来了,大加赞成:“不经历硬仗的军队不算真正的军队!归信军还差点时间才能练成,若是与锐气正盛的辽狗作战,我们未必能胜。眼下嘛,辽狗新败,锐气已挫,正是拿辽狗练兵的良机。”
归信军尽管训练得不错,毕竟没有训练完成,若是与战力最强的辽军对上,胜算真的不大,尽管他们的装备极好。
在辽军锐气已挫的情形,与之硬战一场,是个不错的办法,郑太和齐大保齐声附和:“好计较!着实是良机!”
“你们都同意了?那我们就去和辽狗硬打一场!”吴骥下定决心。
“吴指挥,你率军出城迎战,我率领丁壮守城。嗯,为了万全,还可以请齐云社的好汉为你们掠阵,可好?”郑太微一沉吟,就拟出了方案。
“如此甚好!”吴骥对此议极是赞同。
“我们齐云社的好汉,说到冲杀,不在行。这弓马之术还过得去,掠阵正合适。”齐大保欣然领命。
齐云社的好汉弓箭娴熟,用来掠阵正合适,用来冲阵,那就是舍长用短了。
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吴骥一声令下,归信军集结在一起,吴骥手按刀柄,来到阵前,打量兵士们,个个高昂着头,挺着胸,意气风,好象打鸣的公鸡一般精神抖擞。
自打入主归信军以来,吴骥就从来没有见过归信军如此斗志昂扬,怪不得有人说:胜利是激励士气的最好手段!
“弟兄们,欢喜么?”吴骥大声问询起来。
“欢喜!哈哈!”这一仗实在是太长志气了,兵士们无不是大笑起来,欢畅之极。
吴骥却是脸一肃,大声道:“我也很欢喜,可是,我要给你们泼冷水,莫要欢喜得太早!”
“啊!”
兵士们出一片惊讶声,一脸的惊奇。如此大胜仗,怎么要泼冷水了呢?
“吴指挥,我可以说句话么?”李明初一脸的迷茫,忍不住了,向吴骥请命。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吴骥一脸的肃穆。
“吴指挥,这一仗是我们归信军有史以来最大的胜仗,我们只用了半天功夫,就打得辽狗伤亡过半,我们欢喜欢喜,不正该么?”李明初大声说话。
他说的,正是兵士们所想,无不是大声附和:“是呀,吴指挥,你也不能在眼下时节给我们泼冷水呀,这不是存心扫我们的兴么?”
“不是我有意要扫你们的兴,而是不得不泼冷水。”吴骥扫视着兵士们,大声问道:“我们打了这么大一个胜仗,你们有多少人亲手砍下辽狗的狗头?”
“这个……”兵士们无言以答。
这一仗之所以能胜,关键就在霹雳弹,炸毁了鹅车,使得辽军失去了攻城的利器。就是那一炸,就让辽军伤亡惨重,死了两百多人。
余下的伤亡,主要是守城所得,近身搏杀很少很少。
“我再问你们,我们打了这么大一个胜仗,你们的刀法可有长进?”吴骥的声音更高了。
“这个……”虽然打了一个大胜仗,可是,没有与辽狗面对面厮杀,他们的刀法还真没长进。
“我们是胜了,可以欢喜!可是,你们不要忘了,我们没有与辽狗面对面厮杀,没有亲手砍下辽狗的狗头!我们的刀法没有长进!”吴骥右手高举着,重重挥下:“只有我们面对面与辽狗搏杀,亲手砍下辽狗的辽狗头,我们的刀法比辽狗更精湛,才是真正值得欢喜!”
“吴指挥,我们错了!”吴骥说得在理,兵士也意识到他们真的是欢喜得太早了。
“吴指挥,你说,我们该怎生办?”李明初红着一张脸,很是不好意思,讪讪的道。
“我决定,出城去,与辽狗硬打一场,你们有没有种干?”吴骥右手朝城下一指,大声喝问起来。
“有!”虽只一个字,却是爆出惊天的气势。
吴骥扫视着兵士,久久没有说话。过了老一阵,这才长吸一口气:“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出城与辽狗硬战,会出现不小的伤亡,有的人残废终生,有的人会死去,你们敢不敢干?”
“敢!”又是一个字,却是蕴含着无穷的信心。
生命诚可贵,可是,有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诸如气节。出城与辽军硬打一场,伤亡是不可避免的,可是,这是必须要面对的。如果连锐气已挫的辽军都不敢面对,如何面对士气旺盛的辽军呢?
“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与家人告别!不愿去的,就不要回来了,我不会勉强!”吴骥右手一挥,要兵士解散。
“我要去!要去!”一片惊天的吼声响起,没有人退缩。
兵士解散,与家人告别。很可能,这是他们的最后见面,以后,再也见不到了,这是生死永别。
兵士与家人说着离别的话语,家人却鼓励他们,狠狠的杀辽狗,莫要担心家里,我们有吴指挥,不会吃亏的。
以家眷对吴骥的了解,即使兵士战死了,吴骥也会照顾他们的。
杨秀秀扑在吴骥怀里,未语先落泪:“吴郎,我知道我阻止不了你,我也不阻止你,你要多杀辽狗!”
吴骥轻抚着她的秀,笑道:“秀秀,你放心,我不会有事。”战场上,刀枪无眼,谁敢说无事?吴骥这不过是安慰之词罢了。
“嗯!”杨秀秀轻轻点头:“若吴郎有个三长两短,人家也不活了。”
杨秀秀说得很轻,可是,话中却是蕴含着不可改变之意。
“傻秀秀,你莫要如此想。”吴骥宽慰她道:“有道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给埋到土里了,你不是把我救出来了么?我不会有事的。”
吴清他们围上来,与吴家庄的亲兵,与吴健、吴星他们话别离。
最后,吴清来到吴骥身边:“骥儿,不管结果如何,你们都是吴家庄的人,是吴家庄的骄傲,三叔能有你这样的侄儿,值了!”
说着说着,眼圈儿就红了,抹着眼泪,鼓励吴骥道:“骥儿,我们边关百姓受辽狗的气太久了,你们就多杀些辽狗,为我们出气!”
“三叔放心,我理会得!”吴骥点头。
这分别的时候,话特别多,还没怎么说,一炷香的时分就到了,兵士们回来了,排列成阵,横成行,竖成列,秩序井然。
个个昂着头,挺着胸,眼中光芒闪动,斗志昂扬。
“清点人数,有多少人没回来?”吴骥打量着兵士,对他们的士气很是满意。
“禀吴指挥,全回来了,一个不少!”皇甫嵩大声回答。
这是慷慨赴死,却是一个不少,真要说出去,很少有人会信,以前那支流民似的军队,竟有如此气慨。可是,就生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宋朝之弱,并非兵之过,而是在于朝廷无能呀!”吴骥很是感慨。
同样的民族,在秦汉隋唐之际,却是横扫万邦,万国来朝。到了宋朝,却是给异族压着打,并非百姓不好,并非兵士不拼命,只是宋朝朝廷出了问题。
“弟兄们:你们都回来了,有你们这样的兄弟,我此生不虚了!”吴骥右手一挥,大声下令:“出战!”
“出战!出战!”
宋军怒吼着,好象下山猛虎般,在吴骥的率领下,开出了归信城。